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处理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二、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夫妇本次担保符合《担保法》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此次担保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同时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为藏格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其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夫妇
本次为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