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权质押的情况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集团”)通知,锦江集团因融资需求于2019年10月17日将其持有公司的2,188.645万股股份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具体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万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锦江集团 | 否 | 2188.645 | 2019年10月17日 | 2020年8月30日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52.88% | 融资需求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锦江集团持有公司4,138.645万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4,138.645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占本公司总股本39,195.07万股的10.56%。
三、备查文件
证券质押登记证明。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