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公告编号:2019-056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季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李新威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玉辉董事总经理、戴锡机财务总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毅副经理(主持财务管理部工作)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计划本季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季度报告分别以中、英文编制,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376,037,319.78 | 3,307,148,289.92 | 2.0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986,395,333.79 | 1,977,871,851.51 | 0.43%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08,965,405.06 | -24.28% | 817,090,021.44 | -49.5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3,806,673.10 | 371.94% | 8,523,482.28 | -77.0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2,161,272.48 | 463.61% | 4,054,761.65 | -88.2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83,562,330.43 | -54.1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500.00% | 0.01 | -83.3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500.00% | 0.01 | -83.3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2% | 377.78% | 0.43% | -77.1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01,997.12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814,245.06 | 分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9,267.4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8,566.0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5,771.24 | |
合计 | 4,468,720.63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5,17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香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5.28% | 92,123,248 | |||||
深圳广聚实业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2.22% | 73,666,824 | |||||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0.80% | 65,106,130 | |||||
高华-汇丰-GOLDMAN, SACHS & CO.LLC | 境外法人 | 2.13% | 12,839,723 | |||||
BOCI SECURITIES LIMITED | 境外法人 | 1.78% | 10,723,049 | |||||
刘芳 | 境内自然人 | 1.48% | 8,921,888 | |||||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40% | 8,442,728 | |||||
曾颖 | 境内自然人 | 1.26% | 7,602,400 | |||||
美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6% | 5,207,600 | |||||
LI SHERYN ZHAN MING | 境外自然人 | 0.79% | 4,790,39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香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 | 92,123,248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92,123,248 |
深圳广聚实业有限公司 | 73,666,824 | 人民币普通股 | 73,666,824 |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65,106,130 | 人民币普通股 | 65,106,130 |
高华-汇丰-GOLDMAN, SACHS & CO.LLC | 12,839,723 | 人民币普通股 | 12,839,723 |
BOCI SECURITIES LIMITED | 10,723,049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10,723,049 |
刘芳 | 8,921,888 | 人民币普通股 | 5,861,088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3,060,800 | ||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 8,442,728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8,442,728 |
曾颖 | 7,602,4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7,602,400 |
美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5,207,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07,600 |
LI SHERYN ZHAN MING | 4,790,39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4,790,39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香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100%股权。2、公司未知上述其他社会公众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前十大股东中刘芳女士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3,346,188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期末数为19,895.68万元,比年初增加50.24%,主要原因是应收电费及工程款增加;
2、预付账款期末数为7,426.13万元,比年初增加38.40%,主要原因是预付天然气款增加;
3、在建工程期末数为6,145.91万元,比年初减少25.37%,主要原因是在建工程转固;
4、应付账款期末数为3,396.24万元,比年初增加87.99%,主要原因是应付天然气款增加;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为3,959.80万元,比年初减少11.83%,主要原因是应付职工薪酬减少;
6、营业收入本期数为81,709.00万元,同比减少49.56%,主要原因是售电收入减少;
7、营业成本本期数为72,131.31万元,同比减少50.97%,主要原因是发电量减少使相应成本减少;
8、税金及附加本期数为460.25万元,同比减少41.34%,主要原因是增值税附加税费减少;
9、销售费用本期数为449.44万元,同比增加59.95%,主要原因是污泥处置运输费上升;10、财务费用本期数为1,697.41万元,同比减少44.97%,主要原因是平均融资利率下降;
11、营业外收入本期数为14.54万元,同比增加1,723.10%,主要原因是处置废旧物资收入增加;
12、营业外支出本期数为4.61万元,同比减少94.98%,主要原因是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减少;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为8,356.23万元,净流入同比减少54.18%,主要原因是电费收入减少;
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为-4,808.96万元,净流出同比减少58.26%,主要原因是技改支出及购置固定资产减少;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为1,208.44万元,净流入同比减少95.82%,主要原因是净融资额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T102-0011、T102-0155土地相关事宜。报告期内,深圳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19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的通知》,根据《深圳市2019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及其附表的相关内容,前海合作区2019年度土地整备项目中仍包括公司下属的南山热电厂地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深圳市2019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在获悉上述事项后,公司立即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及有关政府部门报送了《深南电公司关于修改南山热电厂土地规划的申请》,再次提出按照“尊重历史、合作共赢”的原则,借鉴前海区域其他地块的相关经验,变更南山热电厂土地的用地规划,以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后,公司收到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发来的《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南山热电厂土地规划有关事项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就规划有关事项和土地收储有关事项作了相应的回复。《复函》针对公司提出的变更规划的诉求做出如下回应:“根据市政府批准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以下简称‘前海蛇口自贸综合规划’),南山热电厂所在用地规划为公用设施用地、公共开放空间用地和道路用地;规划要求加快推进南山热电厂的搬迁工作。前海蛇口自贸综合规划(草案)在公示期间曾收到你司意见并已按程序研究处理,规划明确南山热电厂所在用地按公用设施用地、公共开放空间用地和道路用地实施”。公司将继续在法律顾问的参与和配合下,密切跟踪了解相关情况,尽全力保障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深南电东莞公司7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相关事宜。2019年7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评估价8,329.92万元人民币公开挂牌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70%股权。按照董事会决议精神,2019年9月4日,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公司70%股权,挂牌期为20个工作日。在本次公开挂牌期间,深圳市燃气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提出合作意向,希望与深南电东莞公司开展天然气资源的战略合作。经审慎考虑,本着上市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宗旨,2019年9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止公开挂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中止公开挂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公司70%股权,并根据其后续的经营状况及相关情况,适时重新启动股权挂牌转让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及《关于中止公开挂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2019-051)。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于 2013 年参与的广东省援疆项目、“项目技改受益基金”应退款项催收工作在本报告期内无进展或变化。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19年07月-09月 | 实地调研 | 个人(8) | 查询股东名册。 |
2019年07月-09月 | 互动易问题回复 | 个人(14) | 深南电东莞公司相关事宜、股东数量等,书面回复。 |
2019年07月-09月 | 电话沟通 | 个人(数次) | 深南电东莞公司相关事宜、南山热电厂土地相关事宜等,口头回复,未提供资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