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19-049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金龙羽工业园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人、监事3人列席会议。会议由郑永汉董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郑永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原公司董事长郑有水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选举董事郑永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郑永汉先生简历附后)。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郑永汉先生,后续公司将尽快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郑康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决定提名郑康俊先生为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郑康俊先生简历附后)。
增补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郑永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郑有水先生已经辞去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因此董事会决定选举郑永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11月12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0月26日
附件:
简历
1、郑永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3年至2006年4月任公司前身深圳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6年4月至2007年1月任公司前身深圳市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部副经理,2007年1月至2009年任公司前身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部副经理,2009年至2012年任公司前身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至2014年任公司前身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郑永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郑永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先生为父子关系,与股东郑会杰、股东郑美银和郑凤兰为伯侄关系,与董事、副总经理郑焕然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郑永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郑康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中专学历。2003年至2006年任公司前身深圳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6年至2011年任深圳市众联达机电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2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销售部副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销售部总经理。
郑康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郑康俊先生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00,000股,其配偶蔡玲玲女士在二级市场买入并持有400股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郑康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