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3 证券简称:南方轴承 公告编号:2019-043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史建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宗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宗成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09,311,343.98 | 803,005,088.60 | 0.7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96,274,121.81 | 722,418,958.40 | -3.62%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02,594,102.61 | 8.58% | 293,212,475.75 | 0.4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668,662.03 | 29.10% | 43,427,930.67 | -54.4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3,510,700.40 | 18.36% | 36,053,317.73 | -17.6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4,055,518.79 | 140.04% | 63,487,139.27 | 16.9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5 | 28.94% | 0.1248 | -54.4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5 | 28.94% | 0.1248 | -54.44%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1% | 30.08% | 6.12% | -54.0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07,625.7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16,612.5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8,230,141.4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3,113.0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301,402.28 |
合计 | 7,374,612.94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3,45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史建伟 | 境内自然人 | 39.60% | 137,800,000 | 103,350,000 | |||||
史娟华 | 境内自然人 | 7.13% | 24,814,000 | 0 | 质押 | 10,310,000 | |||
史维 | 境内自然人 | 2.64% | 9,200,000 | 6,900,000 | |||||
许维南 | 境内自然人 | 1.32% | 4,607,732 | 3,455,799 | |||||
华泰证券资管-南京银行-华泰家园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7% | 3,368,624 | 0 | |||||
陈曦 | 0.68% | 2,374,000 | 0 | ||||||
史建仲 | 0.57% | 2,000,000 | 0 | ||||||
严献忠 | 0.46% | 1,617,300 | 0 | ||||||
李葵初 | 0.43% | 1,479,000 | 0 | ||||||
黄燕明 | 0.42% | 1,444,945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史建伟 | 34,4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450,000 | ||||||
史娟华 | 24,81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814,000 | ||||||
华泰证券资管-南京银行-华泰家园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3,368,624 | 人民币普通股 | 3,368,624 |
陈曦 | 2,37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74,000 |
史维 | 2,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00,000 |
史建仲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 |
严献忠 | 1,617,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17,300 |
李葵初 | 1,47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79,000 |
黄燕明 | 1,444,945 | 人民币普通股 | 1,444,945 |
李兆棠 | 1,192,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2,4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史建伟先生、史娟华与史维女士,史建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史娟华女士系史建伟先生的妻子,史维女士系史建伟先生的女儿。2、史建仲先生系史建伟先生的弟弟;许维南先生系史建伟先生妹夫。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陈曦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374,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74,000股;严献忠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067,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17,300股;李兆棠通过中山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92,4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92,4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史建伟;史娟华;史维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史建伟、史娟华、史维承诺: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企业;也未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相似业务的企业。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 | 2010年10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
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人因此所取得的利益归公司所有,并且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本人依照相关规则被认定为公司关联人期间内有效。 | |||||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公司承诺:未来不会发生与民力轴承、南方摩托车启动齿轮厂、海丰机械之间的关联销售和采购。 | 2011年01月25日 | 长期有效 | 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
史建伟;史娟华;史维 | 其他承诺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史建伟、史娟华、史维承诺:"如果因历史上公司及其 | 2011年01月25日 | 长期有效 | 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
前身常州市武进南方轴承有限公司未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而产生的补缴义务以及如因此而遭受的任何处罚及损失,由史建伟、史娟华、史维全部承担。 | |||||
史建伟;史娟华;史维 | 其他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史建伟、史娟华及史维承诺:历史上发行人如有补税或罚款等,控股股东全额承担公司因此产生的补缴义务及遭受的任何罚款或损失。 | 2011年01月25日 | 长期有效 | 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
常州华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海丰机械制造厂;常州市泰博精创机械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公司首发前股东常州华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海丰机械制造厂及常州市泰博精创机械有限公司承诺: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 | 2010年10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
有,并且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本人依照相关规则被认定为公司关联人期间内有效。 | |||||
承群威;史建仲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公司首发前股东承群威及股东史建仲承诺: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企业;也未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相似业务的企业。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 | 2010年10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
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人因此所取得的利益归公司所有,并且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本人依照相关规则被认定为公司关联人期间内有效。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常州市海亚轴承厂;程海波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常州市海亚轴承厂及程海波先生承诺:在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南方汽车压缩机轴承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不再从事与江苏南方汽车压缩机轴承 | 2014年05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
有限公司同类产品及其原材料的采购、生产、制造、销售(销售仅限于截至江苏南方汽车压缩机轴承有限公司成立之日的已生产的常州市海亚轴承厂存货) | ||||||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一)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应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 2015年04月29日 | 2017年 | 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四、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57.85% | 至 | -36.78% |
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3,800 | 至 | 5,700 |
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9,016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产品结构无重大调整,业绩增幅较大主要因为去年同期存在老厂区拆迁收入等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信托理财产品 | 自有 | 2,000 | 8,000 | 0 |
其他类 | 自有 | 2,000 | 11,00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 | 9,900 | 0 | 0 |
合计 | 13,900 | 19,00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史建伟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