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12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上午 8:30 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杨永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规定编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明确的审核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聘任魏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