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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百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5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18年1月12日股东张江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首次达到5%,未按

照规定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公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是对该事项的补正公告;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2日接到公司股东张江平先生、宁波慧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鹏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江波、宁波泛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送达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资料。资料显示:“2019年9月18日,张江波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核实,2018年1月12日,张江波控制夏某证券账户买入595,781股宁波中百股票,导致张江波控制的夏某证券账户及其他合并计算股份数的股东合计持有宁波中百股份首次达到并超过5%”。

根据相关规定,张江波及其一致行动人应于2018年1月15日前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该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通知上市公司及相关监督机构,违反了《证券法》第86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第13条的规定。

2019年10月12日,公司接到张江波及其一致行动人送达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对该股东持股首次达到并超过5%事项进行补正公告。

截至2018年1月12日,张江波控制的夏某证券账户持有957,5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3%;其他合并计算股份数的股东合计持有10,859,5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84%,其中张江平持有925,523股,持股比例0.41%,泛美投资证券账户持有1,219,098股,持股比例0.54%,汇力贸易(更名为“宁波慧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4,484,909股,持股比例2.00%,鹏源资管持有4,230,069股,持股比例1.89%。以上相关股东合计持有11,817,1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27%。

二、其他权益变动情况

除上述权益变动外,2018年4月25日,宁波鹏渤启动对宁波中百的要约收购,截

至2018年8月7日,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最终收购股份数量为12,671,491股,占宁波中百股份总数的5.65%;2018年12月6日,宁波鹏沨与东杰汽车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宁波鹏沨受让东杰汽车持有的东坚投资100%股权,东坚投资持有泛美投资75%股权,泛美投资持有宁波中百1,219,098股,占宁波中百已发行总股本的0.54%;

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2月7日期间,张江平累计买入宁波中百199,000股,成交金额为1,825,590元。

三、其他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本公司控股股东仍为西藏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徐柏良先生。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0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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