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平安银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目 录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1

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构成的议案 ...... 2

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 7

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 1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1月7日下午14:30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本公司2005会议室现场登记时间:2019年11月7日下午12:00-14:15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本公司大会登记处

序号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介绍参加会议的领导、来宾,宣布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及会议议程
3议案介绍
议案一:《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构成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五:《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5宣布投票规则
6股东审议以上议案并投票表决
7股东发言
8宣布表决结果
9律师宣布见证结果
10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议案一材料

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构成的议案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16名董事组成,其中非执行董事6名,执行董事4名,独立董事6名。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材料

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谢永林先生、陈心颖女士、姚波先生、叶素兰女士、蔡方方女士、郭建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谢永林先生,非执行董事候选人。1968年9月出生,南京大学管理学博士、理学硕士。自2018年12月起出任中国平安联席首席执行官,自2016年9月起出任中国平安副总经理,并自2016年12月起出任平安银行董事长至今。

谢永林先生于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平安,从基层业务员做起,先后担任平安产险支公司副总经理、平安寿险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平安寿险市场营销部总经理等职务。2005年6月至2006年3月任中国平安发展改革中心副主任,2006年3月至2013年11月先后担任平安银行运营总监、人力资源总监、副行长等职务,并自2013年11月至2016年11月先后担任平安证券董事长特别助理、总经理兼CEO、董事长。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谢永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心颖女士,非执行董事候选人。1977年出生,新加坡国籍,毕业于麻省理工学院,获得电气工程与计算机科学硕士、电气工程学士和经济学学士学位。自

2013年1月起出任中国平安首席信息执行官和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董事长,2013年12月起出任中国平安首席运营官,2015年6月起出任中国平安副总经理,2016年1月起出任中国平安常务副总经理,2017年10月至2018年12月出任中国平安副首席执行官,2018年12月至今出任中国平安联席首席执行官。2014年1月至今,任平安银行董事。陈心颖女士加入中国平安之前,曾是麦肯锡公司合伙人(全球董事),专长于金融服务,在麦肯锡工作的12年间,曾与美国和亚洲10个国家的领先金融服务机构合作,主要专注于战略、组织、运营和信息技术领域。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陈心颖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姚波先生,非执行董事候选人。1971年出生,北美精算师协会会员(FSA),获得美国纽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自2009年6月起出任中国平安执行董事,现任中国平安常务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及总精算师。2010年6月至今,任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董事。

姚波先生于2001年5月加入中国平安,2009年6月至2016年1月出任中国平安副总经理,此前曾先后出任中国平安产品中心副总经理、副总精算师、企划部经理、财务副总监及财务负责人。

此前,姚波先生曾任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咨询精算师、高级经理。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姚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

求的任职资格。

叶素兰女士,非执行董事候选人。1956年出生,获得英国伦敦中央工艺学院计算机学士学位。自2011年1月起出任中国平安副总经理至今,并分别自2006年3月、2008年3月及2010年7月起担任中国平安首席稽核执行官、审计责任人及合规负责人至今。2010年6月至今,任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董事。

叶素兰女士于2004年2月加入中国平安,2004年2月至2006年3月任平安人寿总经理助理,2006年3月至2011年1月任中国平安总经理助理。

此前,叶素兰女士曾任职于友邦保险、香港保诚保险公司等。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叶素兰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蔡方方女士,非执行董事候选人。1974年出生,获得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会计学商业硕士学位。2014年7月至今,任中国平安执行董事。2015年3月至今,任中国平安首席人力资源执行官。2014年1月至今,任平安银行董事。

蔡方方女士于2007年7月加入中国平安,2009年10月至2012年2月期间先后出任中国平安人力资源中心薪酬规划管理部副总经理和总经理职务。2012年2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平安副首席财务执行官兼企划部总经理。2013年9月至2015年3月,任中国平安副首席人力资源执行官。

加入中国平安前,蔡方方女士曾任华信惠悦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咨询总监和英国标准管理体系公司金融业审核总监等职务。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蔡方方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建先生,非执行董事候选人。1964年出生,成都电讯工程学院(现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物理与器件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现任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任平安银行董事。

1988年5月加入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曾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2011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2年4月至2017年10月,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13年8月至2016年3月,任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4年10月至2016年4月,兼任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电子商务业务一部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招商局仓储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中电前海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京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郭建先生同时兼任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进出口商会会长,深圳市企业联合会副会长等职务。

郭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议案三材料

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胡跃飞先生、杨志群先生、郭世邦先生、项有志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胡跃飞先生,执行董事候选人。1962年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中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

胡跃飞先生于1990年1月至1999年2月,历任深圳发展银行党办宣传室主任、支行副行长、支行行长;1999年2月至2006年5月,历任深圳发展银行广州分行行长、总行行长助理。2006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副行长。2007年12月至今,任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平安银行行长。

胡跃飞先生加入深圳发展银行之前,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东安县支行科员,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科员、人事处副科长。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胡跃飞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平安银行股份4,104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志群先生,执行董事候选人。1970年出生,南开大学世界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杨志群先生于1991年至1996年10月,任职于广州市九佛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总公司;1996年10月至2008年9月,任职于中国民生银行,历任广州分行柜员、副科长、科长、市场一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天河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天河支行行长、分行行长高级助理、分行副行长;2008年10月至2011年2月,历任原平安银行广州分行筹备组组长、分行行长;2011年3月至2015年3月,任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广州分行行长;2015年3月至2016年11月,任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6年11月至今,任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党委书记;2017年5月至2019年4月,任平安银行行长助理兼深圳分行行长;2019年4月至今,任平安银行副行长兼深圳分行行长。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杨志群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世邦先生,执行董事候选人。1965年出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郭世邦先生于1991年7月至1998年7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金计划部主任科员、副处级调研员(主持工作);1998年7月至2011年3月,历任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上地支行行长、北京管理部党委委员兼副总经理、大连分行党委书记兼行长、总行零售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兼零售银行部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4年3月,历任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小微金融事业部总监、小企业金融事业部总裁;2014年3月至2016年10月,历任平安证券CEO特别助理、副总经理,并先后兼任公司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等职务;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任平安银行董事长特别助理;2017年5月至2019年4月,任平安银行行长助理;2017年12月至今,任平安银行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平安银行副行长。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郭世邦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项有志先生,执行董事候选人。1964年出生,厦门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格(非执业)。项有志先生于1987年7月至1991年9月,任华东冶金学院(现安徽工业大学)经济管理系助教;1991年9月至1994年7月,在厦门大学攻读会计学硕士学位;1994年8月至1995年8月,任华东冶金学院(现安徽工业大学)经济管理系讲师;1995年9月至1998年8月,在厦门大学攻读会计学博士学位;1998年9月至2007年4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会计部室经理、会计部总经理助理、会计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员工监事;2007年4月至2013年7月,任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计财总监,先后兼任财务管理部总经理、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划部总经理;2014年5月至2017年8月,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职于平安银行,2018年1月起任平安银行首席财务官。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项有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平安银行股份6,0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议案四材料

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郭田勇先生、杨如生先生、杨军先生、李嘉士先生、艾春荣先生、蔡洪滨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其中,杨军先生、李嘉士先生、艾春荣先生、蔡洪滨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须报中国银保监会审核。根据本行章程的规定,本行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鉴此,在本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且其任职资格获得中国银保监会核准之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松奇先生、韩小京先生、王春汉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并在新任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之日,按上述顺序依次离任。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郭田勇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1968年8月出生,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6年8月至今,任平安银行独立董事。

郭田勇先生于1990年在山东大学数学系获理学学士学位,1990年至1993年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分行,199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9年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博士学位。1999年至今任职于中央财经大学。现任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和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田勇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

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如生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1968年2月出生,暨南大学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2017年2月至今,任平安银行独立董事。

杨如生先生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深圳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副会长,深圳前海微众银行独立董事、香港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财经大学客座教授。

杨如生先生曾在深圳市建材工业(集团)公司、深圳市永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友信会计师事务所、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曾为深天健、同洲电子、深赛格和原平安银行独立董事等。

杨如生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军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1958年5月出生,哥伦比亚大学法学博士,是中国律师及美国纽约州律师。

杨军先生曾任北京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美国马智诺斯律师事务所律师,美国国际集团公司律师,高盛(亚洲)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所罗门兄弟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汉鼎亚太公司中国部董事总经理,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海南博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并曾兼任中远股份、海油工程、

招商银行、海南橡胶和原平安银行独立董事。2003年3月至今担任宋庆龄基金会理事。

杨军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嘉士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1960年出生,获香港大学法律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为香港、英格兰及威尔士、新加坡及澳洲首都区的合资格律师,并于1989年起担任胡关李罗律师行的合伙人。

李嘉士先生于2019年7月获委任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复核委员会候选主席之一。亦为香港政府创新科技署InnoHK督导委员会成员、香港上诉审裁团(建筑物条例)主席、香港财务汇报局财务汇报检讨委员团召集人兼成员、香港公益金筹募委员会委员、公益慈善马拉松联席主席及香港太平绅士。同时,李先生为思捷环球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合景泰富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石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安全货仓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李嘉士先生曾任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副主席、主席,合和实业有限公司、渝港国际有限公司、渝太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添利工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及中国平安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嘉士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

艾春荣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1962年3月出生,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经济学博士学位,师从200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麦克法登教授。现任美国佛罗里达大学经济学终身教授、Florida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

艾春荣先生于1990年至1991年任职于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National Bureauof Economic Research),1991年至1994年任职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1994年至今任职于美国佛罗里达大学。目前兼任中国人民大学统计与大数据研究院特聘院长。2006年至2013年兼任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特聘院长,2007年至2015年兼任上海财经大学高等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05年入选教育部长江讲座教授,2009年入选中组部“千人计划”国家特聘专家。一直从事计量经济学、应用微观经济学、实证金融、中国经济等领域的研究。

艾春荣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蔡洪滨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1967年11月出生, 1997年斯坦福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香港大学经济及工商管理学院院长及经济学讲座教授。

蔡洪滨先生于1997年至2005年任教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2005年至2017年任教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受聘为应用经济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应用经济系系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2010年12月至2017年1月,担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

蔡洪滨先生2011年当选为世界计量经济学会会士(Fellow)。他曾经担任全国人大代表及北京市政协委员。现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等独立非执行董事。

蔡洪滨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议案五材料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为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基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资产负债管理需要,考虑外部经营形势和市场情况,公司拟对发行普通金融债券予以统一规划和授权,并按需要分年进行申报、发行,以实现更为灵活的负债管理、推动业务有序发展。本行(含本行各海外分行、各并表子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等)拟按照如下规划发行金融债券:

一、发行规模。发行金融债券的余额不超过最近一年经审计总负债(集团口径)余额的5%。

二、发行品种。期限不超过10年的普通金融债券(不包含二级资本债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等资本性债券及同业存单)。

三、募集资金用途。金融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中长期稳定资金,提高核心负债规模,优化负债结构,重点用于支持绿色金融、小微企业等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境内外中长期业务发展。

四、决议有效期。决议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36个月。

五、授权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上述金融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监管机构报批,沟通及确定发行债券类型、具体发行批次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条款、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债券价格、债券币种、资金用途、申请债券上市流通、安排债券还本付息、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对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并由高级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并办理上述金融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及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的相关授权期限,与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金融债券一般性授权决议有效期限相同。

本议案须经有关监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