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ST毅昌 公告编号:2019-06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0月11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11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下午3:00至2019年10月11日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毅昌创意产业园中央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熊海涛女士
6、召开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19年9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11名,代表股份数140,010,9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92%,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数139,850,9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8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16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39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黄永新、周鹏程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选举熊海涛、何宇飞、李南京、徐建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1)同意选举熊海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9,851,364票,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
99.886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2,812,120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97%。
(2)同意选举何宇飞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9,851,368票,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
99.886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2,812,124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97%。
(3)同意选举李南京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9,851,372票,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
99.886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2,812,128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97%。
(4)同意选举徐建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9,851,272票,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
99.885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2,812,028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9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选举阮锋、沈肇章、张孝诚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1)同意选举阮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9,850,960票,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
99.885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2,811,716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65%。
(2)同意选举沈肇章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9,850,960票,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
99.885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2,811,716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65%。
(3)同意选举张孝诚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9,850,960票,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
99.885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2,811,716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65%。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选举陈娟、陈乃德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1)同意选举陈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同意139,850,960票,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
99.885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2,811,716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65%。
(2)同意选举陈乃德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同意139,850,960票,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
99.885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2,811,716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65%。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黄永新、周鹏程律师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