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0万元,授信期为一年。 最终公司获得的综合授信额度以该银行实际审批授予公司的授信额度为准,并由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如借款合同有效期内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借款利率、提款计划、还款计划等发生变更,由公司直接与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签订相关变更协议,不再另行召开会议讨论决策。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财务总监办理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一切与银行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