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召开情况: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谊嘉信”)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4日上午10:30在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街1008B四惠大厦1044-1046室大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0日通过邮件和通讯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董事黄小川、李凌波、张向宁、李孝念、苗棣、彭松、姚晓洁、黄鑫以及部分监事、高管以电话方式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和全资子公司、孙公司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华谊嘉信因经营需要,拟向华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用途为借新还旧,额度为不超过9,920万元,期限1年,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为华谊嘉信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天津迪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迪思”)、北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思公关”)、新好耶数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好耶数字”)、公司控股股东刘伟为华谊嘉信申请综合授信向中关村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新好耶数字拟以不低于1.2亿元应收账款质押方式向中关村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以持有的北京快友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0万股股权向中关村担保
提供质押反担保;天津迪思以持有的迪思公关全部股权向中关村担保提供质押反担保。
(2)北京华谊伽信整合营销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谊伽信”)因经营需要,拟向华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用途为借新还旧,额度为不超过1,800万元,期限1年,由中关村担保为华谊伽信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天津迪思、迪思公关、新好耶数字、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刘伟拟为华谊伽信申请综合授信向中关村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
(3)北京华谊信邦整合营销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谊信邦”)因经营需要,拟向华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用途为借新还旧,额度为不超过1,800万元,期限1年,由中关村担保为华谊信邦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天津迪思、迪思公关、新好耶数字、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刘伟拟为华谊信邦申请综合授信向中关村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反担保暨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独立董事对此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和全资子公司、孙公司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8)。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董事长黄小川先生为天津迪思执行董事,故回避表决。
该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特别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