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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动力: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5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19-023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9年10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魏少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应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艳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266,654,502.161,124,323,829.4712.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889,775,190.82871,002,714.872.16%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23,429,713.104.84%963,728,153.9312.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977,433.3771.84%27,027,475.9565.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1,303,803.6866.37%24,857,306.6469.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9,818,065.93-890.06%36,417,244.1249.7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2571.80%0.163765.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2571.80%0.163765.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6%0.55%3.07%1.1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299,338.2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517,332.72
债务重组损益-8,841.8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0,421.00
减:所得税影响额497,727.0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89,511.79
合计2,170,169.31--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8,789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30.27%49,979,000质押29,700,000
羌志培境内自然人4.61%7,617,048
王岳境内自然人3.63%5,993,413
姜客宇境内自然人2.03%3,349,977
汤碧莲境内自然人0.72%1,183,400
刘娜境内自然人0.60%988,000
言骅境内自然人0.55%912,995684,746
李康宁境内自然人0.54%890,400
王清池境内自然人0.52%856,100
彭进杰境内自然人0.49%801,918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49,979,000人民币普通股49,979,000
羌志培7,617,048人民币普通股7,617,048
王岳5,993,413人民币普通股5,993,413
姜客宇3,349,977人民币普通股3,349,977
汤碧莲1,183,400人民币普通股1,183,400
刘娜988,000人民币普通股988,000
李康宁890,400人民币普通股890,400
王清池856,100人民币普通股856,100
彭进杰801,918人民币普通股801,918
余艺聪787,200人民币普通股787,2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羌志培、王岳、言骅、彭进杰为公司发起人股东;上述五名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知上述五名股东以外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1、股东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30,149,00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9,830,000股; 2、股东王清池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856,100股; 3、股东余艺聪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787,200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预付款项增加159.88%,主要是购买原材料及固定资产的预付款增加;其他应收款减少50.13%,主要是因为往来减少;其他流动资产增加83.26%,主要是因为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在建工程增加73.17%,主要是因为技改投入增加;应付票据增加97.82%,主要是因为用票据采购支付金额增加;应付职工薪酬增加40.23%,主要是因为员工社会保险费用增加;其他应付款增加48.64%,主要是因为往来增加;财务费用增加171.27%,主要是因为利息支出增加;投资收益增加30.76%,主要是理财产品收益增加;资产减值损失增加168.08%,主要是因为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增加;净利润增加101.63%,主要是因为主营业务收入及毛利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46.11%,主要是销售产品收到的现款增加;收到税费返还增加634.17%,主要是因为收到的出口退税增加;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31.03%,主要是因为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57.64%,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现款支付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49.72%,主要是因为销售回款增加;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178.13%,主要是因为购买固定资产增加;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增加543.29%,主要是因为分配给股东的股利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控股股东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关联交易方面的承诺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就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本企业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本承诺函在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2017年02月10日长期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实际控制人魏少军、魏强关于关联交易方面的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就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2017年02月10日长期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项承诺,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控股股东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同业竞争方面的承诺1、本企业以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包括上市公司控制的公司或企业,下同)不存在产品交叉、重叠的情况,互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2、本次交易完成后,针对本企业以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或实质性获得与上市公司相同的业务或商业机会,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上市公司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下,本企业将努力促使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的业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此外,本企业以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上市公司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本企业将努力促使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放弃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竞争。3、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避免与上市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本企业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本承诺函在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2017年02月10日长期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实际控制人魏少军、魏强关于同业竞争方面的承诺1、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包括上市公司控制的公司或企业,下同)不存在产品交叉、重叠的情况,互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2、本次交易完成后,针对本人控制的其他2017年02月10日长期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企业拟从事或实质性获得与上市公司相同的业务或商业机会,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上市公司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下,本人将努力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的业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此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上市公司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本人将努力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放弃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竞争。3、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避免与上市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控股股东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魏少军、魏强关于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一)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二)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2017年02月10日长期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不适用

四、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48.71%98.02%
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2,8803,835
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936.72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公司销售收入增加,导致利润增加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魏少军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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