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滁州二期年产5GW单晶组件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滁州二期年产5GW单晶组件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咸阳年产5GW单晶组件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咸阳年产5GW单晶组件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西安泾渭新城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西安泾渭新城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