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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宁波中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5

证券代码:600857

证券简称:宁波中百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
股票代码:600857
信息披露义务人1:张江波
住所: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南段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南段82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张江平
住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南段82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3:宁波泛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宁波高新区菁华路188号2幢153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南段82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4:宁波慧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凤岙村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汇海路5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5:宁波鹏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N0050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汇海路52号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十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中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中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6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9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 9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11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11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 1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2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12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12

三、 其他权益变动情况 ...... 12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 13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 1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6

一、 备查文件 ...... 16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6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7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江波、张江平、泛美投资、汇力贸易、鹏源资管
泛美投资宁波泛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家注册于中国宁波的有限责任公司
汇力贸易宁波太平鸟汇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9月13日更名为宁波慧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鹏源资管宁波鹏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鹏渤宁波鹏渤投资有限公司
东坚投资东坚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宁波中百、上市公司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中通投资宁波中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鹏源环球鹏源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鹏源供应链浙江鹏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鸟集团太平鸟集团有限公司
太平鸟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鹏沨宁波鹏沨贸易有限公司
东杰汽车东杰汽车投资有限公司(Town Giant Auto Investment Limited),一家注册于香港的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
处罚决定书》[2019]1号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 张江波

性别: 男国籍: 中国,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330227196811******住所: 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南段

(二) 张江平

性别: 男国籍: 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身份证号: 330227196705******住所: 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

(三) 泛美投资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宁波泛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高新区菁华路188号2幢153室
法定代表人张国芳
注册资本3,000万
设立日期2010年05月1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554516308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项目投资;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财务咨询;物业管理。
经营期限2010年05月11日至2020年05月10日
股东东坚投资持有75%的股权;中通投资持有8.33%股权;张国芳持有16.67%股权

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地区居留权
张国芳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中国宁波
胡惠达监事中国中国宁波

(四) 汇力贸易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宁波慧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凤岙村
法定代表人王东鹏
注册资本6,000万元
设立日期2012年12月1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058269547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除服饰),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家具、家居饰品、床上用品、餐厨用具、卫浴用品、工艺品、金属材料及制品、办公用品、木制品、陶瓷制品、纸制品、日用百货、化妆品的研发、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矿产品、食用农产品、建材、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制品的批发、零售;贵金属、初级农产品、矿产品、冶金炉料的批发、零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11日
股东浙江鹏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地区居留权
王东鹏执行董事中国中国宁波
钱峰总经理中国中国宁波
吴金山监事中国中国宁波

(五) 鹏源资管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宁波鹏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N0050
法定代表人张伟红
注册资本3,000万
设立日期2017年08月0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930A5XT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新能源技术的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普通货物的仓储,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塑料原料、橡胶、五金工具、机械设备、日用品、针纺织原料及产品、燃料油、初级农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矿产品批发、零售,煤炭批发(无储存)。(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7年08月01日至长期
股东太平鸟集团持有90%股权(2019年3月6日,股权变动为太平鸟集团持有100%股权);

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地区居留权
张伟红执行董事中国中国宁波
徐项辉总经理中国中国宁波
王东鹏监事中国中国宁波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张江平先生、张江波先生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序号上市公司证券代码注册资本 (万元)经营范围持股比例 (%)
1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60387748,075.93服装设计、技术开发和生产、制造、批发、零售;服装租赁;童装、婴儿服装、婴儿睡袋、皮革制品、羽绒制品、服饰、鞋帽、袜子、手套、领带、围巾、披巾、面纱、化妆品、内衣、箱包、眼镜、香水、纺织品、玩具、日用百货、文教用品、体育用品的研发、批发、零售、网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47.71%

注:张江平先生、张江波先生持有鹏源环球100%股权,鹏源环球持有太平鸟集团100%股权,太平鸟集团持有太平鸟(603877)47.71%股份;张江平先生直接持有太平鸟(603877)0.39%股份,张江波先生直接持有太平鸟(603877)0.07%股份。

太平鸟集团持有100%股权的宁波鹏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太平鸟(603877)10.92%股份;太平鸟集团持有46.857%股权的宁波禾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太平鸟(603877)8.42%股份。

2、泛美投资持有太平鸟(603877)8.77%股份;

3、鹏源资管持有太平鸟(603877)0.21%股份;

4、除上述情形以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均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2018年1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出资结构、控制关系具体如下:

张江平先生、张江波先生分别通过鹏源环球间接持有太平鸟集团60%和40%的股份,系太平鸟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太平鸟集团分别为鹏源资管、汇力贸易的直接及间接控股股东。张江波与张江平、鹏源资管、汇力贸易系一致行动人。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核实,张江平先生具有泛美投资证券账户的交易决策权。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上市公司的发展潜力,相信其具有资本市场的长期投资价值,从而进行的一项投资行为。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宁波中百股份。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9年9月18日,张江波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核实,2018年1月12日,张江波控制夏某证券账户买入595,781股宁波中百股票,导致张江波控制的夏某证券账户及其他合并计算股份数的股东合计持有宁波中百股份首次达到并超过5%。

截至2018年1月12日,张江波控制的夏某证券账户持有957,5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3%;其他合并计算股份数的股东合计持有10,859,5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84%,其中张江平持有925,523股,持股比例0.41%,泛美投资证券账户持有1,219,098股,持股比例0.54%,汇力贸易持有4,484,909股,持股比例2.00%,鹏源资管持有4,230,069股,持股比例1.89%。以上相关股东合计持有11,817,1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27%。

三、 其他权益变动情况

除上述权益变动外,2018年4月25日,宁波鹏渤启动对宁波中百的要约收购,截至2018年8月7日,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最终收购股份数量为12,671,491股,占宁波中百股份总数的5.65%;2018年12月6日,宁波鹏沨与东杰汽车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宁波鹏沨受让东杰汽车持有的东坚投资100%股权,东坚投资持有泛美投资75%股权,泛美投资持有宁波中百1,219,098股,占宁波中百已发行总股本的0.54%;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2月7日期间,张江平累计买入宁波中百199,000股,成交金额为1,825,590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宁波鹏渤持有宁波中百股份数量为12,671,491股,占宁波中百总股本的5.65%;鹏源资管持有宁波中百股份数量为4,230,069股,占宁波中百总股本的1.89%;汇力贸易持有宁波中百股份数量为4,484,909股,占宁波中百总股本的2.00%;张江平持有宁波中百股份数量为1,045,523股,占宁波中百总股本的0.47%;泛美投资持有宁波中百股份数量为1,219,098股,占宁波中百总股本的0.54%;张江波控制的夏某证券账户持有宁波中百股份数量为1,241,470股,占宁波中百总股本的

0.55%。以上相关股东合计持有宁波中百股份数量为24,892,560股,占宁波中百总股本的11.1%。具体持股情况如下图所示: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各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宁波中百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2018年1月12日起前6个月,鹏源资管于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2月28日期间存在增持宁波中百的情形,增持价格区间为9.07元/股至12.28元/股,截至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2018年1月12日,合计持有宁波中百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230,069股,占宁波中百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89%;汇力贸易于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2月5日期间存在增持宁波中百的情形,增持价格区间为10.746元/股至11.71元/股,截至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2018年1月12日,合计持有宁波中百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484,909股,占宁波中百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00%;张江波控制的夏某证券账户于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1月12日期间存在增持宁波中百的情形,增持价格区间为9.21元/股至9.498元/股,2018年1月12日,存在一笔卖出情形,卖出4000股,成交价格为9.467元/股,截至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2018年1月12日,合计持有宁波中百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57,531股,占宁波中百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43%;张江平于2017年8月25日至2018年1月12日期间存在增持宁波中百的情形,增持价格区间为9.22元/股至12.59元/股,截至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2018年1月12日,合计持有宁波中百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25,523股,占宁波中百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41%;泛美投资证券账户于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11月20日期间存在增持宁波中百的情形,增持价格区间为10.785元/股至13.909元/股,截至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2018年1月12日,合计持有宁波中百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19,098股,占宁波中百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5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2019年9月18日,张江波先生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8年1月10日开始,张江波控制利用夏某证券账户交易“宁波中百”,2018年1月12日张江波继续买入“宁波中百”,导致夏某证券账户、张某平证券账户及张某平具有交易决策权的宁波泛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账户、汇力贸易证券账户、鹏源资管证券账户合计持有“宁波中百”占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超过5%,但张江波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截至2019年1月11日,在限制转让期限内,张江波控制利用夏某证券账户共计违规买入“宁波中百”1,175,334股,违规买入金额10,987,407.76元,共计违规卖出“宁波中百”369,261股,违规卖出金额4,265,631.33元。”

“对张江波超比例持股未报告及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其中对超比例持股未报告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对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行为处以80万元罚款。”

张江波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行为的严重性,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已全额上缴120万元罚款,今后其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执行,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身份证明文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 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宁波鹏渤,供投资者查阅。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南段826号。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江波

签名:

2019年__月__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江平

签名:

2019年__月__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泛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19年__ 月__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慧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19年__ 月__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鹏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19年__ 月__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江波

签名:

2019年__月__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江平

签名:

2019年__月__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泛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19年__月__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慧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19年__月__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鹏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19年__月__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宁波市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股票代码600857
信息披露义务人1名称张江波信息披露义务人1住所浙江省宁波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名称张江平信息披露义务人2住所浙江省宁波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3名称宁波泛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3注册地宁波高新区菁华路188号2幢153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4名称宁波慧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4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凤岙村
信息披露义务人5名称宁波鹏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5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N0050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在本次增持达到5%前,截至2018年1月11日,张江波控制的夏某证券账户持有365,7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6%;其他合并计算股份数的股东合计持有10,780,5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81%,其中张江平持有846,523股,持股比例0.38%,泛美投资证券账户持有1,219,098股,持股比例0.54%,汇力贸易持有4,484,909股,持股比例2%,鹏源资管持有4,230,069股,持股比例1.89%。以上相关股东合计持有11,146,3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截至2018年1月12日,张江波控制的夏某账户持有957,5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3%;其他合并计算股份数的股东合计持有10,859,5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84%,其中张江平持有925,523股,持股比例0.41%,泛美投资证券账户持有1,219,098股,持股比例0.54%,汇力贸易持有4,484,909股,持股比例2%,鹏源资管持有4,230,069股,持股比例1.89%。以上相关股东合计持有11,817,1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27%。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是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江波

签名:

2019年__月__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江平

签名:

2019年__月__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泛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19年__月__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慧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19年__月__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鹏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19年__月__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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