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下午14: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19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俞凌先生召集与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
2019-166)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65)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及本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体现了稳健、谨慎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70)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