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战略发展要求以及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周转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信用的方式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2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已制订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向招商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招商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了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风险可控,且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2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