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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天路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4

股票简称:西藏天路 股票代码:600326 公告编号:临2019-52号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3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通知以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发送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达娃次仁先生召集,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监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698.80万元,发行数量为1,086,988手(10,869,880张)。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4%,第二年

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7.24元/股,本次可转债

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25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108,698.80万元的部分由承销团进行余额包销。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网下和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9:1。如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申购与网下申购数量累计之和超过原A股股东行使优先配售后剩余的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数量,则原A股股东优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和网上、网下实际

申购情况,按照网上发行中签率和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的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具体如下: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25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网下发行: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包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的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4)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和网下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天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25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西藏天路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256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不需再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上市、交易、托管、付息及转换股份等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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