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1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华杰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内容详见2019年10月24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相关内容详见2019年10月24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