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全资子公司伟星实业(孟加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孟加拉伟星”)因经营实际需要,拟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包括其分行)(以下简称“渣打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同意为该项业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签署相关协议之日起五年,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伟星实业(孟加拉)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8月28日
注册地点:孟加拉国库米拉出口加工区
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
主营业务:钮扣、拉链等服装辅料的生产、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孟加拉伟星资产总额为14,974.23万元,负债总额为7,362.12万元,净资产为7,612.11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0.01万元,利润总额-808.14万元,净利润-808.14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孟加拉伟星资产总额为19,736.56万元,负债总额为10,934.31万元,净资产为8,802.25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122.65万元,利润总额-464.97
万元,净利润-464.9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相关担保协议签署之日起五年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孟加拉伟星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目的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孟加拉伟星经营情况良好,具备一定的偿债能力,为他们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会公告〔2017〕1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同意为孟加拉伟星向渣打银行申请的不超过1,000万美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包括本次担保金额)为7,534.50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8%。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