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太安堂股票代码:002433
信息披露义务人:欧明媚住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通济街2号2座403房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1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2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2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节 备查文件 ...... 4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6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欧明媚
2、类型:自然人
3、住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通济街2号2座403房
4、身份证号码:44068319770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太安堂、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欧明媚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本报告书 | 指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指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金皮宝投资有限公司、柯少芳分别将其持有的太安堂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640万股、1,200万股、995万股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欧明媚之行为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上市公司股份是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2019年10月22日,欧明媚与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金皮宝投资有限公司、柯少芳签署了《股份转让合同》,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金皮宝投资有限公司、柯少芳分别持有的太安堂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640万股、1,200万股、995万股,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本次权益变动前,欧明媚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变动后,欧明媚持有上市公司5.00%股份。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金皮宝投资有限公司、柯少芳
乙方(受让方):欧明媚
2.转让股份的数量、性质和比例
a)比例与数量:太安堂集团向欧明媚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6,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金皮宝向欧明媚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柯少芳向欧明媚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
b)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3.转让价格及付款安排
a)转让价格: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4.564元人民币;股份转让总价款合
计为人民币17,502.94万元。b)付款安排: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预付款合计5,599.99万元;2019年11月20日前受让方支付全部剩余款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协议的合规性作出确认之日,受让方支付的预付款项自动转为股份转让的交易对价。
4.股份交割
双方应在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交办理标的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所需的全部文件。
5.税费承担
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办理合规性确认、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税费,由转让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自承担。
6.陈述与保证
转让双方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本合同对转让双方构成合法、有效、有约束力及可执行的合同。
转让方保证其所转让的标的股份在办理股份过户时没有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且不存在其它任何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受让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意思表示为真实、自愿、有效,不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之因素。转让方保证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将不会造成转让方违反:
1)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2)转让方订立的对其本身或其资产有拘束力的任何重要承诺、协议和合同。受让方保证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将不会造成受让方违反:
1)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2)受让方订立的对其本身或其资产有拘束力的任何重要承诺、协议和合同。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受让的太安堂股票38,350,000股股份,其中金皮宝持有的12,000,000股股份和柯少芳持有的9,900,000股股份尚处于质押状态。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未有买卖太安堂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转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欧明媚
日期:2019年10月2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汕头市金园工业区11R2-2片区第1、2座 |
股票简称 | 太安堂 | 股票代码 | 00243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欧明媚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址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通济街2号2座403房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太安堂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A股 变动情况: 变动数量: 3,835万股 变动比例: 5.00% 变动后的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 3,835万股 持股比例: 5.00%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不排除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太安堂的可能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欧明媚
日期: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