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九届十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经认真审阅相关议案材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相关资产的完备性,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能力的实现,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发展。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子公司本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
欧阳明高、方建一、杨 实、林 雷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