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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隆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2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2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林平涛、许巧婵、林长浩和林长春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平涛先生、许巧婵女士、林长浩先生和林长春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4,250,04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7%。

2019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平涛先生、许巧婵女士、林长浩先生和林长春先生的《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截至2019年10月21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海通证券—林长浩大宗交易2019年9月9日3.018,301,4630.89
2019年9月10日3.018,300,0000.89
林长春集中竞价2019年9月9日3.031,400,0000.15
2019年9月10日3.041,289,9140.14
2019年9月11日3.09181,2000.02
2019年9月18日3.083,344,1950.36
2019年9月19日3.102,931,7230.31
合计------25,748,4952.76

注:a、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长浩先生于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8月6日通过“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九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账户“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海通证券—林长浩”)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858,1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2016年9月26日,公司实施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该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6,601,463股。b、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长春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3.01元/股-3.12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林平涛合计持有股份160,454,76117.15%160,454,76117.1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0,113,6904.29%40,113,6904.29%
有限售条件股份120,341,07112.86%120,341,07112.86%
许巧婵合计持有股份56,938,5276.09%56,938,5276.0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234,6321.52%14,234,6321.52%
有限售条件股份42,703,8954.56%42,703,8954.56%
林长浩合计持有股份94,795,77110.13%78,194,3088.3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6,150,0403.86%19,548,5772.09%
有限售条件股份58,645,7316.27%58,645,7316.27%
林长春合计持有股份54,445,3205.82%45,298,2884.8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4,445,3205.82%45,298,2884.8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注:本公告所有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平涛先生、许巧婵女士、林长浩先生和林长春先生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截止2013年11月4日,上述承诺已实际履行,林平涛先生、许巧婵女士、林长浩先生和林长春先生所持有的股份已于2013年11月4日解除限售。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平涛先生、许巧婵女士和林长浩先生承诺: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截止本报告日,林平涛先生、许巧婵女士和林长浩先生严格按照承诺事项履行,未出现违反该项承诺的情况。

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长春先生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止本报告日,上述承诺已实际履行,林长春先生严格按照承诺事项履行,未出现违反该项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林平涛先生与许巧婵女士为夫妻关系,林平涛先生与林长青先生、林长春先生、林长浩先生为父子关系,许巧婵女士与林长青先生、林长春先生、林长浩先生为母子关系,林长青先生、林长春先生和林长浩先生为兄弟关系,同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林平涛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许巧婵女士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林长浩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兼总裁。

2、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前,公司已按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平涛先生和许巧婵女士未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的公司股份,林长浩先生和林长春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5,748,4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未超过本次计划减持数量。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及相关承诺保持一致。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林平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0,454,7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5%,许巧婵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6,938,5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9%,林长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8,194,3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6%,林长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764,9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2%,林长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298,2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4%,五人共持有公司股份404,650,785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43.26%,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四、备查文件

1、林平涛先生、许巧婵女士、林长浩先生和林长春先生的《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0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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