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33证券代码:833781 证券简称:瑞奇工程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唐联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董事长,现直接持有公司15.71%股份;
江伟为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现直接持有公司4.72%股份;
陈立伟为公司股东、董事,现直接持有公司8.12%股份;
刘素华为公司股东、副总经理,现直接持有公司2.66%股份;
曾健为公司股东、副总经理,现直接持有公司2.20%股份。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唐联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董事长,现直接持有公司15.71%股份;
江伟为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现直接持有公司4.72%股份;
陈立伟为公司股东、董事,现直接持有公司8.12%股份;
刘素华为公司股东、副总经理,现直接持有公司2.66%股份;
曾健为公司股东、副总经理,现直接持有公司2.20%股份。
2019年10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唐联生等为公司申请的借款、分离式保函向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唐联生
住所: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青华东路108号12栋23号
2. 自然人
姓名:江伟住所: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石家蹍中路80号5栋1单元3号
3. 自然人
姓名:陈立伟住所:成都市金堂县金凤路御景半岛44-19-3
4. 自然人
姓名:刘素华住所:成都市青白江区国龙花园17栋一单元三楼五号
5. 自然人
姓名:曾健住所:成都市青白江区石家碾中路80号3-2-1704
(二)关联关系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唐联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董事长,现直接持有公司15.71%股份;江伟为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现直接持有公司4.72%股份;陈立伟为公司股东、董事,现直接持有公司8.12%股份;刘素华为公司股东、副总经理,现直接持有公司2.66%股份;曾健为公司股东、副总经理,现直接持有公司2.20%股份。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无需支付对价,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且公司独立性未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无需支付对价,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且公司独立性未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根据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
1、唐联生(股东、董事长)、江伟(股东、董事、总经理)、刘素华(股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东、副总经理)、曾健(股东、副总经理)、陈立伟(股东、董事)拟为公司的以下两项业务向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
1)向成都银行青白江支行申请人民币300万元借款;2)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具(信贷品种)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以下(含本数)的分离式保函。
2、唐联生(股东、董事长)、江伟(股东、董事、总经理)、刘素华(股东、副总经理)、曾健(股东、副总经理)、陈立伟(股东、董事)拟为公司向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400万元委托借款提供担保。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唐联生、江伟、陈立伟、刘素华、曾健拟为公司上述业务向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且不收取任何费用,是对公司生产经营行为的支持。公司利益不会通过以上关联交易而流出,不会对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造成实际损害。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唐联生、江伟、陈立伟、刘素华、曾健拟为公司上述业务向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且不收取任何费用,是对公司生产经营行为的支持。公司利益不会通过以上关联交易而流出,不会对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造成实际损害。《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