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1日上午在公司总部(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广州信息港A栋12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监事讨论并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其加快资金周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情况具有较强的监控和管理能力,整体财务风险可控性较强。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