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7证券简称:华信新材公告编号:2019-076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信新材”)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0月13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1828号文《关于核准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24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227,84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27,833,823.89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00,006,176.11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11月1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第01460016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万元) | ||
1 | 年产8000吨智能卡基材项目 | 10,671.82 |
2 | 年产4000吨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 | 4,903.80 |
3 | 研发中心项目 | 4,425.00 |
合计 | 20,000.62 |
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9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3,241,154.33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1,662,149.3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897,127.57元)。
2、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 | 理财投资期限 | 类型 | 年化收益率(%) | 资金来源 | 到期收回情况 |
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新沂支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1期 | 3500 | 2018-10-15至2018-11-19 | 保证收益型 | 3.75 | 募集资金 | 已到期赎回 |
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新沂支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 | 3400 | 2018-12-17至2019-03-17 | 保证收益型 | 4.20 | 募集资金 | 已到期赎回 |
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新沂支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 | 1000 | 2019-02-15至2019-05-17 | 保证收益型 | 4.10 | 募集资金 | 已到期赎回 |
4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 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3500 | 2019-03-22至2019-06-21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6或4.05 | 募集资金 | 已到期赎回 |
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新沂支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 | 1100 | 2019-05-13至2019-08-11 | 保证收益型 | 3.95 | 自有资金 | 已到期赎回 |
6 | 上海浦东 | 上海浦东发展银 | 1000 | 2019-05-22 | 保证收益型 | 3.95 | 募集资金 | 已到期 |
发展银行新沂支行 | 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 | 至2019-08-20 | 赎回 | |||||
7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 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3470 | 2019-06-27至2019-09-25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6或3.95 | 募集资金 | 已到期赎回 |
8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 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1100 | 2019-08-14至2019-11-12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6或3.9 | 自有资金 | 未到期 |
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新沂支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JG1002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3500 | 2019-09-27至2019-12-26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85或3.95 | 募集资金 | 未到期 |
3、募集资金闲置原因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公司募投项目投入正在有序进行中,项目投入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暂时闲置,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情况如下:
1、投资额度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应当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该等产品应当有保本约定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有效地保本承诺,不得参与风险投资类业务。
3、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投资期限及决策期限
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在前述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7、关联关系
公司和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时,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虽然上述投资范围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
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公司日常运营正常进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由于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华信新材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华信新材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