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英力特: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4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2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和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全文及正文》。

《2019年第三季度全文及正文》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的议案》。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领导班子考核结果及年薪兑现标准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公司领导班子考核为优秀,2018年度领导班子薪酬总额为418.24万元。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修订内容对比如下:

原条款内容修订后条款内容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管理职能,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质量,强化公司内部监督与风险控制,推动公司依法治企、合法高效经营,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通过审查和评价本公司和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控制公司经营与管理风险来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二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批准的审计方案,成立审计组并在项目审计开始前7个工作日,将审计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间、要求等事项通知被审计单位。对于需要突击执行审计的特殊业务,审计通知书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第二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批准的审计方案,成立审计组并在项目审计开始前3个工作日,将审计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间、要求等事项通知被审计单位。对于需要突击执行审计的特殊业务,审计通知书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
第二十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应当与被审计单位交换审计意见。被审计单位有异议的,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异议。第二十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应当与被审计单位交换审计意见。被审计单位有异议的,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