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9年10月24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4名董事在公司本部现场表决,5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 号)废止。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对石家庄荣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度借款担保额度进行调剂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对全资下属公司石家庄荣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荣繁”)2019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中的69,000万元调剂至控股下属公司聊城荣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聊城荣舜”),并由公司在上述范围内为聊城荣舜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全额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69,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72个月。
聊城荣舜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作为公司上述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反担保措施。聊城荣舜的其他股东聊城市东昌府区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在聊城荣舜的出资比例为上述融资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聊城荣舜的其他股东山东百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股东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在聊城荣舜的出资比例为上述融资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石家庄荣繁为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聊城荣舜为公司控股下属公司,且聊城荣舜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本次调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7年修订)的要求。
根据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上述调剂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