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1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一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戴海女士因出差在外,特委托监事会主席刘如强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如强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刊登在2019年10月2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