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1日下午20: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19年10月14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晓良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贷款融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委托贷款融资有利于公司拓宽资金来源,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委托贷款融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委托贷款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委托贷款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本次委托贷款融资的顺利开展,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委托贷款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委托贷款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委托贷款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本次委托贷款融资的顺利开展,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委托贷款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