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嘉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世嘉科技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894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2.9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5,9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373.2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526.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5月4日出具了会验字[2016]3438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上述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2016年5月24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5月24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年产电梯轿
厢整体集成系统20000套等项目”和“技术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19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募投项目 | 开户行 | 账号 | 账户余额(元) | 备注 |
年产电梯轿厢整体集成系统20000套等项目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75010122000945688 | 3,798,901.04 | 尚有1,300万元募集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 |
技术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37000303002890762 | -- | 已销户 |
合 计 | 3,798,901.04 | -- |
募投项目“年产电梯轿厢整体集成系统20000套等项目”已于2018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专户资金余额(含购买理财产品部分)主要为部分设备及工程的尾款。
募投项目“技术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18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专户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19年9月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0)。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1、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2、投资额度
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5、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四、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在2个交易日内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1、2019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求。因此,我们对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世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世嘉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世嘉科技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综上,华林证券同意世嘉科技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
黄 萌
_________蔡晓涛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