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决定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发出商品进行清理,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1,045,478.57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043,698.57元。核销的主要原因是应收款项逾期3年以上仍无法收回、债务人无财产可执行等。核销后,公司对上述款项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2、本次核销发出商品924,548.60元,核销的主要原因是逾期3年以上客户仍无法结算或无法与客户取得联系。
二、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将减少2019年度利润926,328.60元。本次核销资产事项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核销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核销资产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核销资产不涉及公司关联方,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资产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