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名,收到有效表决票9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大写)伍亿元的银行授信,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保函等融资业务及国际结算、外汇资金业务、网上银行等中间业务。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该项业务,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贰年。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大写)贰拾亿元的银行授信,用于为本公司及旗下子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大写)贰拾亿元的债务提供资产池质押担保。
本公司及旗下子公司通过本公司及旗下子公司质押票据等共享池融资额度,在额度内办理承兑汇票、短期贷款等业务。
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该项业务,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贰年。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