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公司太安堂亳州中药材特色产业园项目的销售,加快公司销售资金结算速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太安(亳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安亳州”)拟与徽商银行亳州中药城分(支)行签订《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根据该金融机构的要求,徽商银行亳州中药城分(支)行为购买由太安亳州开发并销售的太安堂亳州中药材特色产业园项目的客户提供按揭贷款,贷款总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并由太安亳州为借款人提供偿还贷款本息的全程连带责任保证。
2019年10月18日,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太安亳州为太安堂亳州中药材特色产业园项目的销售提供对外担保,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符合借款条件的购买太安堂亳州中药材特色产业园项目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人结清贷款之前
3、担保金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本次担保后续和借款人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条款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太安亳州为购买其开发和销售的太安堂亳州中药材特色产业园项目的客户提供银行按揭贷款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商业惯例,有利于项目销售和资金回笼,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为公司太安堂亳州中药材特色产业园项目销售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项目销售所必须,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上述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加快项目的销售和资金回笼,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且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权益。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子公司为本次客户按揭贷款提供担保,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1,492.37万元(不含上述拟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1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逾期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