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中短期低风险信托、银行理财产品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短期理财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中短期低风险信托、银行理财产品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的议案,现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中短期低风险信托、银行理财产品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的议案,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状况的需要,对资金作出的有序安排。经我们核查,公司资金状况和现金流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财务风险,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最长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中短期低风险信托、银行理财产品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标的资产不包括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等,以及监管部门明文规定其不能投资的项目。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请同意公司择机购买信托、银行理财产品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内。实施时由财务负责人拿出具体方案经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后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我们同时将积极关注后续公司在实际操作时的财务和现金流状况,保证该行为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的进行,并及时与公司审计部门、财务部沟通,加强对拟投资产品的风险研究,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的稳健性。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蔡桂如 刘雪琴 干为民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