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部监管函〔2019〕第70号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2019年8月23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60.4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99.36%。你公司未按规定于2019年7月15日前进行业绩预告,迟至7月25日才披露《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11.3.1条的相关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