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宝钢特钢韶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特韶关”)与债权人韶关市金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金财”)签署的《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投资协议》(简称“《投资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约定担保金额为5336万元,担保期间自签订担保协议之日起至2021年9月21日。
二、终止担保情况
2019年10月11日,公司收到双方签署完毕的终止担保合同协议,公司与韶关金财于2019年10月10日终止双方于2018年8月29日签订的担保合同,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任何责任。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该担保合同终止后,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1、《担保合同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