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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关于签订中国联通沃云云市场入驻协议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5

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19-065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中国联通沃云云市场入驻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风险提示

1、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履行期限:双方约定合作期限为6年。合作期限届满前30天内,任何一方均未书面提出到期不续约的要求的,双方合作期限将自动顺延3年。

3、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协议已就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但由于协议的履行存在一定的周期,在实际履行中存在受不可抗力等影响所造成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产品入驻中国联通沃云云市场后将为用户提供云存储、云备份等云计算运营服务,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尚不明确。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协议签署概况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或“公司”或“乙方”)与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云”或“甲方”)于近日本着公平诚信、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乙方产品入驻中国联通沃云云市场的相关合作事宜,达成协商一致,签订了《中国联通沃云云市场入驻协议书》(以下简称“《入住协议书》”)。

三、交易对方介绍

1、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06月04日

法定代表人:沈可

注册资本:285,485.1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0717284530

经营范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授权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在全国经营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内容分发网络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02月25日);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社区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和信息保护和加工处理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08月05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物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授权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在全国经营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内容分发网络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社区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和信息保护和加工处理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本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2、履约能力分析

联通云是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大型高新科技企业。联通云依托中国联通强大的通信网络能力、一流的基础设施资源、优质的客户群和良好的品牌信誉,面向互联网、政府、教育、金融、物流等行业客户,提供IDC、云计算、IT基础设施等建设与服务,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3、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公司近三年内未与交易对方发生购销合同。

四、《入住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入住协议书》约定,甲乙双方开展合作运营,面向政企、行业等客户提供蓝光云存储服务,通过联通沃云云市场进行产品推广。

1、产品与服务

面对但不限于向档案馆、教育局、银行网点、公检法系统、医院、建筑行业、广电传媒行业、能源气象行业及科研院所等场景及用户提供联通云归档/云备份产品、联通云归档/云备份服务。

2、定价方式

产品的计费按云市场支持的计费模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单次,包月、包年、按需使用等计费模式。

3、结算方式

上述云产品、云服务由甲方销售单位进行销售。按照云市场的规则,甲方的销售单位收取用户支付的产品全额费用后按照本协议约定根据乙方投入资源比例向乙方定期结算运营收益。

4、生效条件及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约定合作期限为6年。合作期限届满前30天内,任何一方均未书面提出到期不续约的要求的,双方合作期限将自动顺延3年。服务期限届满前,若任何一方书面向对方提出到期不续约的要求的,本协议在服务期限届满后自动终止。

5、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赔偿非违约方因违约方行为产生的全部损失。双方均违约的,应根据各方的违约情况,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双方同意,若云市场管理规范对违约责任另有规定的,以云市场管理规范的规定为准。

6、争议解决方式

若双方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五、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是中国联通的全资子公司,依托中国联通强大的通信网络能力和基础设施资源为客户提供云服务,旗下已建设四大云基地及十余个优质云数据中心,目前双方正基于上述节点资源合作打造“数据云湖”模式。本次产品合作,拟将易华录数据湖或蓝光产品的存储资源封装至联通沃云产品中,在中国联通全网渠道、品牌、网络资源的支撑下开展合作运营服务。本协议的履行,预计将有效地拓展公司的数据运营能力,丰富数据运营经验,为数据湖生态引流开辟新的版图;同时也将提升公司的在云服务行业的市场地位及品牌形象,为公司经营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贡献长期稳定的现金流,助力公司数据湖战略稳固发展。

公司将根据协议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本协议

的履行预期对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预期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签订协议事项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权限范围内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联通沃云云市场入驻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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