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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神城: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1

证券代码:000018、200018 证券简称:*ST神城、*ST神城B 公告编号:2019-132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及进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州长城”)对前期已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及其重大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2019年4月30日、2019年8月28日分别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015、2019-018、2019-019、2019-020、2019-026、2019-032、2019-036、2019-050、2019-051、2019-054、2019-061、2019-075、2019-076、2019-080、2019-083、2019-091、2019-096、2019-100、2019-106号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上述部分诉讼、仲裁事项相关法律文书,现将相关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被告/被申请人涉案金额(万元)诉讼/仲裁进展披露时间
1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告一: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三:陈略 被告四:何飞燕26,492.18一审判决结案2018年9月15日《关于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2018年10月9日《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2019年2月20日《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2019年4月30日《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2019年8月28日《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九江银行股份有被告一: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10,223.39裁决结案2019年4月8日《关于收到<民事
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借款合同纠纷案司 被告二: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三:陈略起诉状>及<仲裁申请书>的公告》;2019年4月30日《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2019年7月3日《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2019年8月28日《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告一: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 限公司 被告二: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 司 被告三:陈略 被告四:何飞燕7,977.89一审判决结案,待上诉期2019年3月1日《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2019年4月30日《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2019年8月28日《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19年8月29日《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06)
4泉州市丰泽区裕民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209.60裁决结案2019年7月22日《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91);2019年8月28日《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告一: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二: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陈略 被告四:何飞燕6,100.00判决结案2019年4月8日《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及<仲裁申请书>的公告》;2019年4月30日《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2019年8月28日《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龚丽红民间借贷纠纷案被告一:陈略 被告二: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3,143.18二审判决结案2018年10月24日《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7);2019年2月20日《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被告四:武汉商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4月19日《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2019年5月8日《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2019年4月30日《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2019年8月28日《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告一: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三:陈略10,164.09调解不成,转诉讼、撤诉结案2019年2月13日《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及<先行调解通知书>的公告》;2019年2月20日《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2019年4月30日《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2019年8月28日《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8浙江华铁建筑支护技术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被告一:神州长城西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二:郭孝义979.05判决结案2019年2月13日《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及<先行调解通知书>的公告》;2019年2月20日《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2019年4月30日《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2019年8月28日《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9北京市北泡轻钢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被告:荣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神州长城西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57.73我司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支持我司意见,裁2019年5月11日《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2019年8月28日《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定驳回原告起诉,原告不服提出上诉,二审中。
10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告一: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龙岩市恒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三: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四:陈略393.90一审判决结案2019年8月21日《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0)
11王荭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荔波樟江部落大酒店有限公司232.96一审判决结案2019年7月22日《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91);2019年8月28日《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2福建省南安市飞旺石材工艺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106.73调解结案2019年5月8日《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2019年8月28日《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3李巧丽借款合同纠纷案第一被申请人: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被申请人: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被申请人:何飞燕 第四被申请人:陈略16,192.92执行中2018年8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2018年半年报》中;2018年9月14日《关于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的公告》;2018年10月23日《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5);
2019年2月20日《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2019年4月30日《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2019年8月28日《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19年8月29日《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06)
14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案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陈略30,736.58执行中2019年2月19日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仲裁通知书》及《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2019年2月20日《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2019年4月30日《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2019年7月22日《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91);2019年8月28日《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5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告一: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陈略 被告三:中国工投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四:何飞燕 被告五: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20,000.00执行中2019年3月1日《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2019年4月30日《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2019年7月3日《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2019年7月22日《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91);2019年8月28日《2019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
16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3,442.86调解结案2019年8月3日《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6);2019年8月28日《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7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告一: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二: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陈略10,355.49判决结案2019年8月3日《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6);2019年8月28日《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8国美信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被告一: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二:武汉久泰伟业钢铁有限公司 被告三: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4,285.52二审判决结案2018年10月23日《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9年2月20日《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2019年4月19日《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2019年4月30日《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2019年8月28日《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9山东格瑞德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合同分包合同纠纷案被告:信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185.97撤诉结案2019年5月8日《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2019年8月28日《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0孙树会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张春来 被告: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170.51撤诉结案2019年7月22日《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91);2019年8月28日《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限公司
21北京盛同华远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54.60对方提起诉讼2019年8月29日《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06)

二、诉讼/仲裁具体进展情况

(一)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具体进展2019年7月2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冀民初96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

1、被告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给付原告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3亿元、利息、罚息、违约金6000万元、律师费20万元。以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之和以年利率24%为限;

2、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陈略、何飞燕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陈略、何飞燕承担责任后享有在其承担责任范围内向被告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的追偿权;

3、驳回原告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66409元,由原告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负担6409元,由被告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陈略、何飞燕共同负担1860000元。

(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借款合同纠纷案具体进展

2019年8月10日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2019)穗仲案字第3835号裁决,内容如下:

1、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10000万元、逾期利息524416.66元及罚息;

2、第二、第三被申请人对上述第1项裁决确定第一被申请人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申请人对第二被申请人所有的质押应收账款在本案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4、本案仲裁费684089元,由三被申请人承担,该费用已由申请人预缴,

本会不予退回,由三被申请人迳付申请人。

(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具体进展2019年8月23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京04民初192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

1、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本金人民币7700万元及相应利息、复利、罚息,以上利息、罚息、复利一年内的总额以不超过本金余额的24%为限;

2、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对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质押的应收账款在本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且在该债权与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4民初55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确定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对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总额不超过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2000万元的限度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3、被告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就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对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且在该债权与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4民初55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确定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对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总额不超过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2000万元的限度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被告陈略、被告何飞燕就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对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且在该债权与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4民初55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确定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对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总额不超过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2000万元的限度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被告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被告陈略、被告何飞燕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追偿;

6、驳回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40694元、公告费人民币260元,由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被告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被告陈略、被告何飞燕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四)泉州市丰泽区裕民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具体进展2019年9月11日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2019)深国仲裁3862号《裁决书》,内容如下: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2,044,904.9元及利息损失。

2、本案仲裁费用人民币51,010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51,010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51,010元,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51,010元。以上确定的各项应付款项,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五)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具体进展

2019年9月18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京04民初553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

1、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垫款本金6100万元及相应罚息;

2、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对已经办理出质登记的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的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对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范围内、且在该债权与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19 )京04民初19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权总额不超过最高债权额12000万元的限度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3、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对保证金专户中的保证金2135万元及利息在本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4、被告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陈略就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对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且在该债权与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4民初19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权总额不超过最高债权额12000万元的限度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被告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陈略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追偿;

6、驳回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末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46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被告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被告陈略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六)龚丽红民间借贷纠纷案具体进展

2019年9月5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03民终14567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

维持一审判决。

1、陈略、神州长城、神州国际偿还本金3,000万元及利息;

2、支付律师费22万元;

3、支付担保费21,833元;

4、武汉商职对上述判决承担连带责任。

(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具体进展

2019年9月12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03民初3492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

准许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撤诉。

(八)浙江华铁建筑支护技术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具体进展

2019年4月12日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浙0104民初5925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

1、解除案涉《钢管租赁合同》。

2、被告神州长城西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案涉租杂费人民币1565213.83元。

3、被告神州长城西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案涉租赁物,如不能返还则应按照钢板网17元/张,钢管12元/米,扣件5元/只,横杆及立杆15.6元/米,套管5元/只,油托18元/只的标准折价赔偿。

4、被告郭孝义对上述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九)北京市北泡轻钢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具体进展2019年5月21日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1191民初134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北京市北泡轻钢建材有限公司的起诉。

(十)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具体进展2019年9月10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0304民初352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恒达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偿还垫付款3938963.22元及罚息;

2、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陈略对被告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债务向原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38312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43312元(均已由原告预交),由四被告共同负担。

(十一)王荭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具体进展

2019年9月19日贵州省荔波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黔2722民初12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羞工程欠款2214743.16元及相应利息;

2、被告荔波樟江部落大酒店有限公司在欠付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范围内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付款责任,被告荔波樟江部落大酒店有限公司履行义务后,则扣减其应付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的相应工程款数额;

3、驳回原告王荭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436元,减半收取计12718元,诉讼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两项共计17718元,由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十二)福建省南安市飞旺石材工艺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具体进展

2019年9月24日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2019)京仲调字第0698号《调解书》,调解结果如下:

1、被申请人于2020年7月31日之前向申请人支付尾款470000元(被申请人不要求申请人就前述款项开具发票);

2、本案仲裁费35021.22元(己由申请人全额预交),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双方就本案合同项下的涉案项目再无其他争议。

(十三)李巧丽借款合同纠纷案具体进展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9月24日10时至2019年9月25日10时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何飞燕持有的神州长城5400万股股票。经查询,截止2019年9月25日,本次拍卖流拍。

2019年10月8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03执65号之一《网拍告知书》,内容如下:申请执行人李巧丽与被执行人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何飞燕、陈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将于2019年10月22日10时至2019年10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第二次公开拍卖被执行人何飞燕持有的神州长城无限售流通股5400万股。

2019年10月8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03执65号之二《网拍告知书》,内容如下:申请执行人李巧丽与被执行人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何飞燕、陈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将于2019年11月5日10时至2019年11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陈略持有的神州长城无限售流通股39877962股。展示价格:0.97元(2019年9月27日收盘价)乘以39877962股,起拍价:拍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股票总数(39877962股),保证金:4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及其倍数。

(十四)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案具体进展

2019年8月11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京03执859号《执行财产分配方案》,内容如下:

经司法网络拍卖平台上第一次公开拍卖,2019年7月23日,上海杜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121000元、周润凯以1208000元分别竞得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电产融控股有限公司10%股权、神州长城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现已拍卖成交。

本案的拍卖款扣除执行费及评估费后,可分配款项为796214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8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债权人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应分配的案款数额为七十九万六千二百一十四元。

(十五)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具体进展

2019年9月24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03执214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内容如下:

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陈略名下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西、红荔路南中银花园新华阁21C房产以清偿债务。

(十六)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具体进展

2019年9月27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京03民初378号《民事调解书》,内容如下:

1.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与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自2019年5月1日起解除;

2.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前向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支付959860.847科威特第纳尔KD,其中480000科威特第纳KD于2019年12月31日给付,余款479860.847科威特第纳KD于2020年3月31日前付清;

3.若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未能于2020年3月31日前向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支付959860.847科威特第纳尔KD,则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除须立即支付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959860.847科威特第纳尔KD外,另向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支付959860.847科威特第纳尔KD的利息;

4.双方确认科威特第纳尔KD与人民币的汇率为1:21.98;5.一审案件受理费106971.5元,由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负担53485.75元(已交纳);由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53485.75元(于调解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十七)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具体进展

2019年9月9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03民初1554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

1.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本金99983492.7元及罚息。

2.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50000元。

3.被告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追偿。

4.被告陈略对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陈略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追偿。

5.驳回原告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59772.14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陈略负担。

(十八)国美信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具体进展

2019年9月20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京03民终9704号《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内容如下:

1.维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5民初8642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七项、第八项;2.撤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5民初86425号民事判决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九项;

3.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国美信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转让融资申请书》应收账款本金 27294442.23元;4.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国美信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转让融资申请书》所载债权自2018年11月2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保理融资利息及违约金;

5.武汉久泰伟业钢铁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三、四项给付事项在保理融资本金2180万元及自2018年11月2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保理本金218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8%标准计算的逾期回购罚息范围内对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向国美信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承担回购责任;

6.驳回国美信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55178元,由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武汉久泰伟业钢铁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纳至一审法院)。

二审案件受理费251095元,由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十九)山东格瑞德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合同分包合同纠纷案具体进展

2019年10月8日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鲁1402民初2573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

准许原告山东格瑞德集团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400元,申请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9400元,由山东格瑞德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二十)孙树会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具体进展

2019年10月8日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津0113民初5692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

准予原告孙树会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0073元,由原告孙树会负担。

(二十一)北京盛同华远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具体进展

2019年10月11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0307民

初21733号《应诉通知书》,内容如下:

北京盛同华远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诉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30日立案。

三、本次公告前公司尚未披露的主要诉讼、仲裁事项

序号诉讼仲裁案由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诉讼/仲裁进展涉案金额 (万元)
1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孙树会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张春来 被告:天力士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未开庭313.74
2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孙树会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张春来 被告:天力士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未开庭157.54
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魏永江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张春来 被告:天力士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未开庭260.03
4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魏永江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张春来 被告:天力士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未开庭102.61
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魏永江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张春来 被告:天力士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未开庭375.89
6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魏永江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张春来 被告:天力士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未开庭362.51
7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骆利云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张春来 被告:天力士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未开庭365.72
8装饰装修合同黎建雄被告一: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暂未开庭377.72
纠纷被告二:广州市宏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计2,315.7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主要诉讼、仲裁事项。

四、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债务预计可能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本期利润、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由于部分未结案案件标的金额、违约金、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的金额有待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对案件作出裁判或调解生效后才能确定,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以上案件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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