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于2019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傅梅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于2019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