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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地产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5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被提名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2、同意提名鲁君四先生、刘泽红女士、林强先生、郭国庆先生、汪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刘兴祥先生、袁彬先生、方军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同意将上述董事会换屇选举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同意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实际审计工作业务量确定。

3、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 :刘兴祥、袁彬、方军雄

2019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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