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19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晓良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
2019-166)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及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