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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策影视:关于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4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现将公司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和相应的整改措施

(一)2016年12月,浙江证监局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16年12月14日,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6]37号)(以下简称“警示函”),针对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及员工余海晴构成单位行贿罪,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事项,认为:

“你公司上述行为已构成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第三十条、三十一条和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予以警示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内控、信息披露管理等相

关制度落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整改情况:

在上述情况出现后,公司高度重视,针对警示函所提问题进行深刻检讨、核查和分析,同时组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学习,提高对上述规范的理解和执行,加强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管理,严格规范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2017年2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程圣德的监管函》

2017年2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下发《关于对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程圣德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7]第5号),针对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及员工余海晴构成单位行贿罪,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任分管董事未勤勉尽职责事项,认为:“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7.3条、第11.1.1条、第11.1.5条的相关规定。你公司时任董事程圣德的上述行为违反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2条、第

3.1.9条,《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1.2条、第3.3.25条的相关规定。我部现对你公司、时任董事程圣德采取出具监管函的监管措施”。

整改情况:

上述情况出现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对监管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深入检讨,并于2017年2月10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时任董事程圣德采取出具监管函的监管措施的整改情况报告》。针对本次事件,公司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组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及监管培训,明确职责义务和监管要求,提高勤勉尽责意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2、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制度规则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公司重要信息的汇总报告机制。组织各部门进行制度学习,明确各部门和

下属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责任人,提升公司整体合规意识。加强证券部财务、法律专业人才引进,完善各部门间的重大信息沟通机制。

3、对本次事件的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理,聘用新任董事会秘书,提升公司治理运作的规范性、合规性,完善内控体系,建立严格的内控流程,加强公章、法务、信披管理,实现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制衡和监督机制。

4、日常工作中加强与监管部门、中介机构的沟通,保证及时对实务问题进行汇报、咨询、交流及合规处理。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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