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太安堂股票代码:00243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武进路289号428室通讯地址:上海市武进路289号428室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一致行动人):金皮宝投资有限公司住所:汕头市金平区光华路124号4号楼206房通讯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光华路124号4号楼206房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一致行动人):柯少芳住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海滨路29号嘉泰雅园**幢**号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本报告签署日期:2019年10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太安堂”)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太安堂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 . 5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太安堂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太安堂、公司 | 指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太安堂集团 | 指 | 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 |
金皮宝 | 指 | 广东金皮宝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太安堂集团、金皮宝、柯少芳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金皮宝投资有限公司和柯少芳将其合计持有的太安堂38,350,000股股份转让给欧明媚的行为 |
《股份转让合同》 | 指 | 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金皮宝投资有限公司和柯少芳分别与欧明媚于2019年10月22日签署的关于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合同》 |
本报告书 | 指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63808534L法定代表人:柯树泉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上海市武进路289号428室注册资本:16,2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4年6月15日营业期限:2004年6月15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投资实业,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柯树泉69.35%,柯少彬30.6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柯树泉 | 69.35% |
柯少彬 | 30.65%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介绍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职务 |
柯树泉 | 男 | 中国 | 上海市 | 否 | 董事长 |
朱国忠 | 男 | 中国 | 上海市 | 否 | 总经理 |
徐振宇 | 男 | 中国 | 上海市 | 否 | 董事 |
杨扬震 | 男 | 中国 | 汕头市 | 否 | 董事 |
柯沐 | 男 | 中国 | 上海市 | 否 | 副总经理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太安堂集团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广东金皮宝投资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金皮宝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770966944B
法定代表人:柯少芳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汕头市金平区光华路124号4号楼206房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8日
营业期限:2005年1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对工业、商业进行投资与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柯杏銮1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柯杏銮 | 100.0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介绍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职务 |
柯少芳 | 女 | 中国 | 汕头市 | 否 | 执行董事 |
柯少炜 | 女 | 中国 | 汕头市 | 否 | 监事 |
柯杏銮 | 女 | 中国 | 汕头市 | 否 | 经理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皮宝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柯少芳(一致行动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柯少芳性别:女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440520197311******住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海滨路29号嘉泰雅园**幢**号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是否拥有境外居留权:否
(二)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柯少芳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
太安堂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柯树泉先生持有太安堂集团69.35%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金皮宝为柯树泉之配偶柯杏銮全资控股公司,柯少芳为柯树泉之女。金皮宝、柯少芳与太安堂集团为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太安堂的股票是出于自身资金需求。
二、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太安堂集团、金皮宝和柯少芳与欧明媚于2019年10月22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合同》。太安堂集团拟向欧明媚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6,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金皮宝拟向欧明媚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柯少芳拟向欧明媚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转让股份38,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564元。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太安堂集团 | 无限售 条件流 通股 | 217,100,110 | 28.31 | 200,700,110 | 26.17 |
金皮宝 | 无限售 条件流 通股 | 13,200,000 | 1.72 | 1,200,000 | 0.16 |
柯少芳 | 无限售 条件流 通股 | 39,800,000 | 5.19 | 29,850,000 | 3.89 |
合计 | 无限售 条件流 通股 | 270,100,110 | 35.23 | 231,750,110 | 30.22 |
三、股份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2019年10月22日,太安堂集团、金皮宝和柯少芳与欧明媚签署了《股份转让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金皮宝投资有限公司、柯少芳
乙方(受让方):欧明媚
2.转让股份的数量、性质和比例
a)比例与数量:太安堂集团向欧明媚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6,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金皮宝向欧明媚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柯少芳向欧明媚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95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30%。b)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3.转让价格及付款安排
a)转让价格: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4.564元人民币;股份转让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7,502.94万元。b)付款安排: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预付款合计5,599.99万元;2019年11月20日前受让方支付全部剩余款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合同的合规性作出确认之日,受让方支付的预付款项自动转为股份转让的交易对价。
4.股份交割
双方应在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交办理标的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所需的全部文件。
5.税费承担
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办理合规性确认、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税费,由转让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自承担。
6.陈述与保证
转让双方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本合同对转让双方构成合法、有效、有约束力及可执行的合同。
转让方保证其所转让的标的股份在办理股份过户时没有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且不存在其它任何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受让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意思表示为真实、自愿、有效,不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之因素。
转让方保证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将不会造成转让方违反:
1)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
2)转让方订立的对其本身或其资产有拘束力的任何重要承诺、协议和合同。
受让方保证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将不会造成受让方违反:
1)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
2)受让方订立的对其本身或其资产有拘束力的任何重要承诺、协议和合同。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太安堂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太安堂38,350,000股股份,其中金皮宝持有的12,000,000股股份和柯少芳持有的9,900,000股股份尚处于质押状态。
五 、本次权益变动对太安堂的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太安堂股份的情况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太安堂集团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太安堂无限售流通股份共计34,489,591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均价 (元/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太安堂集团 | 集中竞价 | 2019/4/16 | 910,300 | 6.19 | 0.12 |
2019/4/17 | 4,418,913 | 6.24 | 0.58 | ||
2019/4/18 | 2,256,400 | 6.19 | 0.29 | ||
2019/4/19 | 9,300 | 6.17 | 0.00 | ||
2019/7/16 | 910,000 | 4.97 | 0.12 | ||
2019/7/17 | 575,800 | 4.92 | 0.08 | ||
2019/7/18 | 5,823,887 | 4.74 | 0.76 | ||
2019/7/24 | 182,591 | 4.71 | 0.02 | ||
2019/7/25 | 17,400 | 4.70 | 0.00 | ||
大宗交易 | 2019/4/19 | 2,540,000 | 5.53 | 0.33 | |
2019/4/22 | 3,200,000 | 5.56 | 0.42 | ||
2019/6/10 | 700,000 | 4.24 | 0.09 | ||
2019/6/21 | 500,000 | 4.53 | 0.07 | ||
2019/7/10 | 1,800,000 | 4.37 | 0.23 | ||
2019/7/11 | 3,700,000 | 4.30 | 0.48 | ||
2019/7/15 | 2,500,000 | 4.39 | 0.33 | ||
2019/8/15 | 600,000 | 3.93 | 0.08 | ||
2019/9/17 | 689,000 | 4.32 | 0.09 | ||
2019/9/18 | 598,000 | 4.20 | 0.08 | ||
2019/9/19 | 574,000 | 4.19 | 0.07 | ||
2019/9/20 | 502,000 | 4.19 | 0.07 | ||
2019/9/23 | 441,000 | 4.18 | 0.06 | ||
2019/9/24 | 389,000 | 4.10 | 0.05 | ||
2019/9/25 | 345,000 | 4.13 | 0.04 | ||
2019/9/26 | 307,000 | 4.01 | 0.04 | ||
合计 | - | 34,489,591 | - | 4.50 |
除上述减持股份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太安堂集团、金皮宝和柯少芳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太安堂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做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应当披露但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股份转让合同》;
(四)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太安堂住所所在地(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2019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广东金皮宝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2019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柯少芳
签名:
签署日期:2019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2019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广东金皮宝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2019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柯少芳
签名:
签署日期:2019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汕头市金园工业区11R2-2片区第1、2座 | |
股票简称 | 太安堂 | 股票代码 | 00243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信息义务披露人一: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义务披露人二:广东金皮宝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义务披露人三:柯少芳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武进路289号428室 广东金皮宝投资有限公司: 汕头市金平区光华路124号4号楼206房 柯少芳: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海滨路29号嘉泰雅园**幢**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太安堂集团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前拥有太安堂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数量:217,100,110股 持股比例:28.31%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广东金皮宝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数量:13,200,000股 持股比例:1.7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柯少芳): 持股数量:39,800,000股 持股比例:5.19% 太安堂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金皮宝和柯少芳披露前拥有太安堂权益的股份数量合计270,100,110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35.22%。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太安堂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 变动数量:16,400,000股 变动比例:2.14% 变动后持股数量:200,700,11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26.17%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广东金皮宝投资有限公司): 变动数量:12,000,000股 变动比例:1.56% 变动后持股数量:1,200,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0.1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柯少芳): 变动数量:9,950,000股 变动比例:1.30% 变动后持股数量:29,850,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3.89% 本次权益变动后,太安堂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金皮宝和柯少 |
芳拥有太安堂权益的股份数量合计231,750,110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30.22%,本次变动比例合计5.00%。
芳拥有太安堂权益的股份数量合计231,750,110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30.22%,本次变动比例合计5.0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减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