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提交本次会议的2项议案并以传真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履行社会责任进行扶贫捐赠的议案》。
同意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向汝阳县捐赠专项扶贫资金9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