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下同)购买理财产品。2019年10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1、购买理财产品目的: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日常经营不受影响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2、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5亿元。在有效期限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理财产品。
4、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5、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行使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
权,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可能面临收益波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理财产品。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2)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建立相应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规范化管理,同时,将建立健全会计科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资金情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相关的信息。
三、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操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购买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