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4日上午12:00。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东海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款项合计人民币77,531,848.20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临2019-063)。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