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9年10月23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7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孙文兵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张佩珂先生,董事王贵升先生、陈世杰先生、南洁女士通讯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10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确认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
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九江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后至2021年1月2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的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意见详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以上意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四)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