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17日,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了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审计费用共计87.7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60.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27.3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081978608B
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文先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
登记机关:武汉市武昌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经营场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决(结)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
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9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与内控状况进行审计。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
1.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可满足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
2.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