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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发行人及保荐机构第一轮问询函的回复意见(2019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1

8-1-1-1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OZHON PRECISION INDUSTRY TECHNOLOGY CO.,LTD.)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

8-1-1-2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9年4月12日,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众精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及其他中机构收到贵所《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具体回复内容附后。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一致。涉及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方式列示。

2、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8-1-1-3

目 录

一、关于发行人股权结构、董监高等基本情况 ...... 5

(一)反馈意见第1条 ...... 5

(二)反馈意见第2条 ...... 34

(三)反馈意见第3条 ...... 42

二、关于发行人核心技术 ...... 61

(四)反馈意见第4条 ...... 61

三、关于发行人业务 ...... 84

(五)反馈意见第5条 ...... 84

(六)反馈意见第6条 ...... 99

(七)反馈意见第7条 ...... 106

(八)反馈意见第8条 ...... 146

(九)反馈意见第9条 ...... 164

(十)反馈意见第10条 ...... 172

(十一)反馈意见第11条 ...... 174

(十二)反馈意见第12条 ...... 177

(十三)反馈意见第13条 ...... 185

(十四)反馈意见第14条 ...... 189

(十五)反馈意见第15条 ...... 195

四、关于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202

(十六)反馈意见第16条 ...... 202

(十七)反馈意见第17条 ...... 215

五、关于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42

(十八)反馈意见第18条 ...... 242

(十九)反馈意见第19条 ...... 255

(二十)反馈意见第20条 ...... 266

(二十一)反馈意见第21条 ...... 272

(二十二)反馈意见第22条 ...... 277

8-1-1-4(二十三)反馈意见第23条 ...... 307

(二十四)反馈意见第24条 ...... 313

(二十五)反馈意见第25条 ...... 322

(二十六)反馈意见第26条 ...... 329

(二十七)反馈意见第27条 ...... 330

(二十八)反馈意见第28条 ...... 344

(二十九)反馈意见第29条 ...... 356

(三十)反馈意见第30条 ...... 358

(三十一)反馈意见第31条 ...... 371

(三十二)反馈意见第32条 ...... 374

(三十三)反馈意见第33条 ...... 378

六、关于风险揭示 ...... 388

(三十四)反馈意见第34条 ...... 388

七、关于其他事项 ...... 389

(三十五)反馈意见第35条 ...... 389

(三十六)反馈意见第36条 ...... 392

8-1-1-5

一、关于发行人股权结构、董监高等基本情况

(一)反馈意见第1条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多次增资和股权转让。2017年5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吕绍林、程彩霞以其合计持有的公司36.02%的股权,向乔岳国际进行股权出资;2017年6月,公司股东吕绍林、程彩霞、温贤良、邱明毅、吕军辉、李先奇、苏州众一以其合计持有的公司63.98%的股权,向苏州乔之岳进行股权出资;2017年6月,公司注册资本由11,764.71万元增至36,000.00万元,以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吕新娥、陈兰芳退出公司的原因,公司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的原因、定价依据及商业逻辑,转让价款是否支付,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2)吕绍林、程彩霞历次对公司出资的资金来源,是否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债务,对其持有发行人股份是否存在潜在不利影响;(3)乔岳投资、苏州乔之岳、苏州众一、苏州众二、苏州众之三、苏州众六、苏州众之七、苏州众之八、苏州众十的历史沿革,其股东或合伙人在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司的任职期限;(4)公司历次股权转让时股东是否及时、足额纳税;(5)公司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是否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公司的所有直接和间接股东目前是否存在以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形式代他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行为,保荐机构、其他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工作人员是否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是否存在“干股"或类似权益分配安排。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1)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2)核查公司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所履行的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获得有权主管部门的批准或确认,是否存在损害国家、集体及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3)结合公司各股东的设立时间和目的、股权或权益结构变化、间接股东与公司相关各方的关系等情况核查并判断公司是否存在规避《证券法》第十条的规定未经核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情形,并发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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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核查意见。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核查过程、方式及发表核查意见的依据。回复:

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1)吕新娥、陈兰芳退出公司的原因,公司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的原因、定价依据及商业逻辑,转让价款是否支付,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吕新娥、陈兰芳退出公司的原因、公司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的原因、定价依据及商业逻辑、转让价款支付情况、股东缴税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注册资本/股权变动情况原因/商业逻辑定价依据增资款/转让价款支付情况股东缴税情况
12009.1吕新娥将25万元注册资本(占比50%)以25万元对价转让给吕绍林吕新娥系吕绍林姑母,为吕绍林代持该部分股权,本次转让系代持还原以注册资本平价转让代持还原,未实际支付平价转让无应纳税所得,不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
22009.3新增注册资本150万元,吕绍林认缴75万元,陈兰芳认缴75万元(替吕绍林代持)扩大公司经营规模,股东追加投资以注册资本作价增资已实缴/
32010.2新增注册资本200万元,均由吕绍林认缴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公司股东追加投资以注册资本作价增资已实缴/
42011.3新增注册资本600万元,均由吕绍林认缴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公司股东追加投资以注册资本平价增资已实缴/
52011.9吕绍林将102.8145万元注册资本(占引入事业合伙人,为扩大公司业务以注册资本平价转让已支付吕绍林已就本次股权转让申报缴纳个人所

8-1-1-7

序号时间注册资本/股权变动情况原因/商业逻辑定价依据增资款/转让价款支付情况股东缴税情况
比10.28145%)以102.8145万元转让给邱明毅;吕绍林将100万元注册资本(占比10%)以100万元转让给欧阳昌菊;吕绍林将19.6605万元注册资本(占比1.96605%)以19.6605万元转让给温贤良发展规模做准备得税,经吴江地方税务局六分局认定,本次股权转让应纳税额共计1.39万元。2013年4月,吕绍林已就本次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1.39万元
62012.6欧阳昌菊将100万注册资本(占比10%)以100万元转让给程彩霞欧阳昌菊因出国定居自主决定退出公司结合欧阳昌菊入股价格并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一致,决定以注册资本进行平价转让已支付欧阳昌菊已就本次股权转让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经吴江地方税务局六分局认定,转让股权对应的资产净额低于本次股权转让价,本次股权转让应纳税额为0元
72012.12陈兰芳将100万元注册资本(占比10%)以100万元转让给吕绍林;吕绍林将200万元注册资本(占比20%)以200万元转让给程彩霞陈兰芳为吕绍林母亲,为吕绍林代持该部分股权,本次陈兰芳股权转让并退出公司的原因系代持还原; 吕绍林与程彩霞之间的股权转让,以注册资本平价转让代持还原,未实际支付; 夫妻之间股权转让,未实际支付陈兰芳、吕绍林已就本次股权转让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经吴江地方税务局六分局认定,本次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系亲属关系,应纳税额为0元

8-1-1-8

序号时间注册资本/股权变动情况原因/商业逻辑定价依据增资款/转让价款支付情况股东缴税情况
系为调整实际控制人夫妻间的持股比例
82012.12新增注册资本9,000万元,由吕绍林认缴5,197.725万元、温贤良认缴176.9455万元、邱明毅认缴925.3305万元、程彩霞认缴2,700万元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公司股东按原出资比例追加投资以注册资本平价增资已实缴/
92014.5吕绍林将博众有限150万元注册资本(占比1.5%)以150万元转让给汪炉生;吕绍林将150万元注册资本(占比1.5%)以150万元转让给李先奇;吕绍林将150万元注册资本(占比1.5%)以150万元转让给吕军辉为持续扩大公司业务发展规模,进一步引入事业合伙人,故以注册资本进行平价转让以注册资本平价转让已支付吕绍林已就本次股权转让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经苏州市吴江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认定,本次股权转让应纳税额共计114.49万元。2014年12月,吕绍林已就本次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114.49万元
102015.10汪炉生将150万元注册资本(占比1.5%)以150万元转让给吕绍林汪炉生因自主创业决定退出公司。结合汪炉生入股价格并由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以注册资本进行平价转让已支付汪炉生已就本次股权转让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经苏州市吴江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认定,本次股权转让应纳税

8-1-1-9

序号时间注册资本/股权变动情况原因/商业逻辑定价依据增资款/转让价款支付情况股东缴税情况
额共计126.45万元。2016年1月,汪炉生已就本次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126.45万元
112015.10新增注册资本1,764.71万元,均由苏州众一认缴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准备搭建持股平台架构,由持股平台进行增资以注册资本平价增资已实缴/
122017.5吕绍林以23.27%股权、程彩霞以12.75%股权向乔岳投资进行股权出资为后续搭建持股平台架构及完善实际控制人控股结构目的进行股权转让以2016年11月30日净资产评估值为转让依据换股不涉及现金对价支付,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吕绍林、程彩霞根据《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的规定,完成向苏州市吴江地方税务局申报于5年内分期缴纳的备案
132017.6吕绍林、程彩霞、温贤良、邱明毅、吕军辉、李先奇、苏州众一以其合计持有的63.98%股权,向苏州乔之岳进行股权出资为后续搭建持股平台架构进行股权转让以2017年5月31日净资产评估值为转让依据换股不涉及现金对价支付,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吕绍林、程彩霞、邱明毅、温贤良、吕军辉、李先奇根据《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的规定,完成向苏州市吴江地方税务局申报于5年内分期缴纳的备案
142017.6盈余公积、未扩大公司经盈余公积、已实缴根据《企业所得

8-1-1-10

序号时间注册资本/股权变动情况原因/商业逻辑定价依据增资款/转让价款支付情况股东缴税情况
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注册资本增加至36,000万元营规模未分配利润转增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该等增资所得为免税收入,股东乔岳投资、苏州乔之岳无纳税义务
152017.6苏州乔之岳将其所持博众有限股权分别向苏州众一、苏州众之三、苏州众六、苏州众之七、苏州众之八、苏州众十和苏州众二转让3%、3%、2%、2%、2%、3%和48.98%搭建员工持股平台以2017年5月31日净资产评估值为转让依据已支付取得价格与转让价格一致,未产生应纳税所得,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股权转让和增资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况。

(2)吕绍林、程彩霞历次对公司出资的资金来源,是否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债务,对其持有发行人股份是否存在潜在不利影响吕绍林、程彩霞历次对公司出资的资金来源系过往经营所得、个人及家庭积累;其不存在数额较大的到期债务,对其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存在潜在不利影响。

(3)乔岳投资、苏州乔之岳、苏州众一、苏州众二、苏州众之三、苏州众

六、苏州众之七、苏州众之八、苏州众十的历史沿革,其股东或合伙人在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司的任职期限

乔岳投资、苏州乔之岳、苏州众一、苏州众二、苏州众之三、苏州众六、苏州众之七、苏州众之八、苏州众十的历史沿革,其股东或合伙人在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司的任职期限情况如下:

8-1-1-11

1)乔岳投资

①乔岳投资设立及历次重大变更

A、2008年8月设立2008年8月25日,自然人吕绍林、邱明毅和温贤良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乔岳投资,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公司名称为“苏州市乔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2008年8月25日,苏州万隆永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苏万隆验字(2008)第4-087号),验证截至2008年8月25日,乔岳投资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2008年8月25日,乔岳投资取得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乔岳投资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吕绍林171.4085.70%货币
邱明毅24.0012.00%货币
温贤良4.602.30%货币
合 计200.00100.00%

B、2017年5月第一次股权转让、第一次增资2017年5月3日,乔岳投资召开股东会,同意邱明毅、温贤良将其持有的乔岳投资股权全部转让给程彩霞,吕绍林放弃优先受让权。同日,邱明毅与程彩霞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邱明毅将其持有乔岳投资的12%股权(对应24万元注册资本)作价24万元转让给程彩霞;温贤良与程彩霞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温贤良将其持有乔岳投资的2.3%股权(对应4.6万元注册资本)作价4.6万元转让给程彩霞。2017年5月3日,乔岳投资召开股东会,同意程彩霞以货币向乔岳投资增加出资65.31万元,以其持有博众有限12.75%股权(经评估价值为9,924.95万元)向乔岳投资增加出资9,924.95万元;吕绍林以其持有博众有限23.27%股权(经评估价值为18,114.00万元)向乔岳投资增加出资18,114.00万元。本次共增加注册资本28,104.26万元。同时,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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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0日,乔岳投资就本次股权转让、增资于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增资完成后,乔岳投资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吕绍林18,285.39870864.603%货币、股权
程彩霞10,018.85833835.397%货币、股权
合计28,304.257046100%

C、2018年第一次更名

2018年6月25日,乔岳投资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名称由“苏州市乔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变更为“乔岳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7日,乔岳投资就本次更名于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②乔岳投资股权结构及股东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任职情况任职期限
1吕绍林18,285.39870864.6030%董事长、总经理2006年至今
2程彩霞10,018.85833835.3970%-——
合计28,304.257046100%--

2)苏州乔之岳

①苏州乔之岳设立及历次重大变更

A、2017年6月公司设立

苏州乔之岳系由自然人吕绍林、程彩霞、邱明毅、温贤良、李先奇、吕军辉和苏州众一于2017年6月16日以股权方式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25,601万元。

2017年6月16日,苏州乔之岳取得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8-1-1-13

苏州乔之岳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吕绍林9311.2736.37%股权
程彩霞5101.7919.93%股权
邱明毅3496.8313.66%股权
温贤良668.642.61%股权
吕军辉510.181.99%股权
李先奇510.181.99%股权
苏州众一6002.1123.44%股权
合计25,601100%

苏州乔之岳自设立至今,股权结构及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

②苏州乔之岳股权结构及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任职期限
吕绍林9311.2736.37%2006年至今
程彩霞5101.7919.93%-
邱明毅3496.8313.66%2006年至今
温贤良668.642.61%2006年至今
吕军辉510.181.99%2006年至今
李先奇510.181.99%2006年至今
苏州众一6002.1123.44%-
合计25,601100%-

3)苏州众一

①苏州众一设立及历次重大变更

A、2015年9月设立苏州众一系由吕绍林与苏再江于2015年9月22日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出资额为10万元。

2015年9月15日,苏州众一全体合伙人签署《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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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2日,苏州众一于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设立登记。苏州众一设立时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合伙人类型
吕绍林9.797%货币普通合伙人
苏再江0.33%货币有限合伙人
合计10100%--

B、2017年4月第一次增加出资额2017年3月20日,苏州众一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苏州众一增加出资额1,764.71万元,具体如下:

增资方增资额(万元)
吕绍林1,711.7687
苏再江52.9413
合计1,764.71

苏州众一合伙人签署了更新的《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2017年4月27日,苏州众一就本次增加出资额于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

本次增加出资额后,苏州众一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合伙人类型
吕绍林1,721.468797%货币普通合伙人
苏再江53.24133%货币有限合伙人
合计1,774.71100%--

C、2017年6月第一次份额转让

2017年6月19日,苏州众一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苏再江退伙,苏再江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53.2413万元转让予吕绍林,同意乔岳投资加入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人。

苏州众一全体合伙人签署更新的《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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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

2017年6月30日 ,苏州众一就本次份额转让于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

本次份额转让后,苏州众一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合伙人类型
乔岳投资0.00010%货币普通合伙人
吕绍林1,774.71100%货币有限合伙人
合计1,774.7101100%--

②苏州众一出资情况及合伙人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任职情况任职期限
1吕绍林1,774.71100%董事长、总经理2006年至今
2乔岳投资0.00010%-
合计1,774.7101100%--

4)苏州众二

①苏州众二设立及历次重大变更

A、2017年6月设立

苏州众二系由吕绍林、程彩霞、温贤良、吕军辉、邱明毅、李先奇、乔岳投资于2017年6月16日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出资额为19,598.890066万元。

2017年6月16日,苏州众二全体合伙人签署《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017年6月16日,苏州众二于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设立登记。

苏州众二设立时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合伙人类型
乔岳投资0.00010.00001%货币普通合伙人
吕绍林9,311.2747.50919%货币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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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合伙人类型
程彩霞5,101.7926.03103%货币有限合伙人
温贤良668.643.41160%货币有限合伙人
邱明毅3,496.8317.84198%货币有限合伙人
吕军辉510.182.60310%货币有限合伙人
李先奇510.182.60310%货币有限合伙人
合计19,598.89100%--

苏州众二自设立至今,合伙人及出资情况未发生变化。

②苏州众二出资情况及合伙人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任职情况任职期限
1乔岳投资0.00010.00001%--
2吕绍林9,311.2747.50919%董事长、总经理2006年至今
3程彩霞5,101.7926.03103%--
4温贤良668.643.41160%业务管理中心经理2006年至今
5邱明毅3,496.8317.84198%运营中心工程部副总经理2006年至今
6吕军辉510.182.60310%上海莘翔总经理、公司监事2006年至今
7李先奇510.182.60310%数字化工厂事业中心IGV部总监2006年至今
合计19,598.89100%--

5)苏州众之三

①苏州众之三设立及历次重大变更

A、2017年6月设立苏州众之三系由董浩、韩杰、于军于2017年6月12日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出资额为1,488万元。

2017年5月19日,苏州众之三全体合伙人签署《苏州众之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017年6月12日,苏州众之三于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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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众之三设立时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合伙人类型
董浩505.9234.00%货币普通合伙人
于军491.0433.00%货币有限合伙人
韩杰491.0433.00%货币有限合伙人
合计1,488.00100%--

苏州众之三自设立至今,合伙人及出资情况未发生变化。

②苏州众之三出资情况及合伙人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任职情况任职期限
1董浩505.9234.00%事业中心总经理2013年至今
2于军491.0433.00%人力资源总监2006年至今
3韩杰491.0433.00%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6年至今
合计1,488.00100%--

6)苏州众六

①苏州众六设立及历次重大变更

A、2017年3月设立苏州众六系由程彩霞、乔岳投资于2017年3月21日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出资额为1,160.0001万元。

2017年3月16日,苏州众六全体合伙人签署《苏州众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017年3月21日,苏州众六于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设立登记。

苏州众六设立时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合伙人类型
乔岳投资0.00010.00%货币普通合伙人
程彩霞1,160.00100.00%货币有限合伙人

8-1-1-18

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合伙人类型
合计1,160.0001100%--

B、历次重大变更情况

转让时间转让方受让方转让份额(万元)转让比例转让原因
2017.12.27程彩霞孙卫东19.33331.66667%员工股权激励
朱晓锋19.33331.66667%员工股权激励
陟传明19.33331.66667%员工股权激励
赵永存19.33331.66667%员工股权激励
李忠16.11111.38889%员工股权激励
郭文龙16.11111.38889%员工股权激励
贾亮16.11111.38889%员工股权激励
刘武雷16.11111.38889%员工股权激励
唐江来16.11111.38889%员工股权激励
刘治渊16.11111.38889%员工股权激励
王莽16.11111.38889%员工股权激励
韩剑16.11111.38889%员工股权激励
王亮16.11111.38889%员工股权激励
宋会刚16.11111.38889%员工股权激励
万健16.11111.38889%员工股权激励
骆友16.11111.38889%员工股权激励
李国16.11111.38889%员工股权激励
吴金锁16.11111.38889%员工股权激励
夏时雨16.11111.38889%员工股权激励
占枝武16.11111.38889%员工股权激励
岳鸿12.88891.11111%员工股权激励
唐为付12.88891.11111%员工股权激励
袁阳12.88891.11111%员工股权激励
郭超12.88891.11111%员工股权激励
蒋健12.88891.11111%员工股权激励
陆宏偲12.88891.11111%员工股权激励
孔红生12.88891.11111%员工股权激励
邓名翔12.88891.11111%员工股权激励

8-1-1-19

转让时间转让方受让方转让份额(万元)转让比例转让原因
郑国12.88891.11111%员工股权激励
徐东飞12.88891.11111%员工股权激励
丁先荣12.88891.11111%员工股权激励
雷浩12.88891.11111%员工股权激励
夏俊明12.88891.11111%员工股权激励
黄秉涛12.88891.11111%员工股权激励
郑锐革12.88891.11111%员工股权激励
蒋旭兵9.66670.83333%员工股权激励
赵乾静9.66670.83333%员工股权激励
李亚珍9.66670.83333%员工股权激励
吕路明9.66670.83333%员工股权激励
董良9.66670.83333%员工股权激励
屈文武9.66670.83333%员工股权激励
徐宋飞9.66670.83333%员工股权激励
陈洪6.44440.55556%员工股权激励
张超8.05560.69444%员工股权激励
马金勇85.38897.36111%员工股权激励
2018.3.23徐宋飞程彩霞9.66670.83333%转让方离职
2018.6.22张超程彩霞8.05560.69444%转让方离职
2019.3.18赵永存程彩霞19.33331.66667%转让方离职
雷浩12.88891.11111%转让方离职
宋会刚16.11111.38889%转让方离职
丁先荣12.88891.11111%转让方个人资金周转紧张
孙卫东19.33331.66667%转让方离职
夏时雨16.11111.38889%转让方个人资金周转紧张
赵乾静9.66670.83333%转让方离职
郑锐革12.88891.11111%转让方离职
袁阳12.88891.11111%转让方离职
郭文龙16.11111.38889%转让方离职
韩剑16.11111.38889%转让方个人资金周转紧张

8-1-1-20

转让时间转让方受让方转让份额(万元)转让比例转让原因
2019.3.20陈洪程彩霞6.44440.55556%转让方离职
2019.3.26蒋健程彩霞12.88891.11111%转让方个人资金周转紧张
王莽16.11111.38889%转让方个人资金周转紧张
2019.4.11蒋旭兵程彩霞9.66670.83333%转让方离职
2019.6.28董良程彩霞9.66670.83333%转让方离职

②苏州众六出资情况及合伙人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任职情况任职期限
1乔岳投资0.00010.00000%--
2程彩霞700.833360.41666%--
3朱晓锋19.33331.66667%工程师2006年至今
4陟传明19.33331.66667%工程师2011年至今
5李忠16.11111.38889%工程师2006年至今
6贾亮16.11111.38889%工程师2012年至今
7刘武雷16.11111.38889%工程师2010年至今
8唐江来16.11111.38889%工程师2010年至今
9刘治渊16.11111.38889%工程师2013年至今
10王亮16.11111.38889%工程师2016年至今
11万健16.11111.38889%工程师2012年至今
12骆友16.11111.38889%工程师2010年至今
13李国16.11111.38889%工程师2011年至今
14吴金锁16.11111.38889%工程师2010年至今
15占枝武16.11111.38889%工程师2010年至今
16岳鸿12.88891.11111%工程师2014年至今
17唐为付12.88891.11111%工程师2012年至今
18郭超12.88891.11111%工程师2012年至今
19陆宏偲12.88891.11111%工程师2012年至今
20孔红生12.88891.11111%工程师2013年至今
21邓名翔12.88891.11111%工程师2013年至今
22郑国12.88891.11111%工程师2013年至今
23徐东飞12.88891.11111%工程师2014年至今

8-1-1-21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任职情况任职期限
24夏俊明12.88891.11111%工程师2007年至今
25黄秉涛12.88891.11111%工程师2012年至今
26李亚珍9.66670.83333%工程师2013年至今
27吕路明9.66670.83333%工程师2011年至今
28屈文武9.66670.83333%工程师2010年至今
29马金勇85.38897.36111%副总经理2011年至今
合计1160.0001100%--

7)苏州众之七

①苏州众之七设立及历次重大变更

A、2017年3月设立苏州众之七系由程彩霞、乔岳投资于2017年3月31日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出资额为1,160.0001万元。

2017年3月15日,苏州众之七全体合伙人签署《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017年3月31日,苏州众之七于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设立登记。

苏州众之七设立时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合伙人类型
乔岳投资0.00010.00%货币普通合伙人
程彩霞1,160.00100.00%货币有限合伙人
合计1,160.0001100%--

B、历次重大变更情况

转让时间转让方受让方转让份额(万元)转让比例转让原因
2017.12.27程彩霞冯亮22.55561.9444%员工股权激励
朱红兵22.55561.9444%员工股权激励
马阔19.33331.6667%员工股权激励
吴小平19.33331.6667%员工股权激励

8-1-1-22

转让时间转让方受让方转让份额(万元)转让比例转让原因
李鸿波16.11111.3889%员工股权激励
张明晓16.11111.3889%员工股权激励
张相洪16.11111.3889%员工股权激励
周勇16.11111.3889%员工股权激励
邓锦榆16.11111.3889%员工股权激励
余军16.11111.3889%员工股权激励
徐小武16.11111.3889%员工股权激励
王伟16.11111.3889%员工股权激励
吴峰12.88891.1111%员工股权激励
耿春华12.88891.1111%员工股权激励
张涛12.88891.1111%员工股权激励
邓武辉12.88891.1111%员工股权激励
王飞12.88891.1111%员工股权激励
聂迪12.88891.1111%员工股权激励
程银明12.88891.1111%员工股权激励
郝大川12.88891.1111%员工股权激励
占凡宇12.88891.1111%员工股权激励
郑伟明12.88891.1111%员工股权激励
曹俊12.88891.1111%员工股权激励
李朝军12.88891.1111%员工股权激励
付江波12.88891.1111%员工股权激励
于丽娜12.88891.1111%员工股权激励
贺鹏12.88891.1111%员工股权激励
吴文峰12.88891.1111%员工股权激励
刘和平12.88891.1111%员工股权激励
王建福12.88891.1111%员工股权激励
左春生9.66670.8333%员工股权激励
李二普9.66670.8333%员工股权激励
孟宪沛9.66670.8333%员工股权激励
赵辉9.66670.8333%员工股权激励
朱伯如9.66670.8333%员工股权激励
张大方9.66670.8333%员工股权激励

8-1-1-23

转让时间转让方受让方转让份额(万元)转让比例转让原因
高艳9.66670.8333%员工股权激励
黄杰9.66670.8333%员工股权激励
乔鹏9.66670.8333%员工股权激励
苏辉9.66670.8333%员工股权激励
王强9.66670.8333%员工股权激励
陈和词9.66670.8333%员工股权激励
吴广锋9.66670.8333%员工股权激励
封正9.66670.8333%员工股权激励
吴万海9.66670.8333%员工股权激励
董浩170.777814.7222%员工股权激励

②苏州众之七出资情况及合伙人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任职情况任职期限
1乔岳投资0.00010.0000%--
2程彩霞399.554934.4444%--
3冯亮22.55561.9444%经理2014年至今
4朱红兵22.55561.9444%研发总监2017年至今
5马阔19.33331.6667%经理2015年至今
6吴小平19.33331.6667%工程师2012年至今
7李鸿波16.11111.3889%工程师2015年至今
8张明晓16.11111.3889%经理2014年至今
9张相洪16.11111.3889%工程师2013年至今
10周勇16.11111.3889%经理2014年至今
11邓锦榆16.11111.3889%经理2012年至今
12余军16.11111.3889%经理2015年至今
13徐小武16.11111.3889%工程师2012年至今
14王伟16.11111.3889%工程师2015年至今
15吴峰12.88891.1111%工程师2013年至今
16耿春华12.88891.1111%经理2012年至今
17张涛12.88891.1111%工程师2007年至今
18邓武辉12.88891.1111%工程师2014年至今

8-1-1-24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任职情况任职期限
19王飞12.88891.1111%经理2014年至今
20聂迪12.88891.1111%经理2011年至今
21程银明112.88891.1111%经理2006年至今
22郝大川12.88891.1111%经理2012年至今
23占凡宇12.88891.1111%经理2013年至今
24郑伟明12.88891.1111%经理2015年至今
25曹俊12.88891.1111%工程师2011年至今
26李朝军12.88891.1111%工程师2015年至今
27付江波12.88891.1111%工程师2015年至今
28于丽娜12.88891.1111%工程师2015年至今
29贺鹏12.88891.1111%工程师2012年至今
30吴文峰12.88891.1111%工程师2012年至今
31刘和平12.88891.1111%工程师2017年至今
32王建福12.88891.1111%工程师2010年至今
33左春生9.66670.8333%工程师2014年至今
34李二普9.66670.8333%经理2015年至今
35孟宪沛9.66670.8333%工程师2016年至今
36赵辉9.66670.8333%经理2014年至今
37朱伯如9.66670.8333%经理2010年至今
38张大方9.66670.8333%工程师2012年至今
39高艳9.66670.8333%经理2016年至今
40黄杰9.66670.8333%经理2012年至今
41乔鹏9.66670.8333%经理2011年至今
42苏辉9.66670.8333%经理2012年至今
43王强9.66670.8333%工程师2012年至今
44陈和词9.66670.8333%经理2011年至今
45吴广锋9.66670.8333%经理2015年至今
46封正9.66670.8333%经理2012年至今
47吴万海9.66670.8333%工程师2011年至今
48董浩170.777814.7222%事业中心总经理2013年至今

实际控制人程彩霞之弟弟,于发行人处任职。

8-1-1-25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任职情况任职期限
合计1160.0001100%--

8)苏州众之八

①苏州众之八设立及历次重大变更

A、2017年4月设立苏州众之八系由程彩霞、乔岳投资于2017年4月21日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出资额为1,160.0001万元。

2017年3月15日,苏州众之八全体合伙人签署《苏州众之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017年4月21日,苏州众之八于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设立登记。

苏州众之八设立时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合伙人类型
乔岳投资0.00010.00%货币普通合伙人
程彩霞1,160.00100.00%货币有限合伙人
合计1,160.0001100%--

B、历次重大变更情况

转让时间转让方受让方转让份额(万元)转让比例转让原因
2017.12.27程彩霞陈良锋9.66670.8333%员工股权激励
蒋彦涛9.66670.8333%员工股权激励
孙庆9.66670.8333%员工股权激励
刘安康9.66670.8333%员工股权激励
陆海星9.66670.8333%员工股权激励
王长进9.66670.8333%员工股权激励
胡玉标9.66670.8333%员工股权激励
甘检保6.44440.5556%员工股权激励
吴永乾6.44440.5556%员工股权激励
王笃国6.44440.5556%员工股权激励

8-1-1-26

转让时间转让方受让方转让份额(万元)转让比例转让原因
张永涛6.44440.5556%员工股权激励
蔡源官6.44440.5556%员工股权激励
彭勤6.44440.5556%员工股权激励
范晶晶6.44440.5556%员工股权激励
曹德基6.44440.5556%员工股权激励
曹先亮6.44440.5556%员工股权激励
丁超6.44440.5556%员工股权激励
牟东6.44440.5556%员工股权激励
李志清6.44440.5556%员工股权激励
代小山6.44440.5556%员工股权激励
岳宗峰6.44440.5556%员工股权激励
杨庆花6.44440.5556%员工股权激励
渠红波6.44440.5556%员工股权激励
石见云6.44440.5556%员工股权激励
刘英杰8.05560.6944%员工股权激励
步映生8.05560.6944%员工股权激励
祝青8.05560.6944%员工股权激励
彭建平8.05560.6944%员工股权激励
陈华8.05560.6944%员工股权激励
张波8.05560.6944%员工股权激励
廖柏林8.05560.6944%员工股权激励
王丰8.05560.6944%员工股权激励
陆文龙8.05560.6944%员工股权激励
戴有发8.05560.6944%员工股权激励
吕文昌8.05560.6944%员工股权激励
盛绍雄8.05560.6944%员工股权激励
邓瑞林8.05560.6944%员工股权激励
陈勇8.05560.6944%员工股权激励
邱胜国8.05560.6944%员工股权激励
叶立果8.05560.6944%员工股权激励
王海奇8.05560.6944%员工股权激励
宋迪先8.05560.6944%员工股权激励

8-1-1-27

转让时间转让方受让方转让份额(万元)转让比例转让原因
杨猛4.83330.4167%员工股权激励
黄飞4.83330.4167%员工股权激励
朱光宗4.83330.4167%员工股权激励
胡海伦3.22220.2778%员工股权激励
2018.1.25曹先亮张求全6.44440.5556%转让方离职
2018.10.12宋迪先程彩霞8.05560.6944%转让方离职
2019.1.29渠红波程彩霞6.44440.5556%转让方离职
2019.3.7吴永乾程彩霞6.44440.5556%转让方离职

②苏州众之八出资情况及合伙人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任职情况任职期限
1乔岳投资0.00010.0000%--
2程彩霞840.999872.5000%--
3陈良锋9.66670.8333%工程师2015年至今
4蒋彦涛9.66670.8333%工程师2014年至今
5孙庆9.66670.8333%工程师2012年至今
6刘安康9.66670.8333%工程师2017年至今
7陆海星9.66670.8333%经理2015年至今
8王长进9.66670.8333%工程师2010年至今
9胡玉标9.66670.8333%经理2011年至今
10甘检保6.44440.5556%工程师2014年至今
11王笃国6.44440.5556%经理2016年至今
12张永涛6.44440.5556%工程师2011年至今
13蔡源官6.44440.5556%工程师2010年至今
14彭勤6.44440.5556%经理2012年至今
15范晶晶6.44440.5556%经理2010年至今
16曹德基6.44440.5556%工程师2010年至今
17张求全6.44440.5556%经理2014年至今
18丁超6.44440.5556%工程师2013年至今
19牟东6.44440.5556%工程师2012年至今
20李志清6.44440.5556%工程师2013年至今
21代小山6.44440.5556%工程师2011年至今

8-1-1-28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任职情况任职期限
22岳宗峰6.44440.5556%工程师2012年至今
23杨庆花6.44440.5556%工程师2014年至今
24石见云6.44440.5556%经理2006年至今
25刘英杰8.05560.6944%经理2014年至今
26步映生8.05560.6944%经理2014年至今
27祝青8.05560.6944%经理2015年至今
28彭建平8.05560.6944%工程师2014年至今
29陈华8.05560.6944%工程师2016年至今
30张波8.05560.6944%工程师2007年至今
31廖柏林8.05560.6944%工程师2014年至今
32王丰8.05560.6944%工程师2015年至今
33陆文龙8.05560.6944%工程师2012年至今
34戴有发8.05560.6944%工程师2011年至今
35吕文昌8.05560.6944%工程师2014年至今
36盛绍雄8.05560.6944%工程师2013年至今
37邓瑞林8.05560.6944%工程师2013年至今
38陈勇8.05560.6944%经理2014年至今
39邱胜国8.05560.6944%工程师2014年至今
40叶立果8.05560.6944%工程师2012年至今
41王海奇8.05560.6944%工程师2017年至今
42杨猛4.83330.4167%工程师2012年至今
43黄飞4.83330.4167%工程师2008年至今
44朱光宗4.83330.4167%经理2014年至今
45胡海伦3.22220.2778%经理2012年至今
合计1160.0001100%--

9)苏州众十

①苏州众十设立及历次重大变更

A、2017年3月设立苏州众十系由程彩霞、乔岳投资于2017年3月20日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出资额为1,740.00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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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6日,苏州众十全体合伙人签署《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2017年3月20日,苏州众十于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设立登记。苏州众十设立时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合伙人类型
乔岳投资0.00010.00%货币普通合伙人
程彩霞1,740.00100.00%货币有限合伙人
合计1,740.0001100%--

B、历次重大变更情况

转让时间转让方受让方转让份额(万元)转让比例转让原因
2017.6.29程彩霞唐爱权85.75004.928%员工股权激励
董浩85.75004.928%员工股权激励
宋怀良85.75004.928%员工股权激励
陈新平85.75004.928%员工股权激励
吴杰85.75004.928%员工股权激励
陈小刚85.75004.928%员工股权激励
孟健85.75004.928%员工股权激励
马金勇85.75004.928%员工股权激励
杨愉强85.75004.928%员工股权激励
韩杰85.75004.928%员工股权激励
苏再江85.75004.928%员工股权激励
谢超85.75004.928%员工股权激励
于军85.75004.928%员工股权激励
蔡志敏85.75004.928%员工股权激励
蒋健85.75004.928%员工股权激励
2017.11.13程彩霞张志立85.754.928%员工股权激励
陈精一85.754.928%员工股权激励
2018.3.2张志立程彩霞85.754.928%转让方离职
2018.10.19蔡志敏程彩霞85.754.928%转让方离职
2018.12.6陈小刚程彩霞85.754.928%离职

8-1-1-30

②苏州众十出资情况及合伙人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任职情况任职期限
1乔岳投资0.00010.000%--
2程彩霞539.500031.006%--
3唐爱权85.75004.928%监事2014年至今
4董浩85.75004.928%事业中心总经理2013年至今
5宋怀良85.75004.928%高级总监2013年至今
6陈新平85.75004.928%项目总监2011年至今
7吴杰85.75004.928%副总经理2012年至今
8孟健85.75004.928%副总经理2015年至今
9马金勇85.75004.928%副总经理2011年至今
10杨愉强85.75004.928%副总经理2012年至今
11韩杰85.75004.928%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6年至今
12苏再江85.75004.928%审计总监、监事2011年至今
13谢超85.75004.928%子公司执行总经理2016年至今
14于军85.75004.928%人力资源总监2005年至今
15蒋健85.75004.928%董事、副总经理2013年至今
16陈精一85.75004.928%高级总监2012年至今
合计1740.0001100%--

(4)公司历次股权转让时股东是否及时、足额纳税

公司历次股权转让时,股东所得税缴纳情况详见本题第(1)部分“公司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的原因、定价依据及商业逻辑,转让价款是否支付,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公司历次股权转让若涉及股东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股东已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申报纳税,或按照《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的规定完成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

8-1-1-31

(5)公司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是否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公司的所有直接和间接股东目前是否存在以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形式代他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行为,保荐机构、其他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工作人员是否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是否存在“干股”或类似权益分配安排

1)公司历史上存在如下委托持股安排,并且该等委托持股安排目前已经解除。

代持形成时间代持人被代持人持股金额代持解除时间代持解除方式
2006.9陈兰芳吕绍林公司设立时为25万元,2009年3月增资后为100万元2012.12代持还原,陈兰芳将股权转让予吕绍林
2006.9吕新娥吕绍林25万元2009.1代持还原,吕新娥将股权转让予吕绍林

2)除上述披露的委托持股安排外,发行人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公司的所有直接和间接股东目前不存在以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形式代他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行为;保荐机构、其他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工作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行人不存在“干股”或类似权益分配安排。

2、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的核查过程、方式

1)核查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的工商登记资料;

2)核查发行人历次注册资本/股本变动所涉及的验资报告、评估报告;

3)核查发行人历史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

4)核查发行人法人股东现行的公司章程及其《营业执照》,发行人的合伙企业股东的合伙协议及其《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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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核查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全体发行人员工签署的简历、身份证明文件;6)核查历史股权转让涉及的缴税凭证;7)访谈员工持股平台部分员工;8)访谈发行人历史自然人股东。

(2)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的核查结论

1)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已补充披露吕新娥、陈兰芳退出公司的原因,公司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的原因、定价依据及商业逻辑,转让价款已按协议约定支付,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已补充披露吕绍林、程彩霞历次对公司出资的资金来源,吕绍林、程彩霞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债务,对其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存在潜在不利影响;发行人已补充披露乔岳投资、苏州乔之岳、苏州众一、苏州众二、苏州众之三、苏州众六、苏州众之七、苏州众之八、苏州众十的历史沿革,其股东或合伙人在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司的任职期限;公司历次股权转让若涉及股东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股东已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申报纳税,或按照《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的规定完成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公司历史上存在委托持股安排,并且该等委托持股安排已经解除;除此以外,发行人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公司的所有直接和间接股东目前不存在以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形式代他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行为;保荐机构、其他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工作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行人不存在“干股”或类似权益分配安排。

2)公司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所履行的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获得有权主管部门的批准或确认,是否存在损害国家、集体及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所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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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合法合规,均已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发行人历史上不存在国有股东、集体股东,不存在损害国家、集体及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发行人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3)结合公司各股东的设立时间和目的、股权或权益结构变化、间接股东与公司相关各方的关系等情况核查并判断公司是否存在规避《证券法》第十条的规定未经核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情形,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截至本回复签署日,发行人股东穿透后累计人数为134人,不存在规避《证券法》第十条的规定未经核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情形。

3、补充披露情况

(1)吕新娥、陈兰芳退出公司的原因,公司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的原因、定价依据及商业逻辑,转让价款是否支付,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设立及股东变化情况”之“(三)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的原因、定价依据、款项支付”中补充披露。

(2)吕绍林、程彩霞历次对公司出资的资金来源,是否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债务,对其持有发行人股份是否存在潜在不利影响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设立及股东变化情况”之“(三)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的原因、定价依据、款项支付”中补充披露。

(3)乔岳投资、苏州乔之岳、苏州众一、苏州众二、苏州众之三、苏州众

六、苏州众之七、苏州众之八、苏州众十的历史沿革,其股东或合伙人在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司的任职期限

乔岳投资的相关内容,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 控股股东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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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中补充披露。

苏州众二的相关内容,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四)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中补充披露。

苏州众之三、苏州众六、苏州众之七、苏州众之八、苏州众十的相关内容,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六、报告期内股权激励情况”之“(一)股东层面持股平台情况”中补充披露。

(4)公司历次股权转让时股东是否及时、足额纳税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设立及股东变化情况”之“(三)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的原因、定价依据、款项支付”中补充披露。

(5)公司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是否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公司的所有直接和间接股东目前是否存在以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形式代他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行为,保荐机构、其他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工作人员是否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是否存在“干股”或类似权益分配安排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设立及股东变化情况”之“(七)公司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是否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公司的所有直接和间接股东目前是否存在以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形式代他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行为,保荐机构、其他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工作人员是否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是否存在“干股”或类似权益分配安排”中补充披露。

(二)反馈意见第2条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层面共有5个员工持股平台,为苏州众之

三、苏州众六、苏州众之七、苏州众之八、苏州众十,分别持有公司发行前股份总数的3.00%、2.00%、2.00%、2,00%、3.00%;公司子公司层面共有4个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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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持股平台,为苏州翔赢、苏州立赢、苏州灵赢、苏州众之赢。

请发行人:(1)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及相关行权安排,相关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及确认方法,与同期可比公司估值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原因;

(2)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是否按“闭环原则”运作。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1)核查股份支付是否存在限制性条件,相关条件是否真实、可行,服务期的判断是否准确,服务期各年/期确认的员工服务成本或费用是否准确;(2)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股份支付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回复:

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1)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及相关行权安排,相关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及确认方法,与同期可比公司估值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原因

1)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及行权安排

①公司通过“事业合伙人计划”的制度性安排,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吸引和鼓励公司和子公司的技术、业务、管理人才,推动组织效能升级,形成共创共赢的事业合伙人文化,从而为公司的创新发展、业务增长提供强有力的引擎,并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②事业合伙人计划的实施方式

A、公司采取有限合伙企业作为职工持股平台,由有限合伙企业参股公司或子公司;

B、符合条件的公司或子公司员工作为有限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进行投资并持有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进而通过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或子公司股权并分享收益。员工作为有限合伙人享有合伙协议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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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事业合伙人计划”中,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作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按照法律规定最低限额持有合伙企业份额,不参与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运作和日常管理;

③事业合伙人名单、份额、投资价格的确定

A、事业合伙人名单、份额、投资价格由事业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审议确定;

B、事业合伙人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持有公司股权的数量根据其持有的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与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权总数之乘积确定。

④事业合伙人计划实施步骤

A、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并组建事业合伙人管理委员会;

B、确定事业合伙人名单、份额和投资价格;

C、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合伙企业持股方案;

D、授予事业合伙人股权;

E、签署合伙协议;

F、事业合伙人缴纳出资取得财产份额。

2)相关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及确认方法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股份支付事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原则确定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在确定公允价值时,公司选取恰当的估值技术以确定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①发行人母公司层面股份支付情况

经公司股东大会2017年12月1日审议批准,公司于2017年12月起实行一项股份期权计划,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以评估报告确定,公允价值根据评

8-1-1-37

估机构确认的评估值确定,2017年12月31日公司评估值为28.84亿元。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持股平台持股平台持有份额折合公司股票数量公允价值(a)员工实缴出资额(b)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c=a-b)
苏州众之三3.00%1,080.008,907.001,488.007,419.00
苏州众六2.00%432.003,562.80802.482,760.32
苏州众之七2.00%472.003,892.69876.793,015.90
苏州众之八2.00%211.001,740.16391.951,348.21
苏州众十3.00%851.597,023.221,372.005,651.22
合计12.00%3,046.5925,125.874,931.2220,194.65

2017年12月31日公司的评估值为28.84亿元,按评估价格计算享有的权益工具总额25,125.87万元,与员工实际出资额之间的差额20,194.65万元确认为股份支付费用。

②发行人子公司层面股份支付情况

单位:万元

持股平台子公司是否确认股权激励公允价值(a)员工实缴出资额(b)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c=a-b)
苏州立赢苏州五角--
苏州灵赢苏州灵猴--
苏州众之赢博众机器人--
苏州翔赢上海莘翔2,386.80300.392,086.41
合计2,386.80300.392,086.41

注:苏州五角、苏州灵猴、博众机器人处于亏损状态,净资产低于注册资本,员工以1元每份注册资本的价格入股无需确认股份支付。

发行人子公司层面共有4个员工持股平台,其中苏州立赢、苏州灵赢、苏州众之赢三家持股平台因相应子公司处于亏损状态,净资产低于注册资本,无需确认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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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翔赢的股份支付如下:

经上海莘翔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2017年11月15日审议批准,公司于2017年12月起实行一项股份期权计划。该股权激励事项的实际接受激励对象为6名员工,共计出资额300.39万元,公允价值根据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确定,2017年12月31日上海莘翔的评估值为4.68亿元,按评估价格计算享有的权益工具总额2,386.8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2,086.41万元为股份支付费用。

3)与同期可比公司估值的比较情况

发行人实施股权激励时公司的公允价值根据评估机构确认的评估值确定。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评估值为28.84亿元。以发行人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155.74万元测算,发行人本次估值的市盈率为10.24倍。

参考股权激励实施年度前后三年内,上市公司收购的标的所处行业为装备制造业的相关案例,对比分析发行人评估值与同期可比标的公司的估值水平,整体分析公司估值的合理性。参考市场案例情况具体如下:

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市盈率评估基准日
科恒股份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10.002015-12-31
赢合科技深圳市雅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8.422016-12-31
先导智能珠海泰坦新动力电子有限公司10.802016-10-31
华自科技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11.882017-3-31
雪莱特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8.612017-6-30
科恒股份深圳市誉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11.252018-10-31
平均值10.16-

从上表可以看出,装配制造业重组交易案例中,交易标的的估值市盈率区间为8.42至11.88之间。发行人在计算股份支付时,根据评估报告结果,参照的公司估值市盈率倍数为8.24,处于同期市场同类资产重组交易的估值水平区间,且与可比案例的平均市盈率10.16较为接近。因此,发行人实施股权激励计算股份支付时,公司估值所参照的市盈率处于市场合理估值范围之内,不存在明显重大

8-1-1-39

差异。

(2)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是否按“闭环原则”运作

1)闭环原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之11条的规定:

员工持股计划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在计算公司股东人数时,按一名股东计算;不符合下列要求的,在计算公司股东人数时,穿透计算持股计划的权益持有人数。1、员工持股计划遵循“闭环原则”。员工持股计划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转让股份,并承诺自上市之日起至少36个月的锁定期。发行人上市前及上市后的锁定期内,员工所持相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只能向员工持股计划内员工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转让。锁定期后,员工所持相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章程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处理。2、员工持股计划未按照“闭环原则”运行的,员工持股计划应由公司员工持有,依法设立、规范运行,且已经在基金业协会依法依规备案。因此,“闭环原则”是计算公司股东人数时,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无需穿透、按照一名股东计算标准之一。

2)公司具体情况

①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在锁定期及转让方面的约定

A、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权之日起至公司上市后一定期限内,合伙企业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股票。基于此,锁定期内,任何事业合伙人不得要求企业出售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股票。

B、锁定期届满后,事业合伙人可以单独或联合申请合伙企业为其单独出售所持公司全部或分股份。

C、基于事业合伙人对象限公司或子员工,因此如转让合伙企业出资,受让方应当是公司或子公司员工。事业合伙人不得向非在公司、子公司任职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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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出资。

②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的具体情况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中苏州众之三、苏州众六、苏州众之七、苏州众之八和苏州众十员工合计人数为128人。公司全部股东穿透至自然人计算,公司共计股东134人,员工的持股平台不符合“闭环原则”,也不会导致公司出现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情况。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过程

1)获取公司的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和股权激励计划,查验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

2)获取各持股平台合伙协议,确认股权激励实施是否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判断股份支付类型,核实授予日、行权日和行权条件;

3)获取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确认依据,并复核报告期内股权激励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是否准确;

4)确认股份支付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5)查阅可比公司同期估值。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情况

1)股份支付是否存在限制性条件,相关条件是否真实、可行,服务期的判断是否准确,服务期各年/期确认的员工服务成本或费用是否准确

根据发行人事业合伙人计划的有关约定,激励对象需符合如下条件:A、为公司或子公司的经营团队成员;B、为公司或子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业务骨干及其他重要员工;C、在公司的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或公司未来发展亟需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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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和管理人才。上述条件真实、可行。

根据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公司与事业合伙人之间没有明确约定服务期限等限制条件,因此本次股权激励按照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2017年度,公司共计确认股份支付费用22,281.06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减去授予对象实际支付的转让价格之差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2)发行人报告期内股份支付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股份支付会计处理情况:发行人在实施股权激励时,由各持股平台向公司出资,根据持股平台实缴出资入账,“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股本/实收资本”,按评估价格计算享有的权益工具总额与员工实缴出资之间的差额,“借记:

管理费用——股份支付,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报告期内,发行人股份支付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限制性条件,相关条件真实、可行,与事业合伙人之间没有明确约定服务期限限制条件,本次股权激励按照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发行人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了相应的股份支付费用,股权支付金额准确,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补充披露情况

(1)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及相关行权安排,相关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及确认方法,与同期可比公司估值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原因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六、报告期内股权激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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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中补充披露。

(2)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是否按“闭环原则”运作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六、报告期内股权激励情况”之“(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行权安排”中补充披露。

(三)反馈意见第3条

发行人由全资子公司香港乔岳与客户Apple签订销售合同;上海莘翔、苏州五角、苏州灵猴、博众机器人等4家控股子公司系由发行人与该等子公司的员工共同投资设立,其中苏州五角、苏州灵猴、博众机器人2018年度均存在较大金额的亏损。

请发行人:(1)比照上市公司的标准补充披露发行人重要子公司的历史沿革,其设立、存续是否依法履行项目核准、投资审批、外汇管理及其他相关登记程序(如需),该等子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财务状况及报告期内的规范运行情况,并具体披露该等子公司在发行人业务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境内、外是否存在税负差异;(2)补充披露在子公司层面设置员工持股平台的目的及商业逻辑,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持股平台的管理机制、子公司员工入伙及确定权益比例的依据;3家子公司存在大额亏损的原因,是否存在转移定价安排,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1)比照上市公司的标准补充披露发行人重要子公司的历史沿革,其设立、存续是否依法履行项目核准、投资审批、外汇管理及其他相关登记程序(如需),该等子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财务状况及报告期内的规范运行情况,并具体披露该等子公司在发行人业务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境内、外是否存在税负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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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行人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产生重要影响(占2018年发行人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5%以上)的子公司包括香港乔岳、上海莘翔、苏州灵猴和博众机器人,同时从战略重要性角度考虑,发行人重要子公司还包括苏州五角。发行人重要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上海莘翔

①设立及历次重大变更

A、2011年上海莘翔成立

上海莘翔系由程彩霞、吕军辉于2011年9月29日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万元。

2011年8月30日,上海安华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沪安会验[2011]YNL8-129号),验证截至2011年8月30日,上海莘翔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50万元,股东以货币出资。

2011年9月29日,上海莘翔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奉贤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上海莘翔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程彩霞3570%货币
吕军辉1530%货币
合 计50100%

B、2014年第一次增资

2014年5月30日,上海莘翔召开股东会,同意上海莘翔注册资本由50万元增至500万元,其中程彩霞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15万元,吕军辉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35万元。

2014年6月24日,上海莘翔就本次增资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莘翔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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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程彩霞35070%货币
吕军辉15030%货币
合 计500100%

C、2015年第二次增资2015年9月10日,上海莘翔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名称由“上海森勃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莘翔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同意上海莘翔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00万元增资到2,000万元,其中程彩霞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050万元,吕军辉认缴新增注册资本450万元。

2015年9月25日,上海莘翔就本次增资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莘翔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程彩霞1,40070%货币
吕军辉60030%货币
合 计2,000100%

D、2017年第一次股权转让2017年6月10日,上海莘翔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程彩霞将其持有上海莘翔注册资本1,400万元(占上海莘翔注册资本70%)转让给博众精工,股东吕军辉将其持有上海莘翔注册资本600万元(占上海莘翔注册资本30%)转让给苏州翔赢,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同日,程彩霞与博众精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程彩霞将其持有的上海莘翔70%股权作价514.44万元转让给博众精工。吕军辉与苏州翔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吕军辉将其持有的上海莘翔30%股权作价220.47万元转让给苏州翔赢。本次股权转让以上海莘翔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扣除上海莘翔进行的2016年利润分配后的金额确定。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609号),上海莘翔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2,201.41万元,实缴资本为500万元。2017年12月,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款已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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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9日,上海莘翔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莘翔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博众精工1,40070%货币
苏州翔赢60030%货币
合 计2,000100%

②上海莘翔报告期各期末的财务状况及报告期内的规范运行情况报告期内,上海莘翔主要财务数据(经立信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总资产24,713.0221,505.4511,301.795,250.16
负债8,116.2410,842.016,113.153,048.76
所有者权益16,596.7810,663.445,188.642,201.41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营业收入16,760.9520,743.3817,219.4210,761.56
净利润5,992.355,849.802,364.981,849.92

报告期内,上海莘翔因消防设施未保存完好、有效,受到上海市松江区公安消防支队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并经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该等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上海莘翔工商、税务、消防、海关、环保、安监、劳动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主管机关出具的合规证明并经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除上述处罚外,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因重大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综上,上海莘翔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③上海莘翔在发行人业务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

上海莘翔的主营业务为工装夹(治)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业务,业务类型与发行人一致,主要配套母公司承接部分订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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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苏州灵猴

①设立及历次重大变更

A、2015年苏州灵猴成立苏州灵猴系由温贤良和汪炉生于2015年4月22日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

2015年4月22日,苏州灵猴取得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苏州灵猴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温贤良2,95598.5%货币
汪炉生451.5%货币
合 计3,000100%

B、2015年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5年9月25日,苏州灵猴召开股东会,同意变更公司股东为温贤良、苏州众一。同日,苏州灵猴股东汪炉生与苏州众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汪炉生将其持有的苏州灵猴45万元股权以7.5万元的价格(系按照汪炉生实缴的出资额7.5万元作为转让价格)转让给苏州众一。

本次股权转让后,苏州灵猴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温贤良2,95598.5%货币
苏州众一451.5%货币
合 计3,000100%

C、2016年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6年5月25日,苏州灵猴召开股东会,同意变更公司股东为于军、苏州众一,其中于军出资2,550万元,苏州众一出资450万元。同日,温贤良、于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由温贤良将其持有苏州灵猴2,550万元股权以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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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系按照温贤良该部分股权对应的实缴的出资额425万元作为转让价格)转让给于军。温贤良、苏州众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由温贤良将其持有苏州灵猴405万元的股权以67.5万元(系按照温贤良该部分股权对应的实缴出资额67.5万元作为转让价格)转让给苏州众一。

本次股权转让后,苏州灵猴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于军2,55085%货币
苏州众一45015%货币
合 计3,000100%

D、2017年第三次股权转让2017年6月26日,苏州灵猴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于军将其所持苏州灵猴2,10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70%)以0元转让给博众精工,于军将其所持苏州灵猴450万元(占注册资本15%)以0元转让给苏州灵赢,苏州众一将其所持苏州灵猴450万元(占注册资本15%)以0元转让给苏州灵赢。

2017年6月,于军与博众精工、于军与苏州灵赢、苏州众一与苏州灵赢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鉴于苏州灵猴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故前述股权转让价款的价格为0元。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605号),苏州灵猴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224.91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后,苏州灵猴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博众精工2,10070%货币
苏州灵赢90030%货币
合 计3,000100%

②苏州灵猴报告期各期末的财务状况及报告期内的规范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苏州灵猴简要财务数据(经立信审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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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总资产12,176.409,582.715,165.411,048.32
负债14,635.9110,397.085,887.401,273.24
所有者权益-2,459.52-814.38-721.99-224.91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营业收入3,872.028,569.644,508.83843.07
净利润-1,645.14-2,092.38-497.08-905.41

根据苏州灵猴工商、税务、海关、环保、劳动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主管机关出具的合规证明并经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报告期内苏州灵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③苏州灵猴在发行人业务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

苏州灵猴主要定位于工业自动化与机器人的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营产品包括直线电机、光源、工业机械手等,其主营业务是发行人“二次创业”规划中的主要发展目标之一。

3)苏州五角

①设立及历次重大变更

A、2013年公司成立

苏州五角系由自然人程彩霞和渠红波于2013年9月27日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2013年9月25日,苏州德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苏德衡验字[2013]第1290号),验证截至2013年9月25日,苏州五角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00万元,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2013年9月27日,苏州五角取得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苏州五角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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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程彩霞9090%货币
渠红波1010%货币
合 计100100%

B、2017年第一次增资2017年3月16日,苏州五角召开股东会,同意苏州五角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00万元增资到2,000万元,其中程彩霞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710万元,渠红波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9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苏州五角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程彩霞1,80090%货币
渠红波20010%货币
合 计2,000100%

C、2017年第一次股权转让2017年6月26日,苏州五角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程彩霞将其持有苏州五角注册资本1,200万元(占苏州五角注册资本60%)转让给博众精工,程彩霞将其持有苏州五角注册资本600万元(占苏州五角注册资本30%)转让给苏州立赢,渠红波将其持有苏州五角注册资本200万元(占苏州五角注册资本10%)转让给苏州立赢。

2017年6月26日,程彩霞与博众精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程彩霞将其持有苏州五角1,200万元股权作价59.27万元转让给博众精工。程彩霞与苏州立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程彩霞将其持有苏州五角600万元股权作价29.63万元转让给苏州立赢。渠红波与苏州立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渠红波将其所持苏州五角200万元股权作价9.88万元转让给苏州立赢。本次股权转让以苏州五角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确定。根据立信会计师于2017年5月30日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606号),苏州五角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98.78万元。2017年12月,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已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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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苏州五角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博众精工1,20060%货币
苏州立赢80040%货币
合 计2,000100%

②苏州五角报告期各期末的财务状况及报告期内的规范运行情况报告期内,苏州五角简要财务数据(经立信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总资产664.101,001.25205.54110.16
负债526.95528.37759.4311.39
所有者权益137.15472.88-553.8998.78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营业收入90.69128.83-1,226.50
净利润-335.72-873.24-652.66-102.85

根据苏州五角工商、税务、海关、安监、消防、劳动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主管机关出具的合规证明并经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报告期内苏州五角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③苏州五角在发行人业务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

苏州五角主要开展军工等方向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业务,业务类型与发行人相同,但应用领域定位侧重于军工行业等,是公司扩展非消费电子应用领域市场的重要布局。

4)博众机器人

①设立及历次重大变更

A、2011年公司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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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众机器人系由吕绍林、陈兰芳和博众精工于2011年9月26日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200万元。2011年8月23日,苏州信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苏信所验[2011]字第267号),验证截至2011年8月23日,博众机器人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200万元,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2011年9月26日,博众机器人取得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博众机器人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吕绍林12060%货币
陈兰芳6030%货币
博众精工2010%货币
合 计200100%

B、2017年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7年6月27日,博众机器人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股东吕绍林将其所持博众机器人41%股权计82万元以0元价格转让给博众精工,吕绍林将其所持博众机器人19%股权计38万元以0元价格转让给苏州众之赢,陈兰芳将其所持博众机器人30%股权计60万元以0元价格转让给苏州众之赢。根据2017年5月30日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607号),博众机器人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457.88万元,鉴于该审计结果,前述股权转让价格为0元。

同日,吕绍林与博众精工、吕绍林与苏州众之赢、陈兰芳与苏州众之赢分别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后,博众机器人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博众精工10251%货币
苏州众之赢9849%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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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合 计200100%

C、2017年第一次增资2017年10月27日,博众机器人召开股东会,同意博众机器人新增注册资本1800万元,由博众精工认缴918万元,苏州众之赢认缴882万元。

2017年11月2日,博众机器人就本次增资取得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博众机器人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博众精工1,02051%货币
苏州众之赢98049%货币
合 计2,000100%

②博众机器人报告期各期末的财务状况及报告期内的规范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博众机器人简要财务数据(经立信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总资产499.04691.951,160.52425.98
负债3,297.692,478.452,300.62883.86
所有者权益-2,798.64-1,786.49-1,140.10-457.88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营业收入178.311,166.1523.4712.82
净利润-1,032.15-2,294.39-682.22-630.42

根据博众机器人工商、税务、安监、消防、劳动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主管机关出具的合规证明并经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博众机器人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③博众机器人在发行人业务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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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众机器人的主营业务为服务机器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产品包括各类服务机器人产品,其主营业务是发行人“二次创业”规划中的主要发展目标之一。5)香港乔岳

①历史沿革

A、设立

根据香港乔岳公司注册证明书、公司章程等注册证明文件及境外律师法律意见/结论,香港乔岳于2015年11月24日由发行人全资在香港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万港币,公司类型为有限公司。

B、变更投资总额

2016年10月19日,香港乔岳向发行人发行40万股,注册资本由1万港币增加至41万港币。香港乔岳自设立至今,一直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C、股东更名

因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9日,香港乔岳股东名称发生变更。

②境外投资核准/备案/外汇登记情况

A、商务主管部门

2017年11月27日,发行人取得江苏省商务厅换发的境外投资证第N3200201700632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载明香港乔岳的中方投资主体名称由“苏州博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乔岳已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2014)》(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的相关规定取得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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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外汇登记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2015.06.01实施)“一、取消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两项行政审批事项”规定,改由银行按照本通知及所附《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直接审核办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以下合称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通过银行对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实施间接监管。根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2.2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规定,1.境内机构在以境内外合法资产或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有价证券、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向境外出资前,应到注册地银行申请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5.银行通过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为境内机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后,境内机构凭业务登记凭证直接到银行办理后续资金购付汇手续。根据《业务登记凭证》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ASone)系统显示,香港乔岳已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经济开发区支行办理资金购付汇手续,其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编号为FC2016062815。综上,香港乔岳已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办理外汇登记。

C、发改委根据设立香港乔岳时适用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以下简称“9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法人以新建、并购、参股、增资和注资等方式进行的境外投资项目,以及投资主体以提供融资或担保等方式通过其境外企业或机构实施的境外投资项目”需要办理发改委备案或核准手续。若严格适用9号令要求,发行人应就设立香港乔岳的境外投资事项向主管发改委履行境外投资备案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备案存在被主管发改委要求责令停止项目实施等法律风险。但由于上述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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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理解差异和监管尺度不同,发行人设立香港乔岳并非从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因而并未办理主管发改委备案手续。发行人已经就设立香港乔岳未及时办理企业境外投资备案事宜书面报告了主管发改委,主管发改委表示不能补办手续,要求发行人加强境外投资政策法规学习。此外,据电话咨询获知,考虑到境外投资法规政策的变化、衔接,地方发改委的监管实践中,并未有就非固定资产投资类境外设立公司行为未办理发改委备案登记事宜作出过行政处罚决定的过往记录。因此,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香港乔岳未能履行发改委备案事宜导致香港乔岳被要求停止经营的风险极低,未能履行发改委备案事宜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③财务状况

香港乔岳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8,521.5948,925.9666,716.0510,579.50
净资产9,537.418,359.96897.14430.52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营业收入45,372.20118,919.79128,946.6390,567.19
净利润1,452.349,999.66-1,660.361,551.62

④在业务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

香港乔岳主营业务为公司主营产品的海外销售及相关贸易,香港乔岳主要为博众精工与海外客户签署合同并销售博众精工生产的自动化设备等产品。

⑤报告期内规范运行情况

根据POON,SUM&CHENG SOLICITORS&NOTARIES于2019年1月8日、2019年8月2日出具的境外法律意见书,香港乔岳合法设立、有效存续,并具法律身份于香港法院提出或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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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境内外税负差异

根据《审计报告》,香港乔岳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零,除发行人、上海莘翔及苏州凡特斯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外,发行人其余子公司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当香港乔岳向发行人进行利润分配时,发行人需要就利润分配款项按税率差缴纳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香港乔岳未向发行人进行利润分配。

(2)补充披露在子公司层面设置员工持股平台的目的及商业逻辑,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持股平台的管理机制、子公司员工入伙及确定权益比例的依据;3家子公司存在大额亏损的原因,是否存在转移定价安排,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1)子公司层面设置持股平台的原因

发行人通过“事业合伙人计划”的制度性安排,配合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吸引和激励公司和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管理人才。发行人各子公司均有明确的业务定位与发展方向,发行人对各子公司进行独立的业绩考核,为实现激励与各子公司业绩发展直接挂钩的目的,避免仅在母公司层面实施激励,影响激励效果,公司在主要子公司层面也预留一定股权,用于主要子公司核心员工的激励。

因此,公司在子公司层面设置员工持股平台具有清晰的商业逻辑,符合行业惯例。

2)持股平台的管理机制、员工入伙及确定权益比例的依据

公司通过“事业合伙人计划”的制度性安排,对公司持股平台进行管理,根据“事业合伙人计划”,持股平台的管理机制、员工入伙及确定权益比例方式如下:

①事业合伙人计划的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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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采取有限合伙企业作为职工持股平台,由有限合伙企业参股公司或子公司;

B、符合条件的公司或子公司员工作为有限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进行投资并持有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进而通过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或子公司股权并分享收益。员工作为有限合伙人享有合伙协议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C、“事业合伙人计划”中,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作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母公司)或公司选择一家全资子公司作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子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最低限额(母公司)或合伙企业份额认购情况(子公司)持有合伙企业份额,不参与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母公司);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运作和日常管理;

②事业合伙人入伙及权益比例的确定

A、事业合伙人名单、份额、投资价格由事业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审议确定;

B、事业合伙人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持有公司股权的数量根据其持有的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与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权总数之乘积确定。

③事业合伙人计划实施步骤

A、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并组建事业合伙人管理委员会;

B、确定事业合伙人名单、份额和投资价格;

C、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合伙企业持股方案;

D、授予事业合伙人股权;

E、签署合伙协议;

F、事业合伙人缴纳出资取得财产份额。

3)三家子公司大额亏损的原因

2018年度及2019年1-6月,苏州五角的利润表简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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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
营业收入90.69128.83
营业成本39.89127.76
销售费用48.04170.13
管理费用339.20672.62
营业利润-335.68-873.24
净利润-335.72-873.24

苏州五角的定位系从事军工行业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该等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未产生收入。2018年度和2019年1-6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28.83万元和90.69万元,主要系房租收入。2018年度和2019年1-6月亏损主要系业务筹建过程中管理费用大量投入所致,2018年度管理费用为672.62万元,2019年1-6月管理费用为339.20万元。报告期内,苏州五角不存在将产品低价销售给母公司或其他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子公司,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公司,通过转移定价降低税负的情形。苏州五角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18年度及2019年1-6月,博众机器人的利润表简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
营业收入178.311,166.15
营业成本170.31846.98
销售费用114.63324.39
管理费用72.09246.67
研发费用833.381,952.37
营业利润-1,049.46-2,288.96
净利润-1,032.15-2,294.39

博众机器人主要从事各类服务机器人的研发、生产、销售,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均来自与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的交易。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1,166.15万元,营业成本为846.98万元,毛利率为27.37%。2018年度亏损主要系研发费用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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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所致,2018年度研发费用为1,952.37万元。2019年1-6月,营业收入为178.31万元,营业成本为170.31万元,毛利率为4.49%,主要系2019年度上半年销量较小,单位固定成本增加导致毛利率较低。本期继续投入研发费用833.38万元,也是造成2019年1-6月亏损的重要原因。

报告期内,博众机器人产品销售主要为各类服务机器人,产品定价合理,毛利率水平正常,不存在将产品低价销售给母公司或其他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子公司,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公司,通过转移定价降低税负的情形。博众机器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18年度及2019年1-6月,苏州灵猴的利润表简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
营业收入3,872.028,569.64
营业成本3,704.626,679.65
销售费用683.251,595.99
管理费用247.32575.12
研发费用746.671,723.56
营业利润-1,649.20-2,092.38
净利润-1,645.14-2,092.38

苏州灵猴主要从事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的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与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的交易。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8,569.64万元,营业成本为6,679.65万元,毛利率为22.05%。2018年度亏损主要系研发费用大量投入所致,2018年度研发费用为1,723.56万元。2019年1-6月,营业收入为3,872.02万元,营业成本为3,704.62万元,毛利率为4.32%。2019年1-6月继续投入研发费用746.67万元,是造成本期亏损的重要原因。

报告期内,苏州灵猴产品主要为直线电机等核心零部件,产品销售定价合理,毛利率水平正常,不存在将产品低价销售给母公司或其他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子公司,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公司,通过转移定价降低税负的情形。苏州灵猴除与深圳市汇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佟保华存在未决的买卖合同纠纷诉讼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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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其他纠纷或潜在纠纷。

2、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的核查过程

1)核查发行人重要子公司自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的工商登记资料;2)核查发行人重要子公司历次注册资本/股本变动所涉及的验资报告、实缴出资流水;3)核查发行人重要子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行政处罚情况;4)对发行人重要子公司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网络核查;5)了解发行人对于各个子公司的定位与业务安排。

(2)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已比照上市公司的标准补充披露发行人重要子公司的历史沿革,重要子公司报告期内的规范运行情况,境内、外税负差异;发行人已就香港乔岳境外投资事项办理了商委备案手续和外汇登记手续;发行人设立香港乔岳未能履行发改委备案事宜导致香港乔岳被要求停止经营的风险极低,设立香港乔岳时未办理发改委备案事宜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重要子公司合法设立、有效存续,历次工商变更已取得所有必要的批准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合法有效,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发行人重要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况;公司在子公司层面设置员工持股平台符合商业逻辑,公司成立持股平台的管理机制、子公司员工入伙权益比例的有清晰依据;苏州灵猴、博众机器人和苏州五角存在大额亏损,主要系大量前期研发及业务开拓投入所致,不存在转移定价安排,除苏州灵猴与深圳市汇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佟保华存在未决的买卖合同纠纷诉讼外,不存在其他纠纷或潜在纠纷。

3、补充披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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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照上市公司的标准补充披露发行人重要子公司的历史沿革,其设立、存续是否依法履行项目核准、投资审批、外汇管理及其他相关登记程序(如需),该等子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财务状况及报告期内的规范运行情况,并具体披露该等子公司在发行人业务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境内、外是否存在税负差异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之“(四)重要子公司的历史沿革、业务定位”中补充披露。

(2)补充披露在子公司层面设置员工持股平台的目的及商业逻辑,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持股平台的管理机制、子公司员工入伙及确定权益比例的依据;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六、报告期内股权激励情况”中补充披露。

(3)3家子公司存在大额亏损的原因,是否存在转移定价安排,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六、报告期内股权激励情况”中补充披露。

二、关于发行人核心技术

(四)反馈意见第4条

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自动化设备(线)、治具类产品和核心零部件产品。国内自动化设备以设计、研发为主,关键零部件和单元产品通过外购取得。

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销售各类产品所产生的收入、利润及占比,包括自动化检测设备、自动化组装设备、自动化柔性生产线、测试治具、生产治具、直线电机、电光源等;(2)补充披露公司就其主要产品在外购关键零部件和单元产品上所采取的集成、装配、检测或调试等工序,对满足下游客户技术需求所产生的作用,由公司来采取该等工序的必要性及公司在产业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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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定位和重要性;(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之9、10的规定,结合所处行业及其技术发展趋势与国家战略的匹配程度、技术先进性、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等,进一步就符合科创板定位作出评估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请保荐机构:(1)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2)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的核查要求将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包括已上市和未上市)在技术先进性、行业地位、成长性等各方面进行对比分析,进一步核查并说明发行人是否符合首发注办法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回复:

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1)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销售各类产品所产生的收入、利润及占比,包括自动化检测设备、自动化组装设备、自动化柔性生产线、测试治具、生产治具、直线电机、电光源等

报告期内,按照产品类型不同,可划分为自动化组装设备、自动化检测设备、治具及配件、数字化工厂、核心零部件等五类,各类别销售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19年1-6月2018年度
收入成本毛利率收入成本毛利率
自动化装配51,691.5930,096.2341.78%144,448.1588,267.1038.89%
自动化检测15,070.747,070.4153.09%36,741.8318,986.3748.32%
治具及零配件14,704.487,317.3550.24%64,131.1534,449.8146.28%
数字化工厂730.59545.6425.32%4,237.003,283.8122.50%
核心零部件2,676.762,509.066.26%1,889.291,393.1826.26%
合计84,874.1547,538.6943.99%251,447.42146,380.2841.78%
类别2017年度201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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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成本毛利率收入成本毛利率
自动化装配93,172.0953,249.5942.85%51,636.8831,952.3938.12%
自动化检测56,229.0426,619.8352.66%62,044.7329,892.0351.82%
治具及零配件48,740.4624,407.3949.92%41,204.8723,360.6943.31%
数字化工厂273.50147.0946.22%---
核心零部件566.42522.497.76%---
合计198,981.51104,946.4047.26%154,886.4885,205.1144.99%

(2)补充披露公司就其主要产品在外购关键零部件和单元产品上所采取的集成、装配、检测或调试等工序,对满足下游客户技术需求所产生的作用,由公司来采取该等工序的必要性及公司在产业链中的定位和重要性

智能装备制造业产业链可分为三个部分,上游是关键零部件生产厂商,主要包括控制器、伺服系统和减速器;中游即机器人的本体部分,由基座和执行机构构成,主要利用上游厂商的关键零部件,通过精密的算法及驱动程序组成包括手臂、腕部等机器人本体;下游以自动化设备生产商即系统集成商为主,他们主要面向终端用户及市场应用,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和用途并根据客户的需求针对性地进行系统集成和软件二次开发。公司定位于产业链中的自动化设备生产商,是整个智能装备行业必不可少的环节。

相较于机器人本体供应商,系统集成业务需要具有产品设计能力、对终端客户应用需求的工艺理解、相关项目经验等,提供可适应各种不同应用领域的标准化、个性化成套装备。系统集成业务处于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产业链的下游应用端,为用户提供设计方案,要具有产品设计能力、对终端客户应用需求的工艺理解、相关项目经验等,提供可适应各种不同应用领域的标准化、个性化成套设备。与标准产品的供应商相比,系统集成业务还要具有产品设计能力、项目经验,并在对用户行业深刻理解的基础之上,提供可适应各种不同应用领域的标准化、个性化成套装备。所以,公司所采取的装配、检测及调试等工序对满足下游客户设备的需求都是必不可少的工序,完成对关键零部件和单元产品的集成后,才能满足客户对自动化生产设备技术参数的要求。公司是整个产业链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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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九条的相关说明根据第九条的相关要求:“发行人进行自我评估时,应当尊重科技创新规律、资本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并结合自身和行业科技创新实际情况,准确理解、把握科创板定位,重点考虑以下因素:1)所处行业及其技术发展趋势与国家战略的匹配程度;2)企业拥有的核心技术在境内与境外发展水平中所处的位置;3)核心竞争力及其科技创新水平的具体表征,如获得的专业资质和重要奖项、核心技术人员的科研能力、科研资金的投入情况、取得的研发进展及其成果等;4)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的具体安排;5)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等。”根据以上五点,分别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及其技术发展趋势与国家战略的高度匹配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指出,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培育发展新动能、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领域。要把战略性新兴产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把握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大机遇,按照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要求,以创新驱动、壮大规模、引领升级为核心,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发展新动能,推进改革攻坚,提升创新能力,深化国际合作,加快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更广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建设制造强国,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有力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为了实现新时期制造强国的重大战略目标,推动制造业的历史性转变,我国出台多项科技与制造业顶层设计政策,支持创新驱动制造业发展,智能装备成为发展重点之一。2015年首次提出的“中国制造2025”是中国政府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第一个十年的行动纲领,其中提出了通过“三步走”实现制造强国的战略目标。此后,2016年发布的《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十三五”期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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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智能制造的发展指明了具体方向。《规划》提出了2025年前推进智能制造的“两步走”战略:第一步,到2020年,智能制造发展基础和支撑能力明显增强,传统制造业重点领域基本实现数字化制造,有条件、有基础的重点产业智能转型取得明显进展;第二步,到2025年,智能制造支撑体系基本建立,重点产业初步实现智能转型。

高端装备领域是以高新技术为引领,处于价值链高端和产业链核心环节,决定着整个产业链综合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引擎。大力培育和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是提升我国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是抢占未来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的战略选择,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由制造业大国向强国转变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为此,《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将高端装备制造业作为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之一,助力高端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高端装备领域国产化需求迫切。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以博众精工为代表的我国智能装备产业在世界技术竞赛与市场应用中不断“弯道超车”,实现了创新驱动型产业发展,并开始国际化发展之路,深入践行“一带一路”倡议。

2)企业拥有的核心技术在境内与境外发展水平中均处于优势地位

第一,公司工业自动化底层技术积累雄厚,核心技术决定发展潜力

精度、速度、稳定性是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产品性能的关键指标,而这些都是建立在精密机械设计、精密运动控制、机器视觉、核心算法以及完善的测试技术的基础之上。经过十几年发展,公司在工业自动化底层技术方面积累雄厚。其中,精密机械设计方面公司运用了先进设计制造技术理论与方法,拥有完善的建模及仿真技术,可以实现产品智能化的设计与制造;公司还掌握精密运动控制、驱动技术,拥有自主研发硬件平台,并掌握相关的核心算法;机器视觉方面,公司拥有相机、工业镜头、光源及2D\3D软件平台并自主研发了相关核心算法;工业机器人方面,公司拥有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精密机械、控制器及软件平台,并具有相关核心算法及定制开发能力。此外,公司积累了完善的测试方法及测试能力,有效的保证了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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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公司提前布局工业机器人本体及核心零部件等上游领域,全产业链发展战略已初见成效

核心零部件是制约我国自动化与机器人和工业发展及企业做大做强的主要瓶颈,公司提前向核心零部件领域研发布局,在机械、电控、机器视觉等方面持续投入,在运动控制底层算法、伺服算法、视觉软件算法、电机设计仿真、运动控制及驱动硬件平台、工业镜头及光源设计、机器人控制及软件开发方面取得了一定突破。公司的工业机器人、直线电机、运动控制器、伺服驱动器、视觉系统的工业镜头、工业光源等产品均已经过重要客户使用评估、检验并在公司自身设备上已大量使用,同时,报告期内还实现了一定对外销售,开始对进口核心零部件产品进行替代。公司在工业机器人本体及核心零部件等上游领域已取得了一定的先动优势。

3)公司发明专利、研发投入、技术水平认定等方面均具体印证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科技创新水平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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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发明专利数量截止2019年6月底,公司共取得有效授权专利总计1,303项,其中发明专利总计795项,专利数量众多。

第二,研发人员截止2019年6月底,公司技术研发人员数量达到991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的31.68%。

第三,累计研发投入2016年至2019年1-6月,公司累计研发投入合计为8.78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约12.70%。第四,行业标准制定公司参与制定了机器人领域国际标准1项,国家标准10项,行业标准4项。此外,2019年国际视觉标准大会首次在中国举行,会议会场设在公司总部,同时,公司承办并参与了相关国际视觉标准制定。第五,技术中心认证及其他代表性荣誉公司现已成为国内智能化生产解决方案领域行业领军企业之一,已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3C电子产品整机装配生产设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同时,公司的军民两用智能引导车和军民两用高精度检测设备还荣获第二届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优胜奖。4)公司具有清晰明确的技术研发创新的路径与安排2018年开始,公司提出“二次创业”理念,旨在四个关键方向上做精做强:

一是面向自动化核心零部件的基础研发及后续生产、销售;二是基于自主开发的关键技术、关键零部件的专机、标机的研发、生产、销售;三是基于自动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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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柔性生产线、智能仓储的数字化工厂整体解决方案的集成建设服务;四是基于人工智能的服务机器人的预研。第一,核心零部件方面公司于2010年开始核心零部件的研发,重点布局直线电机、光源镜头、工业机器人,已取得37项相关专利;在算法、软件等技术方面取得领先地位,开发出新一代自适应镜头、龙门双驱的驱动器等国际领先的产品,工业机器人和控制器均实现自主开发。第二,标机、专机方面公司于2015年开始基于自主开发的关键技术、关键零部件的专机、标机的研发、生产、销售,目前已形成5-15微米3D视觉检测设备、15亿像素超大分辨率工业相机、精度高达纳米级别的基于光谱共焦技术的核燃料棒3D检测设备、基于人工智能和视觉技术的检测设备等标机产品,后续将研发SMT贴片等标准化设备。

第三,数字化工厂整体解决方案方面公司于2015年开始布局基于自动化设备、自动化柔性生产线、智能仓储的数字化工厂整体解决方案的集成建设服务。目前已在空调行业和日化行业成功实施了数字化工厂项目。第四,服务机器人方面公司于2011年开始基于人工智能的服务机器人的预研,已获取76项相关专利;预研产品包括巡逻机器人、递送机器人、楼宇机器人、接待机器人等。5)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具体可参见本题回复中“(4)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十条的相关说明”的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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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十条的相关说明根据第十条的相关要求,“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以下信息:1、报告期内通过核心技术开发产品(服务)的情况,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产品(服务)的生产和销售数量,核心技术产品(服务)在细分行业的市场占有率;2、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中,发行人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所产生收入的构成、占比、变动情况及原因等。”

1)报告期内通过核心技术开发产品的情况,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数量,核心技术产品在细分行业的市场占有率

发行人专业从事自动化设备、自动化柔性生产线、自动化关键零部件以及工装夹(治)具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经过多年的行业积累与发展,公司现已成为国内智能化生产解决方案领域行业领军企业之一,已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3C电子产品整机装配生产设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博众精工凭借专注、务实的企业精神,以开放者的姿态开拓创新,助力“中国制造2025”不断发展。

由于公司的产品质量稳定,性能优异,综合服务具有较强的竞争力,逐步得到越来越多客户的认可和信任,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报告期内,公司自动化设备销量持续增长,由2016年的4,046台增长到2018年的8,008台。公司与国内外知名企业苹果、华为、格力、蔚来汽车、富士康、和硕联合、广达、纬创等建立了良好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从而保证了公司的业务量稳定快速发展,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根据中国产业信息网数据,预测我国3C整机组装自动化市场空间约150-250亿元,据此估算,公司的市场占有率约10.07%~16.79%。由此可见,公司已在行业内取得了一定的规模优势,具备较强的竞争力。

2)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中,发行人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所产生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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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占比、变动情况及原因等

公司的核心技术产品即为柔性自动化生产设备(线),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分别为113,681.61万元、149,674.62万元、185,426.99万元和67,492.9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3.40%、75.22%、73.47%和79.52%,占比较高且基本稳定。

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自动化设备(线)67,492.9279.52%185,426.9973.74%149,674.6275.22%113,681.6173.40%
治具及零部件17,381.2320.48%66,020.4426.26%49,306.8824.78%41,204.8726.60%
合计84,874.15100.00%251,447.42100.00%198,981.51100.00%154,886.48100.00%

由上表可见,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核心产品自动化设备的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在70%-80%左右。自动化设备产品为公司的主导产品,主要为应用于下游各应用领域产品的组装、检测等环节,随着工业自动化装备需求的持续增加及公司产品品牌效应的不断显现,公司在客户供应链中的地位进一步巩固,报告期内公司的自动化设备产品销售收入增长较快,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7.71%。2017年度,公司自动化设备产品销售收入显著增长,主要源于主要客户苹果公司推出的新产品销量大增带来的订单需求。2018年度,公司自动化设备产品的合计收入同比增长23.89%,主要系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积极获取新客户,并开拓下游应用领域,新增了蔚来汽车、立讯精密等优质客户资源。

2、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的核查过程

1)核查公司报告期内的销售情况,对营业收入按照产品分类进行划分,即自动化装配设备、自动化监测设备、柔性自动化生产线、数字化工厂、治具及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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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零部件等六大类,分析各类业务的收入、毛利及占比等情况;

2)对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主要事业中心负责人、研发负责人等管理人员进行访谈;3)取得发行人核心技术清单;核查发行人研发机构的设置及运转情况、研发费用支出情况;取得发行人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产权证书;4)走访主要客户、供应商。

(2)保荐机构的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1)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补充披露了报告期各期销售各类产品所产生的收入、利润及占比;公司对满足下游客户技术需求所产生的作用,由公司来采取该等工序的必要性及公司在产业链中的定位和重要性;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之9、10的规定,进一步就符合科创板定位作出了评估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2)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的核查要求将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包括已上市和未上市)在技术先进性、行业地位、成长性等各方面进行对比分析,进一步核查并说明发行人是否符合首发注办法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第五条关于是否属于科技创新企业的条件,对发行人的情况进行了逐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①是否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核心技术是否权属清晰、是否国内或国际领先、是否成熟或者存在快速迭代的风险

针对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商标、专利授权书,访谈了发行人创始人、核心技术人员,获取了公司核心技术情况。针对发行人技术领先性,保荐机构走访了主要客户对发行人产品的技术优势及竞争地位进行了访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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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如下:

博众精工生产的主要产品均己处于批量生产阶段。公司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采用了一系列的先进工艺及技术,使产品技术水平达到行业前列。博众精工核心技术水平情况如下:

技术名称所处阶段主要表征特点介绍技术来源
高精度模组组装大批量产该技术采用CCD飞拍定位目标贴合位置,实时CCD精对位,对位精度+/_0.02mm,CPK>1.33,高精度取料和贴装压力控制自主研发
高速机械手SCARA组装技术大批量产该技术采用料盘自动供料,SCARA机械手高速取料,CCD飞拍定位,双站组装不停机,UPH>1600pcs/Hr自主研发
智能组装cell大批量产该技术首创3C行业智能联机组装Cell,三台设备连接,分别实现laser量测,不同料件的厚度选择以及选配组装自主研发
多种泡棉贴装技术大批量产该技术采用单机完成多种泡棉无聊贴装,全自动卷料Feeder供料,多吸头取料和组装,CCD定位组装并复检,吸头标准化定制,实现快速换模自主研发
高精度气密性检测技术大批量产该技术采用正压气体定时定压检测泄漏量的方式,计算测试点的气密性,测试气压0.1bar~6bar,实现高精密检测自主研发
高精度点胶/UV固化技术大批量产该技术采用CCD对待点胶位置进行定位,采用高精度点胶閥进行点胶并采用集成在吸嘴的UV灯进行预固化,实现高效快速点胶组装自主研发
Hotbar焊接技术大批量产该技术采用Hotbar快速制热实现焊锡效果,稳定性好,可靠度高,温度曲线控制精准,焊接质量可靠美观自主研发
激光焊接技术大批量产该技术采用laser测高判定待焊接物料相对间隙,并采用CCD定位焊接位置,采用激光焊接物料,高速,可靠,清洁。生产良率达到99.99%自主研发
高速平面绕线机大批量产该技术采用高精度控制电机以及绕线模具,实现线径0.03~0.15mm的平面绕线,线圈平面度<0.12mm自主研发
高速高精度标准组装平台试量产组装压力高精度控制,不大于0.2N,采用CCD飞拍技术,高精度直线马达模组,组装轴动态重复定位精度+/_4um,自主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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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名称所处阶段主要表征特点介绍技术来源
UPH1400pcs/Hr
直线电机抗齿槽技术大批量产通过优化设计有铁芯电机,使齿槽力的相位抵消,从而达到低速度波动,效果堪比无铁芯直线电机自主研发
总线驱动技术大批量产掌握PCI、PCIE、USB、Ethernet windows总线开发技术;掌握常用SPI、I2C、EBIU、SPORT等芯片级总线开发技术自主研发
轴类零件刚度检测技术大批量产采用伺服加外置力和角度传感器闭环系统,实时监控角度和刚度的曲线关系,并判定产品是否合格,可以广泛应用于汽车转向器,轴类刚要求产品的检测自主研发
伺服参数自整定技术大批量产用于伺服驱动器的参数调试,可以根据系统输入参数,快速整定出电机控制参数,节省用户调试时间,操作方便自主研发
飞拍成像技术大批量产通过采用抗振技术,设计中保证F#小于4,并严格控制成像质量,实现了物体在高速高加速度运动过程的稳定取像自主研发

公司所从事的自动化设备业务属于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需根据客户特定化的需求将产品理念快速转化为设计方案和产品。在多年的客户服务过程中,公司较好的满足了客户的需求,相关设计产品获得了客户验收并实现了产品销售,在此过程中公司也形成了大量的自有专利技术。因此,公司所拥有的专利技术(尤其发明专利)是其服务客户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有效体现,是公司技术先进性的具体表征。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拥有1,303项有效专利,其中发明专利795项,实用新型专利450项,外观设计专利58项。

综上,根据上述核查结果,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经掌握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核心技术权属清晰且获得了国际知名品牌公司的认可,核心技术水平具备领先水平,随着与上述客户合作关系进一步加深,研发深度、广度的进一步拓展及持续升级,发行人的技术短期内不存在淘汰风险。

②是否拥有高效的研发体系,是否具备持续创新能力,是否具备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和潜力,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管理情况、研发人员数量、研发团队构成及核心研发人员背景情况、研发投入情况、研发设备情况、技术储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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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研发总监、核心技术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了解了发行人研发管理情况与研发机构设置,取得了核心技术人员的简历,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研发人员花名册,复核了发行人研发投入的归集过程,查阅了发行人在研项目的立项情况。具体如下:

A、发行人研发体系情况

公司一直注重自身的研发管理体系建设,自2017年9月开始引入业界先进的IPD(集成产品开发)

研发管理体系,以促进公司研发能力的持续提升。IPD强调以市场需求作为产品开发的驱动力,将产品开发作为一项投资来管理,至2018年6月份,公司研发中心已经开展了两期IPD变革项目,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流程体系,包括市场管理(包括产品战略、产品路标开发、项目立项管理)、市场需求管理、IPD主干流程(包括概念、计划、开发、验证、发布、生命周期六大阶段)、产品测试流程、配置管理流程、新产品导入流程、研发采购管理、研发财务管理、技术管理流程等流程,目前这些流程已经在推行过程中。同时,配合流程体系的推行,公司建立了产品开发投资决策委员会。目前IPD研发管理体系已经逐步开始发挥积极的作用,有效避免了市场需求不明确以及市场定位不清晰的项目,有效避免了公司研发成本的浪费。

虽然IPD研发管理体系在公司的推行时间还不长,但正逐步在研发人员当中建立统一的语言,研发的开发工作正逐步规范,研发对后端制造、服务以及前

IPD是关于产品开发(从概念产生到产品发布的全过程)的一种理念与方法,于1998年由华为与IBM建设,建设后发现IPD可以有效缩短产品研发周期、降低产品成本降低、提升人均产出率、降低产品故障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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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的市场、采购等领域的支撑力度越来越强,研发输出的质量越来越高。

此外,公司所处行业具有定制化特点,产品需完全按照客户需求进行设计和生产。而作为知识、技术密集型行业,丰富的技术积累和高效的研发体系是业内企业持续服务客户需求的基石和保障。报告期内,公司高质、高效的将客户产品理念转化为了产品设计方案,并按照客户的交期为客户提供了最终产品,获得了客户的认可,客户订单量逐年攀升,自动化设备销量由2016年的4,046台增长到8,008台,充分说明了公司技术积累、研发体系可以有效为公司业务提供保障。

整体而言,公司引入了业界先进的研发管理体系,且在适用过程中不断提高了公司的研发输出能力;同时,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体系有效的保障了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公司研发体系完善、高效。

B、发行人持续创新能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和潜力

由于公司所处行业的定制化特点,满足客户的定制化需求既是对公司科研实力的考验,也是对公司创新能力的考验。创新能力可以促进公司在面临技术问题时及时形成解决方案,将客户的产品理念快速转化为设计方案和产品。在服务客户的过程中,公司不断创新,形成了大量的自有专利技术,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拥有1,303项有效专利,其中发明专利795项,实用新型专利450项,外观设计专利58项。公司发明专利之中,有483项专利形成于最近五年内,是公司持续创新、持续研发设计的映证。

另外,从发展历程来看,发行人产品从最初的治具、半自动设备产品开始,不断创新,技术水平、技术含量不断提升,陆续拓展了全自动生产设备、全自动生产线、柔性生产线、核心零部件、自动立体化仓库等产品,目前已具备了智能工厂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能力。公司自动化产品在主要客户的产品制造中实现了对环球仪器、贝思半导体和新加坡信力等国外厂商的部分设备产品的替代。

其中,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智能装备制造业技术水平仍存在差距,尤其在关键零部件如伺服电机、精密减速机、机器人控制器等方面的核心技术积累和自主生产能力较弱。关键零部件产业被国外厂商把持使得零部件价格居高不下,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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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了国内自动化单元产品和自动化设备的生产成本,削弱了国内厂商的综合竞争力。基于公司在自动化设备领域的良好应用,公司与苹果公司及其EMS厂商建立了较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不断在产业链上进行创新,自研开发了直线电机、电光源等核心零部件产品,成功运用于下游设备产品之中,对国外产品形成了一定替代作用。如在公司自动化设备产品中公司直线电机产品替代了部分雅科贝斯、上银科技等国外厂商的产品,公司视觉产品替代了康耐视、基恩士等国外厂商的产品,并获得了客户的验收通过,在核心零部件领域实现了突破。

另一方面,在智能制造行业中,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业内领先的设备商均向数字化工厂等高端业务拓展,增加其在价值链上的不可替代性和客户粘性。数字化工厂是从客户下单到产品研发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交付等整个公司运营流程全部实现数字化,将作业控制层、现场管理层、企业营运层、协同商务层整合成一个数字化生态圈,并逐步实现全价值链精益化,是智能物流系统、信息化系统、智能仓储系统、自动化设备的有机结合,需要提供方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对行业的深刻理解,技术要求较高。公司实现了对智能工厂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能力,反映了公司的综合技术运用能力和向高端领域探索的能力。

由此可见,公司产品不断向高端拓展,产品不断向“中国制造2025”战略要推动的制造业智能化和信息化升级,充分说明了发行人具备持续创新的愿景和能力,亦具备一定的冲击高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和潜力。

③是否拥有市场认可的研发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及新药批件情况,独立或牵头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情况,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项及行业权威奖项情况

博众精工所从事的自动化设备业务属于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了较为丰富的技术储备,具备将客户特定化的需求快速转化为设计方案和产品的能力,技术水平较为先进。公司所拥有的专利技术是其服务客户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最终体现,是公司技术先进性的具体表征。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拥有1,303项有效专利,其中发明专利795项,实用新型专利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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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外观设计专利58项。公司的前述主要技术均在公司的主要产品中得以体现,目前已处于大规模产业化运用阶段。博众精工作为技术驱动型企业,经过十余年的技术沉淀,研发实力、服务客户的能力不断提升,积累了较为优良的口碑,已成为国内智能化生产解决方案领域行业领军企业之一,获得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3C产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等多项荣誉。

综上,根据上述核查结果,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多项研发成果具备专利授权认可,获得了多项权威认可及奖项,核心技术经过多年研发投入获得了市场的高度认可,与行业内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④是否具有相对竞争优势,包括但不限于所处行业市场空间和技术壁垒情况,行业地位及主要竞争对手情况,技术优势及可持续性情况,核心经营团队和技术团队竞争力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第三方机构的市场研究报告,对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技术架构、核心技术与生产过程进行了实地了解,通过网络搜索及现场走访了解发行人产品应用的发展历程以及同行业竞争对手的产品情况,对发行人主要客户进行了走访以及函证等核查程序,查看了发行人各种主要业务模式的相关合同,了解了发行人的盈利变动趋势,通过网络搜索了解了发行人主要客户的主营业务、行业地位以及经营模式,取得了发行人管理团队的简历,了解了公司管理层的履历与背景。就发行人行业竞争的情况了解如下:

A、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空间情况

公司所从事业务属于智能装备制造业,智能装备制造业包括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仪器仪表、自动化成套生产线、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工业自动化行业。就市场空间而言,在全球范围内,自动化设备替代人力劳动生产的趋势不断推进,自动化设备销售量逐年提高。根据美国市场研究公司IHS的数据显示,全球的工业自动化行业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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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8-2009年金融危机之后实现两位数的快速发展,至2012年全球工业自动化行业营收已达到1,673亿美元,并在接下来的几年时间里保持稳步增长;IHS预计至2019年,全球的工业自动化行业将达到2,182亿美元。此外,根据IHS的报告,在全球各地区当中,亚太地区将引领全球工业自动化行业的增长。

数据来源:IHS在我国人口红利逐步消失、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国家政策大力扶持三大因素影响下,我国工业自动化将持续提升,智能装备制造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工信部2012年5月发布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包括了《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其中提出:到2020年,将我国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培育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导产业。建立完善的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体系,产业销售收入超过三万亿元,实现装备的智能化及制造过程的自动化,使产业生产效率、产品技术水平和质量得到显着提高。未来随着“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提出,我国装备制造特别是智能装备制造业,“十三五”期间全面迎来发展的机遇。

根据中国工控网《2019中国自动化及智能制造市场白皮书》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8年中国自动化市场规模复合增速为4.9%,2018年中国自动化市场规模达1,830亿元,同比增长10.5%。随着“中国制造2025”战略目标的逐步实现,我国装备制造特别是智能装备制造业有望在“十三五”期间迎来发展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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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工控网虽然我国工业自动化行业规模呈现增长趋势,但我国生产制造业中自动化率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自动化生产的单元产品(机器人)是衡量一个国家自动化水平的重要指标。根据国际机器人联合会(lFR)的数据显示,中国自2013年开始成为全球工业机器人最大市场,2017年中国销量为13.8万台,占全球比重为

35.7%。但是,按照自动化生产的单元产品(机器人)的使用密度(平均每万名制造业工人所使用的工业机器人数量)来衡量某个国家制造业自动化设备使用情况下,中国的机器人密度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潜力空间巨大。以工业机器人最早推广、渗透的汽车行业为例,根据国际机器人联合会(IFR)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工业机器人在制造业每万名工人中的密度为505台/万人,而日本、美国、德国、意大利等国家汽车行业机器人密度普遍高于1,000台/万人的水平,是我国的两倍。考虑到汽车行业是工业机器人最早推广、渗透的行业,其他行业的机器人普及程度甚至可能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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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机器人保有密度不仅与先进工业国家差距较大,与全球平均水平相比都有较大成长空间,这种差距也间接显示了未来我国工业自动化行业巨大的增长空间。同时,在政策层面,《中国制造2025》提出发展高端数控机床及机器人等高端装备产业,《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2020年具体目标:

自主品牌工业机器人年产量达到10万台,六轴及以上工业机器人年产量达到5万台以上;服务机器人年销售收入超过300亿元,在助老助残、医疗康复等领域实现小批量生产及应用;培育3家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打造5个以上机器人配套产业集群。中国巨大的市场销售规模和发展潜力使得中国有望成为最具潜力的工业自动化市场。

B、发行人所处行业技术壁垒情况

智能装备制造是一种集设计、加工、制造为一体的系统工程,涉及多项学科及多项先进技术领域;由于下游应用企业的生产流程、所采取的技术工艺、场地布局等情形各异,需要针对每一项合同进行大量的个性化设计,要求本行业企业具备整体的系统设计和开发能力。

从事本行业的厂商需要掌握扎实的理论基础,将多学科的先进技术集合为一体,熟练掌握上游行业所提供的各类关键零部件性能,并对下游行业客户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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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需求进行引导,高度综合相关技术并对系统进行集成后,才可设计出符合要求的成套装备及系统产品,如果没有长期的技术积累和沉淀,则无法形成全面的技术能力,从而难以适应客户对产品的技术要求。

同时,智能装备制造业是集研发、产品设计、装备制造、安装调试、维护保养于一体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是一个涉及多学科跨领域的综合性行业,本行业企业需要大批掌握机械系统设计、电气自动化控制系统设计、深刻理解下游行业技术变革的高素质、高技能以及跨学科的专业人才。行业内企业的业务发展需要大量的研发设计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市场开发人员和安装调试人员组成业务团队相互配合,对企业技术人才的储备提出了较高要求。C、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发行人的竞争对手为消费电子、汽车等行业的自动化设备厂商。发行人消费电子行业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赛腾股份、珠海运泰利、富强科技、三协精密、迈致科技、天准科技等。

发行人汽车行业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先导智能、江苏北人、瀚川智能、利元亨等。

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参见本回复之27条之“(1)与从事相似业务的公司对比情况”。

D、发行人行业地位、技术优势及可持续性

技术实力方面,发行人专业从事自动化设备、自动化柔性生产线、自动化关键零部件以及工装夹(治)具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经过多年的行业积累与发展,公司现已成为国内智能化生产解决方案领域行业领军企业之一,已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3C电子产品整机装配生产设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公司获得了众多国家级的认证和荣誉,说明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获得了较为权威、广泛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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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拥有1,303项有效专利,其中发明专利795项,实用新型专利450项,外观设计专利58项,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具有较为显著的优势,公司在智能自动化领域形成了自身的技术体系,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规模产值方面,公司2018年末资产总额285,005.98万元,2018年度实现收入251,751.29万元,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已形成一定的规模优势。公司与同行业企业的专利、规模、研发能力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项,人,亿元

公司专利数量销售规模资产规模研发人员数量研发人员占比研发费用
博众精工1,13125.1828.501,02829.81%2.88
赛腾股份3789.0413.7443320.34%1.03
先导智能44938.9084.261,19323.89%2.84
赢合科技42220.8751.4246918.78%1.25
机器人28130.9595.172,90864.44%1.46
江苏北人304.138.075211.18%0.13
瀚川智能444.364.8716323.12%0.20
利元亨1286.8113.5251234.48%0.78
天准科技635.086.3528636.25%0.80

注:1、赛腾股份、机器人、先导智能、赢合科技相关信息选取自其2018年度财务报告;

2、江苏北人、瀚川智能、利元亨、天准科技相关信息选取自其预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3、因同行业可比公司半年报研发人员、专利数量等信息披露不全,为更恰当地体现比较关系,因此本表未做更新。

最后,公司的产品质量稳定,性能优异,综合服务具有较强的竞争力,逐步得到越来越多客户的认可和信任,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报告期内,公司自动化设备销量持续增长,由2016年的4,046台增长到2018年的8,008台,与国内外知名企业苹果、华为、格力、蔚来汽车、富士康、和硕联合、广达、纬创等建立了良好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优质的客户基础和合作关系形成了公司的客户优势。

整体而言,公司在行业地位、技术方面已形成了一定的相对竞争优势,并取得了较大的销售规模,由于公司的行业地位系基于公司自身技术体系、产品体系和客户体系所形成,在公司多年发展过程中不断巩固、优化,销售规模不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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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行业内目前无可预见的重大的不利变化或技术变革,因此,公司的行业地位、技术优势具备可持续性。

⑤是否具备技术成果有效转化为经营成果的条件,是否形成有利于企业持续经营的商业模式,是否依靠核心技术形成较强成长性,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应用情况、市场拓展情况、主要客户构成情况、营业收入规模及增长情况、产品或服务盈利情况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主要客户进行了走访以及函证等核查程序,查看了发行人主要客户的相关合同,对发行人生产、销售、研发模式进行深入了解,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研发模式能够有效将客户需求转化为发行人的经营成果,驱动发行人的持续健康发展,核心技术对公司营业收入贡献较为稳定,具体可参见本题回复之“(4)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十条的相关说明”的有关内容。

⑥是否服务于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否服务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等国家战略,是否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保荐机构深入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国制造2025》等政策性文件,认为发行人在工业自动化装备行业多年来持续投入,符合国家智能制造、制造业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方向。公司已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公司的3C电子产品整机装配生产设备荣获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公司的军民两用智能引导车和军民两用高精度检测设备荣获第二届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优胜奖。

综上,保荐机构已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的核查要求进行分析,认为发行人在所属行业、核心技术、专利保护、研发体系、研发成果、技术转化、竞争优势等方面符合科创板定位,发行人符合首发注册办法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3、补充披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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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销售各类产品所产生的收入、利润及占比,包括自动化检测设备、自动化组装设备、自动化柔性生产线、测试治具、生产治具、直线电机、电光源等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情况”之“(四)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中补充披露。

(2)补充披露公司就其主要产品在外购关键零部件和单元产品上所采取的集成、装配、检测或调试等工序,对满足下游客户技术需求所产生的作用,由公司来采取该等工序的必要性及公司在产业链中的定位和重要性;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二)行业发展态势”中补充披露。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之9、10的规定,结合所处行业及其技术发展趋势与国家战略的匹配程度、技术先进性、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等,进一步就符合科创板定位作出评估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和劣势”中补充披露。

三、关于发行人业务

(五)反馈意见第5条

招股说明书未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外协加工情况。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外协加工;如有,外协加工的业务模式、外协加工环节,是否涉及关键工序或关键技术,外协加工数量,与自产数量、自有产能进行对比,是否具有必要性,是否存在对外协厂商的严重依赖,发行人对外协业务的质量控制措施;(2)主要外协厂商名称、交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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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外协厂商收入的比例、合作历史、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回复:

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1)外购定制的基本情况

1)外购定制件的基本内容机械加工是指通过一种机械设备对工件的外形尺寸或性能进行改变的过程,主要用于各类金属零件的加工,所加工出的成品通常统称为机加件。

机加工业务通常需要各类数显铣床、数显成型磨床、数显车床、电火花机、万能磨床、加工中心、激光焊接、外圆磨床、内圆磨床、精密车床等设备,进行各类零件的车、铣、刨、磨等加工。通常机加工件的生产工艺较为简单,不涉及精密制造,在配备相关机床设备的情况下均能完成,无明显的技术壁垒,因此,公司在综合考虑设备成本投入、人员配置及管理成本等因素,仅保留了部分技术含量较高、工艺较复杂的关键部件进行自制,其余技术含量较低、工艺简单的部件通过外协加工模式采购。2)公司具有行业领先的外协加工能力首先,公司将自助开发的MES管理系统(机加中心工业平台)应用到机加工车间,打造属于自己的数字化工厂。通过MES系统,从下工单到原材料采购、工艺设计、排产、加工,再到产成品入库,公司可以实现全程监控,方便品管部门对机加品的实施控制,大幅提高设备的嫁动率;同时,通过MES系统,可对机加员工的操作进行全程记录,了解每台设备的实时运转情况,产品良品率得到大幅提升。MES管理系统整体分为今日关注、数字制造、设备物联、运营效能和数字决策等六大模块,通过上述内容,公司可在控制平台对整个机加中心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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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真正实现透明工厂概念。具体可视页面示例如下:

其次,工艺是机加业务技术水平的核心体现,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在工艺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工艺设计方面难度较高的载具、料盘、防型等均由公司自主设计工艺并加工生产,确保公司自主掌握基础精密机械加工技术,确保后续各类非标自动化设备研发、生产的可实现性和及时性。

(2)外协定制件的采购模式

首先,公司由技术部门出图通过PDM系统下发给制造部门,根据图纸内容及工艺要求,向采购部提出采购申请,经采购部主管审批后,采购部门根据外协供应商的报价、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交货期等因素挑选出合适的供应商,向其发出采购订单并签订采购协议。其次,供应商根据公司提供的图纸及工艺要求,完成零件生产加工并通过自检后运送至公司,经公司质检部验收合格后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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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购定制件的会计处理方式与公司一般原材料相同,均以验收合格入库作为入账的时点。

(3)外协定制件的质量控制措施

根据发行人说明,公司对于外购定制件供应商的选择标准主要以工艺能力、产品质量控制、交货周期、服务态度、协作精神为依据。对外协定制件供应商日常的管理模式包括:定期核查、年度评审后的末位淘汰制以及适时的培训和提升制度。公司对于加工质量把控严格,通常首先要求外购定制件供应商进行自检;其次在入库前由公司质检部对外购定制件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最后,在外购定制件使用过程,将使用部门意见的及时反馈给外购定制件供应商,不断促使其提高加工能力。

(4)外购定制件与自产机加件的数量情况

从数量上来统计,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的机加件数量分别为319.34万件、647.05万件、804.93万件和137.71万件;自产的机加件数量分别为78.66万件、80.27万件、151.25万件和80.14万件,自产的机加件的数量占总需求量的比例分别为19.76%、11.03%、15.85%和36.79%。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

机加件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数量占比数量占比数量占比数量占比
外协数量137.7163.21%804.9384.15%647.0588.97%319.3480.24%
自产数量80.1436.79%151.2515.85%80.2711.03%78.6619.76%
总数量217.85100.00%956.18100.00%727.32100.00%398.0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件占比较大,但外协加工具有必要性且公司不存在外协加工影响其核心竞争力和生产稳定性或对外协厂商具有严重依赖的情况,理由如下:

首先,公司将技术含量较低、工艺简单的部件通过外协方式进行加工,系综合考虑了减少非精密设备成本投入、优化人员配置、降低管理成本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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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外协加工对于优化公司生产环节的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率具有必要性。

其次,公司外协加工件的技术含量较低,其产品质量更多依赖于生产设备的性能,而非公司的核心生产技术或核心生产设备,相应的机加件也并非核心零部件,不会成为影响公司产品性能的关键因素。因此,公司不存在因外协加工影响其核心竞争力和生产稳定性的情况。

最后,由于普通机加业务门槛较低,外协供应商市场竞争激烈且可替代性较强,同时结合公司外协采购的实际情况,公司外协供应商较为分散且单个外协供应商采购量占公司外协总采购量的比例较低。因此,公司不存在对外协厂商的严重依赖。

(5)主要外协厂商及交易情况

报告期各年度,公司前五名外协厂商名称、交易金额、占外协厂商收入的比例、基本信息、合作历史、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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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年份序号单位名称外协件采购金额占外协采购比例占供应商销售额比例外协供应商该年度经营规模3简介
2019年1-6月1东莞市路浩精工科技有限公司541.729.09%21.67%2,500.001)基本情况:2017年10月13日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要从事精密机械零件、模具、夹具、治具、标准机械设备元器件、金属材料等的加工和销售。 2)合作情况:2018年开始合作。股东吴英新、钟圣泉原为东莞市中科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大供应商)管理人员,后合资成立东莞市路浩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开始合作。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2苏州杰悦五金机械有限公司460.947.73%23.05%2,000.001)基本情况:2008年5月4日成立,注册资本480万元,主要从事主模具、零件加工件、自动化设备的生产和销售。 2)合作情况:2012年开始合作。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苏州龙腾模具钢材有限公司233.283.91%11.66%2,000.001)基本情况:2004年2月26日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要从事机械配件、模具、五金、建材、机电产品等的加工。 2)合作情况:2013年开始合作。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4苏州密合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228.363.83%28.55%800.001)基本情况:2018年1月22日成立,注册资本600万元,主要从事自动化设备及零配件加工。 2)合作情况:2018年4月开始合作。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5深圳市合义捷科技有限公司193.053.24%13.79%1,400.00

外协供应商各年度经营规模系通过访谈,以及向其了解与发行人业务合作情况的专项函证中获取。外协供应商2019年1-6月的经营规模为2019年上半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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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1,657.3627.80%---
2018年度1东莞市路浩精工科技有限公司1,818.925.14%30.32%6,000.001)基本情况:2017年10月13日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要从事精密机械零件、模具、夹具、治具、标准机械设备元器件、金属材料等的加工和销售。 2)合作情况:2018年开始合作。股东吴英新、钟圣泉原为东莞市中科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大供应商)管理人员,后合资成立东莞市路浩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开始合作。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2苏州龙腾模具钢材有限公司1,582.634.47%32.97%4,800.001)基本情况: 2004年2月26日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要从事机械配件、模具、五金、建材、机电产品等的加工。 2)合作情况:2013年开始合作。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苏州杰悦五金机械有限公司1,508.174.26%30.16%5,000.001)基本情况: 2008年5月4日成立,注册资本480万元,主要从事主模具、零件加工件、自动化设备的生产和销售。 2)合作情况:2012年开始合作。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4深圳市新众达精密组件有限公司1,164.203.29%14.55%8,000.001)基本情况:2010年10月20日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主要从事精密组件、五金、塑胶模具产品、机械零件、机箱机柜钣金,电子产品的加工和销售。 2)合作情况:2018年开始合作,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5常州庆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1,152.103.26%38.54%2,989.001)基本情况: 2016年2月25日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从事电工机械、电子元器件、机械零部件、自动化设备、工装治具、精密五金件的制造,加工及销售。 2)合作情况:2016年开始合作,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小计7,226.0220.43%---
2017年度1苏州杰悦五金机械有限1,818.326.81%40.41%4,500.001)基本情况: 2008年5月4日成立,注册资本480万元,主要从事主模具、零件加工件、自动化设备的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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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合作情况:2012年开始合作。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2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威扬模具加工厂1,656.816.21%82.84%2,000.001)基本情况: 2015年4月30日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主要从事精密模具、治具、五金零件、冲压件生产;线切割加工;机械配件加工。 2)合作情况:2015年开始,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东莞市中科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225.694.59%24.51%5,000.001)基本情况:2007年7月10日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要从事模具、夹具、治具、标准机械设备元器件、金属材料、研磨工具、切削工具及械设备元器件及其配件的设计和制造。 2)合作情况:2012年开始合作,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4常州庆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1,088.354.08%58.23%1,869.001)基本情况: 2016年2月25日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从事电工机械、电子元器件、机械零部件、自动化设备、工装治具、精密五金件的制造,加工及销售。 2)合作情况:2016年开始合作,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5苏州龙腾模具钢材有限公司957.113.59%27.35%3,500.001)基本情况: 2004年2月26日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要从事机械配件、模具、五金、建材、机电产品等的加工。 2)合作情况:2013年开始合作。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小计6,746.2825.27%---
2016年度1苏州杰悦五金机械有限公司1,163.4610.58%27.06%4,300.001)基本情况: 2008年5月4日成立,注册资本480万元,主要从事主模具、零件加工件、自动化设备的生产和销售。 2)合作情况:2012年开始合作。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2郑州美誉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19.814.73%17.33%3,000.001)基本情况: 2011年5月27日成立,注册资本300万元,主要从事精密配件、工业自动化设备、五金、建材、机械设备及配件等的生产销售。 2)合作情况:2014年开始合作,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吴江区同里镇鼎泰精密514.024.68%33.84%1,519.001)基本情况:2009年5月18日成立,注册资本10万元,主要从事模具及配件(不含塑胶类)加工、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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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厂2)合作情况:2010年开始合作、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4苏州鄱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475.144.32%47.51%1,000.001)基本情况:2014年10月27日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主要从事金属制品、五金配件、机械生产、加工、销售。 2)合作情况:2010年开始合作,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5吴江市同里镇明涛精密模具加工厂459.314.18%31.68%1,450.001)基本情况:2010年11月22日成立,注册资本10万元,主要从事五金产品焊接、冲压、钣金产品加工、五金模具制造等。 2)合作情况:2012年开始合作,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小计3,131.742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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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外协厂商交易价格公允性情况

在外购定制件定价的过程中,由于公司自身具备外购定制件生产能力,因此,公司可以在充分考虑各外购定制件供应商的工艺和产能等条件的基础上,对外购定制件的加工费进行综合估算,并选择不低于3家的外购定制件供应商进行询价,外购定制件供应商在充分考虑其所需工序、交货周期、工艺及设备情况、所需原辅材料、人工、耗用及合理利润后,向公司进行报价,发行人通过比价、议价程序确定交易价格。整体而言,公司的外购定制件的价格形成机制遵循市场机制,外购定制件价格是在与供应商比价议价的过程中形成的,不存在向外购定制件供应商输送利益的情形。

对于交易价格的公允性,由于外购定制件无公开的市场价格可以查询,同时,发行人外购定制件亦存在定制性,不同的工艺、指标要求,相应的报价也不同,因此无法进行横向比较。由于公司自身具备外购定制件的加工能力,因此,通过内外比较,选取各期金额较大的外协型号产品与公司自产成本进行模拟比较,来核查外协厂商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具体情况如下:

1)2016年自制的情况下预计成本与采购价格差异情形

序号品名采购金额(含税,万元)委外价格(含税)自制加工费用预估(元)
材料加工费预估费用预计自制费用合计节约差异节约 百分比
109-00 DP1小产品载具(优化版)496.691,46021011502081568-108-7.4%
200-06锁扣固定块451.081,0202685422251035-15-1.5%
310-00 DP1大产品载具308.791,46021011502001560-100-6.8%
401-01-00D10焊接机架267.193,125130016503003250-125-4.0%
509-00 DP1小产品载具(PG)239.591,46021011502001560-100-6.8%
601-12SIT1大板182.6146819524050485-17-3.7%
700-07上盖 载具157.53712120330277727-15-2.1%

8-1-1-94

序号品名采购金额(含税,万元)委外价格(含税)自制加工费用预估(元)
材料加工费预估费用预计自制费用合计节约差异节约 百分比
817-07大板138.422,43794814501502548-111-4.6%
903-38大板136.452,37394813501502448-75-3.2%
1001-01-00焊接机架PVA115.973,020130016003003200-180-6.0%
1100-01压板79.4535965185122372-13-3.6%
12RD2真空泵组件-0174.602,00055013502002100-100-5.0%
1302-32传感器安装座EVT71.59144812020148-4-2.7%
1409-01夹爪45.6456550560-4-8.0%
1504-01底座45.12800160580100840-40-5.0%
1615-09片料后夹爪下36.201932016020200-7-3.7%
1711-50PROX取料夹爪D1035.6210088020108-8-8.0%
1802-31支撑板33.4545340548-3-6.7%
1918-07垫边32.5230522532-2-6.7%
2011-51VGA夹爪D1032.11885801095-7-8.4%

2)2017年自制的情况下预计成本与采购价格差异情形

序号品名采购金额(含税,万元)委外价格(含税)自制加工费用预估(元)
材料加工费预估费用预计自制费用合计节约差异节约 百分比
1DP Pallet VM0.1012,297.381,70024013502001790-90-5.3%
201-04 Tower Tool2,288.807,5791200550012007900-321-4.2%
3DP Pallet VP0.101516.841,58324013401501730-147-9.3%
4DP Pallet VN0.101345.681,65024013502001790-140-8.5%
501-01-00 焊接232.1214,41755008500170015700-1,283-8.9%

8-1-1-95

序号品名采购金额(含税,万元)委外价格(含税)自制加工费用预估(元)
材料加工费预估费用预计自制费用合计节约差异节约 百分比
机架
6RD2真空泵组件-01224.771,90055013502002100-200-10.5%
701-01-00 焊接机架216.4119,67487809480150019760-86-0.4%
801-01-00D10焊接机架213.133,125136514204003185-60-1.9%
908-99料槽3209.262736018060300-27-10.0%
1001-06Switch压头座196.12505351252-2-4.0%
1101-05Switch压头192.60505381154-4-8.0%
1208-100料槽4171.872246014836244-20-8.9%
1301-01-00焊接机架122.623,120132516352403200-80-2.6%
14UVW对位平台组件121.1328,1701150015000300029500-1,330-4.7%
1501-01-00焊接机架RCAM110.262,82084019502403030-210-7.4%
16带定位套的载具本体99.7542060255120435-15-3.6%
1701-02Bracket压板97.522958017070320-25-8.5%
1801-03Flex压板70.842204015530225-5-2.3%
1901-04Cowling压板64.442003016020210-10-5.0%
2007-02 5217L盖板9.3020313521-1-5.0%

3)2018年自制的情况下预计成本与采购价格差异情形

序号品名采购金额(含税,万元)委外价格(含税)自制加工费用预估(元)
材料加工费预估费用预计自制费用合计节约差异节约 百分比
1DP Pallet815.10165624013502001790-13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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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品名采购金额(含税,万元)委外价格(含税)自制加工费用预估(元)
材料加工费预估费用预计自制费用合计节约差异节约 百分比
VT0.102
2DP Pallet VX0.301742.81152822012701801670-142-9.3%
3DP Pallet VS0.101636.29159323013002001730-137-8.6%
4DP Pallet VX0.101418.48152822011802001600-72-4.7%
501-01-00焊接机架LSA173.733604233311501803663-59-1.6%
6DP Pallet VT0.201169.25165624013502001790-134-8.1%
701-02 底板157.815845358521502405975-130-2.2%
803-01大板155.58241695013201802450-34-1.4%
9DP Pallet VX0.201131.29152822012501801650-122-8.0%
1001-02 上料大板117.686161287730003206197-36-0.6%
1108-102料槽113.132506016745272-22-8.6%
1203-03回转支撑固定板(二期)112.51102285455449348010428-200-2.0%
1301-01-00 焊接机架109.571441762356740180014775-358-2.5%
1408-103料槽盖104.332316015040250-19-8.3%
1507-07焊接底座82.4412182958601201275-57-4.7%
1601-04 Tower Tool65.1875791200550012007900-321-4.2%
1701-01-04 机架底板64.1887772315060933-56-6.4%
1801-01 上料机架60.393300170015003003500-200-6.1%
1903-05 长边支撑板35.7733110721050367-36-10.8%

3)2019年1-6月自制的情况下预计成本与采购价格差异情形

序号品名采购金额(含税,万委外价格(含税)自制加工费用预估(元)
材料加工费预估预计自节约差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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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费用制费用合计百分比
101-02 底板283.506300.00358024006006580-280.00-4.4%
201-01-00 机架焊接131.492922.00120016003203120-198.00-6.8%
301-01-00 焊接机架74.251650.007508001601710-60.00-3.6%
4B132367-00 隔热块9.60200.006012025205-5.00-2.5%
518-59摩擦板6.8234.09230537-2.91-8.5%
607-14顶柱上-N1044.0524.35123226-1.65-6.8%
701-04 小滚轮3.43130.00398020139-9.00-6.9%
804-19 高度垫块2.6955.531240860-4.47-8.0%
907004-03-02-02-03 冷铆压治具1.98220.004016030230-10.00-4.5%
1001-04 右压头固定块1.33114.95208020120-5.05-4.4%
1110-18上下连接板20.9382.8013601285-2.20-2.7%
1210-27 料盘托板0.8329.22325331-1.78-6.1%
1310-10 推杆连接销2(二期)0.5814.61112215-0.39-2.7%
1416-14夹紧块020.4924.35123226-1.65-6.8%
1505-14 磁轮传动杆lifterLifter0.3463.326501066-2.68-4.2%
1602-04 亚克力门板压块-zc-v30.3010.000.59.5111-1.00-10.0%
1705-42插座护罩-XJ0.2345.001330548-3.00-6.7%
1806-02限位块HLII0.1120.00910221-1.00-5.0%
1906-18 支柱-100.0711.00110112-1.00-9.1%

2、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的核查过程

1)对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机加业务负责人等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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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模式、外协模式;

2)审阅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了解外协件的采购内容、金额、占比情况;对于主要外协厂商进行发函、走访,了解其与公司的日常业务合作情况、付款方式、管控方式等;3)了解公司与主要外协厂商的往来账目,并对部分外协业务进行比价测算。

(2)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外协加工,主要系采购部分生产工艺简单的机加件,公司外协加工的业务模式清晰,且有明确的质量控制措施,不涉及关键工序或关键技术;出于生产效率及成本投入管控等因素考虑,公司外协加工件数量大于自产件数量,但公司外协供应商相对分散,不存在对外协厂商的严重依赖;发行人已补充披露对外协业务的质量控制措施,主要外协厂商名称、交易金额、占外协厂商收入的比例、合作历史;报告期内,上述主要外协供应商与发行人交易价格公允,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补充披露情况

(1)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外协加工;如有,外协加工的业务模式、外协加工环节,是否涉及关键工序或关键技术,外协加工数量,与自产数量、自有产能进行对比,是否具有必要性,是否存在对外协厂商的严重依赖,发行人对外协业务的质量控制措施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情况”之“(五)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中补充披露。

(2)主要外协厂商名称、交易金额、占外协厂商收入的比例、合作历史、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情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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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中补充披露。

(六)反馈意见第6条

发行人主要生产工序为机器设备的组装和检测、调试,不存在高危险、重污染的情形。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2)危废是否存在超期存放情形;(3)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等,募投项目“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履行情况;(4)公司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是否发生环保事故,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公司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已建项目和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是否履行环评手续,公司排污达标检测情况和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情况,公司是否发生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有关公司环保的媒体报道,并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总体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和要求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1)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公司属于自动化设备制造行业,主要从事自动化设备、自动化柔性生产线、自动化关键零部件以及工装夹(治)具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生产工序为装配、检测及调试,相关环节不存在重污染的情形。

公司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1)机加工环节产生的金属边角料等一般固废、废乳化液和废油等危险废物;(2)机加工环节各类机床设备运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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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机械噪声;(3)机加工工序乳化液、润滑油等挥发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和油雾;(4)以及各类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2017年2016年
工业废水(吨)----
生活污水(吨)22,35624,83018,24217,667
废气(吨)0.0350.1220.0810.056
固体废弃物(吨)7.18613.1415.079.80
噪声dB(A)昼间上限52.561.359.257.3
噪声dB(A)夜间上限43.747.146.146.2

报告期内,公司的环保费用支出分别为17.19万元、92.51万元、58.47万元和27.26万元,主要用于检测评估、环评咨询、废弃物处理、垃圾清理等。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较少,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费用支出金额较低。

公司环保设施的购置和投入使用能有效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设施及日常治污费与发行人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处理相匹配,可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符合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2)危废是否存在超期存放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危废产生及处置情况如下:

期间项目废切削液(900-006-09) (单位:千克)
2016年度上期剩余2,000
本期产生9,800
本期处置8,000
本期剩余3,800
2017年度上期剩余3,800
本期产生15,070
本期处置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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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剩余10,870
2018年度上期剩余10,870
本期产生12,944
本期处置18,700
本期剩余5,114
2019年1-6月上期剩余5,114
本期产生7,186
本期处置-
本期剩余12,300

发行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由发行人统一收集后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委托苏州和源环保有限公司、苏州佳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市荣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绿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绿绿达环保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华瑞危险废弃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等有危废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危废处理。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结合发行人危废产生和处置情况,发行人的危险废物存放不存在超期情形。

(3)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等,募投项目“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履行情况

1)发行人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如下:

①废气

该项目所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机加工工序乳化液、润滑油等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油雾。上述污染物将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再经油雾净化装置净化后集中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生活污水

该项目不产生工业废水,所排放废水仅为生活污水,其各项污染物浓度指标均满足吴江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可通过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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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07)表1中II项标准后排入吴淞江,预计对河水环境影响较小。

③固体废物

该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等一般固废、废乳化液和废油等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由公司收集后外卖,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因此该项目所产生的各种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④噪声

该项目生产环节实施运作时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加工中心、CNC雕刻机、数控车床、数控铣床、磨床等设备运行时的机械噪声。噪声经过安装减震垫、墙壁隔声、距离的自然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另外企业通过加强绿化、种植树木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募投项目所采取环保措施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募投项目的日常营运资金。

2)“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履行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于2019年3月14日取得苏州市吴江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吴环建[2019]83号”《关于对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发行人已完成募投项目“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4)公司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是否发生环保事故,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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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环评手续如下: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环评批复/备案类型环评批复/备案文号
1汽车、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吴环建[2019]65号
2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吴环建[2019]83号
3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832058400001609

因此,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2)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未发生环保事故或其他环保重大违法行为。

2、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的核查过程

1)核查发行人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财务资料;2)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排污情况资料;3)核查发行人危废移交材料;4)核查发行人募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5)核查发行人已建项目和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环评文件;6)核查发行人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情况;7)在发行人环保主管机关网站进行网络检索;8)对有关发行人环保的媒体报道进行网络检索。

(2)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的核查情况和核查结论

1)已建项目和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是否履行环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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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环评批复/备案手续环评验收手续
1年产非标设备100台、功能治具10,000台、精密五金件40万件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山湖西路558号东运工业科技园厂房《关于对苏州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吴环建[2017]381号)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完成验收
2年产自动化设备精密零部件800万件、工装夹具2万件套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友谊工业区联华路188号《关于对苏州博众精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吴环建[2017]361号)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完成验收
3年产工业光源30,000个、光源控制器5,000个、伺服驱动器1,000个项目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苏旺路328号《关于对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年产工业光源30,000个、光源控制器5,000个、伺服驱动器1,000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吴环综[2017]230号)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完成验收
4上海莘翔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南环路288号1、3、4幢《上海市松江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上海莘翔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松环保许管[2017]1277号)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完成验收
5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新建项目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水坑二村254号1楼《深圳市龙华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龙华环批[2017]100638号)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完成验收
6深圳博众激光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水坑二村254号1楼A区《深圳市龙华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龙华环批[2018]100332号)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完成验收
7苏州凡特斯测控科技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迁建项目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亭和路86号《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意见》(档案编号002253300)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完成验收
8年研发生产装配机器人、视觉机器人、智能安保机器人3500台,机器人运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湖心西路666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73205840000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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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环评批复/备案手续环评验收手续
动及传感产品3万套, 装配非标自动化设备5000台项目
9年产钣金件1,000套工程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新字路958号星翰包装(吴江)有限公司B2栋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832058400000771)/
10年装配自动化线体30条,装配非标自动化设备150台项目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兴东路西侧旺家路北侧新敏华工业城12号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732058400001516)/
11苏州五角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年研发装配自动化线体8条项目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经济开发区云梨路14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732058400001507)/
12年产装配非标自动化设备500台自动化流水线8条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富家路777号1#4#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932058400000181)/
13年产运动控制模块10000、机器视觉模板3000套、传感器6000台(BLR-31型称重传感器除外)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富家路、乌金路交叉口西北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832058400000399)/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未要求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进行环评验收。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已建项目和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均已履行环评手续,发行人募投项目已完成现阶段所需的环评手续。2)公司排污达标检测情况和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情况,公司是否发生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有关公司环保的媒体报道

根据发行人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苏州市吴江城镇排水检测有限公司、江苏省优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上海源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恒检测有限公司等对发行人日常生活废水、废气及噪声进行检测后出具的《检测报告》,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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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排放均达标。根据发行人确认并经保荐机构及律师核查,发行人环保主管机关通过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的方式对发行人的环保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行人建设项目均已完成环保验收。由于发行人所属行业不属于环保部门重点监管的高污染行业,发行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主要按照环保主管机关要求定期在线申报危废处理情况,接受环保主管机关监管。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发行人未发生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环保事件。

经保荐机构及律师网络检索百度(https://www.baidu.com)、百度资讯(https://news.baidu.com/)、搜狗(https://www.sogou.com/)、必应(https://cn.bing.com/)等搜索引擎网站前三页网站页面,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截至本回复签署之日,不存在与发行人环保有关的负面媒体报道。3)发行人生产经营总体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和要求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生产经营在重大方面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要求。

3、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情况”之“(六)环境保护情况”中补充披露。

(七)反馈意见第7条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1.44%、

83.72%和74.35%,其中苹果公司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59.09%、64.45%和

47.21%。

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前五名客户的基本情况、报告期内主要交易产品、数量、金额、占比情况,并分析主要客户变动情况及其原因;(2)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来自苹果公司及其指定代工厂的收入及占比,是否存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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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给苹果公司但发货至中国境内代工厂的情形,如是,物流与资金流是否相符,是否严格履行出口报关程序,是否依法缴纳税款;(3)补充披露获取主要客户的方式,主要客户是否建立合格供应商认证制度,公司或其产品是否取得该等认证,主要客户当前阶段对公司产品的总需求量、公司产品所占比例,主要客户未来的业务发展计划;(4)补充披露2018年度向苹果公司销售下滑的原因,进一步分析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主要客户的采购要求和计划,披露是否具有替代风险;(5)结合相关合同条款披露公司同主要客户交易的可持续性,公司和主要客户的角色定位和重要性,结合2018年以来苹果产品及其竞品如华为等的产品定位、定价策略、销售状况及变动趋势,分析公司重要客户苹果公司本身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进而影响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6)详细披露公司销售客户集中的相关风险,并做重大事项提示;(7)结合在研项目和未来订单的匹配关系进一步披露公司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就公司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1)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前五名客户的基本情况、报告期内主要交易产品、数量、金额、占比情况,并分析主要客户变动情况及其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前五名客户名称、销售额(不含税)及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见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序号单位名称销售额 (不含税)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2019年1-6月1苹果公司45,048.0153.08%
2富士康集团6,653.427.84%
3立讯精密6,273.747.39%
4和硕联合5,748.85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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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序号单位名称销售额 (不含税)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5美的集团1,728.632.04%
小计65,452.6677.12%
2018年度1苹果公司118,712.7047.21%
2蔚来汽车21,223.678.44%
3富士康18,112.277.20%
4和硕联合14,543.815.78%
5立讯精密14,357.315.71%
小计186,949.7774.35%
2017年度1苹果公司128,243.5264.45%
2富士康13,367.056.72%
3和硕联合11,132.495.59%
4纬创7,635.013.84%
5广达6,210.523.12%
小计166,588.5983.72%
2016年度1苹果公司91,525.6659.09%
2富士康10,677.496.89%
3广达9,248.225.97%
4纬创7,701.024.97%
5香港博众7,004.544.52%
小计126,156.9481.44%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销售额。

由上表可见,公司的主要客户较为稳定,主要为苹果公司及苹果公司相关的各大EMS厂商客户(Electronic Manufacturing Services,即代工厂)包括:富士康、和硕联合、广达、纬创等。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变动情况为:

1)香港博众金额大幅下降:2015年下半年起,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成立了全资子公司香港乔岳,用于替代香港博众承接海外客户的订单,2016年度产生的收入为执行完成剩余的订单,故2016年下半年公司后与香港博众不再发生交易;

2)2018年度新增蔚来汽车项目:蔚来汽车作为我国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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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者,2018年公司成功为蔚来汽车开发了多款自动更换车载电池的设备,满足了客户对新能源车及配套换电站的投放需求,故2018年蔚来汽车成为公司前五大客户。蔚来汽车是一家从事高性能智能电动汽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公司,自2014年成立以来发展迅速,首款量产车ES8已于2017年12月上市并于2018年6月起实现交付,是国内首批量产并交付的新造车企业。对于蔚来汽车的首款量产车ES8,目前其产能持续爬坡,根据蔚来汽车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2018年8月31日,蔚来汽车已交付1,381辆ES8,在手订单超过1.57万辆,2018年全年交付1.13万辆ES8。因此,从目前已有产品来看,蔚来汽车的客户需求量较为充足,可以有效保障其未来对公司自动化设备的需求。

另外,作为蔚来汽车最重要的战略之一,蔚来汽车计划在2018年底之前推出第二款批量产电动车ES6,并在2019年上半年开始首次交付。ES6是一款5座高性能优质电动SUV,价格低于ES8,针对更广泛的客户群体,有效客户空间更大,将扩大蔚来汽车的产品阵容。同时,根据蔚来汽车的产品规划,其未来还将持续推出新车型,不断丰富产品线。因此,蔚来汽车未来发展过程中还将持续开拓市场需求,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对公司自动化设备的需求。整体而言,蔚来汽车在与其他车企竞争过程中,推出了“汽车换电站”的差异化竞争策略,其换电站可全自动的在3分钟内完成汽车动力电池更换工作,有效解决了电动汽车充电时等候时间过长的痛点。公司作为蔚来汽车“汽车换电站”的主要设备供应商,随着蔚来汽车的发展,其对公司设备的需求也将同步增长。最后,截至2018年12月底,蔚来汽车已拥有员工9,834名,并在上海、北京、香港、美国硅谷、德国慕尼黑、和英国伦敦等城市设立了研发、设计及商务机构,形成了初具规模的全球协同业务体系。同时,蔚来汽车核心管理团队来自全球一流汽车或互联网企业,其中包括宝马、大众、福特、通用、特斯拉在内的多家车企高管。整体而言,蔚来汽车已形成了一定的经营规模,同时其管理团队的行业经验更有利于保障蔚来汽车的未来发展,蔚来汽车的快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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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将进一步带动公司在汽车行业的未来发展。3)2018年新增立讯精密项目:2018年公司承接了立讯精密的无线充电生产线项目,相关项目规模较大,因此,2018年度确认了较大的收入,立讯精密成为公司前五大客户。

上述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及报告期内主要交易产品销售情况及占比如下:

1)苹果公司

①基本情况

苹果公司指Apple Inc.及其下属公司,Apple Inc.是全球知名的高科技公司,1980年12月12日于NASDAQ交易所上市。苹果公司1977年成立于加利福尼亚州,它设计、制造和销售移动通信和媒体设备、个人电脑和便携式数字音乐播放器,并销售各种相关的软件、服务、配件、网络解决方案和第三方数字内容和应用程序。它的产品和服务包括iPhone、iPad、Mac、iPod、Apple Watch、Apple TV、一系列消费者和专业软件应用程序、iOS、macOS、watchOS和tvOS操作系统、iCloud、Apple Pay以及各种配件、服务和支持产品。它通过iTunes商店、App Store、Mac App Store、TV App Store、iBooks Store和Apple Music(统称为“互联网服务”)销售和提供数字内容和应用。2018财年苹果公司营业收入为1,666.99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1,216.84亿元(2019年4月28日)。

②报告期内主要交易产品销售情况及占比

单位:万元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9年1-6月自动化装配设备35,816.2879.51%
自动化检测设备8,023.9917.81%
治具及配件1,207.742.68%
总计45,048.01100.00%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8年度自动化装配设备86,854.737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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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自动化检测设备25,927.7621.84%
治具及配件5,930.215.00%
总计118,712.70100.00%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7年度自动化装配设备80,148.1562.50%
自动化检测设备44,296.2134.54%
治具及配件3,799.172.96%
总计128,243.52100.00%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6年度自动化装配设备42,215.6446.12%
自动化检测设备48,662.8153.17%
治具及配件647.210.71%
总计91,525.66100.00%

2)蔚来汽车

①基本情况

蔚来汽车指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蔚来汽车是中国优质电动车市场的先驱,2018年9月12日于纽约交易所上市。蔚来汽车设计、制造和销售优质的电动汽车,推动下一代自动驾驶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创新。蔚来汽车目前已向市场推出ES8、ES6两款汽车产品。2018财年蔚来汽车营业收入为49.51亿元。

②报告期内主要交易产品销售情况及占比

单位:万元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9年1-6月自动化装配设备1,123.8698.83%
自动化检测设备--
治具及配件13.261.17%
总计1,137.12100.00%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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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8年度自动化装配设备20,743.5598.57%
自动化检测设备--
治具及配件301.711.43%
总计21,045.26100.00%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7年度自动化装配设备592.95100.00%
自动化检测设备--
治具及配件--
总计592.95100.00%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6年度自动化装配设备--
自动化检测设备--
治具及配件--
总计--

3)富士康

①基本情况

富士康指富士康科技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富士康科技集团是中国台湾鸿海精密集团的高新科技企业,1974年成立于中国台湾省台北市,现拥有120余万员工及全球顶尖客户群。富士康是专业从事计算机、通讯、消费性电子等3C产品研发制造,广泛涉足数位内容、汽车零组件、通路、云运算服务及新能源、新材料开发应用的高新科技企业,是全球最大的电子产业科技制造服务商,2018年被《财富》杂志评为全球500强企业第24位。

②报告期内主要交易产品销售情况及占比

单位:万元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9年1-6月自动化装配设备3,477.9552.27%
自动化检测设备669.7310.07%
治具及配件2,505.743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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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总计6,653.42100.00%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8年度自动化装配设备1,172.236.47%
自动化检测设备979.175.41%
治具及配件15,960.9788.12%
总计18,112.37100.00%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7年度自动化装配设备10.220.08%
自动化检测设备116.830.87%
治具及配件13,240.0099.05%
总计13,367.05100.00%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6年度自动化装配设备820.197.71%
自动化检测设备308.592.90%
治具及配件9,504.4489.38%
总计10,633.23100.00%

4)和硕联合

①基本情况

和硕联合指和硕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egatron)及其下属公司,和硕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台湾华硕集团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从创意设计到系统化生产的制造服务,业务范围涵盖从主机板、个人电脑、笔记型电脑、伺服器、介面卡、光碟机、调变解调器、无线通讯产品、游戏机及其周边设备、网路产品、PBX交换机、数位影音播放器到液晶电视。和硕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18财年实现营业收入13,400.02亿新台币,折合人民币2,906.46亿元(2019年4月28日)。

②报告期内主要交易产品销售情况及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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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9年1-6月自动化装配设备404.407.03%
自动化检测设备1,561.2327.16%
治具及配件3,783.2265.81%
总计5,748.85100.00%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8年度自动化装配设备344.052.37%
自动化检测设备102.570.71%
治具及配件14,097.1996.93%
总计14,543.81100.00%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7年度自动化装配设备54.880.49%
自动化检测设备613.995.52%
治具及配件10,463.6293.99%
总计11,132.49100.00%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6年度自动化装配设备709.4211.95%
自动化检测设备504.438.50%
治具及配件4,722.4979.55%
总计5,936.35100.00%

5)立讯精密

①基本情况

立讯精密指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连接线、连接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技术型企业,是USB、HDMI、SATA等协会的会员,产品主要应用于3C和汽车、医疗等领域。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9月15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8.50亿元。

②报告期内主要交易产品销售情况及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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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9年1-6月自动化装配设备131.062.09%
自动化检测设备5,364.4385.51%
治具及配件778.2612.40%
总计6,273.74100.00%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8年度自动化装配设备14,048.3398.33%
自动化检测设备--
治具及配件237.941.67%
总计14,286.28100.00%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7年度自动化装配设备--
自动化检测设备493.8176.84%
治具及配件148.8723.16%
总计642.67100.00%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6年度自动化装配设备--
自动化检测设备--
治具及配件--
总计--

6)纬创

①基本情况

纬创指纬创资通股份有限公司(Wistron Corporation)及其所属企业,纬创资通股份有限公司为台湾上市公司,是全球最大的ODM专业代工公司之一,定位为EMS/OEM/ODM专业供货商,专注于信息及通讯产品的设计、制造及服务等。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895.36亿新台币,折合人民币1,929.40亿元(2019年4月28日)。

②报告期内主要交易产品销售情况及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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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9年1-6月自动化装配设备--
自动化检测设备--
治具及配件726.58100.00%
总计726.58100.00%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8年度自动化装配设备--
自动化检测设备--
治具及配件726.58100.00%
总计726.58100.00%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7年度自动化装配设备2,661.0634.85%
自动化检测设备3,050.2439.95%
治具及配件1,923.7225.20%
总计7,635.01100.00%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6年度自动化装配设备2,201.6728.59%
自动化检测设备2,788.5636.21%
治具及配件2,710.7835.20%
总计7,701.02100.00%

7)广达

①基本情况

广达指广达电脑股份有限公司(QuantaComputerInc)及其所属企业,广达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为台湾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笔记本电脑及通讯产品的制造加工和销售,是全球领先的笔记本电脑研发设计制造公司。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279.91亿新台币,折合人民币2,229.71亿元(2019年4月28日)。

②报告期内主要交易产品销售情况及占比

单位:万元

8-1-1-117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9年1-6月自动化装配设备1,289.0881.65%
自动化检测设备191.0612.10%
治具及配件98.646.25%
总计1,578.78100.00%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8年度自动化装配设备2,157.1525.65%
自动化检测设备21.810.26%
治具及配件6,232.3974.10%
总计8,411.34100.00%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7年度自动化装配设备882.2914.21%
自动化检测设备1,162.9318.73%
治具及配件4,165.3067.07%
总计6,210.52100.00%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6年度自动化装配设备4,868.8352.65%
自动化检测设备1,747.5618.90%
治具及配件2,631.8228.46%
总计9,248.22100.00%

8)香港博众香港博众为实际控制人吕绍林控制的其他公司,负责承接苹果公司对博众精工的订单,2016年开始已不再作为订单承接平台,报告期内无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其报告期内主要交易产品销售情况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9年1-6月自动化装配设备--
自动化检测设备--
治具及配件--
总计--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8-1-1-118

2018年度自动化装配设备--
自动化检测设备--
治具及配件--
总计--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7年度自动化装配设备--
自动化检测设备--
治具及配件--
总计--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6年度自动化装配设备7,004.54100.00%
自动化检测设备--
治具及配件--
总计7,004.54100.00%

9)美的集团

①基本情况

美的是一家消费电器、暖通空调、机器人与自动化系统、智能供应链(物流)的科技集团,提供多元化的产品种类与服务,包括以厨房家电、冰箱、洗衣机、及各类小家电为核心的消费电器业务;以家用空调、中央空调、供暖及通风系统为核心的暖通空调业务;以库卡集团、美的机器人公司等为核心的机器人及自动化系统业务;以安得智联为智能供应链业务集成解决方案的服务平台。2019《财富》世界500强榜单,美的集团排名第312位,自2016年上榜以来提升169位。

据奥维云网相关数据,2019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家电品类在中国市场的占比份额均实现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家用空调产品在全渠道份额提升明显,其中线上市场份额实现占比29.5%,线下市场份额占比27.2%。2019年上半年,美的集团营业总收入1,543亿元,同比增长7.3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52亿元,同比增长17.39%。

8-1-1-119

②报告期内主要交易产品销售情况及占比

单位:万元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9年1-6月自动化装配设备1,728.63100.00%
自动化检测设备--
治具及配件--
总计1,728.63100.00%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8年度自动化装配设备--
自动化检测设备--
治具及配件--
总计--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7年度自动化装配设备--
自动化检测设备--
治具及配件--
总计--
年度主要交易产品交易金额交易占比
2016年度自动化装配设备1,856.98100.00%
自动化检测设备--
治具及配件--
总计1,856.98100.00%

(2)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来自苹果公司及其指定代工厂的收入及占比,是否存在销售给苹果公司但发货至中国境内代工厂的情形,如是,物流与资金流是否相符,是否严格履行出口报关程序,是否依法缴纳税款1)苹果公司及其指定代工厂的收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来自苹果公司及其指定代工厂的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2017年2016年

8-1-1-120

苹果公司直接收入45,083.66118,712.70128,243.5291,525.66
苹果公司指定代工厂(EMS厂)收入20,947.8361,885.9240,695.9734,208.69
合计收入66,031.49180,598.62168,939.49125,734.35
营业收入84,874.15251,751.29199,136.53155,030.46
占比77.80%71.74%84.84%81.10%

2)发行人与苹果公司及其指定代工厂的合作模式下,公司出口报关、纳税等情况公司的主要产品为自动化设备(线)及工装夹治具产品,应用于消费电子品牌厂商产品的零组件生产及整机组装生产过程。消费电子行业经多年快速发展目前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产业链全球分工模式,其研发设计、加工生产、运输销售等各环节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分工与协作,国际顶级品牌厂商通常将自身业务的核心集中于产品的设计、研发及品牌运作,而将原材料采购、零组件生产及整机组装等生产制造环节交由零组件供应商及代工厂具体实施,并建立严格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对其供应商进行管理。

苹果公司作为国际顶级的消费电子品牌商,以其严格、高效的供应链管理体系著称,公司的EMS厂商客户服务于苹果公司整机电子产品的组装与测试生产阶段,由于该生产阶段直接关系到电子产品的最终质量和安全性,苹果公司对该阶段主要采用直接管控的方式,相关生产设备的采购权由其决定,包括发行人在内的设备供应商均需要直接参与并通过苹果公司的打样测试,才能获得订单;同时,苹果公司既直接与发行人签订订单,也存在部分产品通过指定EMS厂商与发行人签订订单的情况,具体方式及份额由终端品牌厂商自行决定。公司的自动化生产设备(线)及工装夹治具产品应用于苹果公司产品的零组件生产及整机组装生产过程中,在实际生产过程中,自动化生产设备(线)及工装夹治具产品的实际使用方通常为替苹果公司代工生产的EMS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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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消费电子行业,由品牌方下单或指定EMS厂商下单,设备最终交由EMS厂商使用的方式已经成为了该行业常见的生产组织模式。基于此,由于自动化设备(线)及工装夹治具产品的最终使用方为代工生产的EMS厂商,为提高生产效率,减少周转环节,公司的产品一般直接发货至苹果公司指定EMS厂商的保税区工厂或境内工厂。对于发货至保税区工厂的情况,公司按照保税区的要求按批次为每批货物办理出口报关手续,申报通过海关部门的查验、征税等手续后货物可放行运送至EMS厂商的保税区工厂。因此,公司所实现销售的设备产品已履行了报关手续。其次,公司销售往EMS厂商保税区的工厂分别处于郑州综合保税区、成都综合保税区、昆山综合保税区和上海保税物流园区,按照规定销往该等保税区的货物视同出口,享受增值税免抵退税政策。对于发货至境内工厂的情况,公司需为相应批次的设备缴纳增值税款。公司在与EMS厂商合作过程中,根据每批订单开票情况于开票后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了增值税款。

此外,苏州市吴江区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等主管部门均出具了合法合规证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在与苹果公司或EMS厂商合作过程中因未依法纳税而受到有关税务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吴江海关、苏州工业园区海关、苏州海关驻吴中办事处、上海海关、深圳海关等主管部门亦出具了合法合规证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在与苹果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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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或EMS厂商合作过程中因未履行出口报关程序而受到有关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3)发行人与苹果公司及其指定代工厂的合作模式下,物流与资金流的匹配性如前所述,在消费电子行业,由品牌方下单或指定EMS厂商下单,设备最终交由EMS厂商使用的方式已经成为了该行业常见的生产组织模式。而苹果公司作为国际顶级的消费电子品牌商,以其严格、高效的供应链管理体系著称,苹果公司对其供应链上的厂商有着高效的掌控力,其中即包括苹果公司采购的设备产品的物流信息。在具体合作过程中,博众精工将设备发货至苹果公司指定的EMS厂商,EMS厂商收货后根据设备RFID(电子标签)录入系统,苹果公司可实时查询到设备的物流签收信息、状态。此后,EMS厂商收货后将设备接入电子产品生产线中,博众精工配备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安装调试,相关调试结果数据经EMS厂商验收通过;无须安装调试的工装夹治具类产品收货后直接验收,相关验收信息会及时反映到苹果公司的供应商管理系统之中。

验收通过后,如为苹果公司直接下单的订单,苹果公司会通知博众精工在其电子发票系统中上传发票,并根据订单约定期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博众精工支付货款;如为苹果公司指定EMS厂商下单的订单,EMS厂商会通知博众精工向其开具发票,于收票后根据订单约定期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博众精工支付货款。此外,在苹果公司直接下单但设备发货至指定EMS厂商的情况下,苹果公司的订单中会对具体的送货地点进行明确约定,即苹果公司在下单时已知悉所购买设备的交货地点。因此,在苹果公司、EMS厂商和博众精工的合作过程中,相关设备的物流信息均处于苹果公司的监管状态下,未脱离其控制。同时,相关货物的最终付款在验收后进行,且付款严格根据订单进行支付,付款方与下单方相匹配,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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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S厂商代苹果公司支付款项或苹果公司代EMS厂商代苹果公司支付款项的情形。综上,公司在交易过程处于最终客户苹果公司的监管状态下运行,物流与订单信息相匹配,资金流与订单信息相匹配,交易真实,发行人与苹果公司或EMS厂商的资金关系与购销关系相符,因此,发行人与苹果公司及其指定代工厂交易过程中,订单、物流及资金流相匹配。

(3)补充披露获取主要客户的方式,主要客户是否建立合格供应商认证制度,公司或其产品是否取得该等认证,主要客户当前阶段对公司产品的总需求量、公司产品所占比例,主要客户未来的业务发展计划

1)公司获取主要客户的方式、主要客户合格供应商认证制度及公司或取得认证的情况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际知名的消费电子品牌商如苹果公司等,大型EMS厂商如富士康、和硕联合、纬创、广达等,以及消费电子、汽车、日化等多个行业内的知名企业,各家厂商均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合格供应商体系的建设,该等客户均建立有严格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及产品测试程序。在获取订单过程中,公司获取该等客户的一般程序是首先通过其供应商体系认证并取得编码,然后参与产品打样测试并获取具体订单。

对于大型企业而言,稳定、优质的合格供应商群体是厂商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各厂商均建立有合格供应商认证制度,对供应商产品质量进行严密管理,公司亦取得了主要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认证。

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公司取得主要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资格认证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客户主要主体是否取得供应商编码
1苹果公司Apple Inc.、Apple Operations、Apple Operations Europe
2蔚来汽车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

8-1-1-124

3富士康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电子(成都)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鸿富胜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精密电子(太原)有限公司、富士康巴西工业有限公司
4和硕联合和硕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昌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凯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康硕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世硕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5立讯精密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6纬创纬新资通(昆山)有限公司、纬创资通(重庆)有限公司
7广达达功(上海)电脑有限公司、达利(上海)电脑有限公司、广达电脑(美国)有限公司、广达电脑(台湾)有限公司、达丰(重庆)电脑有限公司
8美的集团广东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2)主要客户当前阶段对公司产品的总需求量、公司产品所占比例,主要客户未来的业务发展计划

①主要客户当前阶段对公司产品的总需求量

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之日,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目前在手订单总额在手订单主要内容
苹果公司34,120.40自动化检测设备、自动化组装设备、生产治具及配件等
富士康4,816.83自动化检测设备、自动化组装设备、生产治具及配件等
和硕联合10,184.59自动化检测设备、自动化组装设备、生产治具及配件、测试治具等
立讯精密1,480.36测试治具
纬创1,620.36自动化组装设备
广达2,752.44自动化检测设备、自动化组装设备、生产治具及配件等
合计54,974.98-

②公司产品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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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客户为苹果产品链的相关企业。苹果公司作为国际顶级的消费电子品牌商具有极强的品牌号召力,其产品在全球有着巨大的需求量。基于此,苹果公司供应链上集聚了全球各相关领域内最顶尖的企业,苹果公司带动了产业链上众多企业的发展。

正是基于苹果公司巨大的影响力,其产品的设计方向、采用技术方案等信息均会对整个消费电子产业链的投入方向产生巨大的影响,同样,其对供应链某一个环节的总需求量和未来计划投入金额等信息也会对整个供应链的资源分配、资金投入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苹果公司对其产品信息以及各项采购信息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故公司无法获取苹果公司对自动化设备的具体需求金额,无法准确获得公司产品在苹果公司自动化设备需求中所占的比例。

同样,作为生产经营中的重要商业秘密,公司其他主要客户亦无法向公司提供其对自动化设备的具体需求金额,相应的公司无法准确取得公司产品在该等客户自动化设备需求中所占的比例。

尽管公司无法准确取得在主要客户需求中所占的比例,但是,根据公司了解,公司所销售的自动化组装设备占苹果公司采购的整机自动化组装设备的比例近50%;公司所销售的设备占蔚来汽车采购的换电站相关设备的比例超过80%。

③主要客户未来业务发展规划

公司主要客户的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未来业务发展规划
1苹果公司苹果公司的业务战略是利用其独特的能力设计和开发自己的操作系统、硬件、应用软件和为客户提供创新设计、卓越易用性和无缝集成的产品和解决方案服务。作为其战略的一部分,苹果公司将继续通过其数字内容和服务扩展其数字内容和应用的开发和交付平台,允许客户发现和下载或流式传输数字内容。苹果公司还将继续支持开发第三方软件和硬件产品以及数字内容,以补充公司的产品。苹果公司相信可以传达公司产品和服务价值的销售人员大大提高了其吸引和留住客户的能力,因此,苹果公司的战略还包括建立和扩展自己的零售和网上商店及其第三方分销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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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未来业务发展规划
以有效地接触更多客户,并为他们提供高质量的销售和售后支持体验。苹果公司认为对研发、营销和广告的持续投入对于创新产品、服务和技术的开发和销售至关重要。
2蔚来汽车蔚来汽车的目标是在线或离线、在家或在旅途中为用户创造最无忧的体验,蔚来汽车计划在2018年底之前推出第二款批量产电动车ES6,并在2019年上半年开始首次交付。ES6是一款5座高性能优质电动SUV,价格低于ES8,针对更广泛的客户群体、扩大产品阵容;建立自己的制造能力,并通过利用通用平台和生产灵活性继续优化制造成本;扩大在全国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覆盖范围,以改善用户体验;持续技术创新。
3富士康多年来,富士康一直为移动手机制造商提供OEM、ODM及IDM服务,为应对市场压力,富士康引入「工业4.0」智能制造模式降低制造成本,未来将继续努力实现此目标。另外,为应付客户日益尖端的需求,富士康已持续进行产品研究及设计活动,以达至最具成本效益及持续的模式为其客户制造产品,并专注协助其客户进行产品创新、开发及提供制造解决方案,以进一步加强IDM能力。富士康设有专责PD(产品开发)、PM(产品制造)及研发队伍,开发全面智能及功能手机产品,革新工业设计、相机和语音应用程序,使产品从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令集团能够抢占全球手机市场份额。研发队伍将继续于工业设计、图像和语音质量以及用户体验和人工智能技术方面创新发展,革新现有及全新手机产品,并专注于社交媒体的用户体验及生态系统建设。研发队伍利用整个移动及可穿戴装置产品组合,抓紧消费者物联网市场的机会,并通过先进的语音用户界面、更佳音效和视频功能以使物联网产品与别不同。富士康已进一步投资新技术的研发活动,以确保本公司取得未来业务增长动力,识别及应付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行业趋势及竞争力
4和硕联合-
5立讯精密从单一的消费电子市场连接产品厂商到综合覆盖连接线、连接器、声学、天线、无线充电及震动马达等多元化零组件、模组与配件类产品的科技型制造企业,到老产品新市场新客户,立讯精密始终立足于产品研发和技术储备,不断顺应市场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战略部署与规划,既丰富了立讯精密产品品类、增强了自身抵御风险能力,也实现了立讯精密业绩的快速增长。2019年,消费性电子业务仍将占据重要位置。连接器、声学、天线、无线充电及震动马达等模组类产品未来3年仍然会实现多维度的业务拓展,结合市场对可穿戴式健康产业的成长需求,立讯精密未来3年业绩的成长仍然是比较乐观的。此外,在通讯业务领域,随着5G时代的到来,立讯精密基站天线、滤波器及数据中心互联产品也将具备充分的市场竞争力。在汽车市场领域,立讯精密已形成了线束、连接器、电子模块、嵌件注塑功能件等较为完整的零组件产品线,并在新能源汽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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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未来业务发展规划
域沉淀了较好基础,不断在整车厂和Tier 1客户群获得突破,未来将是可期的稳定增长点。
6纬创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科技发展趋势,工业4.0智能生产模式以及探讨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如何渗透到网络等相关主题,将成为未来几年科技厂商的主要战场,因此从物联网应用到人工智能科技竞赛,均将快速渗入产业,也势必带动科技应用的改变,纬创将持续关注。 在核心事业方面,纬创主要是抓住现有个人计算机、服务器与显示器业务成长的机会,持续调整客户与新技术产品投资以提升毛利率,并透过强化转型的数字化应用,提供制造、资材和研发更透明、实时、有效且具前瞻性的信息,以优化决策质量和速度,提升内部营运效能和核心竞争力。 在新事业方面,纬创也加速投入新领域。对于新事业的发展,聚焦在企业云服务、物联网、医疗设备和电动车相关的解决方案,另外也藉由创新投资的方式来找到合作伙伴及可以永续发展的方向,逐步加深产业的发展布局。 此外,纬创还要推动数字化转型,建立一个高绩效团队和达成业务健康成长为首要目标。基于掌握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纬创将在制造管理上导入工业4.0,在研发管理上采用更懂数据与智能加速决策。
7广达除了致力于先进、高效能服务器(Server)相关技术开发与质量提升,使云端设备业务稳健成长之外,广达在智能物联网的产品与技术整合上也多方着墨,如投入虚拟现实(VR)、扩增实境(AR)、混合实境(MR)等领域研发,将触角扩及新的应用与市场,同时,也陆续开发将科技创新导入医疗等产业的解决方案以及人工智能(AI)的应用与服务,以多元化布局开拓新的市场机会。此外,广达大力推进智慧工厂“Q-Factory”(工业4.0)建设,持续精进制造技术、提升自动化水平,巩固领先业界的制造实力;并开展“幸福工厂”计划,以凝聚全体同仁对广达大家庭的向心力。
8美的集团为实现“以用户为中心”的战略变革,美的围绕产品、服务、市场各领域用户触点进行全链路体验提升,打造用户可感知的全生命周期体验。加大研发投入,创新体系建设,以用户驱动+差异化技术驱动的双驱动模式推动产品持续领先。不断创新产品研发模式,围绕产品领先战略,美的创新性的建立了“三个一代”的研发模式,即“研究一代”、“储备一代”和“开发一代”,围绕创新产品开发、先行平台研究、关键零部件研究、差异化卖点布局以及基本性能提升,开展创新研究布局,构建产品领先能力。进一步推动全球业务布局,稳固美的全球化的基础与能力,搭建全球供应协同机制,强化海外本地运营,优化本地化供应链比例,推进产品全球化,海外业务遍布北美洲、南美洲、欧洲、亚洲、非洲、大洋洲的 200 多个国家和地区。以市场为导向,以用户为中心,前瞻性地布局未来产品技术,在美国、意大利、德国、印度、新加坡等9个国家共设立20个全球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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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的主要客户对其产品和未来业务发展信息高度保密,公司无法获悉其企业内部的业务发展规划。上述业务发展规划取自各主要上市客户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招股说明书)。其中,和硕联合由于未于公开市场上市,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取其公开披露的业务发展规划。

(4)补充披露2018年度向苹果公司销售下滑的原因,进一步分析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主要客户的采购要求和计划,披露是否具有替代风险1)2018年度向苹果公司销售下滑的原因公司对苹果公司的销售额由2017年的12.8亿元下降到2018年的11.8亿元,但是在考虑苹果公司指定代工厂(EMS厂)收入的情况下,2018年公司对苹果公司及其指定代工厂(EMS厂)的收入为18.06亿元,较2017年增加了1.17亿元。

公司2018年向苹果公司及其指定代工厂(EMS厂)的收入规模增长较2017年有所放缓,主要系方面原因所致:

①按照苹果公司两年对产品进行一次大换代的销售策略,2018年其主力产品iPhone Xs/Xs Max/Xr非大换代产品,其产品的外观、内部结构等物理特性未发生显著变化,在硬件设计及功能创新上提升程度不大,因此,在苹果公司既有销售策略的安排下,2018年其手机出货量即不会较2017年有大幅增长。在此背景下,苹果公司对上游自动化设备提供商的设备需求亦不会有大幅增长。

②特别的,2018年苹果公司产品销售定价策略有所调整,产品的定价较高,涨价幅度过大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市场对其产品的需求释放,从而使其产品销售量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苹果公司iPhone产品各年定价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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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图可见,苹果公司iPhone产品在2017年度定价有所提高的基础上,2018年度继续较大幅度的提高了产品定价,两款核心产品(iPhone Xs/Xs Max)的旗舰配置机型定价甚至突破了1万元/台,持续的定价提高抑制了苹果公司产品的产能释放,使其向各设备提供商的采购数量有所调整。

在国内智能手机市场销量下滑的市场环境下,苹果公司由于上述定价策略的影响,其自身产品销量亦未达预期。在两项因素的综合影响下,苹果公司供应链上的众多自动化设备提供商的收入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作为苹果公司在整机产品的组装与测试生产阶段(FATP,Final Assembly Test & Package)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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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国内销售规模最大的自动化组装设备供应商,公司在长期与苹果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不断积累,形成了行业内较为显著的竞争优势,在市场环境不利的情况下仍然保持了收入规模的稳定。公司的产品竞争优势及公司的不可替代性分析详见本题回复之“②公司产品竞争优势、主要客户采购计划和公司是否面临替代性风险分析”。2)公司产品竞争优势、主要客户采购计划和公司是否面临替代性风险分析公司作为国内知名的自动化设备厂商,自设立以来便专注于自动化领域,产品从最初的治具、半自动设备产品开始,不断创新,技术水平、技术含量不断提升,目前已具备了智能工厂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能力。在发展过程中,公司还不断积累行业经验、丰富技术储备、培养服务意识,已形成了一系列竞争优势,具体如下:

①公司拥有行业领先的产品研发设计和定制化生产、响应能力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定制化特点,产品需完全按照客户需求进行设计和生产。同时,自动化生产设备产品用于下游客户终端产品的零组件生产及整机组装生产过程中,设备是否能够满足客户需求、是否能够按照交期足量提供、是否能够快速响应设备问题以及设备自身的稳定性、可靠性等直接影响了下游客户的产品质量和出货周期。同时,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厂商,消费电子厂商每年的新产品发布会时间较为固定,产品发布前一段时间内对设备需求量巨大。设备的及时按需交付直接影响了消费电子厂商的产能爬坡,对于其全年销售计划的实现至关重要。因此,消费电子行业的特点亦对上游设备供应商的研发设计、交付响应能力提出了较为严苛的需求。

产品研发设计和定制化生产能力一直是博众精工核心竞争力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技术及研发设计团队则是保证研发设计能力持续提升的关键。经过多年努力,博众精工己经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建立了全面的人才引进制度和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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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激励机制,为扩大研发人员规模、维护核心技术团队稳定提供了重要基础,并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硬件、软件和机械工程研发团队。公司强大的研发团队,理解下游产品的品质要求、设备的生产效率要求和设备的工作环境,并具备对下游产品的生产工艺的迅速了解能力,研发团队建立了研发设计样本库,包括设备示意图、各部分结构简介、动作说明、设备技术参数等部分的整体设计方案样本,有助于生产团队对客户的需求作出迅速的响应,使公司具备了较强的将客户产品需求快速转化为设计方案和产品的技术能力。

在生产端,公司生产团队通过多年的积累,设计、组装、调试经验丰富,能够快速的适用公司技术,与客户一同完成满足需求的具体设备设计方案,并快速推进产品的组装、调试。公司近年来成功完成了主要客户苹果公司的多个自动化组装设备、自动化检测设备项目,在合作过程中通过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深入的研发设计服务和持续的技术服务等方式取得了主要客户及其代工厂商的一致认可,与客户建立了稳定、密切的合作关系。公司成为了苹果公司唯一一家在苹果官网作为范例进行介绍的自动化设备供应商,苹果公司官方认可了公司的系统解决方案提供、服务能力,快速交付能力和公司设备精度。整体而言,公司在行业内长期耕耘、稳定成长,积累了行业领先的产品研发设计和定制化生产、响应能力,该等能力亦在与客户的持续合作过程中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②丰富的技术储备和技术优势,在非标自动化设备行业竞争壁垒较高的情况下公司先发优势明显

自动化设备行业涉及的核心技术复杂,核心技术涉及工艺分析及工艺规划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机械传动、液压气动、工业机器人应用、数据采集及数据传输等多个领域,技术壁垒较高。

博众精工是一家高度重视技术储备及研发投入的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1.97亿元、2.53亿元、2.88亿元。在持续性研发资金投入的基础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取得1,131项专利,其中包含744项发明专利。凭借较为雄厚的技术储备,博众精工逐步建立了产品的技术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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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口碑。

其次,非标自动化产品的定制化特征对企业的采购能力、生产组织能力、质量控制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国内能够同时具备优秀的产品研发能力、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反应能力、全面的技术支持能力、长期稳定的生产制造能力、持续的质量控制能力与合格的技术保密能力的厂家为数不多,因此博众精工通过多年的积累,构建了较高的竞争壁垒。

③充足的行业应用经验下,具备提供整体数字化工厂解决方案的实力

博众精工深耕自动化设备行业多年,深入了解下游客户的需求,能够以客户需求为出发点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其技术成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更强,因此可以顺利实现产业化应用。先进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应用一方面提高了博众精工产品的质量,另一方面也为控制产品成本做出了贡献,使得博众精工能够在竞争中取得技术优势和价格优势,从而赢得客户的青睐。

数字化工厂是从客户下单到产品研发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交付等整个公司运营流程全部实现数字化,将作业控制层、现场管理层、企业营运层、协同商务层整合成一个数字化生态圈,并逐步实现全价值链精益化,是智能物流系统、信息化系统、智能仓储系统、自动化设备的有机结合。在目前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业内领先的设备商不断拓展数字化工厂等高端业务,增加其在价值链上的不可替代性和客户粘性。

经过多年行业应用的经验积累,博众精工具备数字化工厂整厂规划咨询的能力,可能为客户智能化转型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同时,数字化工厂解决方案能力亦是公司对生产流程、下游客户深刻理解的结晶,在具备提供整体数字化工厂解决方案实力的基础上,公司更具备了向现有客户提供更高效、专业的服务的能力。

在上述竞争优势的基础上,公司与下游客户建立了较为良性的互利合作关系,公司下游的消费电子产品行业竞争激烈,各家主要厂商均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合格供应商体系的建设,稳定、优质的合格供应商群体是国际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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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电子产品厂商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基础。公司所销售的生产设备及治具主要应用于整机产品的组装与测试生产阶段(FATP,Final Assembly Test & Package),而该生产阶段直接关系到电子产品的最终质量和安全性,因此,自动化组装设备、自动化检测设备是生产消费电子产品的核心装备。由于自动化组装设备、自动化检测设备的技术参数、工艺水平、运行稳定性直接影响到消费电子产品质量,设备供应商在设备研发阶段即需要深入了解下游客户的产品参数、工艺要求等,除了对设备供应商自身技术能力要求较高外,厂商也需要投入较长的时间与设备厂商进行沟通、配合。因此对客户而言,更换自动化设备供应商的验证过程时间成本较高、质量风险及产品机密信息泄露风险较大,下游厂商对该类合格供应商的认定更加谨慎,若合格供应商的综合实力和产品表现值得信赖,则客户不会轻易进行供应商变更。此外,公司作为苹果公司在FATP环节国内销售规模最大的自动化组装设备供应商,公司的生产能力亦构成了苹果公司及其EMS厂商最终产品产能的有效保障。由于目前国内市场上暂无与公司规模相近的自动化组装设备、自动化检测设备供应商,因此如对公司进行替换,则可能造成下游客户产能受限,从而影响其全年的销售战略。因此,公司与现有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较为稳定,在无重大不利事件发生的情况下,替换风险较低。

最后,根据本反馈问题(3)中所述,公司对主要客户的在手总额为110,630.50万元,占2018年营业收入251,751.29万元的比例为43.94%,考虑到目前尚非公司主要客户的采购高峰期,目前情况下客户采购需求较为充足。但是,亦如前所述,作为生产经营中的重要商业秘密,公司主要客户无法向公司提供其对自动化设备的整体采购计划和安排。

(5)结合相关合同条款披露公司同主要客户交易的可持续性,公司和主要客户的角色定位和重要性,结合2018年以来苹果产品及其竞品如华为等的产品定位、定价策略、销售状况及变动趋势,分析公司重要客户苹果公司本身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进而影响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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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合相关合同条款披露公司同主要客户交易的可持续性,公司和主要客户的角色定位和重要性

①非标准化的产品特点决定公司对下游客户销售通过具体订单方式

博众精工的下游客户根据新产品的生产需求采购高度定制化生产设备,客户产品的自动化生产流程所涉及的不同功能设备种类众多,各项设备均根据其需要实现的具体功能的不同而在核心模块选用、组织结构搭建、加工工艺安排等方面有着独特要求,因此下游客户无法通过传统的大批量、标准化采购方式执行采购,只能根据具体生产要求向设备供应商定制设备,通常一份采购订单对应一种非标自动化装备,并有可能匹配有相应明确的技术参数需求。

因此,非标准化产品的特点决定公司无法通过与客户签署长期合作合同条款的方式来约定未来合作计划。

②虽然公司并未与主要客户形成明确的合同条款,但公司和主要客户的角色定位和重要性为双方合作的可持续性提供了保障

A.终端品牌客户高度重视供应商结构的稳定性以确保产品生产质量及及时交付

公司目前主要客户大部分处于消费电子行业,消费类电子行业的激烈竞争不仅表现在不同终端品牌厂商硬件产品和软件系统的先进性方面,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整个产品供应链的竞争。国际顶级终端品牌厂商极其重视合格供应商的开发与维护,并在全球范围内寻找优秀的供应商为其提供产品和服务。

公司所销售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及治具主要应用于电子产品的组装和测试生产阶段(FATP),该阶段直接关系到电子产品的质量、安全及用户体验,同时作为电子产品生产的最后一道关键工序,生产设备能否有效运行直接影响电子产品能否及时推向市场,因此各终端品牌厂商对该工序设置了非常严苛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主要表现在:1)合格供应商认证:终端客户对生产设备供应商采取了严格、复杂、长期的认证过程,需要对供应商的技术研发能力、规模量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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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品牌形象、质量控制及快速反应能力等进行全面的考核和评估,该认证过程通常需要一年或更长的时间;2)产品打样及测试程序:供应商要获取产品订单,需要遵循客户的流程经历严格的产品设计、打样及量产测试阶段,供应商从方案设计阶段介入,经多次设备打样测试、小批量验证直至通过工程验证测试,整个程序将耗时较久,经反复多次修改以保证设备完全达到量产标准。因此,终端品牌客户极为重视其设备供应商结构的稳定性,尤其对于较高技术实力及规模量产能力的企业,终端品牌客户将主动与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确保其产品生产的稳定性、质量及交付周期。B.公司积极介入客户产品的研发和试生产,客户黏性较强终端品牌客户在其产品设计初期即充分考虑产品功能的可实现性、稳定性和产品生产成本,自动化生产和检测设备是客户产品制造和质量测试的直接执行者,在产品生产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公司在新产品的设计研发阶段已经积极介入,与客户反复讨论自动化设备设计方案,随着设计方案的成熟开始提供设备样机供客户进行试生产验证。通常在客户新产品批量生产前,公司就会开始与客户磋商自动化设备的订单数量及金额。由此可见,公司与客户的合作深入、密切且具有较高黏性,双方已经形成相互依赖的合作关系。C.已售出设备的技术维护、升级改造必须由公司负责,由此形成实质上的持续合作关系公司销售的设备及治具应用于终端电子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具备高度定制化特征,随着终端产品的设计结构及功能需求而会相应进行调整更新,下游消费电子行业产品的激烈竞争表现在技术的快速迭代发展及消费者需求的不断提升,因此各品牌厂商的必须不断推出新品以保持自身市场竞争力,目前主流品牌厂商推出新品的周期通常在一年左右,不同批次产品之间均会存在一定的硬件设计及功能差异,即使在产品设计及功能未发生根本性变化的情况下,生产设备仍需要不断进行局部升级改造以适应新机型的调整,而对已使用设备的升级改造基本都是由原生产厂商完成。另外,作为一种高强度使用的生产性设备,其使用过程中常会出现正常的配件损耗及小部件故障,在这种情况下,仅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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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商具备进行技术维护的能力。据此,由于已售出设备的技术维护、升级改造必须由原生产厂商负责,由此形成较为稳固上的持续合作关系。D.公司与主要客户及其主要EMS厂商建立了稳定、互信的合作关系对于国际顶级的消费电子品牌厂商而言,其主要负责前端产品设计和工艺设计,并不执行产品的终端生产,生产过程一般由国际知名的EMS厂商完成。终端品牌厂商要求富士康、和硕联合、纬创、广达等主要EMS厂商对其使用的自动化设备的良品率、操作体验、运行稳定性等进行反馈,该反馈结果是终端品牌厂商对自动化设备供应商进行考评的一项重要依据。因此非标自动化设备供应商的产品既要满足终端品牌厂商的技术需求和工艺需求,也要注重提升主要EMS厂商的用户体验,新进竞争对手想要取得终端品牌厂商和EMS厂商的认可需要付出长时间努力。经过长期合作,博众精工与终端品牌厂商及主要EMS厂商均建立了稳定、互信的合作关系,公司的主要产品得到了终端品牌厂商和EMS厂商的一致认可,在行业内建立了良好的口碑。综上所述,博众精工通过积极介入主要客户产品的研发和试生产、为客户提供以往销售设备的维护及升级改造、与主要客户及主要EMS厂商形成密切、互信的合作关系等方式确立了自身在主要客户产业链体系中的重要性,为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合作的可持续性提供了保障。2)结合2018年以来苹果产品及其竞品如华为等的产品定位、定价策略、销售状况及变动趋势,分析公司重要客户苹果公司本身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进而影响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IDC最新发布的手机市场跟踪报告显示,2018年国内智能机整体市场出货量同比下滑超10%,在前五大厂商中,仅华为和vivo实现了市场份额同比增长,分别同比增长了15.50%和10.80%。苹果公司方面,市场份额则降低了11.70%。

因此,从手机出货量的角度看,苹果公司的产品销售在华为等国产品牌的积极竞争下产生了一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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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公司作为智能手机的开创者,以及技其术上领先地位带来的品牌优势,苹果公司的产品一直定位于智能手机领域最高端的产品,相应的苹果公司产品的定价亦较高。国内手机厂商方面,如华为、vivo,产品早期定位为终端产品,用相对具有性价比的价格维持较高的产品质量进行竞争。近年来,国产品牌中华为不断向高端领域发展,华为通过自身长期以来的技术积淀与创新,以及与上游合作伙伴的深入协作,已逐渐形成了基于拍照成像、游戏、商务办公等典型应用场景下独特的技术壁垒,其高端产品定价亦不断提高。以华为2018年主力旗舰手机Mate 20 Pro为例,该机型旗舰配置定价6,299元/台,已经上探超过5,000元的价位,进入高端手机领域。

通过对比苹果公司与华为的主力高端机型定价策略等因素进行分析,IDC认为在国内智能手机市场激烈的竞争下,苹果公司产品单价过于高昂产生的不平衡导致了苹果公司2018年的市场份额下滑。

苹果公司与华为的主力高端机型定价区间对比图

由上表可见,2018年苹果公司两款主力机型定价(最低配置)分别较华为主力旗舰机型(最高配置)高2,400元、3,300元,二者之间有着较大的定价真空区。考虑到在华为产品拍照、AI、快充等诸多产品技术集中爆发的情况下,苹果公司产品的过高产品定价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其产品需求释放,使其产品2018年销量情况未达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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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从苹果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分析,2018年度的定价策略未达预期并不是其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变化所致。就产品而言,苹果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其一流的工业设计和技术实力、强大的资源整合与运营管理能力以及杰出的市场营销能力。

①苹果公司技术积累仍然处于世界顶尖水平

从工业设计和技术实力而言,以2018年度最能够代表苹果公司技术实力的核心处理单元(A12 Bionic处理器)为例,其运算能力仍然较大幅度的领先于其他手机厂商产品。具体对比如下:

手机核心处理器单核运算能力对比

手机核心处理器多核运算能力对比

由上图可见,苹果公司自研的A12 Bionic处理器作为世界首款商用的7nm工艺制程的芯片,其运算能力仍然较大幅度的领先于其他手机厂商产品,展示出业界领先的性能和效率,亦证明了其技术积累仍然处于世界顶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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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苹果公司供应链囊括了众多全球知名企业

苹果公司强大的资源整合与运营管理能力体现为其严格、高效的供应链管理体系。通过多年的优化,苹果公司与供应链各级企业构建了良好的经营生态,形成了良性、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构建了强大的供应链壁垒。与苹果公司良好的合作关系吸引各行各业优秀的厂商产能不断向其集中,从2019年度苹果公司200强供应商名单可见,苹果公司供应链仍然囊括了众多全球知名企业。此外,苹果公司供应链未发生重大不利状况,其供应链竞争优势仍然较为显著。

③强大的品牌价值继续支撑苹果公司市场营销

作为《福布斯》杂志最有价值品牌评选中连续8年排名第一的公司,苹果公司形成了强大的品牌价值优势。强大的品牌价值是支撑苹果公司成功进行大规模市场营销的重要因素。根据Brand Finance于2019年2月发布的《2019年全球最具价值品牌年度报告》,苹果供公司仍然与亚马逊、谷歌位居全球前三。因此,苹果公司的品牌价值优势仍然显著。

诸上可见,苹果公司销量的一定回调并不代表苹果公司技术能力等核心竞争能力的长期性减弱,其影响时间有限。同时,根据Counterpoint Research最新出具的报告显示,在高端机市场苹果公司仍以51%的占有率高居榜首,亦印证了苹果公司在行业内仍然具备较强的竞争力。

另一方面,苹果公司2019年1月起开始调整产品价格,进行了适当下调,下调后国内主要电商平台销售数量出现了较为迅速的销量提升,天猫商城iPhone销量提升76%(1月13日至1月29日),苏宁iPhone销量增长83%(1月11日至1月30日)。iPhone Xs/Xs Max作为已经上市近4个月的电子产品,在苹果公司下调了产品定价以后其产品销量还可以迅速的提升充分的说明了苹果公司产品的客户粘性较强,亦说明了苹果公司2018年销量的下调非长期性不可逆的下降。同时,随着服务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苹果公司有更大空间在保持毛利率稳定的前提下对新旧iPhone产品降价,通过促进iPhone销量来提升用户基数,以推动服务业务的长期增长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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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发行人而言,一方面苹果公司2018年销量未达预期并非其核心竞争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所致,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公司目前所销售的设备及治具已应用于苹果的手机、手表、无线耳机、笔记本、电视、平板、智能音箱及售后服务部门(apple care),与苹果公司的合作几乎覆盖其全部终端产品部门,随着苹果公司其他业务的快速发展,亦能带来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在消费电子领域,博众精工亦积极利用已有的技术、行业经验拓展客户,致力于为更多的消费电子制造商提供自动化生产的解决方案,公司已成功进入了华为的供应商体系,2018年向华为的销售金额达7,339.20万元;此外,公司还抓住各行业对生产自动化、智能化的需求提升所带来的市场机遇,持续拓展下游应用领域,除消费电子领域外,公司产品已在新能源、汽车、家电、日化等领域得到成功应用,在上述应用领域的收入规模持续增长。

(6)详细披露公司销售客户集中的相关风险,并做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一、经营及研发风险”之“(三)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中披露如下:

“博众精工自成立以来,就将成为装备制造业可持续发展的世界级企业作为长期发展目标,经过多年努力,现已与多家国际知名的消费电子品牌商、大型EMS厂商及自动化解决方案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的主要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需要有严格、复杂、长期的认证过程,需要对供应商技术研发能力、规模量产水平、品牌形象、质量控制及快速反应能力等进行全面的考核和评估,而且对产品订单建立了严格的方案设计、打样及量产测试程序。公司在成为他们的合格供应商后,通过持续的订单销售与其形成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1.44%、83.72%、74.35%和77.12%,其中,苹果公司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59.09%、

64.45%、47.21%和53.08%。同时,苹果公司既直接与发行人签订订单,也存在部分产品通过指定EMS厂商与发行人签订订单的情况,报告期内苹果公司及其指定EMS厂商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1.10%、84.84%、7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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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77.80%。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这与下游行业的竞争格局及公司采取的发展战略、所处的发展阶段有一定的关系。苹果公司在消费电子产品行业的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产品迭代速度较快,具有强大的品牌号召力和较高的客户黏性,其以iPhone系列智能手机为代表的主要产品占据了高端消费电子产品市场较大的市场份额,具有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产品销售价格和盈利能力,可以支撑其进行持续的自动化设备采购。公司凭借雄厚的技术实力、优良的产品质量、及时的交付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是,如果苹果公司等重要客户因产业政策、行业洗牌、意外事件等原因,出现市场需求严重下滑、停产、经营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负面情形,导致来自苹果公司的订单持续减少,且公司也未能根据行业需求发展趋势和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开拓新客户或新产品订单,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在极端的情况下年度净利润下降幅度将超过50%,甚至出现亏损的可能。”

(7)结合在研项目和未来订单的匹配关系进一步披露公司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如前所述,由于公司产品的高度定制化,下游客户无法通过传统的大批量、标准化采购方式执行采购,仅能在自身产品功能、设计等特点确定后向下游设备供应商下单。因此,公司客户不会向供应商下达较为长期的采购订单。

从公司在研项目的角度而言,公司的研发项目系在公司技术研发团队在了解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展开的研发项目,主要针对市场上潜在的客户需求及技术。因此,公司的在研项目和公司未来订单之间无严格匹配关系。

尽管如此,由于客户的未来订单系基于行业整体的发展趋势和发展状况,公司持续的研发投入即为应对不断升级变化的行业需求而做出的提前储备。在公司较强的研发实力支撑下,考虑到公司所处行业整体发展趋势良好,合理预计公司未来经营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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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发展趋势良好

①国家政策大力扶持,智能制造行业有望保持快速增长

自动化设备及治具类产品是智能装备制造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显著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生产精度,降低企业人力成本。其发展既受到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我国劳动力成本替代效应的推动,也受到国家政策大力支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在2025年前推进智能制造发展实施“两步走”战略:第一步,到2020年,智能制造发展基础和支撑能力明显增强,传统制造业重点领域基本实现数字化制造,有条件、有基础的重点产业智能转型取得明显进展;第二步,到2025年,智能制造支撑体系基本建立,重点产业初步实现智能转型。其中规划,“十三五”期间,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销售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达24.58%。到2016年末,产业销售收入超过12500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25%,工业增加值率达到35%;到2021年,产业销售收入超过34,300亿元。

国家政策的支持为智能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发展环境,有望持续推动我国自动化设备产业的快速发展。

②下游产品市场的持续增长

智能制造设备的下游客户目前主要包括消费电子制造、汽车及零部件制造等行业。以消费电子为例,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消费电子产业已形成长三角、珠三角等产业集群,产业区域优势明显,目前我国已拥有完整消费电子产业链,加工工业发达,拥有全球大部分消费电子行业产能。市场研究公司Future MarketInsights(FMI)在其发布的消费电子市场调查报告《消费电子市场:全球行业分析与机遇评估,2015-2020》中预测,2015-2020年全球消费电子市场将以15.40%的复合增长率(CAGR)高速增长,全球消费电子市场规模2020年将高达2.98万亿美元。消费电子行业的自动化模式与汽车行业类似,均可在产品零部件生产和整装等环节进行自动化生产,但消费电子行业目前除了个别厂商外,自动化渗透率仍然处于较低水平,自动化升级的进程将带来巨大机会。随着消费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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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行业的自动化渗透率不断提升,未来消费电子行业的生产自动化和制造智能化将得到持续发展。下游产品市场的持续增长将有效带动智能制造行业的发展,为智能制造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支撑。2)公司研发实力较强,有能力帮助公司抓住市场发展中的机遇经过多年努力,博众精工己经建立了全面的人才引进制度和研发激励机制,持续扩大研发人员规模、维护核心技术团队稳定。公司还建立了专业齐全、层次清晰、经验丰富的研发人员团队,形成了以研发总监和资深研发工程师为首、高级研发工程师和研发工程师为骨干、助理研发工程师为辅助的研发人员梯队。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己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硬件、软件和机械工程研发团队,技术及研发人员总数达991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31.68%,技术研发人员专业涵盖自动化控制、电子、机电一体化、精密测量、精密机械、光学与机器视觉、软件等领域。目前公司构建了高效的研发体系,并具备持续创新能力,有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和潜力,具体分析详见本回复第四题“(2)保荐机构的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之“2)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的核查要求将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包括已上市和未上市)在技术先进性、行业地位、成长性等各方面进行对比分析,进一步核查并说明发行人是否符合首发注办法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的有关回复。

基于公司在人员、体系方面构建的研发优势,公司具备了较强的研发能力,未来公司技术研发团队有能力根据市场潜在需求进行提前或及时的研发,帮助公司抓住市场发展中的机遇。

综上所述,从市场和公司技术研发实力的角度进行分析,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2、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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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过程、方式

1)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未来的业务发展计划;2)获取发行人的客户收入情况表,复核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交易产品、数量、金额、占比情况,来自苹果公司及其指定代工厂的收入情况;

3)获取发行人在手订单情况表;4)复核核查发行人向苹果公司外销收入的报关单和完税凭证;5)访谈了发行人董事长;6)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7)通过公开数据、研究报告等查询了解苹果公司及其他消费电子厂商近年来经营情况。

(2)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已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前五名客户的基本情况、报告期内主要交易产品、数量、金额、占比情况,主要客户变动情况及其原因;发行人已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来自苹果公司及其指定代工厂的收入及占比,发行人按照行业惯例存在发货至境内代工厂的情况,发行人物流与资金流相匹配,已履行出口报关程序,依法缴纳税款;发行人已补充披露获取主要客户的方式,主要客户建立了合格供应商认证制度,公司取得了该等认证;发行人已补充披露主要客户当前阶段对公司产品的总需求量、公司产品所占比例,主要客户未来的业务发展计划;发行人已补充披露2018年度向苹果公司销售下滑的原因,并分析了公司的竞争优势,发行人与现有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较为稳定,在无重大不利事件发生的情况下,替换风险较低;发行人同主要客户形成了密切、互信的合作关系,相应确立了自身在主要客户产业链体系中的重要性,为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合作的可持续性提供了保障;发行人重要客户苹果公司本身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影响发行人的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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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能力;发行人已披露公司销售客户集中的相关风险,并做重大事项提示;结合市场和公司技术研发实力的角度进行分析,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补充披露情况

(1)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前五名客户的基本情况、报告期内主要交易产品、数量、金额、占比情况,并分析主要客户变动情况及其原因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情况”之“(四)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中补充披露。

(2)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来自苹果公司及其指定代工厂的收入及占比,是否存在销售给苹果公司但发货至中国境内代工厂的情形,如是,物流与资金流是否相符,是否严格履行出口报关程序,是否依法缴纳税款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情况”之“(四)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中补充披露。

(3)补充披露获取主要客户的方式,主要客户是否建立合格供应商认证制度,公司或其产品是否取得该等认证,主要客户当前阶段对公司产品的总需求量、公司产品所占比例,主要客户未来的业务发展计划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情况”之“(四)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中补充披露。

(4)补充披露2018年度向苹果公司销售下滑的原因,进一步分析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主要客户的采购要求和计划,披露是否具有替代风险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情况”之“(四)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中补充披露。

(5)结合相关合同条款披露公司同主要客户交易的可持续性,公司和主要客户的角色定位和重要性,结合2018年以来苹果产品及其竞品如华为等的产品定位、定价策略、销售状况及变动趋势,分析公司重要客户苹果公司本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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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进而影响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情况”之“(四)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中补充披露。

(6)详细披露公司销售客户集中的相关风险,并做重大事项提示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一、经营与研发风险”之“(三)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与“重大事项提示”之“九、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风险”中补充披露。

(7)结合在研项目和未来订单的匹配关系进一步披露公司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技术水平情况”之“(八)市场和技术研发实力的角度分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中补充披露。

(八)反馈意见第8条

公司在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梨路1418号租赁的厂房所在土地为划拨土地,占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企业租赁的主要生产经营性房产总面私的比例为

12.22%出租方未能提供该等划拨地出租的审批手续;公司在深圳市大水坑二村租赁的房产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且该房产所在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占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企业租赁的主要生产经营性房产总面积的比例为5.69%。

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公司租赁房产的证载用途或规划用途、用地性质;

(2)补充披露公司租赁国有划拨地或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如因土地问题被处罚的责任承担主体、搬迁的费用及承担主体、有无下一步解决措施等,并对该等事项做重大风险提示;(3)补充披露境外下属企业生产经营场地落实情况。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1)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生产经营用房及相关土地使用权是否均已办理权属登记,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附加条件并已完整披露,实际用途与证载用途或规划用途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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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是否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2)未办证房产取得权属证书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是否存在被要求拆除的法律风险,对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是否存在不利影响;(3)发行人所租赁房屋的权属是否存在纠纷,是否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相关租赁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不能续租的风险;(4)该等租赁的出租方与发行人股东、董监高及主要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租赁价格是否公允;(5)发行人是否存在搬迁计划,对正常生产经营是否存在不利影响;(6)发行人是否存在占用国有划拨地或集体土地的情形,解决措施是否合法有效,对发行人持续经营是否构成重大影响;(7)该等事项是否影响发行人的资产完整性和持续经营能力,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1)补充披露公司租赁房产的证载用途或规划用途、用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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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承租人出租人位置面积(m2)租金租赁期限产权证编号房产用途土地性质是否为转租备注
1.苏州五角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梨路1418号7,078.5373,976.4 元/季度2019.1.1-2020.12.31吴房权证松陵字第01069650号工业划拨房屋所在土地为划拨地,已完成租赁备案
2.乔岳软件苏州五角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梨路1418号200500元/月2019.1.1-2019.12.31吴房权证松陵字第01069650号工业出让已取得转租同意函
3.博众精工敏华家居(苏州)有限公司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东路西侧旺家路北侧12号厂区部分区域7,80085,027元/月2019.1.1-2019.12.31苏(2018)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106401号工业出让已完成租赁备案
4.博众精工星瀚包装(吴江)有限公司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字路958号B4厂房3248,100元/月2018.7.1-2020.6.30苏房权证吴江字第25121479号工业出让已完成租赁备案
5.博众精工星瀚包装(吴江)有限公司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字路958号B2厂房2,6402,640*15 元/月2019.1.1-2020.6.30苏房权证吴江字第25121473号工业出让已完成租赁备案
6.博众精工刘秀旺、北京丰泰君安科技有限公司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12层3单元 231501/231502/231503593.588元/天/平2018.8.1-2020.7.31X京房权证朝字第1490946号、京(2018)朝不动产权第0124503号、京(2018)朝不动办公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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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承租人出租人位置面积(m2)租金租赁期限产权证编号房产用途土地性质是否为转租备注
产权第0124392号
7.博众精工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智能装备产业园1#、4#厂房(智能产业园富家路77号)8,504.32212,608元/月2019.1.1-2019.12.31苏(2019)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004601号工业出让已完成租赁备案
8.苏州灵猴苏州市吴中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越溪街道北官渡路50号5幢(科技产业园9号楼)一楼东侧1,8881,888*17 元/月2015.5.1-2019.12.31吴中字第00124052号非居住用房出让已完成租赁备案
9.苏州灵猴苏州市吴中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越溪街道北官渡路50号5幢2楼东侧A区1,8881,888*15 元/月2018.3.1-2021.2.28吴中字第00124052号非居住用房出让已完成租赁备案
10.苏州灵猴苏州市吴中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越溪街道苏旺路328号12幢号厂房2层2,868.9312,868.931*15元/月2017.1.1-2019.12.31苏(2017)苏州市不动产权地6004169号非居住用房出让已完成租赁备案
11.上海莘翔博众精工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南环路288号1、3、4幢11,277.81169,167.15 元/月2019.9.1-2020.8.31沪(2018)松字不动产权第003658号厂房出让——
12.博众精工吴江东运房产投资有限公司东运科技园7#8#厂房10,168.62178,700.85 元/月2017.11.1-2019.12.31吴房权证松陵字第01033455号未载明出让已完成租赁备案

8-1-1-150

序号承租人出租人位置面积(m2)租金租赁期限产权证编号房产用途土地性质是否为转租备注
13.博众精工周烈科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大水坑社区大二村254号2楼1,20039,600元/月2018.5.1-2020.4.30无产证无产证-——
14.博众精工周烈科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大水坑社区大二村254号3楼1,20032,800元/月2017.1.1-2019.12.31无产证无产证-——
15.深圳鸿士锦博众精工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大水坑社区大二村254号2楼及3楼部分区域——23,054元/月2018.11.1-2021.10.31无产证无产证已取得转租同意函
16.博众深圳分公司周烈科观澜大水坑二村金泰楼C栋一楼1,00041,040元/月2019.9.1-2021.8.31无产证无产证-——
17.灵动机器人博众精工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1181,000元/月2019.3.16-2020.3.15苏(2018)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108269号工业出让——
18.博众机器人博众精工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633151,901.97 元/月2019.1.1-2019.12.31苏(2018)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108269号工业出让——
19.博众机器人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路50号1111.6517,752.35元/月2019.4.1-2021.3.31京房权证朝国07字第002908地下车出让——

8-1-1-151

序号承租人出租人位置面积(m2)租金租赁期限产权证编号房产用途土地性质是否为转租备注
勘查中心北京总队号楼6层603房间库、商业、办公
20.苏州众之赢博众精工苏州市吴江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25500元/月2018.4.1-2023.3.31苏(2018)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108269号工业出让——
21.苏州翔赢博众精工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25500元/月2018.4.1-2023.3.31苏(2018)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108269号工业出让——
22.苏州灵赢博众精工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25500元/月2018.6.20-2023.6.19苏(2018)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108269号工业出让——
23.苏州立赢博众精工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25500元/月2018.6.25-2023.6.4苏(2018)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108269号工业出让——
24.苏州众驰博众精工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25500元/月2018.3.1-2020.2.28苏(2018)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108269号工业出让——
25.凡赛斯管理博众精工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25500元/月2018.3.1--2020.2.28苏(2018)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108269号工业出让——

8-1-1-152

序号承租人出租人位置面积(m2)租金租赁期限产权证编号房产用途土地性质是否为转租备注
26.凡众投资博众精工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25500元/月2018.3.1--2020.2.28苏(2018)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108269号工业出让——

8-1-1-153

(2)补充披露公司租赁国有划拨地或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如因土地问题被处罚的责任承担主体、搬迁的费用及承担主体、有无下一步解决措施等,并对该等事项做重大风险提示

1)租赁国有划拨地或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如因土地问题被处罚的责任承担主体

①发行人租赁国有划拨地上的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除此之外,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需要就划拨土地及其地上房屋出租办理批准手续的当事人应当是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即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发行人并非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批准手续办理的义务主体。

②发行人租赁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第八十一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

8-1-1-154

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发行人租赁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未取得相关权属证书,但发行人并非在上述集体土地上进行建设的单位,且不存在将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的情形,因此发行人未违反《土地管理法》的上述规定,不会因承租的房屋未办理权属证书及其所占用土地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

2)搬迁的费用及承担主体、有无下一步解决措施上述瑕疵房产在发行人生产经营中的作用主要为:(1)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梨路1418号租赁厂房目前使用者为子公司苏州五角和乔岳软件。其中,苏州五角计划开展军工领域的自动化装备的生产销售,目前未大规模开展业务;乔岳软件租赁部分场地用于公司注册及少量人员办公;(2)博众精工、博众深圳分公司和深圳鸿士锦租赁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大水坑社区用于售后技术支持和维护,不涉及具体产品生产,租赁该房产的主要原因为该房产离富士康厂区较近,可较好满足售后服务及时性的要求。公司所租赁的瑕疵房产中,除苏州五角租赁房产涉及生产性厂房外,其余均未作为生产性厂房使用,替换成本较低且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时,苏州及深圳地区制造业发展成熟,合适厂房的可选择面较广,如确需搬迁,能够及时找到符合公司经营需求的租赁厂房。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位于苏州的自有房产已逐渐建成并开始投入使用,如上述租赁房产瑕疵导致发行人搬迁,亦可搬迁至发行人自有厂房。

因此,如上述租赁房产瑕疵导致发行人搬迁,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基本可控,并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吕绍林、程彩霞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若因上述房屋发生搬迁,导致发行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均由吕绍林、程彩霞承担,保证不因此而损害发行人的利益;上述租赁房产瑕疵事宜不会对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3)对该等事项做重大风险提示

8-1-1-155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部分说明如下:

“公司在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梨路1418号租赁的厂房所在土地为划拨土地,占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性房产总面积的比例为11.86%,但出租方未能提供该等划拨地出租的审批手续。而发行人子公司作为承租方,如因出租方未办理相关租赁的审批手续,存在出租方终止租赁法律关系从而导致发行人子公司不能继续租赁使用该房产的风险。

公司在深圳市大水坑二村租赁的房产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占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性房产总面积的比例为5.70%。对于该无证房产,若出租方未拥有该等房屋的所有权,则出租方无权出租上述房产;在此情况下,若第三方对该等房产的所有权或出租权提出异议,将影响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继续承租该等房产。”

(3)补充披露境外下属企业生产经营场地落实情况

根据境外法律意见书及公司提供的说明,发行人境外下属企业生产经营场地落实情况如下:

1)香港乔岳于香港租赁了一处场地用于办公,租赁地址为Nan Fung TowerLevel 7, Nan Fung Tower 88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租赁期限至2020年5月31日。

2)美国博众于境外租赁了一处场地用于办公,租赁地址为3094 KennethStreet Santa Clara California USA,租赁期限至2022年2月28日。

3)日本博众于境外租赁了一处场地用于办公,租赁地址位于Must Building7F W3, 17-1 Daimachi, Kanagawa-ku,Yokohama-shi, Kanagawa,221-0834,Japan,租赁期限至2021年2月28日。

4)新加坡博众,暂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无办公地址,其注册办事处地址为50 Raffles #32-01 Singapore Land Tower Singapore(048623)。

2、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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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的核查过程

1)查阅发行人与出租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物业的权属证书及产权人对出租方的授权文件、租赁房屋的产权证明及租赁备案文件等文件;

2)核查境外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3)取得出租方出具的《确认函》,并通过全国工商信息系统核查出租方的股东信息;

4)查阅发行人及子公司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的合同以及持有的权属证书。

(2)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的核查情况和核查结论

1)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生产经营用房及相关土地使用权是否均已办理权属登记,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附加条件并已完整披露,实际用途与证载用途或规划用途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是否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截至本回复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自有生产经营用房均已取得权属证书。

发行人自有房屋及土地不存在附加条件并已完整披露,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自有物业生产经营用房实际用途与证载用途相符,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2)未办证房产取得权属证书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是否存在被要求拆除的法律风险,对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是否存在不利影响

发行人自有物业不存在未取得房产权属证书的情形,截至本回复签署之日,也不存在被要求拆除的法律风险。

3)发行人所租赁房屋的权属是否存在纠纷,是否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相关租赁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不能续租的风险

8-1-1-157

①租赁房屋权属是否清晰

截至本回复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承租的生产经营性租赁房产共26处,详见本题回复之“(1)公司租赁房产的证载用途或规划用途、用地性质”。根据出租方和房屋所有权人提供的房屋权属证书、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适当核查,除发行人作为承租方租赁的深圳市大水坑二村房产因出租方无法提供房屋的权属证书可能存在权属瑕疵外,发行人所租房屋的权属不存在纠纷。

发行人作为承租方租赁深圳市大水坑二村房产,经发行人与出租方多次沟通,出租方均未能提供房产权属证书或/及相关房产建设的批准证书。根据《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规定,若出租方或相关权利人存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的行为,可能存在被责令限期拆除的法律风险,进而影响发行人作为承租方继续使用上述房产。

鉴于上述租赁房产主要用途为售后服务办公用房,而公司办公用房无特殊条件要求,房产周边可供出租的办公用房较为充足,公司对该等房产无明显经营依赖,且该等房屋面积占当期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企业租赁的主要生产经营性房产总面积的比例为5.70%,面积占比较小。租赁该房产的主要原因为该房产离富士康厂区较近,可较好满足售后服务及时性的要求。如因第三方异议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承租该等房产,公司可在较短的时间内搬迁至其他办公用房,搬迁难度较小、成本较低。因此,租赁上述无证房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②租赁备案及合同有效性

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租赁的上述房产中,出租方拥有租赁物业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有权将该等租赁物业出租给发行人,租赁关系合法、有效。且第1项、第3项至5项、第7至10项、第12项租赁合同已经完成租赁备案登记,发行人有权根据相关租赁协议的约定使用该等租赁物业。

8-1-1-158

A、未办理租赁备案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1号)相关规定,除当事人以约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合同的生效条件外,当事人以未办理租赁合同备案登记的情形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上述已披露内容外,其余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备案,且该等租赁合同未约定以租赁备案为生效要求。因此,前述房产租赁合同对协议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未办理租赁备案事宜不会对发行人根据房产租赁合同约定使用该等房屋构成法律障碍。B、未办理租赁备案可能被处以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租赁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未在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鉴于此,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其将尽力促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和相关出租方沟通办理前述租赁房屋的备案登记,如因前述房屋租赁未能办理备案导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受到行政处罚或任何其他损失的,由实际控制人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担足额补偿义务。

③是否存在不能续租的情形

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截至本回复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承租的生产经营性租赁房产均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现时不存在租赁期限已到期但无法续租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除发行人租赁的深圳市大水坑二村房产

8-1-1-159

因出租方未能提供无法提供房屋的权属证书或/及相关房产建设的批准证书可能存在权属瑕疵外,发行人租赁房屋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未办理租赁备案不影响租赁合同有效性,租赁合同合法、有效;目前公司租赁房屋均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现时不存在租赁期限已到期但无法续租的情形。

4)该等租赁的出租方与发行人股东、董监高及主要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租赁价格是否公允

①关联关系

根据出租方出具的确认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出租方的工商信息,除发行人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发行人合并报表子公司之间的租赁外,发行人向外部第三方租赁房屋涉及的出租方及其股东情况如下:

A、出租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类别基本信息
名称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2513034950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成立日期1993年05月06日
住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梨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王净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管理;厂房租赁;市政工程管理及维护;基础设施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确认其与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B、出租方苏州市吴中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8-1-1-160

苏州市吴中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类别基本信息
名称苏州市吴中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757319013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04日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苏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沈生泉
经营范围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及集体资产的投资、经营、管理;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装饰材料销售;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江苏省吴中经济技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董事:沈生泉、江福根、李强;监事:史华宏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确认其与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C、出租方吴江东运房产投资有限公司吴江东运房产投资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类别基本信息
名称吴江东运房产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737081239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2年04月09日
住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梨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朱晴
经营范围房产开发、销售。实业投资;供应建筑材料、钢材、水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主要人员董事:朱晴、徐浩、庄志强;监事:范宏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出租方出具的相应承诺,确认其与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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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发行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D、出租方敏华家居(苏州)有限公司敏华家居(苏州)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类别基本信息
名称敏华家居(苏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094237104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05日
住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东路西侧旺家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黄敏利
经营范围生产高档家具(板式家具、沙发、床垫、床具),家具配件(五金件、机械件、电动伸缩机、按摩器材),床上用品,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从事与本公司生产产品同类商品的零售、批发及进出口业务、展销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分布式光伏发电。修理家具、沙发、床垫、按摩器及售后服务;自有厂房出租和物业管理服务;道路货运经营;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服务;广告的设计、代理、制作与发布;会议展览服务;提供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家具面料及辅料、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工具的销售及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敏华实业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董事:黄敏利、黄影影、陈朋裕、戴全发、曾文礼、曾文省、黄泽辉;监事:陆昕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出租方出具的相应承诺,确认其与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E、出租方星瀚包装(吴江)有限公司星瀚包装(吴江)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类别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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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星瀚包装(吴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572605064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14日
住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字路958号
法定代表人蔡缨
经营范围生产无菌灌装设备,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设备和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相关的技术推广服务;提供相关设备的安装及配套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科技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星空全球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董事:蔡缨;监事:张旭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出租方出具的相应承诺,确认其与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F、出租方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北京总队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北京总队基本信息如下:

类别基本信息
名称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北京总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000011336
企业类型事业单位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路甲50号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震远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国家建设提供地矿勘查服务。固体矿产勘查地质钻探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调查地质实验测试(岩矿测试)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地质资料收集分析地质技术研究推广
股东北京金田恒业经贸有限公司、北京建材地质工程勘察院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确认其与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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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出租方刘秀旺经核查出租方出具的相应承诺,确认其与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关系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H、出租方周烈科经核查出租方周烈科出具的承诺,确认其与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关系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房屋涉及的出租方与发行人股东、董监高及主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②租赁价格是否公允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房屋的价格与所在地区的平均租赁价格相符,租赁价格公允。

5)发行人是否存在搬迁计划,对正常生产经营是否存在不利影响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搬迁计划,如后续因租赁房产瑕疵导致发行人搬迁,鉴于苏州及深圳地区制造业成熟,相关厂房房源较为充足,发行人能够及时找到合适的租赁标的,同时,亦可搬迁至发行人自有房产,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基本可控。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吕绍林、程彩霞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若因租赁房产瑕疵搬迁导致发行人变更场所而产生的成本或者遭受的损失导致发行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均由吕绍林、程彩霞承担,保证不因此而损害发行人的利益;上述租赁房产瑕疵事宜不会对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6)发行人是否存在占用国有划拨地或集体土地的情形,解决措施是否合法有效,对发行人持续经营是否构成重大影响,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自有的上述土地使用权系依法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发行人不存在占用国有划拨地或集体土地的情形。

8-1-1-164

7)该等事项是否影响发行人的资产完整性和持续经营能力,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占用国有划拨地或集体土地的情形,该等事项不会影响发行人的资产完整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3、补充披露情况

(1)补充披露公司租赁房产的证载用途或规划用途、用地性质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附录F部分”中补充披露。

(2)补充披露公司租赁国有划拨地或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如因土地问题被处罚的责任承担主体、搬迁的费用及承担主体、有无下一步解决措施等,并对该等事项做重大风险提示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中补充披露。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二、管理与内控风险”之“(五)租赁房产的风险”中对相关风险作出说明。

(3)补充披露境外下属企业生产经营场地落实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六、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中补充披露。

(九)反馈意见第9条

发行人拥有境内商标249项、专利1,131项、软件著作权100项、域名122个、作品著作权7个。

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自有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法律状态,是否存在权利提前终止等异常情况;(2)补充披露知识产权的取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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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继受取得,披露其权利来源,权属是否清晰、权能是否完整,交易定价是否公允;(3)补充披露相关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4)补充披露相关专利的保护范围是否覆盖公司全部产品。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拥有和使用的各项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的来源和取得过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合作开发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用关联方或非关联方的职务发明的情形,核心技术对第三方是否存在依赖,是否存在诉讼、纠纷或其他引致权利不确定性的情况,是否影响发行人的资产完整性和独立持续经营能力,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1)补充披露自有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法律状态,是否存在权利提前终止等异常情况

公司已在招股书补充披露自有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作品著作权的法律状态和和取得方式等内容,相关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作品著作权不存在权利提前终止等异常情况。

(2)知识产权的取得方式,权属是否清晰、权能是否完整,交易定价是否公允

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共有2项专利系自第三方吴晓军处受让取得。

序号专利名称转让方受让方专利类型专利号权利来源
1一种稳定的直线/圆特征检测方法吴晓军博众精工发明2016100060302转让方原始取得
2一种具有广泛适应性的图像亚像素边缘提取方法吴晓军博众精工发明2016102091589转让方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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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吴晓军与发行人签署的协议约定,发行人与吴晓军于2013年10月前后共同成立博众机器视觉技术(深圳)研发中心进行视觉技术项目合作开发,其中,发行人提供资金、设备、物料,吴晓军负责技术开发;研发中心成立之后,吴晓军负责将相关研发成果转化应用到发行人开发的新产品中。后由于项目合作研发成果未达合同预期,双方于2016年6月终止合作,就合作期内的知识产权,双方同意,由发行人单方受让两项专利的专利权并取得一项软件著作权的申请权,由吴晓军单方持有两项专利的专利权,双方对对方持有的知识产权享有使用权和开发权,发行人在补偿吴晓军就研发中心剩余员工工资、部分专利申请费和报销款合计约10万元后,双方之间就视觉技术项目合作开发事宜无任何争议和纠纷。

因此,上述知识产权的分配及归属系发行人通过商务谈判形成,交易定价具有合理性。

(3)补充披露相关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

1)发行人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管理制定的内控制度

发行人设有知识产权专职部门-知识产权科,由总裁办直辖部门—公共关系部下设,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协助管理。公司总裁办下属公共关系部知识产权科的主要工作职责为:整合编制全年知识产权工作计划;策划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推进实施;各类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变更和评估;知识产权相关文档的保存、传达;知识产权培训和宣传;为各业务单元提供知识产权服务支撑工作。

发行人制定了《知识产权管理程序文件》,从知识产权的获取、知识产权的维护、知识产权的运用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对发行人专利、商标、版权等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具体而言:

①知识产权的获取

A、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于每年度制定下一年度的知识产权目标,并根据知识产权目标拟定知识产权的获取计划,在编制知识产权获取计划时应明确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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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的种类、方式和途径。B、知识产权获取计划应与技术部门充分沟通,经由管理者代表审核后,由最高管理者批准,提交知识产权申请资料。

C、向外部递交获取文件前,应编制《知识产权检索分析报告》;委托外部代理机构进行知识产权获取的,由外部代理机构填写后检索分析报告反馈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D、《知识产权检索分析报告》填写完成后,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专员对检索结论进行确认。

E、向外递交知识产权申请文件时,知识产权专员应对发明创造人员的署名权进行核实,确保发明人署名权。

F、知识产权专员应对知识产权获取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文件、审批记录、分析报告等记录文件进行归档。

②知识产权的维护

A、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按照知识产权类别分别建立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登记台账》,便于日常维护。

B、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制定《知识产权评估报告》,在知识产权维持、续展过程中,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技术开发部门或市场营销部门共同对只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填写评估结论。

C、知识产权在变更与放弃前,均应填写《知识产权评估报告》,会同技术开发部门或市场营销部门共同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填写评估结论。

③知识产权的运用

A、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实施的知识产权,应在知识产权台账中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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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生产部门在生产过程中,针对技术与管理中的难题,公司已有成果的,优先考虑选用公司专利成果。在实施前,均应进行相应的评估,并填写《知识产权评估表》。C、鼓励专利成果推广应用,对专利成果成熟,有重大应用价值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促进形成企业标准。D、知识产权在许可或转让前,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对相应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并填写《知识产权评估报告》。E、在知识产权许可或转让前,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公司法务部门拟制专用合同,签订相应的许可或转让合同。

F、如企业进行重组,应对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进行尽职调查,委托外部专业机构进行知识产权评估。

2)聘请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公司除设置知识产权科委派专人对知识产权进行管理、维护、跟踪外,还与若干知识产权代理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代理专利、商标申请及维护工作。具体而言,发行人与苏州创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创元”)、北京远大卓悦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苏州分所(以下简称“远大卓悦”)、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品源”)、北京超凡宏宇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超凡”)、苏州知途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州知途”)等分别签署了专利代理委托合同或商标申请代理协议。发行人委托苏州创元、远大卓悦、北京品源、北京超凡、苏州知途代理其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相关事宜,并就对发行人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相关事宜的代理程序,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综上,发行人设置了负责专利、商标日常管理的专门岗位,并且外聘了专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处理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工作,建立了有关商标、专利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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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管理制度,该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运行。

(4)补充披露相关专利的保护范围是否覆盖公司全部产品

截至本回复签署之日,发行人从事自动化设备、自动化柔性生产线、自动化关键零部件以及工装夹(治)具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授权专利1,303项,均注册于中国,除部分产品所对应专利目前正在申请过程中尚未取得专利证书以外,其保护范围能够覆盖公司大部分主要产品。

2、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的核查过程

1)查阅发行人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相关证书,并经查询商标局、专利局的公开信息,向商标审查协作上海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上海代办处查询发行人的商标档案及专利登记副本,查验专利权转让相关文件;

2)查阅发行人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与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

3)对发行人知识产权管理负责人进行访谈,查阅相关知识产权代理合同。

(2)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的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拥有和使用的各项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的来源和取得过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合作开发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用关联方或非关联方的职务发明的情形,核心技术对第三方是否存在依赖,是否存在诉讼、纠纷或其他引致权利不确定性的情况,是否影响发行人的资产完整性和独立持续经营能力,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1)知识产权的合规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拥有和使用的各项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的来源和取得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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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作知识产权发行人存在一项名为“XYY自动对位贴合设备系统软件[简称:XYY自动对位]V3.0”软件著作权为合作知识产权,其登记号为2017SR235293,由苏州凡特斯测控科技有限公司与摩托罗拉(武汉)移动技术通信有限公司共同所有。

根据《合作开发协议书》约定,(1)双方共同开发软件:XYY自动对位贴合设备系统软件,合作范围包括软件的代码编写、调试、测试等开发工作;(2)各方编写的软件源代码、技术文档及汇编而成的程序本身,其著作权均由合作方共同享有。上述协议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约定,截至本回复签署之日,公司未实际使用该项软件著作权。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自主申请的知识产权不存在其他合作开发的情况。

3)利用关联方或非关联方职务发明的情形

经核查,发行人设置了研发部门,目前拥有研发人员991人,占公司总人数的31.68%,主要负责对工业自动化行业底层技术进行研发。公司产品所使用的核心技术主要来源于公司研发团队的自主创新以及行业经验积累及创新。发行人的专利系发行人研发人员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该等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发行人有权申请专利并成为相关职务发明的专利权人。

因此,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专利不存在利用关联方或非关联方职务发明的情形。

4)核心技术对于第三方是否存在依赖,是否存在诉讼、纠纷或其他引致权利不确定性的情况

如上分析,公司产品所使用的核心技术主要来源于公司研发团队的自主创新以及行业经验积累及创新,不存在依赖第三方情形。

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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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网公示信息,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在中国境内不存在诉讼、纠纷或者其他权利不确定性的情形,不影响发行人的资产完整性和独立持续经营能力。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除自动放弃的专利所有权外,发行人拥有的知识产权均为自主申请或受让取得,发行人自有商标、专利不存在权利提前终止等异常情况,其来源和取得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存在与他人合作开发的情形,且已与合作方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对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约定;发行人不存在利用关联方或非关联方职务发明的情形;发行人核心技术对第三方不存在依赖,在中国境内不存在诉讼、纠纷或其他引致权利不确定性的情况,不影响发行人的资产完整性和独立持续经营能力。

3、补充披露情况

(1)补充披露自有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法律状态,是否存在权利提前终止等异常情况发行人已在招股书“附录A部分”、“附录B部分”、“附录C部分”中补充披露。

(2)补充披露知识产权的取得方式,如有继受取得,披露其权利来源,权属是否清晰、权能是否完整,交易定价是否公允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中补充披露。

(3)补充披露相关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中补充披露。

(4)补充披露相关专利的保护范围是否覆盖公司全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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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中补充披露。

(十)反馈意见第10条

发行人2018年1月因商品价格错误申报被成都综合保税区海关罚款9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与海关机关访谈的访谈对象、完整访谈内容及访谈笔录签署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认定与《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具体规定是否一致。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1)访谈的具体情况

2018年2月7日,保荐机构、立信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对发行人海关主管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江海关进行走访,对负责企业管理、行政处罚咨询工作的备案科(现企业管理科)主管人员进行访谈。根据访谈,吴江海关备案科主管人员认为在上述处罚中,发行人的行为属于违规行为,该处罚没有影响企业在海关方面的信用评级,发行人系海关一般认证企业。访谈对象已签署访谈笔录。

(2)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说明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蓉关综缉违字[2018]0001号)(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发行人工作人员将商品总价“155,076.48美元”错误申报为“1,036,717.65美元”,涉及货物价值为607.97万元人民币。

成都综合保税区海关作出该项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三)进出口货物、物品或者过境、转运、通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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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向海关申报不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影响国家外汇、出口退税管理的,处申报价格10%以上50%以下罚款”。首先,发行人本次违法行为涉及的货物价值为607.97万元,成都综合保税区海关对发行人处以9万元的罚款未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申报价格10%”的下限。其次,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发行人自查发现上述违法事实后,主动向海关报明,并积极配合海关调查,缴纳保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发行人具有减轻处罚情节。根据行政处罚的结果,成都综合保税区海关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发行人作出减轻处罚决定。

最后,上述行政处罚未影响发行人在海关信用评级。综上,结合发行人违法事实情况以及上述法规、法规规定,上述行政处罚金额较小,发行人已及时缴纳相应罚款,成都综合保税区海关认定发行人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且该等处罚未影响发行人海关信用评级,因此该等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规定一致。

2、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的核查过程

1)核查海关行政处罚的处罚决定书、罚款缴纳凭证;2)走访发行人海关主管机关;3)网络核查发行人海关合规情况。

(2)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已补充披露与海关机关访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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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对象、完整访谈内容及访谈笔录签署情况。结合发行人违法事实情况以及上述法规、法规规定,上述行政处罚金额较小,发行人已及时缴纳相应罚款,成都综合保税区海关认定发行人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且该等处罚未影响发行人海关信用评级,因此该等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规定一致。

3、补充披露情况

补充披露与海关机关访谈的访谈对象、完整访谈内容及访谈笔录签署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认定与《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具体规定是否一致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三、公司近三年的违法违规情况”中补充披露。

(十一)反馈意见第11条

公司的采购模式分为直接采购模式和定制件采购模式。在订单规模大、交期急的情况下,公司生产管理部门为降低整体生产成本、满足客户交期,亦将部分耗时较长、工艺较为简单的结构件向外部厂商定制化采购,即定制件采购模式。

请发行人:(1)细化披露报告期内直接采购和定制采购内容、金额、占比情况;(2)披露定制采购前五大供应商及其规模、主营业务、资质;(3)披露定制采购的具体流程、付款方式、质量控制措施、相关的会计处理;(4)比较并披露生产相同产品,采用定制采购或直接采购的毛利率差异。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请申报会计师对报告期内发行人定制采购相关的会计处理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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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可以分为市购件和外购定制件两大类,其中市购件又分为机械类、电气类、辅助设备类、原材料类和其他类等。市购件系伺服系统、传感器、仪器仪表等标准化的机械、电器组件或钢材、橡胶、尼龙等原材料;外购定制件系根据整机设备设计要求,需定制的各类机加工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外协加工件。发行人不存在将主体生产行为进行委外,采用ODM或OEM模式生产的情况。前述外购定制件系在公司综合考量成本、效率因素后,在自身机加产能饱和的情况下,外采部分各类金属零件的加工定制件。

(1)细化披露报告期内直接采购和定制采购内容、金额、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市购件采购与外购定制件的采购金额、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主要原材料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采购金额占比采购金额占比采购金额占比采购金额占比
市购件机械类3,050.959.07%14,530.7210.51%8,583.647.45%4,625.146.35%
电气类10,885.1832.36%37,792.5627.33%44,849.6338.91%36,178.7749.66%
辅助设备类10,928.0332.48%36,956.9426.73%20,069.7017.41%11,445.4815.71%
原材料类1,196.393.56%4,982.853.60%5,491.314.76%4,555.086.25%
其他类1,618.724.81%8,633.276.24%9,584.878.31%5,049.546.93%
外购定制件类5,961.6517.72%35,370.7325.58%26,692.9223.16%10,992.7815.09%
合计33,640.92100.00%138,267.07100.00%115,272.07100.00%72,846.78100.00%

(2)披露定制采购前五大供应商及其规模、主营业务、资质

具体参见本回复第五题中的“(5)主要外协厂商及交易情况”的有关内容。

(3)披露定制采购的具体流程、付款方式、质量控制措施、相关的会计处理

定制采购的具体流程、付款方式、质量控制措施、相关的会计处理可参见本回复第五题中的“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的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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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比较并披露生产相同产品,采用定制采购或直接采购的毛利率差异报告期内,直接采购的为机械、电气等各类标准市购件,定制采购的为各类外协加工金属零配件,两者采购的内容有较为明显的差异,并非相同原材料采购渠道的替代关系。标准件和外协加工件所起作用不同,均会应用在自动化设备最终的生产组装中。根据所选取的各期金额较大的外协型号产品与公司自产成本的模拟比较来看,通过外购定制会比公司自产节约5%-10%左右的成本,具体可参见本回复第5题之“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之“(6)外协厂商交易价格公允性情况”。因此,假设报告期内所有外购定制件均由公司自产,且各期采购均在当期全部结转成本,则报告期各年度营业成本会分别增加约1,099.28万元、2,669.29万元、3,537.07万元和596.17万元,影响公司1个点左右的毛利率。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外购定制件金额5,961.6535,370.7326,692.9210,992.78
若全部自产的成本增加额596.173,537.072,669.291,099.28
模拟毛利率43.26%40.37%45.93%44.28%
报告期各期毛利率43.99%41.77%47.27%44.99%
差异-0.73%-1.40%-1.34%-0.71%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过程

1)对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机加业务负责人等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的生产模式、外协模式;

2)获取报告期内分行业的主要外购定制件企业的清单,查询上述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

3)复核发行人采购市购件与外购定制件的内容、金额、占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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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于主要供应商进行发函、走访,了解其与公司的日常业务合作情况、付款方式、管控方式等;

5)获取公司采购和质量控制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原材料采购分为市购件和外购定制件两大类,市购件系伺服系统、传感器、仪器仪表等标准化的机械、电器组件或钢材、橡胶、尼龙等原材料,外购定制件系根据整机设备设计要求,需定制的各类机加工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外协加工件;发行人不存在将主体生产行为进行委外,采用ODM或OEM模式生产的情况;针对外协定制件采购,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采购流程与质量控制政策;在合约采购方式下(包工包料),公司向供应商直接采购定制件,在该种情况下,公司不核算产品生产过程,按采购产成品或半成品处理,并向供应商按合同规定的采购价款支付货款;在送料加工的方式下(包工不包料),公司直接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交至供应商处并向供应商支付加工费用,供应商按照公司的要求及生产规范生产产成品及半成品;两种定制采购模式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情况”之“(五)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中补充披露。

(十二)反馈意见第12条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为直接销售,由公司直接与客户签订订单并直接发货给客户。公司所销售的直线电机、电光源等核心部件,通过具有准入资质的经销商进行销售。

请发行人:(1)披露两种销售模式对应的主要产品、前五大客户情况;披露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关联关系、合作历史;(2)披露两种销售模式下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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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结算模式、退货条款、保证金收取政策,以及相关收入确认政策;(3)披露对经销商的管理模式、经销商的数量、经销商是否具备相应的销售资质。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1)核查报告期末经销商客户的库存情况及其合理性、作为质保金计提的预计负债的变动情况,说明报告期经销商的退货情况、经销收入最终实现情况;(2)核查经销商与发行人是否有关联关系,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1)披露两种销售模式对应的主要产品、前五大客户情况;披露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关联关系、合作历史

1)直销模式与经销模式整体情况说明

除控股子公司苏州灵猴的核心零部件业务涉及少量经销商模式销售外,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产品销售均为直销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营业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销模式83,098.2097.91%250,302.5599.42%198,947.8599.91%155,030.46100.00%
经销模式1,775.952.09%1,448.740.58%188.680.09%--
合计84,874.15100.00%251,751.29100.00%199,136.53100.00%155,030.46100.00%

2)直销模式

直销模式下前五大客户的具体情况介绍可参见本回复第7题之“(1)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前五名客户的基本情况、报告期内主要交易产品、数量、金额、占比情况,并分析主要客户变动情况及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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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销模式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6月,通过经销模式分别确认销售收入188.68万元、1,448.74万元和1,775.95万元,占公司当年销售收入的比重仅为0.09%、

0.58%和2.09%。

公司子公司苏州灵猴负责工业机器人以及直线电机、光源等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2016年,苏州灵猴还处于研发及小批量试产阶段,相关产品直接供应予发行人内部公司使用,未进行对外销售。2017年开始对外进行销售。核心零部件处于工业自动化与机器人产业的上游,均为标准品,行业内的厂商普遍采用经销商模式。因此,公司在核心零部件产品的销售与渠道开拓过程中,同样采取经销商模式的销售方式,符合行业惯例和特点。报告期内,经销模式下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①2019年度1-6月,经销模式下前五大客户

公司名称主要销售产品销售金额(万元)是否关联方合作历史
深圳市瑞达兴科技有限公司直线电机、光源、工业机械手816.91自2017年开始
东莞市东历机电有限公司直线电机331.75自2017年开始
苏州博臻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直线电机102.75自2018年开始
深圳市远思自动化技术设备有限公司直线电机82.95自2018年开始
苏州悍猛谐波机电有限公司直线电机72.59自2019年开始
总计-1,406.96--

②2018年度,经销模式下前五大客户

公司名称主要销售产品销售金额(万元)是否关联方合作历史
深圳市瑞达兴科技有限公司直线电机、光源、工业机械手586.98自2017年开始
东莞市东历机电有限公司直线电机331.63自2017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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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远思自动化技术设备有限公司直线电机135.99自2018年开始
深圳市迈隆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直线电机134.41自2018年开始
昆山沃金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直线电机63.73自2018年开始
总计-1,252.75--

③2017年度,经销模式下前五大客户

公司名称主要销售产品销售金额(万元)是否关联方合作历史
深圳市瑞达兴科技有限公司直线电机、光源、工业机械手120.77自2017年开始
深圳市鸿富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相机镜头42.86自2017年开始
深圳市鑫尔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直线电机11.74自2017年开始
深圳市迈隆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直线电机10.17自2017年开始
东莞市宏珠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直线电机3.13自2017年开始
总计-188.68--

(2)披露两种销售模式下发行人的结算模式、退货条款、保证金收取政策,以及相关收入确认政策1)直销模式收入确认政策及主要客户结算方式、退货条款、保证金收取政策

①直销模式下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的业务主要分为自动化设备和治具及其他零部件的销售。自动化设备和治具及其他零部件的销售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且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和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A、自动化设备销售:产品交付客户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完成验收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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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治具及其他零部件销售:产品交付客户指定地点,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

②主要客户结算方式、退货条款及保证金收取政策

客户结算方式退货条款保证金政策
苹果公司1、销售产品通过苹果公司验收后2周内公司向其提交形式发票(按苹果公司系统规定的付款申请单); 2、苹果公司通过审核后45天内向公司付款; 3、对特殊机型或额度较大订单,苹果公司预付一定比例款项,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而定;不存在退货条款不存在保证金政策
富士康集团销售产品通过富士康验收后,在富士康与苹果公司结账后,富士康再与公司对账并通知开票,开票后90天内付款不存在退货条款不存在保证金政策
广达集团销售产品通过验收后,与公司对账并通知开票,开票后60天付款,付款日一般在20号左右不存在退货条款不存在保证金政策
英华达集团销售产品通过验收后,与公司对账并通知开票,开票后90天或120天内付款设备验收合格报告后,如发现设备无法使用、残损或规格、质量、数量和性能与合同规定不符,仍有权退货。不存在保证金政策
和硕联合销售产品通过验收后,与公司对账并通知开票,开票后120天付款不存在退货条款不存在保证金政策
格力集团按合同约定的进度付款:签订合同后预付30%,收到设备后支付30%,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30%,剩余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上述时点达成后,格力集团通知开票,开票后6个月内付款不存在退货条款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12个月;
蔚来汽车按主要合同约定的进度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20%,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70%,剩余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上述时点达成后,未来汽车通知开票,开票后6个月内付款不存在退货条款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12个月
立讯精密销售产品通过验收后,与公司对账并通知开票,开票后90天付款不存在退货条款不存在保证金政策
美的集团按主要合同约定的进度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20%-30%,初验合格后支付20%-30%,不存在退货条款剩余10%作为质量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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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30%-40%,剩余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证金,质保期12个月或24个月

2)经销模式收入确认政策及主要客户结算方式、退货条款、保证金收取政策

①经销模式下收入确认政策

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公司将货物运送至经销商指定的最终使用客户地点,在取得最终销售客户签收的送货单后确认收入。

②主要客户结算方式、退货条款及保证金收取政策

客户结算方式退货条款保证金政策
主要经销商月结、开票后60天内付款不存在退货条款不存在保证金政策

(3)披露对经销商的管理模式、经销商的数量、经销商是否具备相应的销售资质

1)公司对经销商的管理模式

①公司依市场的需要在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中心城市或经济、交通发达地区的主要城市设立经销商,经销商的数量由公司按照市场的发展情况确定。

②公司渠道管理部负责全国范围内经销商的资格确认和考核工作,是经销商资格审查、过程监督、销售支持和业务指导的牵头部门。

③公司销售部按照规划进行经销网点的开发,经销商须经过市场拓展人员进行市场调查、分析、选择、商务谈判确定初步合作意向、产品试销、代理商认证、公司批准等程序。

④公司渠道管理部根据经销商的级别、规模、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指定或派驻业务经理为当地经销商的日常管理者,经销商销售工作应在受控状态下有效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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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2)经销商的数量、经销商是否具备相应的销售资质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在册关键零部件经销商共31家,公司考察各区域相关代理商资格时,通过以下方法:

①各区域业务经理以购买者的身份通过网络、展会、销售集散地等途径,了解和考察目标区域内自动化标准件经销企业的情况;

②以厂商的身份与管理者洽谈,以产品价值,和竞争对手产品对比的优势等方面打动代理商网点负责人,确定初步的意向;

③进行深度数据调研(过去2-3年的经营情况、产品展示水平、人员的能力等);

④对候选经销商进行评定;

⑤评定合格的经销商由公司授权的人员负责与之谈判,核实实际状况,并代表公司与其签订《经销协议书》和《保密协议承诺书》。

综上所述,上述经销商的资质有公司自主认定和选择。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过程

1)了解销售循环及相关控制制度,对相关控制制度执行测试;

2)获取与主要经销商签订的合同、订单,查看合同中的相关权利和义务、收入确认时点、计价方式、结算周期以及其他安排条款;

3)获取向经销商销售的产品的最终销售信息,并获取最终销售客户的签收单或送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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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主要经销商进行函证确认销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实地走访经销商,了解销售模式和主要合同条款等情况;5)获取主要经销商的基本工商信息资料,确认其股东及主要负责人员构成中无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的人员或机构;6)获取公司经销商管理制度。。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1)核查报告期末经销商客户的库存情况及其合理性、作为质保金计提的预计负债的变动情况,说明报告期经销商的退货情况、经销收入最终实现情况

根据主要经销商相关合同约定,苏州灵猴将货物运送至经销商指定地点后其权利和义务即转移给相关经销商,即报告期内经销模式下的所有产品销售,均系由发行人直接运送至终端客户。

报告期内,经销商不存在提前备货的情况,截止2019年6月末,经销商客户处均无发行人产品的库存,发行人无需计提相关预计负债。

报告期内,苏州灵猴经销模式下按终端客户的签收确认收入,报告期内无经销商退货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经销商模式收入以终端客户验收或经销商出具结算单作为收入确认时点,报告期各期末经销商无库存情况,合同或协议中无质保金条款;报告期内无经销商退货情况;经销收入确认无异常。

2)核查经销商与发行人是否有关联关系,并发表明确意见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获取主要经销商的基本工商信息资料,确认其股东及主要负责人员构成中无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的人员或机构。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经销商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补充披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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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情况”之“(四)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中补充披露。

(十三)反馈意见第13条

发行人报告期内机械类原材料采购金额占比逐年上升,电气类原材料采购金额占比逐年下降。

请发行人:(1)披露向前五大供应商购买的原材料具体内容、价格、不同种类的各自金额、占比、原材料所对应的产品等情况;(2)披露报告期内机械类原材料采购金额占比逐年上升,电气类原材料采购金额占比逐年下降的原因,与报告期内产品的匹配情况。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1)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不含税)和比例见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序号单位名称主要采购内容采购额 (不含税)占比对应产品
2019年1-6月1基恩士(中国)有限公司传感器及配套1,877.355.58%各类自动化组装/检测设备及柔性自动化生产线中均会使用
2苏州镒升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真空发生器、气缸364.811.08%各类自动化组装/检测设备及柔性自动化生产线中均会使用
机械手臂及配套113.360.34%
伺服驱动307.740.91%
其他642.141.91%
小计1,428.054.24%
3康耐视视觉检测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影像系统及配套836.412.49%各类自动化组装/检测设备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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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序号单位名称主要采购内容采购额 (不含税)占比对应产品
柔性自动化生产线中均会使用
4昆山惠可盛机电有限公司机械手及配套592.451.76%各类自动化组装/检测设备及柔性自动化生产线中均会使用
其他130.680.39%
小计723.132.15%
5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源、镜头及配套593.211.76%各类自动化组装/检测设备及柔性自动化生产线中均会使用
合计5,458.1516.22%
2018年度1苏州镒升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机械手臂及配套944.961.30%各类自动化装配/监测设备及柔性自动化生产线中均会使用
直线电机5.970.01%
伺服驱动器585.160.80%
真空发生器、气缸1,281.051.76%
其他2,432.713.34%
小计5,249.857.21%
2三菱电机自动化(中国)有限公司机械手臂及配套4,485.036.16%在自动化装配/监测设备及柔性自动化生产线中均会使用
3ATEQ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气密性测试仪及配套4,127.185.67%主要用于手机组装过程中的自动化气密性检测设备
4EPSON HONG KONG LIMITED机械手臂及配套3,287.474.51%在自动化装配/监测设备及柔性自动化生产线中均会使用
5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焊接设备及配套2,760.273.79%主要用于手机组装过程中的摄像头自动化组装设备
合计-19,909.8027.33%-
2017年度1ATEQ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气密性测试仪及配套16,560.3214.37%主要用于手机组装过程中的自动化气密性检测设备
2苏州镒升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机械手臂及配套558.300.48%通过苏州镒升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的为各类核心零部件,在各类自动化装配/监测设备及柔性自动化生产线中均会使用
直线电机2,657.302.30%
伺服驱动器及配套507.220.44%
真空发生器、气缸--
其他3,195.402.77%
小计6,918.226.00%
3EPSON HONG KONG LIMITED机械手臂及配套4,362.263.78%在自动化装配/监测设备及柔性自动化生产线中均会使用
4三菱电机自动化(中机械手臂及配套4,319.833.75%在自动化装配/监测设备及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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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序号单位名称主要采购内容采购额 (不含税)占比对应产品
国)有限公司性自动化生产线中均会使用
5SMC(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各类气动元件3,634.173.15%在自动化装配/监测设备及柔性自动化生产线中均会使用
合计-35,794.8031.05%-
2016年度1ATEQ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气密性测试仪及配套19,123.8213.83%主要用于手机组装过程中的自动化气密性检测设备
2中达电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伺服系统及配套3,539.112.56%在自动化装配/监测设备及柔性自动化生产线中均会使用
3苏州镒升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机械手臂及配套1,115.360.81%通过苏州镒升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的为各类核心零部件,在各类自动化装配/监测设备及柔性自动化生产线中均会使用
直线电机68.900.05%
伺服驱动器26.700.02%
真空发生器、气缸27.480.02%
其他1,609.481.16%
小计2,847.922.06%
4EPSON HONG KONG LIMITED机械手臂及配套2,248.501.63%在自动化装配/监测设备及柔性自动化生产线中均会使用
5基恩士(中国)有限公司传感器及配套1,606.411.16%在自动化装配/监测设备及柔性自动化生产线中均会使用
合计-29,365.7621.24%

(2)披露报告期内机械类原材料采购金额占比逐年上升,电气类原材料采购金额占比逐年下降的原因,与报告期内产品的匹配情况。报告期内,机械类原材料采购金额占比逐年上升,电气类原材料采购金额占比逐年下降,主要系各期自动化设备的类型差异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2018年度,电气类材料采购金额为37,792.56万元,较2017年度减少7,057.07万元,采购占比为27.33%,较2017年度下滑11.58%,主要原因是电气中的仪器仪表采购额下降。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仪器仪表类采购金额分别为18,160.89万元、15,491.53万元、3,882.77万元,主要系2018年度气密性检测设备机型的客户需求量减少所致。2016年至2018年,气密性检测类自动化设备的销售金额分别为46,199.20万元、35,215.24万元和14,632.67万元,因客户需求变化而销售规模有所下降,该类设备主要用于手机防水性能检测,该机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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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大量用到的气密性测试仪,因此随着气密性检测设备机型生产需求的下降,仪器仪表中的气密性测试仪的采购量也明显下降。扣除仪器仪表金额后,电气类占每年原材料的采购金额的占比保持稳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原材料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采购金额占比采购金额占比采购金额占比采购金额占比
电气类10,885.1832.36%37,792.5627.33%44,849.6338.91%36,178.7749.66%
减:仪器仪表560.461.67%3,882.772.81%15,491.5313.44%18,160.8924.93%
扣除后金额10,324.7230.69%33,909.7924.52%29,358.1025.47%18,017.8824.73%

2018年度,机械类材料采购金额为14,530.72万元,较2017年度增加5,947.08万元,采购占比为10.51%,较2017年度上升3.06%,主要原因是机械类中的直线导轨和减速器的采购额上升所致。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直线导轨类采购金额分别为1,555.37万元、2,986.07万元、4,406.63万元,减速器类采购金额分别为325.66万元、492.77万元和2,593.63万元。2018年,公司新承接蔚来汽车自动化换电站订单,该类设备中涉及大量使用举升转盘,车辆位移,电池升降等操作,因此所需直线导轨和减速机要明显大于其他消费电子领域用自动化设备的需求量,因此机械类中的直线导轨和减速器的采购额明显上升。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占比变化,主要系公司各期所生产销售的自动化设备类型有所变化,根据不同产品生产需求,导致采购内容相应变化所致。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过程

1)了解采购循环以及相关控制,并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测试;

2)对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采购负责人等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的报告期内产品销售类型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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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抽取主要供应商的合同、订单、发票、付款凭证等原始单据,了解采购的内容及主要产品的价格,复核报告期内各类原材料采购内容、金额、占比情况;4)对于主要供应商实施函证程序,并实地走访,了解其与公司的日常业务合作情况等。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已补充披露向前五大供应商购买的原材料具体内容、价格、不同种类的各自金额、占比、原材料所对应的产品等情况,报告期发行人采购结构变化,电气类占比下降、机械类占比上升均系生产行为引起的合理变动,与各报告期内所销售产品的类型相匹配。

3、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情况”之“(五)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中补充披露。

(十四)反馈意见第14条

发行人曾使用少量劳务派遣人员作为公司生产人员的补充。2018年派遣员工数占员工总数7.16%。

请发行人:(1)披露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岗位、所需技能、资质、技术水平、薪酬情况;(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生产人员情况,披露发行人生产人员的用工模式是否符合行业趋势,产品工艺水平相对于同行业公司是否具备技术含量。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要求核查发行人是否具有相对竞争优势,包括但不限于所处行业市场空间和技术壁垒情况,行业地位及主要竞争对手情况,技术优势及可持续性情况,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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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1)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岗位、所需技能、资质、技术水平、薪酬情况

公司的劳务派遣员工均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岗位,技术含量较低,员工流动性较大,相关岗位未涉及核心环节。劳务派遣员工从事的主要岗位工作内容包括线材裁切、物料清点、产品/半产品包装、电控配盘、现场维护等辅助性生产工序。

在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过程中,公司会为选用的劳务派遣人员提供与工作内容相匹配的上岗前培训并进行考核,培训的内容包括操作技能、安全生产及劳务派遣人员需遵守的规章制度。鉴于此,由于劳务派遣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未涉及核心环节,工作岗位具有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等特点,且公司会对相关人员安排岗前培训与考核,因此劳务派遣人员无需具备特殊的技能、资质,亦不需要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向各合作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派遣的人员所提供的薪酬如下:

单位名称劳务派遣人员 薪酬情况合作期间
苏州市博雅人力资源职介服务有限公司19.00元/人/时2018年3月1日 至2018年12月31日
苏州博者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50元/人/时2018年4月16日 至2018年12月31日
吴江博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20.00元/人/时2018年5月22日 至2019年5月21日
深圳市新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21.00元/人/时2018年3月1日 至2018年12月31日
苏州市广缘人力资源职介有限公司21.00元/人/时 (2019年3月1日起按不低于苏州最低工资标准2020元/月)2018年2月1日 至2019年5月30日
赞华(江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1.00元/人/时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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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劳务派遣人员 薪酬情况合作期间
至2018年12月31日
河南泽丰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21.00元/人/时 (2019年3月1日起按不低于苏州最低工资标准2020元/月)2018年3月1日 至2020年3月1日
苏州鼎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50元/人/时2018年5月24日 至2018年12月31日
苏州诺兴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1.00元/人/时2018年10月16日 至2019年10月16日
苏州人乙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50元/人/时2018年5月22日 至2018年9月30日
河南彦臻电子科技有限公司7,800元/人/月2017年10月9日 至2017年12月9日
深圳市联为智能教育有限公司18元/人/时 或23元/人/时2017年10月16日 至2018年10月16日
苏州市安德利服务外包有限公司23元/人/时2017年10月16日 至2018年1月31日
上海赞华实业有限公司不低于苏州最低工资标准2020元/月2019年3月1日 至2020年3月1日
苏州因思拜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低于苏州最低工资标准2020元/月2019年4月1日 至2020年4月1日
苏州市德维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吴江分公司不低于苏州最低工资标准2020元/月2019年5月1日 至2020年4月30日

注:上海赞华实业有限公司与赞华(江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企业。由上表可见,公司与多家劳务派遣机构进行合作,向各合作劳务派遣服务机构约定的薪酬水平较为可比,公司向劳务派遣人员支付的薪酬水平较为公允。

(2)同行业可比公司生产人员情况,披露发行人生产人员的用工模式是否符合行业趋势,产品工艺水平相对于同行业公司是否具备技术含量

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企业中,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5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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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距今已有较长时间,公开渠道无法查询其较新的生产劳务用工情况。其次,长园集团(600525)于2015年7月完成对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收购、胜利精密(002426)于2015年7月完成对苏州富强科技有限公司的收购、京山轻机(000821)于2015年3月完成对惠州市三协精密有限公司的收购、锦富技术(300128)于2014年12月完成对昆山迈致治具科技有限公司的收购,公开渠道亦无法查询其较新的生产劳务用工情况。

为合理反映具有相近似业态的公司的生产劳务用工情况,公司查询了近期上市或披露的苹果产业链公司或装备制造业公司的生产劳务用工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生产劳务用工情况
赛腾股份(603283.SH)2017年5月起,与苏州世友职业介绍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佳诚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国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由上述公司派遣部分劳务人员从事包装、检漏等辅助生产工作。截至2017年9月30日,赛腾股份无劳务派遣员工。
瀛通通讯(002861.SZ)2014年-2016年,由于耳机半成品装配等工序所需生产员工较多,瀛通通讯子公司东莞开来、湖北瀛新存在部分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情况。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东莞市众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采购组装服务,东莞市众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为2018年第一大供应商,占采购总额的8.19%。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安装等辅助性业务外包,从而提高生产效率,2016年-2018年劳务外包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0.46%、1.11%、3.50%。

通过对比可见,在业态相近的苹果产业链公司或装备制造业公司中,于劳务派遣机构合作解决公司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用工需求较为常见。考虑到公司下游3C客户随着每年新产品发布的时间安排订单会存在一定的季节性,会出现一定时间内用工需求大幅增长的情况,因此,为提高企业管理效率,保持用工机动灵活,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经营情况,采取小批量劳务派遣为补充的方式解决用工需求的模式较为合理,反应了业内一定程度的用工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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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司所处的行业,在过去30年间全球制造强调的是速度、精度和使用寿命,但新一代消费者对快速迭代产品需求在持续上升,如不断更新的苹果等智能手机风靡全球就是一个非常好的佐证,因此在新的需求趋势下,基于“物美价廉”的经营模式逐渐迎来挑战,制造业将更关注用户体验和定制化需求,如何能够满足客户需求,将客户产品理念快速转化为设计方案和产品成为了业内企业在业务模式设计时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在客户需求多样化不断向下传导的影响下,公司所从事的自动化设备业务作为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行业,根据客户特定化的需求将产品理念快速转化为设计方案和产品的能力成为了业内企业主要竞争能力的体现,也是公司技术水平的体现。

如前所述,由于公司劳务派遣用工从事的主要工作内容为辅助性生产工序,不涉及公司生产的核心环节,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解决公司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用工需求不影响公司的技术先进性。

在多年的客户服务过程中,公司较好的满足了客户的需求,及时按照客户需求设计产品并获得了客户验收、实现了产品销售。公司主要客户苹果公司作为国际顶级的消费电子品牌商,以其严格、高效的供应链管理体系著称,会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考察和全面的认证,确保供应商的研发能力、生产规模、质量控制与快速反应能力、管理水平、产品稳定性等都能达到认证要求,才会考虑与其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公司持续、长期的按照苹果公司要求提供了产品,与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亦充分佐证了公司的技术实力和技术水平。

此外,通过服务客户的不断积累,公司形成了大量的自有专利技术,公司的发明专利数量位居同行业可比公司前列。公司所拥有的专利技术(尤其发明专利)作为公司服务客户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有效体现,亦反应了公司技术的积淀和技术水平。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过程

1)获取发行人与劳务派遣机构签署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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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公开渠道查询近期上市或披露的苹果产业链公司或装备制造业公司的生产劳务用工情况;3)访谈公司董事长、人力资源负责人和业务部分负责人,了解公司劳务派遣情况;

4)查阅了发行人所处行业研究报告、行业政策;

5)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企业情况。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情况及结论

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要求,核查发行人是否具有相对竞争优势,包括但不限于所处行业市场空间和技术壁垒情况,行业地位及主要竞争对手情况,技术优势及可持续性的情况,详见本回复第四题“(2)保荐机构的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之“2)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的核查要求将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包括已上市和未上市)在技术先进性、行业地位、成长性等各方面进行对比分析,进一步核查并说明发行人是否符合首发注办法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的有关回复。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已披露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岗位、技术水平、薪酬情况等内容;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生产人员情况分析,发行人生产人员的用工模式符合行业趋势,产品工艺水平相对于同行业公司具备技术含量;公司在行业、技术、规模等方面构建了一定的相对竞争优。同时,由于公司的行业地位系基于公司自身技术体系、产品体系和客户体系所形成,在公司多年发展过程中不断巩固、优化,销售规模不断增长,且行业内目前无可预见的重大的不利变化或技术变革,因此,公司的行业地位、技术优势具备可持续性。

3、补充披露情况

(1)披露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岗位、所需技能、资质、技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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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薪酬情况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七、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之“(三)发行人劳务派遣情况”中补充披露。

(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生产人员情况,披露发行人生产人员的用工模式是否符合行业趋势,产品工艺水平相对于同行业公司是否具备技术含量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七、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之“(三)发行人劳务派遣情况”中补充披露。

(十五)反馈意见第15条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技术及研发人员共1,028人,占员工总数的29.81%。

请发行人:(1)披露研发人员与技术人员各自的界定标准;(2)分别披露发行人研发人员及技术人员的数量、学历背景、研发能力、岗位安排、工作内容、薪酬激励情况、培养机制;(3)披露研发人员的薪酬激励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请保荐机构:(1)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2)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中科创板定位要求,核查发行人在行业内研发能力所处水平是否与招股说明书业务与技术部分描述相符,是否拥有高效的研发体系,是否具备持续创新能力,是否具备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和潜力;

(3)结合研发人员的界定依据,核查是否存在研发人员从事非研发活动的情形,若存在,核查研发支出中划分计入研发活动的人工支出与计入生产活动的人工支出的标准,及该划分是否合理以及相关会计处理,并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回复:

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1)研发人员与技术人员各自的界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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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将公司内部负责研究开发的人员归类为技术研发人员,即公司的技术研发人员均为公司的研发人员,主要包括有公司母公司及各子公司中负责研究与开发工作的部门的人员,负责自动化控制、电子、机电一体化、精密测量、精密机械、光学与机器视觉、软件等领域的研究开发工作。

(2)发行人研发人员及技术人员的数量、学历背景、研发能力、岗位安排、工作内容、薪酬激励情况、培养机制

1)技术研发人员数量、学历背景、研发能力、岗位安排、工作内容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硬件、软件和机械工程研发团队,技术研发人员总数达991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31.68%,建立了专业齐全、层次清晰、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人员团队。公司技术研发人员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自动化产品功能设计、系统开发,视觉硬件、软件、算法、应用开发,光学结构、产品设计,光源结构、产品设计,机械手本体、视觉、算法、仿真开发,标机软件、系统、算法开发,深度学习算法开发等自动化、核心部件领域的开发工作。

其中,公司技术研发人员的学历背景情况如下:

学历情况人数(人)
博士6
硕士188
本科468
专科及以下329
总计991

公司技术研发人员的岗位安排情况如下:

学历情况人数(人)
研发总监7
高级研发工程师72
资深研发工程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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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情况人数(人)
研发工程师821
助理研发工程师65
总计991

公司技术研发人员专业涵盖自动化控制、电子、机电一体化、精密测量、精密机械、光学与机器视觉、软件等领域,公司技术研发人员在该等领域的研发能力分布情况如下:

学历情况人数(人)
自动化控制领域220
电子领域12
机电一体化领域148
精密测量领域23
精密机械领域302
光学与机器视觉领域35
软件方面251
总计991

2)发行人研发培养、薪酬激励机制

公司所从事的自动化设备业务属于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行业,人才是业内企业发展成败的关键因素,研发人才是公司宝贵的资产。公司重视员工的个人能力的成长,为了使企业内部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发展的需要,研发团队的研发能力伴随着公司发展持续成长,公司建立了相关的人才培训制度。公司采用内部培训、外派培训并鼓励员工自我培训的方式,保持公司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使员工掌握最新的专业技术和技能,不断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同时,通过对客户新需求的服务和新产品的开发实践,公司摸索出一条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人才发展之路,培养出一支业务素质优良、专业技术强的人才队伍。

另外,为了更好地贯彻公司以创新为本,以产品成功为目标的发展理念,构建一支稳定、专业的研发人员团队,发行人建立了研发激励机制,该机制主要由

8-1-1-198

以下几个方面组成:

①考核激励制度

为提高公司研发团队在产品研发阶段、批量生产阶段和售后维护阶段的工作积极性,鼓励研发人员高效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研发中心制定了《中基层员工考核管理办法》,季度及年度对全员进行绩效考核,按相应的标准和比例将研发人员的绩效每个季度以A(杰出),B+(良好),B(合格),C(需改进),D(淘汰)5个层级,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加薪、配股和晋升的重要参考。

②设计研发人员晋升制度

为激发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设稳定的核心技术团队,博众精工建立了职级管理制度,按照研发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职责等将研发人员分为助理研发工程师、研发工程师、高级研发工程师、资深研发工程师、研发总监5等,并在等内设不同的级别。公司研发中心负责人推荐晋升人员名单,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考虑研发人员的能力、资历、项目经验、上一年度内的季度考核结果和培训课程考核结果、工作态度等因素,在每年5月进行研发人员的职级的晋升,并随之调整研发人员薪资水平。

③研发人员日常激励制度

为牵引聚焦研发中心重点工作,及时激励和表彰在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树立标杆,营造简单开放、聚焦工作、艰苦奋斗的良好氛围,研发中心另外特制定了多元化激励制度,设置优秀个人奖、创新之星奖、最佳新人奖、重大突破奖、最佳支撑奖、最佳团队奖等一系列日常奖项,按季度进行申报和评选,并制定了相应的申报、评审、公示和核准流程。

④公司积极推进员工股权激励

公司提倡对员工进行激励,公司创建了“事业合伙人计划”的制度性安排,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吸引和鼓励公司和子公司的技术、业务、管理人才,以推动公司组织效能升级,形成共创共赢的事业合伙人文化,从而为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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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业务增长提供强有力的引擎,并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研发人员的薪酬激励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为合理反映公司技术研发人员薪酬激励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估算公司技术研发人员收入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技术/研发人员平均收入水平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项目2018年度估算薪酬水平
公司年平均薪酬17.96
赛腾股份(603283.SH)13.95
先导智能(300450.SZ)16.30
赢合科技(300457.SZ)11.91
机器人(300024.SZ)1.65
江苏北人17.91
瀚川智能(688022.SH)5.77
利元亨11.01
天准科技(688003.SH)20.08

注:1、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技术/研发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均采用2018年度研发费用中人员薪酬费用除以2018年末研发/技术人员数量估算,即技术人员估算年平均薪酬=研发费用中人员薪酬费用/期末技术/技术人员数量;

2、机器人等公司的上述估算受研发技术人员划分口径、研发费用资本化等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偏差;

3、长园集团(600525)于2015年7月完成对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收购、胜利精密(002426)于2015年7月完成对苏州富强科技有限公司的收购、京山轻机(000821)于2015年3月完成对惠州市三协精密有限公司的收购、锦富技术(300128)于2014年12月完成对昆山迈致治具科技有限公司的收购,公开渠道亦无法查询运泰利、富强科技、三协精密、迈致科技的技术/研发人员情况进行估算。

4、部分可比公司2019年半年报等公开资料中研发人员数量等信息未披露,未确保可比性,本表更更新2019年上半年的有关数据。

通过估算对比可见,公司技术研发人员薪酬是上述这些企业中较高的,公司的薪酬激励较为到位,有助于充分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保障公司研发能力的持续成长、提升。

2、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的核查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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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阅了发行人员工名册;2)查阅了发行人组织架构图;3)查阅了发行人技术研发人员的岗位安排、专业领域和日常工作内容资料;4)查阅了发行人研发费用归集部门、岗位范围及部门、岗位职责,了解发行人研发费用归集部门、岗位的合理性;5)查阅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年度报告,并通过估算的方式比较了公司技术研发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技术人员平均收入水平。6)访谈发行人董事长、研发总监、财务负责人;7)阅了发行人所处行业研究报告,结合发行人所能提供的产品、服务分析发行人的技术实力、创新能力;8)查阅了发行人知识产权清单。

(2)保荐机构的核查情况及结论

1)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中科创板定位要求,核查发行人在行业内研发能力所处水平是否与招股说明书业务与技术部分描述相符,是否拥有高效的研发体系,是否具备持续创新能力,是否具备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和潜力

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要求,核查发行人在行业内发能力所处水平是否与招股说明书业务与技术部分描述相符,是否拥有高效的研发体系,是否具备持续创新能力,是否具备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和潜力的情况,详见本回复第四题“(2)保荐机构的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之“2)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的核查要求将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包括已上市和未上市)在技术先进性、行业地位、成长性等各方面进行对比分析,进一步核查并说明发行人是否符合首发注办法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的有关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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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合研发人员的界定依据,核查是否存在研发人员从事非研发活动的情形,若存在,核查研发支出中划分计入研发活动的人工支出与计入生产活动的人工支出的标准,及该划分是否合理以及相关会计处理,并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工作岗位职责制度,其中,在管理过程中,公司按部门、岗位确定人员的工作职责。公司研发人员主要包括有公司母公司及各子公司中负责研究与开发工作的部门的人员,主要负责自动化控制、电子、机电一体化、精密测量、精密机械、光学与机器视觉、软件等领域的研究开发工作。研发部门、岗位的人员不从事非研发活动。

在此基础上,公司财务部门设置了明确的研发费用归集范围,对于人工支出,按照部门、岗位职责进行归集,研发部门、岗位的人工支出可以明确、清晰的归集记入研发费用科目。因此,公司研发支出均已计入研发费用。

综上,公司不存在研发人员从事非研发活动的情形,公司研发支出均已计入研发费用。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补充披露了研发人员与技术人员各自的界定标准,发行人研发人员及技术人员的数量、学历背景、研发能力、岗位安排、工作内容、薪酬激励情况、培养机制以及研发人员的薪酬激励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公司不存在研发人员从事非研发活动的情形,公司研发支出均已计入研发费用。

3、补充披露情况

(1)披露研发人员与技术人员各自的界定标准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七、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之“(一)发行人员工情况”中补充披露。

(2)分别披露发行人研发人员及技术人员的数量、学历背景、研发能力、岗位安排、工作内容、薪酬激励情况、培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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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技术水平情况”之“(七)公司研发人员、研发体系、技术研发创新机制”中补充披露。

(3)披露研发人员的薪酬激励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技术水平情况”之“(七)公司研发人员、研发体系、技术研发创新机制”中补充披露。

四、关于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十六)反馈意见第16条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进一步核查:(1)认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时,是否已经完整地披露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部企业;(2)上述企业的实际经营业务,是否简单依据经营范围对同业竞争做出判断,是否仅以经营区域、细分产品/服务、细分市场的不同来认定不构成同业竞争;(3)上述企业的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和技术等方面与发行人的关系,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等方面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1、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的核查过程

(1)取得了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调查表,了解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的对外投资、兼职情况;

(2)调取上述对外投资企业的基本工商信息及经营情况,了解股权变动及经营变化情况;

(3)取得上述对外投资企业的财务报表、银行流水、主要客户供应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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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报告期内上述企业的经营情况;

(4)取得实际控制人及有关近亲属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2、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情况

(1)认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时,是否已经完整地披露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部企业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类型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主营业务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1乔岳投资实际控制人合计直接持股100.00%,其中吕绍林持股64.60%、程彩霞持股35.40%乔岳投资除持有博众精工36.02%的股份外,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没有关联性。
2乔之岳实际控制人合计直接持股56.30%,其中吕绍林持股36.37%、程彩霞持股19.93%历史上曾持有发行人63.98%的股份,目前无任何实际经营活动,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没有关联性
3苏州众一持有博众精工3%股份,控股股东乔岳投资为GP苏州众一系持股平台,除持有博众精工3.00%的股份外,尚未开展其他实际经营业务,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没有关联性
4苏州众二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73.54%,其中吕绍林持股47.51%、程彩霞持股26.03%苏州众二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除持有博众精工48.98%的股份外,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没有关联性
5苏州众六持有博众精工2%股份,控股股东乔岳投资为GP苏州众六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除持有博众精工2.00%的股份外,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没有关联性。
6苏州众之七持有博众精工2%股份,控股股东乔岳投资为GP苏州众之七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除持有博众精工2.00%的股份外,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没有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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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主营业务
7苏州众之八持有博众精工2%股份,控股股东乔岳投资为GP苏州众之八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除持有博众精工2.00%的股份外,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没有关联性。
8苏州众十持有博众精工3%股份,控股股东乔岳投资为GP苏州众十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除持有博众精工3.00%的股份外,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没有关联性。
9苏州英仕杰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100.00%,其中吕绍林持股50.00%,程彩霞持有50.00%苏州英仕杰工商登记主业为工程管理,报告期内无实际经营活动,主要为持有苏州兰生商务90%的股份,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没有关联性。
10苏州兰生商务苏州英仕杰的子公司,其中苏州英仕杰持股90.00%,程彩霞持股10.00%苏州兰生商务工商登记业务为商务会所,报告期内无实际经营活动,主要为持有房产,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没有关联性
11香港博众吕绍林持股100.00%香港博众为贸易公司,负责承接苹果公司对博众精工的订单,自2016年初开始已不再作为订单承接平台,报告期内无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目前正在注销中

2)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类型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主营业务
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1吴中区临湖欣宏润五金经营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吕爱辉为吕绍林之妹妹欣宏润主要从事治具载具的加工、五金配件的销售等业务。
2苏州明荣电子有限公司程彩霞之哥哥程金明持股80%的企业。程金明已过世,该部分股权尚未变更苏州明荣主要从事热表面处理业务。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律师认为:上述公司均已在招股说明书和法律意见书中披露,已完整披露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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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企业的实际经营业务,是否简单依据经营范围对同业竞争做出判断,是否仅以经营区域、细分产品/服务、细分市场的不同来认定不构成同业竞争

保荐机构和申报律师核查了上述企业的工商档案,并取得了苏州英仕杰、苏州兰生商务、欣宏润和苏州明荣的基本情况说明和主要客户供应商清单,其与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分析详见本题回复之“(3)上述企业的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和技术等方面与发行人的关系,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等方面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律师认为:上述企业的实际经营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风险,不存在简单依据经营范围对同业竞争做出判断的情形,不存在仅以经营区域、细分产品/服务、细分市场的不同来认定不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3)上述企业的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和技术等方面与发行人的关系,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等方面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1)乔岳投资、乔之岳、苏州众一、苏州众二、苏州众之三、苏州众六、苏州众之七、苏州众之八和苏州众十

上述公司均为或曾为发行人股东,除持有或曾持有发行人股份外,无其他实际经营活动,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情况。

2)苏州英仕杰

①历史沿革方面

A、2013年公司成立

苏州英仕杰系由自然人胡振伟和张强于2013年6月21日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2013年6月13日,苏州峰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苏峰源资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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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第071号),验证截至2013年6月13日,苏州英仕杰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2013年6月21日,苏州英仕杰取得苏州市吴中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苏州英仕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胡振伟5050%货币
张强5050%货币
合 计100100%

B、2014年第一次股权转让2014年10月30日,苏州英仕杰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张强将其持有苏州英仕杰注册资本50万元(占苏州英仕杰资本50%)转让给陆勤芬。2014年10月30日,张强与陆勤芬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张强将其持有苏州英仕杰50万元股权作价50万元转让给陆勤芬。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苏州英仕杰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胡振伟5050%货币
陆勤芬5050%货币
合 计100100%

C、2015年第二次股权转让2015年7月28日,苏州英仕杰召开股东会,同意变更股东为吕绍林、程彩霞。

2015年7月28日,胡振伟与吕绍林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胡振伟将其持有苏州英仕杰50万元股权作价50万元转让给吕绍林;陆勤芬与程彩霞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陆勤芬将其持有苏州英仕杰50万元股权作价50万元转让给程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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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苏州英仕杰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吕绍林5050%货币
程彩霞5050%货币
合 计100100%

从历史沿革中可以看出,报告期内,苏州英仕杰由程彩霞、吕绍林实际控制下,股权关系清晰,不存在与发行人相互间持股的情形。

②资产方面、机构方面、业务与技术方面

苏州英仕杰报告期内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报告期内,主要资产为对苏州兰生商务会所的长期股权投资。

③人员方面

截至本回复签署之日,苏州英仕杰无在册员工。

④主要供应商与客户情况、采购与销售渠道

苏州英仕杰报告期内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不存在供应商和客户。

综上,从历史沿革、资产、机构、人员、业务与技术、客户与供应商、采购与销售渠道等各方面分析,苏州英仕杰与发行人均保持独立,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情形。

3)苏州兰生商务会所

①历史沿革方面

A、2009年公司成立

苏州兰生商务系由自然人李兰生和张莉于2009年3月10日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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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9日,苏州兴远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苏兴远验字(2009)第199号),验证截至2009年3月9日,苏州兰生商务已收到全体股东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2009年3月10日,苏州兰生商务取得苏州市吴中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苏州兰生商务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李兰生42070%货币
张莉18030%货币
合 计600100%

B、2010年第二次出资

2010年6月16日,苏州兰生商务召开股东会,增加苏州兰生商务实收资本数额,公司实收资本变更为600万元。

2010年6月22日,苏州东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东瑞内验(2011)第1065号),验证截至2010年6月22日,苏州兰生商务新增实收资本人民币3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形式出资,苏州兰生商务的实收资本共计为600万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2010年6月23日,苏州兰生商务就本次出资取得苏州市吴中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2011年第一次增资

2011年5月9日,苏州兰生商务召开股东会,同意苏州兰生商务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万元,增加的400万元全部由李兰生认缴。

2011年5月11日,苏州东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东瑞内验(2011)第1060号),验证截至2011年5月11日,苏州兰生商务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2011年5月20日,苏州兰生商务就本次增资取得苏州市吴中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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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后,苏州兰生商务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李兰生82082%货币
张莉18018%货币
合 计1000100%

D、2014年第二次增资2014年12月22日,苏州兰生商务召开股东会,同意苏州兰生商务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0万元,增加的9000万元全部由苏州英仕杰认缴。

2014年12月29日,苏州兰生商务就本次增资取得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苏州兰生商务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李兰生8208.2%货币
张莉1801.8%货币
苏州英仕杰9,00090%货币
合 计10,000100%

E、2015年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5年6月23日,苏州兰生商务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变更为程彩霞、苏州英仕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3日,张莉与程彩霞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张莉将其持有苏州兰生商务180万元股权作价180万元转让给程彩霞;李兰生与程彩霞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李兰生将其持有苏州兰生商务820万元股权作价820万元转让给程彩霞.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苏州兰生商务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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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彩霞1,00010%货币
苏州英仕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9,00090%货币
合 计10,000100%

从历史沿革中可以看出,报告期内,苏州兰生商务的控股股东为苏州英仕杰,由程彩霞、吕绍林控制,股权关系清晰,与博众精工不存在相互间持股的情形。

②资产方面、机构方面、业务与技术方面

苏州兰生商务报告期内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报告期内,主要资产为资本金及房屋和土地。

③人员方面

截至本回复签署之日,苏州兰生商务会所无在册员工。

④主要供应商与客户情况、采购与销售渠道

苏州兰生商务报告期内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不存在供应商和客户。

综上,从历史沿革、资产、机构、人员、业务与技术、客户与供应商、采购与销售渠道等各方面分析,苏州兰生商务与发行人均保持独立,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情形。

4)律央电子经营部

①历史沿革方面

律央电子系由自然人程彩霞于2003年12月24日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的个体工商户,设立时注册资本为2万元。

2003年12月24日,律央电子办理完成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

律央电子设立时的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经营者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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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彩霞2100%货币
合 计2100%

自律央电子设立至今,未发生经营者或出资情况变更。律央电子已于2019年4月28日注销。从历史沿革中可以看出,律央电子经营部为个人工商户,经营者为程彩霞,关系清晰,不存在与博众精工相互间持股的情形。

②其他方面

律央电子经营部已于2019年4月28日注销。报告期内,无任何实际经营活动,资产、机构、人员、业务与技术、客户与供应商、采购与销售渠道等各方面均与发行人无重合,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情形。

5)香港博众

①历史沿革方面

A、2010年公司成立

2010年8月24日,香港博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设立,设立时公司注册登记名称为BOZHONG(HONG KONG)EXACTITUDE LNDUSTRY

TECHNOLOGY CO.,LIMITED(香港博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颁发的公司注册证书,公司编号为1497084,法定股本为1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 1 港元,投资总额10,000港元。吕绍林持有其100%的股权。

B、2018年第一次更名

2010 年8月31日, BOZHONG(HONG KONG)EXACTITUDE LNDUSTRY

TECHNOLOGY CO.,LIMITED的股东作出决定,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BOZHONG(HONG KONG)EXACTITUDE INDUSTRY TECHNOLOGYCO.,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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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7日,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颁发了公司更改名称证书,BOZHONG(HONG KONG)EXACTITUDE LNDUSTRY TECHNOLOGYCO.,LIMITED正式更名BOZHONG(HONG KONG)EXACTITUDE INDUSTRYTECHNOLOGY CO.,LIMITED。

从历史沿革中可以看出,香港博众的控股股东为吕绍林,股权关系清晰,不存在与博众精工相互间持股的情形。

②其他方面

香港博众目前正在注销。报告期内,自2016年初开始已不再作为订单承接平台,已无其他实际经营活动,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情形。

6)约克电子

昆山市玉山镇约克电子商行系由自然人程银明于2006年4月27日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的个体工商户,注册号为3205833058939,设立时资本金为人民币0.5万元,其组成形式为个人经营,经营范围为电子工具、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2019年4月15日,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个体工商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核准约克电子注销登记。

约克电子目前已注销,报告期内,约克电子无任何实际经营活动,资产、机构、人员、业务与技术、客户与供应商、采购与销售渠道等各方面均与发行人无重合,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情形。

7)欣宏润

①历史沿革方面

欣宏润系由自然人吕爱辉于2016年5月10日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的个体工商户,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万元。

2016年5月10日,欣宏润于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设立登

8-1-1-213

记。

欣宏润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吕爱辉10100%货币
合 计10100%

自欣宏润设立至今,未发生经营者或出资情况变更。从历史沿革中可以看出,欣宏润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吕爱辉,股权关系清晰,不存在与博众精工相互间持股的情形。

②资产方面、机构方面、业务与技术方面

2016年至2019年1-6月,欣宏润为资产、机构独立的个体工商户,主要从事生产劳保用品等耗材产品的销售。

③人员方面

截至目前,欣宏润共有1名员工,不存在在发行人处兼职的情况。

④主要供应商与客户情况、采购与销售渠道

2016年至2019年6月30日,欣宏润的主要客户为昆达电脑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主要供应商为昆山永航防静电制品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重合的情况。欣宏润的采购和销售渠道与发行人不存在重合的情况。

综上,从历史沿革、资产、机构、人员、业务与技术、客户与供应商、采购与销售渠道等各方面分析,欣宏润与发行人均保持独立,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情形。

8)明荣电子

①历史沿革方面

8-1-1-214

明荣电子系由自然人程金明和汪金泉于2011年6月8日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万元。

2011年6月8日,苏州明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苏州明诚验字(2011)第129号),验证截至2011年6月8日,明荣电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11年6月8日,明荣电子取得苏州市吴中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明荣电子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程金明4080%货币
汪金泉1010%货币
合 计50100%

自苏州明荣设立至今,未发生注册资本或股权变更。

从历史沿革中可以看出,明荣电子股权关系清晰,不存在与博众精工相互间持股的情形。

②资产方面、机构方面、业务与技术方面

2016年至2019年1-6月,明荣电子为资产、机构独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表面热处理加工业务。

③人员方面

截至目前,明荣电子拥有在册员工21名,不存在在发行人处兼职的情况。

④主要供应商与客户情况、采购与销售渠道

2016年至2019年6月,明荣电子的主要客户为苏州杰悦思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重合的情况。

8-1-1-215

明荣电子的采购渠道和销售渠道与发行人不存在重合的情况。综上,从历史沿革、资产、机构、人员、业务与技术、客户与供应商、采购与销售渠道等各方面分析,明荣电子与发行人均保持独立,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情形。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律师认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已完整披露,实际经营业务均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从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与技术、客户和供应商、采购和销售渠道等方面分析均不构成同业竞争,不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

(十七)反馈意见第17条

发行人报告期内注销2家控股子公司、对外转让1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关联方间股权转让,其中2016年度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香港博众销售自动化检测、测试设备7,004.54万元。

请发行人:(1)参照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他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补充披露是否存在其他关联方;如存在,进一步披露报告期内与该等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交易,以及交易的标的、金额、占比;(2)补充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香港博众等企业在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存续的必要性或注销进展;(3)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曾存在的关联方注销或对外转让前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4)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关联方间股权转让标的企业的相关财务指标及占发行人相应项目的比例,重组完成后的处理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进一步核查:(1)发行人是否依照相关规定完整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2)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发生的必要性及商业逻辑、占同类交易的比例、定价依据,是否均已履行必要、规范的决策程序,公司是否已制定并实施减少关联交易的有效措施;(3)发行人通过香港博众实现的海外销售的价款支付情况,是否存在资金滞留境外的情形,是否符合外汇管理规定,是否存在海关、税务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前述情形(如有)对发行人报告期期初财务数据是否存在不利影响;(4)报告

8-1-1-216

期内关联企业注销或对外转让后资产、业务、人员的去向,存续期间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是否影响发行人董监高任职资格;(5)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6)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通过综合对比交易条件、价格等因素就交易是否公允发表意见,并提供相应的依据。回复:

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1)参照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他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补充披露是否存在其他关联方;如存在,进一步披露报告期内与该等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交易,以及交易的标的、金额、占比

发行人已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关联方认定,并充分披露了报告期内的关联方信息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未披露的其他关联方或关联交易的情况。

(2)补充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香港博众等企业在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存续的必要性或注销进展

截至本回复签署之日,除发行人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1)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①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MA1M940P3W
主要经营场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乔岳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程彩霞)

8-1-1-217

认缴出资额:1,774.7101万人民币
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服务、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5年09月22日

②主营业务及存续必要性

苏州众一系公司股东,存续具有必要性。除持有博众精工3.00%的股份外,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③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苏州众一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4,623.874,572.62
负债65.1565.20
所有者权益4,558.724,507.42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20.5867.54

2)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①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1P7KMF7C
主要经营场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乔岳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唐爱权)
认缴出资额:19,598.890066万人民币
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1-1-218

成立日期:2017年06月16日

②主营业务情况及存续必要性

苏州众二系公司股东,存续具有必要性。除持有博众精工48.98%的股份外,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③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苏州众二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19,599.1219,599.29
负债21.1521.00
所有者权益19,577.9719,578.29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0.16-20.69

3)苏州众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①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苏州众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MA1NLCH05D
主要经营场所: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乔岳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吕绍林)
认缴出资额:1,160.0001万人民币
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1日

②主营业务情况及存续必要性

8-1-1-219

苏州众六系公司员股东,存续具有必要性。除持有博众精工2.00%的股份外,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③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苏州众六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1,132.601,129.93
负债0.20-
所有者权益1,132.401,129.93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0.087.33

4)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①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MA1NNYFG41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市吴江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乔岳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吕绍林)
认缴出资额:1,160.0001万人民币
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7年3月31日

②主营业务情况及存续必要性

苏州众之七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存续具有必要性。除持有博众精工2.00%的股份外,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8-1-1-220

③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苏州众之七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1,167.721,163.66
负债2.001.80
所有者权益1,165.721,161.86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0.109.41

5)苏州众之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①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苏州众之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MA1NTY4H5M
主要经营场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乔岳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吕绍林)
认缴出资额:1,160.0001万人民币
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7年4月21日

②主营业务情况及存续必要性

苏州众之八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存续具有必要性。除持有博众精工2.00%的股份外,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③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苏州众之八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8-1-1-221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963.20961.46
负债1.201.00
所有者权益961.99960.46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0.162.75

6)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①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MA1NL5ND05
主要经营场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乔岳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吕绍林)
认缴出资额:1,740.0001万人民币
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0日

②主营业务情况及存续必要性

苏州众十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存续具有必要性。除持有博众精工3.00%的股份外,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③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苏州众十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1,200.601,200.53
负债3.503.13

8-1-1-222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
所有者权益1,197.101,197.40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0.20-3.02

7)苏州英仕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①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苏州英仕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07107850XB
公司住所:苏州吴中区吴山街79-11号306室
法定代表人:程彩霞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咨询、建设工程前期策划服务、投资及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3年6月21日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吕绍林50%
程彩霞50%

②主营业务情况及存续必要性

报告期内,苏州英仕杰无实际经营业务,主要控股苏州兰生商务会所,因此具有存续必要性。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③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苏州英仕杰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9,000.019,000.01

8-1-1-223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
负债9,191.619,191.61
所有者权益-191.60-191.60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8)苏州兰生商务会所发展有限公司

①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苏州兰生商务会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685888048Q
公司住所: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三元街杨家弄口
法定代表人:程彩霞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园林商务会所的投资经营;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施工;酒店管理;物业管理;装饰装潢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9年3月10日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程彩霞10%
苏州英仕杰90%

②主营业务情况及存续必要性

报告期内,苏州兰生商务无实际经营业务,账面主要资产为资本金及房屋和土地,因此公司具有存续必要性。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③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苏州兰生商务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

8-1-1-224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8,776.528,859.38
负债313.67322.92
所有者权益8,462.858,536.46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73.61-136.15

9)吴江市松林镇律央电子经营部

①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吴江市松陵镇律央电子经营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20584600109889
公司住所:松陵镇水乡店面13号
法定代表人:程彩霞
出资额2万元
公司类型:个体工商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测试夹具、电脑耗材、电子五金工具、防静电产品零售。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24日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程彩霞100%

②主营业务情况及存续必要性

报告期内,律央电子经营部已无实际经营业务,没有存续的必要性,已于2019年4月28日注销。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③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律央电子经营部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

8-1-1-225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
负债-5.50
所有者权益--5.50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0.20

10)香港博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①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香港博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BOZHONG(HONG KONG)EXACTITUDE INDUSTRY TECHNOLOGY CO.,LIMITED)
公司住所:11/F,Johnson Industrial Mansion,340Kwun Tong Road
投资总额:10,000港币
成立日期:2010年8月24日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吕绍林100%

②主营业务情况及存续必要性

香港博众目前正在注销。香港博众为贸易公司,负责承接苹果公司对博众精工的订单,自2016年初开始已不再作为订单承接平台,报告期内无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因此,香港博众已向主管部门提交注销资料,主管部门正在审核相关资料,目前正在注销过程中。

③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香港博众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美元)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18.5919.56

8-1-1-226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
负债32.0433.10
所有者权益-13.45-13.54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0.09-13.67

(3)报告期内曾存在的关联方注销或对外转让前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报告期内,已经注销或转让的关联方情况如下:

类型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曾存在的关联方1北京博众乔岳科技有限公司吕绍林持股90%,已于2018年2月1日注销
2苏州市乔岳五金配件有限公司吕绍林持股50%,程彩霞持股50%,已于2017年2月16日注销
3苏州亚艺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吕绍林之姐姐吕艳辉持股30%,程彩霞之母亲曹桂英持股40%。上述所持股权已于2017年12月全部转让。目前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4苏州茂兼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吕绍林之姐姐吕艳辉持股40%。上述所持股权已于2018年7月全部转让。已于2019年4月12日注销
5苏州多飞高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程彩霞之弟媳张燕持股100%,已于2018年5月17日注销
6苏州高齐美精密钣金有限公司程彩霞之母亲持股90%,已于2018年2月9日注销
7昆山精钻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吕绍林之母亲陈兰芳持股50%、吕绍林之姐姐吕艳辉50%,已于2017年6月1日全部转让
8吴中区临湖浩弘五金经营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吕绍林之妹妹吕爱辉,已于2017年3月16日注销
9吴江市松陵镇博众精工设备商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吕绍林之母亲陈兰芳,已于2017年6月2日注销
10吴江市松陵镇律央电子经营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程彩霞,已于2019年4月28日注销
11昆山市玉山镇约克电子商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程银明为程彩霞之弟弟,已于2019年4月12日注销
12苏州亚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吕绍林之妹妹吕爱辉持股50%,上述所持股权已于2015年6月30日全部转让

8-1-1-227

类型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3吴江市同里镇鸿泰电子经营部董事邱明毅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已于2016年11月23日注销
14深圳市鑫隆旺精密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邱明毅曾持股70%的企业,已于2017年1月将该企业股权全部转让
15苏州镒升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程彩霞曾持股36%,上述所持股权已于2016年6月30日全部转让
16苏州菱麦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镒升持股100%
17苏州镒美升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镒升持股100%,已于2017年8月1日注销
18苏州迈菱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镒升持股40%,已于2017年11月10日注销
19重庆乔岳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程彩霞曾持股30%,邱明毅曾持股30%,上述所持股权已于2016年11月15日全部转让

上述关联方注销或对外转让前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如下:

1)北京博众乔岳科技有限公司

①注销前的主营业务情况

北京博众乔岳注销前主要从事各类治具、夹具以及简易自动化设备的生产、销售。

②注销后资产、业务、人员安排

北京博众乔岳注销后,其主要资产、人员已由苏州凡特斯及北京凡赛斯承接。

③注销前的财务状况

北京博众乔岳注销前的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6年12月31日
总资产1,308.33
负债588.43
所有者权益719.90

8-1-1-228

项目2016年12月31日
项目2016年度
营业收入432.74
净利润-215.38

2)苏州市乔岳五金配件有限公司

①注销前的主营业务情况

乔岳五金配件注销前主要从事治具、夹具、五金配件的生产、销售。

②注销后资产、业务、人员安排

乔岳五金配件注销前已无实际经营活动,零星设备已处置,人员已解散。3)苏州亚艺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①转让前的主营业务情况

股权转让前,苏州亚艺主要从事治具、夹具及各类机加工件的生产、销售。

②转让后资产、业务、人员安排

股权转让后,苏州亚艺的主要资产、业务、人员未发生明显变动。

③转让前的财务状况

股权转让前,苏州亚艺的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6年12月31日
总资产1,302.38
负债778.98
所有者权益523.40
项目2016年度
营业收入1,663.55

8-1-1-229

项目2016年12月31日
净利润18.11

4)苏州茂兼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①转让前的主营业务情况

股权转让前,苏州茂兼主要从事治具、夹具及各类机加工件的生产、销售。

②转让后资产、业务、人员安排

股权转让后,苏州茂兼的主要资产、业务、人员未发生明显变动。

③转让前的财务状况

股权转让前,苏州茂兼的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7年12月31日
总资产104.74
负债120.56
所有者权益-15.82
项目2017年度
营业收入66.12
净利润-0.02

5)苏州多飞高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①注销前的主营业务情况

苏州多飞高注销前主要从事治具、夹具及各类机加工件的批发、零售。

②注销后资产、业务、人员安排

苏州多飞高注销前已无实际经营活动,零星设备已处置,人员已解散。

8-1-1-230

③注销前的财务状况

苏州多飞高注销前的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7年12月31日
总资产49.48
负债-
所有者权益49.48
项目2017年度
营业收入19.65
净利润-11.07

6)苏州高齐美精密钣金有限公司

①注销前的主营业务情况

苏州高齐美注销前主要从事钣金件的生产、销售。

②注销后资产、业务、人员安排

苏州高齐美注销前已无实际经营活动,零星设备已处置,人员已解散。7)昆山精钻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①转让前的主营业务情况

股权转让前,昆山精钻主要从事五金配件、机加工件的销售。

②转让后资产、业务、人员安排

股权转让后,昆山精钻的主要资产、业务、人员未发生明显变动。

③转让前的财务状况

股权转让前,昆山精钻的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8-1-1-231

单位:万元

项目2016年12月31日
总资产53.00
负债1.00
所有者权益52.00
项目2016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8)吴中区临湖浩弘五金经营部注销前的主营业务情况

①浩弘五金经营部注销前主要从事治具、夹具及五金配件的销售。

②注销后资产、业务、人员安排

浩弘五金经营部注销前已无实际经营活动,零星设备已处置,人员已解散。

③注销前的财务状况

浩弘五金经营部注销前的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6年12月31日
总资产4.32
负债2.51
所有者权益1.81
项目2016年度
营业收入2.30
净利润0.26

9)吴江市松陵镇博众精工设备商行

①注销前的主营业务情况

8-1-1-232

博众精工设备商行注销前主要从事工装夹具、治具、自动化设备的销售。

②注销后资产、业务、人员安排

博众精工设备商行注销前已无实际经营活动,零星设备已处置,人员已解散。10)吴江市松陵镇律央电子经营部

①注销前的主营业务情况

律央电子注销前主要从事治具、夹具、五金配件的生产、销售。

②注销后资产、业务、人员安排

律央电子注销前已无实际经营活动,账面已无资产,无在册员工。11)昆山市玉山镇约克电子商行

①注销前的主营业务情况

约克电子商行注销前主要从事治具、夹具、五金配件的生产、销售。

②注销后资产、业务、人员安排

约克电子商行注销前已无实际经营活动,账面已无资产,无在册员工。12)苏州亚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①转让前的主营业务情况

股权转让前,苏州亚润主要从事绝缘材料、工程塑料的生产、加工、代理、销售。

②转让后资产、业务、人员安排

股权转让后,苏州亚润的主要资产、业务、人员未发生明显变动。

8-1-1-233

③转让前的财务状况

股权转让前,苏州亚润的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4年12月31日
总资产439.13
负债363.08
所有者权益76.05
项目2014年度
营业收入1,271.96
净利润9.40

13)吴江市同里镇鸿泰电子经营部

①注销前的主营业务情况

鸿泰电子经营部注销前主要从事电子产品、模具治具、办公用品的销售。

②注销后资产、业务、人员安排

鸿泰电子经营部注销前已无实际经营活动,零星设备已处置,人员已解散。14)深圳市鑫隆旺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①转让前的主营业务情况

股权转让前,鑫隆旺精密技术主要从事滚珠丝杆、机械加工、工作台、治具的生产和销售。

②转让后资产、业务、人员安排

股权转让后,鑫隆旺精密技术的主要资产、业务、人员未发生明显变动。

15)苏州镒升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8-1-1-234

①转让前的主营业务情况

股权转让前,苏州镒升主要从事工业机器人、工业滑台、工业相机等自动化核心产品的研发、生产及应用与销售。同时,苏州镒升为EPSON机器人、优傲机器人、松下传感器、雅科贝斯直线电机、SMC气动、利茗减速机等产品的代理经销商。

②转让后资产、业务、人员安排

股权转让后,苏州镒升的主要资产、业务、人员未发生明显变动。

③转让前的财务状况

股权转让前,苏州镒升的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2,922.82
负债448.59
所有者权益2,474.23
项目2015年度
营业收入5,249.56
净利润112.94

16)苏州菱麦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①转让前的主营业务情况

股权转让前,苏州菱麦主要从事以工业机器人为核心的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为客户提供机器人自动化整体解决方案。同时,苏州菱麦为三菱机械手、三菱工控产品的代理经销商。

②转让后资产、业务、人员安排

股权转让后,苏州菱麦的主要资产、业务、人员未发生明显变动。

8-1-1-235

③转让前的财务状况

股权转让前,苏州菱麦的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913.37
负债638.40
所有者权益274.97
项目2015年度
营业收入1,055.72
净利润27.71

17)苏州镒美升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①注销前的主营业务情况

苏州镒美升注销前主要从事工业机器人、工业滑台、工业相机等自动化核心产品的研发、生产及应用与销售。

②注销后资产、业务、人员安排

苏州镒美升注销后,其资产、业务、人员已由苏州镒升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承接。

③注销前的财务状况

苏州镒美升随苏州镒升转让(后注销)前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212.98
负债45.97
所有者权益167.02

8-1-1-236

项目2015年12月31日
项目2015年度
营业收入234.38
净利润-36.46

18)苏州迈菱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①注销前的主营业务情况

苏州迈菱注销前主要从事工业机器人、工业滑台、工业相机等自动化核心产品的研发、生产及应用与销售。

②注销后资产、业务、人员安排

苏州迈菱注销后,其资产、业务、人员已由苏州镒升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承接。

③注销前的财务状况

苏州迈菱随苏州镒升转让(后注销)前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负债8.18
所有者权益-8.18
项目2015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8.16

19)重庆乔岳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①转让前的主营业务情况

8-1-1-237

股权转让前,重庆乔岳主要从事治具、夹具及简单自动化设备的生产、销售。

②转让后资产、业务、人员安排

股权转让后,重庆乔岳的主要资产、业务、人员未发生明显变动。

③转让前的财务状况

股权转让前,重庆乔岳的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251.30
负债371.68
所有者权益-120.38
项目2015年度
营业收入225.61
净利润-41.69

(4)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关联方间股权转让标的企业的相关财务指标及占发行人相应项目的比例,重组完成后的处理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收购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收购时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 资产总额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 营业收入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 利润总额
苏州凡特斯2017年6月27日7,281.336,305.72875.16
北京凡赛斯2017年12月29日852.36618.7314.96
上海莘翔2017年6月29日5,250.1610,761.562,292.26
乔岳软件2017年6月28日510.82431.2178.07
苏州五角2017年6月28日110.161,226.50-102.85
苏州灵猴2017年6月28日1,048.32843.07-905.41
博众机器人2017年6月29日425.9812.82-630.42
博众激光2017年10月11日2,852.391,794.57154.80

8-1-1-238

累计金额18,331.5321,994.181,776.58
博众精工2016年财务数据156,201.71155,030.4630,845.94
占比11.74%14.19%5.76%
深圳鸿士锦2016年11月18日58.85--8.14
博众精工2015年财务数据136,001.31103,919.7221,039.86
占比0.04%0.00%-0.04%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及相关规定,发行人收购相关公司过程中,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均未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的20%,不适用重组后运行一个会计年度以及其他申报文件要求的情形。

2、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的核查过程

1)获取发行人管理层认定的关联方清单,并评估管理层对关联方认定的程序和方法,复核关联方清单的完整性;

2)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关联交易的情况,尤其是关联方客户的合作方式和商业原因;

3)获取报告内与关联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和交易清单,查看合同中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约定;

4)抽取样本核查关联方客户的销售订单、发票、送货单、收款凭证等原始单据,核查收入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5)对关联方进行实地走访,通过走访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和经营状况、与发行人的合作模式、价格机制等信息;

6)核查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存在重大、异常交易的交易对手、外购定制企业等的背景信息,如股东、关键管理人员、业务规模、办公地址等信息,并与已经取得的申报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

8-1-1-239

成员名单核对。

(2)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的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1)发行人是否依照相关规定完整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基本情况、社会关系及对外投资调查表,并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已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关联方认定,并充分披露了报告期内的关联方信息及关联交易。

2)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发生的必要性及商业逻辑、占同类交易的比例、定价依据,是否均已履行必要、规范的决策程序,公司是否已制定并实施减少关联交易的有效措施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查阅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清单、相关的关联交易合同及流转单据,审阅了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商业逻辑进行了审慎分析。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交易符合商业逻辑,占同类交易的比例较小,交易价格公允,已履行必要、规范的决策程序,且发行人已制定完善的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关联交易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事项,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提供了决策程序上的保障,体现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

3)发行人通过香港博众实现的海外销售的价款支付情况,是否存在资金滞留境外的情形,是否符合外汇管理规定,是否存在海关、税务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前述情形(如有)对发行人报告期期初财务数据是否存在不利影响

实际控制人之一吕绍林曾设立香港博众承担公司的境外销售平台职能。具体

8-1-1-240

而言,香港博众与境外客户结算并收取客户货款后向博众精工等额支付其收取的境外客户货款,博众精工以出口报关单等出口单证办理出口收汇手续,通过银行向香港博众收汇及结算。报告期内,公司对香港博众销售及收款金额为7,004.54万元。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对企业的贸易外汇管理方式由现场逐笔核销改变为非现场总量核查。报告期内,博众精工将货物销售给香港博众,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履行海关报关手续,并依法办理了货物出口报关及货物出口收汇手续,有关出口收汇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十四条“企业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规定以及国家其他有关外汇管理规定。

报告期内上述交易中,香港博众均已将苹果公司支付给其的货款,及时、等额支付给博众精工,不存在:(1)伪造贸易凭证,以进口付汇、出口收汇的名义进行骗汇套汇,或伪造贸易凭证骗取国家退税资金,致使资本外逃;(2)伪造进出口商品的发票价格,使其偏离贸易的实际合同价格,将差价留存于境外;(3)提前或推迟结算时间,把资金滞留于境外,导致实际资本外逃;(4)利用关联企业转移定价方式转移资本,实现资本转移等情形。

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资金滞留境外的情况,香港博众和公司之间的有关交易符合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不存在海关、税务方面的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因上述交易受到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香港博众上述交易中,公司于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符合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不存在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的情形,亦不存在收入跨期的情形;此外,公司与香港博众的交易为平价交易,即博众精工向香港博众销售产品的价格,均以香港博众与海外客户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因此,公司2016年度与香港博众的交易均已正常入账,对发行人报告期期初财务数据不存在任何不利影响。

4)报告期内关联企业注销或对外转让后资产、业务、人员的去向,存续期

8-1-1-241

间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是否影响发行人董监高任职资格

报告期内关联企业注销或对外转让后资产、业务、人员的去向参见本题之“(3)报告期内曾存在的关联方注销或对外转让前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上述关联企业存续期间或股权对外转让前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况。因此,上述企业不会影响发行人董监高任职资格。

5)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通过核查①关联方转让、注销情况,以及转让前后的交易情况;②是否存在剥离亏损子公司或亏损项目的情况;③发行人是否将关联方注销及非关联化之前的交易作为关联交易进行披露;④发行人将原关联方非关联化行为的动机及后续交易的真实性、公允性,非关联化后相关资产、人员的去向。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关联方股权转让均为真实转让,且转让后的报告期内交易已均作为关联交易披露,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发行人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已于《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关联交易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等事项,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提供了决策程序上的保障,体现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发行人上述关于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规定合法有效。

根据发行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发行人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发行人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包括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业务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16年度-2019年6月,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规

8-1-1-242

定履行了法定的批准程序,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有关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是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

3、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关联交易规模较小,占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交易价格公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关联交易规模较小,占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交易价格公允。

4、补充披露情况

(1)补充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香港博众等企业在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存续的必要性或注销进展;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曾存在的关联方注销或对外转让前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中补充披露。

(2)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关联方间股权转让标的企业的相关财务指标及占发行人相应项目的比例,重组完成后的处理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中补充披露。

五、关于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十八)反馈意见第18条

请发行人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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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准则》):(1)披露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2)结合自身业务活动实质、经营模式特点及关键审计事项等,披露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针对性披露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具体执行标准,而非简单重述一般会计原则;(3)披露重要会计政策及其关键判断、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的衡量标准,如根据不同业务类别和销售方式进行收入确认的时点、依据和计量方法。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披露事项的准确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回复:

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1、披露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1)公司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1)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2)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3)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4)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5)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6)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2)重大事项的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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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判断披露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标准时,是结合自身所处行业特点和公司的发展情况为前提,综合考虑公司的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和利润总额等财务指标,确定公司的财务重要性水平,以此公司判断重大事项的标准。

2、结合自身业务活动实质、经营模式特点及关键审计事项等,披露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针对性披露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具体执行标准,而非简单重述一般会计原则

(1)公司业务活动和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自动化设备、自动化柔性生产线、自动化关键零部件以及工装夹(治)具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同时,公司亦可为客户提供智能工厂的整体解决方案,业务涵盖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家电、日化等行业领域。

智能装备制造行业的特点在于定制化的设计和订单式的生产模式。与传统的标准化产品的经营模式不同,智能装备制造产品一般为非标准化的产品,需要根据每个客户不同的需要,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定制化方案。并且,由于智能装备制造行业的生产工艺较为复杂,且客户均有不同的工艺要求,因此智能装备制造厂商必须深刻了解和熟悉设备的生产工艺,以满足下游客户对设备的定制化需求。

此外,智能装备制造厂商在进入客户供应商名录时,客户会对厂商的生产规模、质量控制与快速反应能力等进行综合考量,在定制化的生产模式下,客户对智能装备制造厂商生产规模、质量控制与快速反应能力的要求进一步提升了对厂商工艺技术的要求。

(2)关键审计事项

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和经营模式,确认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1)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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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从事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呈增长趋势,结合公司的业务特点,设备产品得到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并且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重大,因此,将收入确认判断为关键审计事项。2)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由于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重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确定需要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将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作为关键审计事项。3)发出商品公司发出商品余额较大,主要因销售合同中约定对设备产品进行安装调试,并以安装调试后出具的验收单作为物权转移的依据,可能存在跨期的情况,因此,将发出商品为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3)披露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针对性披露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具体执行标准,而非简单重述一般会计原则;

公司已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结合业务模式和关键审计事项,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为存货和收入,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如下:

1)存货

① 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②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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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公司将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因无法实现验收交付目,基于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④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⑤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2)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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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A. 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B. 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C.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D.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E.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 具体原则

公司的业务主要分为自动化设备和治具及其他零部件的销售。自动化设备和治具及其他零部件的销售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且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和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A. 自动化设备销售:产品交付客户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完成验收时,确认收入。B. 治具及其他零部件销售:产品交付客户指定地点,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C. 经销模式: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公司将货物运送至经销商指定的最终使用客户地点,在取得最终销售客户签收的送货单后确认收入。

3、披露重要会计政策及其关键判断、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的衡量标准,如根据不同业务类别和销售方式进行收入确认的时点、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衡量标准和关键判断如下: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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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结合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条款,考虑客户的结算周期以及历史合作情况,确定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目的为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规避财务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主要政策的对比情况如下: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公司名称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博众精工金额超过500万元(不含50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
赛腾股份单项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先导智能应收款项前五大的应收账款
赢合科技对单个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达到应收账款余额总金额的20%且金额已超过3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
机器人500万元以上应收账款
江苏北人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或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
瀚川智能期末余额达到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
利元亨单个法人主体、自然人欠款余额超过100万元
天准科技1,0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账龄分析法)

公司名称1年以内 (含一年)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赛腾股份5%10%20%50%80%100%
先导智能5%20%50%100%100%100%
赢合科技5%10%30%100%100%100%
机器人5%10%30%50%70%100%
江苏北人5%10%30%50%80%100%
瀚川智能5%10%30%50%70%100%
利元亨5%20%50%100%100%100%
天准科技3%10%20%30%60%100%
博众精工5%10%30%50%70%100%

注:机器人2019年1-6月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变更为:1年以内(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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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1-2年15%,2-3年30%,3-4年45%,4-5年60%,5年以上100%。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公司名称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博众精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赛腾股份根据该款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先导智能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赢合科技本集团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机器人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江苏北人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瀚川智能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利元亨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天准科技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对于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公司基本一致。综上所述,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选取的可比公司相比无重大差异,较为严谨。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公司与同行业公司计提政策一致,按照未来现金流量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2)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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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00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5.009.5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5.0023.75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35.0031.67
通用设备年限平均法55.0019.00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通用设备(其他)
赛腾股份5-20104-2-5
先导智能2010555
赢合科技355-105-10-5
机器人408-1484-85
江苏北人205-1043-53-5
瀚川智能-1053-53-5
利元亨10-301043-5-
天准科技205-108-5
博众精工2010435

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3)收入确认

公司针对不同类型产品的销售结算模式存在差异,公司在遵守收入一般原则的情况下,针对不同销售产品和模式的收入确认时点和依据具体如下:

1) 直销模式(自动化设备销售):自动化设备销售:产品交付客户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完成验收时,确认收入。

2) 直销模式(治具及其他零部件销售):产品交付客户指定地点,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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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经销模式: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公司将货物运送至经销商指定的最终使用客户地点,在取得最终销售客户签收的送货单后确认收入。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收入确认具体政策如下:

公司名称收入确认政策
赛腾股份公司的业务主要分为自动化设备和治具的销售及提供技术服务。自动化设备和治具的销售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且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和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1、合同约定公司不承担安装调试责任的:在产品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对设备完成验收时确认为销售的实现; 2、合同约定公司承担安装调试责任的:在产品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完成验收时确认为销售的实现; 3、技术服务收入通常为按期(如年度)提供服务,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提供了劳务,在服务期间内分期确认技术服务收入。
先导智能公司销售商品具体的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国内销售: (1)成套设备销售:发行人按照销售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将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交付给买方并经其验收合格、发行人获得经过买方确认的验收证明后即确认收入。 (2)配件销售:发行人按照合同确认的发货时间发货,发行人不再保留与该项目相关的货物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对该货物实施控制,货物的全部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时,根据合同的约定的价款确认收入。 2、国外销售 根据国外客户订单或与国外客户签订的协议,发行人向国外客户销售产品主要是以 FOB形式出口。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FOB是指卖方将货物放置于指定装运港由买方指定的船舶上,或购买已如此交付的货物即为交货,当货物放置于该船舶上时,货物灭失或损毁的风险即转移,而买方自该点起负担一切费用。在实务操作中发行人在出口报关完成后确认收入,即取得海关报关单后确认收入。
赢合科技公司具体销售流程及销售收入确认方法为: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后一般预收首期货款开始安排生产;生产完成后,客户前来试机并支付发货款;公司收到发货款安排发货,设备到达客户后安排售后技术人员安装调式,经客户验收后,公司确认销售收入。公司和客户一般在销售合同中约定:合同总价款的 10%左右作为设备的质量保证金,待客户设备验收合格运行一年后支付。
机器人根据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产品的特点,公司销售收入确认方法分为两种: 1、一种是执行周期相对较短或合同金额较小的合同项目(合同期短于一年或金额小于300 万元),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规定,按照销售商品的收入确认原则,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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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收入确认政策
给购买方,并不再保留与商品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取价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商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为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对于技术开发合同按照提供劳务的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收入。 该类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规定,在产品交付、安装、验收后确认销售收入。 2、另一种是合同金额较大(大于等于300 万元),合同期超过一年的跨期项目,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 号—建造合同》的规定进行核算,根据项目执行的进度按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收入确认。 该类产品确认收入的具体时点为项目验收日及资产负债表日。 按照建造合同的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合同完工百分比按累计实际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认。其具体确认方法为: (1)确定公司合同的预计总成本方法 公司合同预计总成本依照严格的内部流程进行确定。具体说明如下: ①由项目承担部门根据已签合同制定出预算项目表,列出预计材料采购计划清单与所需工作量,并将预算项目表转交公司预算部门,由预算部门编制预算成本,编制预算成本的具体过程为: 预算部门向公司采购部门和产品实现中心发出材料采购计划清单,采购部门根据材料采购计划清单向供应商询价,确定材料采购成本; 对需要外协的零部件,产品实现中心根据市场实际标准,确定外协零部件的成本; 预算部门根据项目承担部门列出的工作量,测算产品设计、调试、安装等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用,并测算出相关的制造费用。 ②预算部门将项目合同的预算成本情况提交项目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审查后,将预算成本提交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人审批。 ③各报告期末,公司财务会计部将执行中的建造合同预算反馈给项目承担部门,项目承担部门对原始项目预算表的支出内容进行重新确认,并交由预算部门结合项目已发生累计成本情况对前期提交的预算进行复查,重新履行成本预算程序,如原预算发生变化的重新提交项目预算。 (2)确定完工进度的方法 对合同金额较大(大于等于300 万元),且合同期超过一年的跨期项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 号——建造合同》的要求进行核算,根据项目执行的进度按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收入确认。确认收入的时点为项目验收日及资产负债表日,具体过程如下: 首先,核算合同总标的预计总成本; 其次,在各期末确认项目完工进度; 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 最后,根据完工进度计算各期项目收入与成本。 3、建造合同相关的存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 公司对于执行建造合同形成的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单项合同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建造合同的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应提取损失准备,并确认为当期费用。合同完工时,将已提取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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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收入确认政策
准备冲减合同费用。
江苏北人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1、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 以产品已交付客户并经客户验收合格作为风险和报酬的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收入确认依据为签订的合同、签收单及终验收报告,计量方法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金额确认。 2、工装夹具 以产品已交付客户并经客户验收合格作为风险和报酬的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收入确认依据为签订的合同、签收单及验收(确认)单,计量方法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金额确认。 3、其他业务 (1)其他产品销售:以产品送抵客户指定地点并经客户签收作为风险和报酬的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收入确认依据为签收单,计量方法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或订单金额确认。 (2)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双方约定的劳务已经完成,以劳务完成时点作为风险报酬的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收入确认依据为客户的确认单,计量方法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或订单金额确认。
瀚川智能智能制造装备销售业务,系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要求,由本公司提供相关设备设计、制造服务,经客户验收合格后本公司确认收入;与智能制造装备相关的零部件销售业务,本公司于发货时确认收入。
利元亨1、销售商品收入 公司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产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以及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确认收入。 基于上述的销售商品确认原则,本公司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具体时点和具体原则按境内销售和境外销售分别确定如下: (1)境内销售 ①设备类 合同中约定需要在客户处安装调试,在客户现场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②配件类 在交付并经客户签收对账后确认收入。 (2)境外销售 ①设备类 合同中约定以FOB形式出口,公司无需或者只需在客户现场进行简易安装的,公司在办理好报关手续,与产品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买方,在出口报关完成后确认收入; 合同中约定需要在客户处安装调试,在客户现场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②配件类 在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后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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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收入确认政策
2、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基于上述劳务收入的确认原则,本公司为客户提供劳务主要是设备改造类增值和维护保养服务,由于金额较小,于完工时确认收入。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天准科技1、需要安装调试验收的定制化设备销售 在客户验收完成后一次性确认收入。 2、不需要安装调试验收的标准化设备 (1)境内销售货物在货物送达客户并取得客户签收的送货单后确认收入; (2)境外销售货物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取得提单之后确认收入。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无重大差异。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过程

1)对财务报表进行整体分析性复核,并结合业务模式,复核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具体执行情况;

2)获取并查阅公司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并于销售负责人进行访谈;

3)获取并查阅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报告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明细表;复核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合理性;

4)获取并查阅发行人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和订单,查看合同中的权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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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约定、收入确认时点、计价方式、结算周期等条款;

5)获取同行业数据进行比对分析。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已披露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结合自身业务活动实质、经营模式特点及关键审计事项等,已披露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已针对性披露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具体执行标准;已披露重要会计政策及其关键判断、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的衡量标准。经核查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中补充披露。

(十九)反馈意见第19条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上海莘翔、苏州凡特斯均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公司出口产品适用“免抵退”政策,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的税收优惠;发行人子公司苏州乔岳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实行增值税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政策。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对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申请过程,享受即征即退的软件产品内容,是否与整机一起整体销售,软件和硬件销售额的分配方法、金额及占比,是否存在退税过期情况及预防、解决措施。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1)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的条件逐条核查发行人、上海莘翔、苏州凡特斯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是否存在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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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收到的主要政府补助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被追缴的风险;(3)核查发行人经营业绩是否依赖于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4)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利用合并范围内相关主体的税收优惠规避税收缴纳义务的情形,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公司软件产品销售额的核算方式和分配方法是否合理,报告期内税收优惠的申请金额是否准确,公司税收相关的内部控制措施是否健全有效,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1)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申请过程发行人子公司苏州乔岳主要从事软件产品的研发、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已实现独立销售。苏州乔岳的经营范围为:软硬件开发、维护;计算机网络工程;电子产品销售。

苏州乔岳于2013年12月23日取得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报告期内,苏州乔岳共有8项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上述软件产品经中国软件评测中心测试通过,均已取得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产品证书》与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实际操作中,苏州乔岳根据上月软件产品销售情况,于每月月初准备《自产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审批确认表》、销售发票等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经审核通过后主管税务机关将核定的软件退税款汇入苏州乔岳账户。

(2)享受即征即退的软件产品内容,是否与整机一起整体销售,软件和硬件销售额的分配方法、金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即征即退的软件产品均为独立销售,不存在与整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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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销售的情形,不涉及软件与硬件之间的销售额分配。苏州乔岳享受即征即退的软件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软件产品内容是否整体销售销售额分配方法
乔岳SMS设备控制软件V1.1.2单独销售不适用
乔岳MBS设备控制软件V1.1.6单独销售不适用
乔岳BBS1设备控制软件V1.0.2单独销售不适用
乔岳BIM设备控制软件V2.0.0单独销售不适用
乔岳iPhone手机Housing排线测量软件V1.1.3单独销售不适用
乔岳按钮垫片Shim组装设备全自动化控制软件V1.0.4单独销售不适用
乔岳MES制造执行系统软件V1.0.0单独销售不适用
乔岳MIC2设备控制软件V1.1.5单独销售不适用

(3)是否存在退税过期情况及预防、解决措施

报告期内,苏州乔岳每月均按照实际软件产品销售收入向税务部门申请软件产品退税。税务部门从审核到发放退税款一般需要1至2月,苏州乔岳每月所申报退税款均在之后2个月内收到,苏州乔岳报告期内不存在退税过期的情况。苏州乔岳每月按期申报增值税退税资料有效预防了退税过期的情况。

2、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的核查过程

1)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的条件逐项核查发行人、上海莘翔、苏州凡特斯的基本情况;

2)核查发行人享受税收优惠的政策文件、证明材料、入账凭证;

3)核查发行人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占经营业绩的比重;

4)核查发行人合并内部交易情况,核查税收优惠情况。

(2)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的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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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的条件逐条核查发行人、上海莘翔、苏州凡特斯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是否存在障碍发行人、上海莘翔、苏州凡特斯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的条件逐条核查情况如下:

序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发行人母公司上海莘翔苏州凡特斯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前身博众有限成立于2006年9月22日,已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成立于2011年9月29日,已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成立于2013年10月23日,已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母公司作为专利权人拥有988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695项,实用新型专利271项,外观设计专利22项;作为软件著作权人拥有软件著作权15项。发行人母公司拥有对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发挥支持作用的自主知识产权。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海莘翔作为专利权人拥有16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13项;作为软件著作权人拥有软件著作权22项。上海莘翔拥有对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发挥支持作用的自主知识产权。截至2018年12月31日,苏州凡特斯作为专利权人拥有48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9项,实用新型专利29项;作为软件著作权人拥有软件著作权7项(含共有)。苏州凡特斯拥有对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发挥支持作用的自主知识产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发行人母公司以自主研发的技术为核心,将其应用于发行人生产的自动化设备(线)、治具类产品和核心零部件产品中,产品归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八、先进制造与自动化/(四)先进制造工艺与装备/2、机器人”的范畴。上海莘翔以自主研发的技术为核心,将其应用于发行人生产的自动化设备(线)、治具类产品中,产品归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八、先进制造与自动化/(四)先进制造工艺与装备/2、机器人”的范畴。苏州凡特斯以自主研发的技术为核心,将其应用于发行人生产的自动化设备(线)、治具类产品中,产品归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八、先进制造与自动化/(四)先进制造工艺与装备/2、机器人”的范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母公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海莘翔拥截至2018年12月31日,苏州凡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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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发行人母公司上海莘翔苏州凡特斯
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司拥有员工2,625人,其中研发人员750人,占比28.57%,不低于10%。有员工223人,其中研发人员75人,占比33.63%,不低于10%。斯拥有员工34人,其中研发人员6人,占比17.65%,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8,513.70万元。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占比分别为12.17%、12.27%和9.93%,不低于3%。2018年度单体实现营业收入19,768.48万元。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占比分别为6.37%、7.37%和9.35%,不低于4%。2018年度单体实现营业收入7,782.22万元。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占比分别为20.01%、29.07%和13.95%,不低于4%。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2018年度营业收入以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为主,占比超过60%。2018年度营业收入以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为主,占比超过60%。2018年度营业收入以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为主,占比超过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发行人母公司当前的研究开发组织管上海莘翔当前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苏州凡特斯当前的研究开发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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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发行人母公司上海莘翔苏州凡特斯
应要求。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能够满足本条款的规定。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能够满足本条款的规定。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能够满足本条款的规定。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报告期内,发行人母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报告期内,上海莘翔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报告期内,苏州凡特斯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经逐条核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上海莘翔、苏州凡特斯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2)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收到的主要政府补助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被追缴的风险

①税收优惠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境内下属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如下:

A、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发行人曾持有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于2014年10月31日颁发的证号为“GF201432000954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发行人目前持有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于2017年12月7日颁发的证号为“GR20173200349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报告期内,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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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苏州凡特斯持有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于2016年11月30日颁发的证号为“GR201632002764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16年至2018年,苏州凡特斯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海莘翔持有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于2017年11月23日颁发的证号为“GR201731002358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17年至今,上海莘翔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832006924。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2018年度和2019年1-6月,苏州灵猴机器人均亏损,未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B、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乔岳软件持有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乔岳软件系软件企业。根据乔岳软件填报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乔岳软件申请自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税收优惠(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苏州市吴江区国家税务局于2016年6月13日确认同意。

C、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

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规定,乔岳软件享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享受的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合法、有效,不存在被追缴的风险。

②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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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到补贴收入具体明细可参见本回复第28题“(1)报告期内收到的主要政府补助的具体内容、条件及法律依据;如何区分与收益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逐项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认定与收益或与资产相关的依据、确认的时点及其依据”的有关内容。

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企业最近三年及一期获得的主要政府补助已取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或证明的,该等财政补贴合法、真实、有效,不存在被追缴的风险。

3)核查发行人经营业绩是否依赖于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

①发行人经营业绩是否依赖于税收优惠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分析如下:

A、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2017年2016年
发行人母公司所得税优惠金额(模拟)696.402,471.17512.492,896.21
上海莘翔所得税优惠金额(模拟)694.73679.94269.81-
苏州凡特斯所得税优惠金额(模拟)-57.28-20.2084.25
苏州乔岳所得税优惠金额(模拟)--56.409.76
合计1,391.133,208.39818.502,990.22
利润总额12,296.2233,932.098,406.3630,845.94
所得税优惠金额(模拟)占比11.31%9.46%9.74%9.69%

注:所得税优惠金额(模拟)=单体利润总额×(25%-单体享受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模拟计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69%、9.74%、9.46%和11.31%,占比较小。同时,发行人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仅对发行人净利润产生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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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业绩良好,不存在依赖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情形。B、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2017年2016年
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7.52102.3957.49
利润总额12,296.2233,932.098,406.3630,845.94
占比-0.02%1.22%0.19%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的利润总额12,296.2233,932.0930,687.4230,845.94
占比-0.02%0.33%0.19%

报告期内,苏州乔岳收到的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金额分别为57.49万元、

102.39万元、7.52万元和0.00万元,占同期合并口径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19%、1.22%、0.02%和0.00万元,扣除2017年度股份支付计入管理费用22,281.06万元影响,相应的占比分别为0.19%、0.33%、0.02%和0.00%,占比较小。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业绩良好,不存在依赖于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不存在依赖于税收优惠的情形。

②发行人经营业绩是否依赖于政府补助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609号《审计报告》,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政府补助的金额及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2017年2016年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274.741,966.972,112.431,009.67
利润总额12,296.2233,932.098,406.3630,845.94
记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占比18.50%5.80%25.13%3.27%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的利润总额12,296.2233,932.0930,687.4230,845.9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占比18.50%5.80%6.88%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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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记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27%、25.13%、5.80%和18.50%,扣除2017年度股份支付计入管理费用22,281.06万元影响,相应的占比分别为3.27%、6.88%、5.80%和18.50%。2016年至2018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较低,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不存在依赖于政府补助的情形。2019年1-6月,占比较高主要系利润总额为2019年上半年金额,比例计算中的分母相对较小所致。

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不存在依赖于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的情形。4)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利用合并范围内相关主体的税收优惠规避税收缴纳义务的情形,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范围内的发行人、上海莘翔、苏州凡特斯、苏州乔岳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将产品低价销售给母公司或其他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子公司,通过转移定价规避税收缴纳的情形。苏州乔岳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已实现软件产品独立销售,不涉及利用其他主体规避税收缴纳义务的情形。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利用合并范围内相关主体的税收优惠规避税收缴纳义务的情形。

3、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过程

1)抽取软件销售相关合同,确认发行人软件产品销售方式;

2)获取软件产品享受优惠条件所需相关证书;

3)计算各期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申请金额是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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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了解发行人退税申报流程是否及时有效;5)获取公司与税收相关的内控制度。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1)公司软件产品销售额的核算方式和分配方法是否合理公司享受即征即退的软件产品均单独销售,软件与硬件的销售额无需进行分配,具体回复可参见本回复“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之“(2)享受即征即退的软件产品内容,是否与整机一起整体销售,软件和硬件销售额的分配方法、金额及占比”。2)报告期内税收优惠的申请金额是否准确根据《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的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报告期内,苏州乔岳各期享受即征即退软件销售产品退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自产软件产品收入(a)已缴纳增值税(b)税负率(c=b/a)应退税额(d=a*(c-3%)收到退税额e差异(f=d-e)
2016年度411.2169.8316.98%57.4957.49-
2017年度802.78126.4715.75%102.39102.39-
2018年度68.389.5714.00%7.527.52-
2019年1-6月------

3)公司税收相关的内部控制措施是否健全有效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与税收相关的内部控制措施已建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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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运行有效。发行人与税收相关的主要内部控制措施如下:

序号主要业务活动控制目标控制活动
1税收备案及申报及时进行税务审批及备案应纳税事项发生后,各纳税主体按经复核确认后的结果,在税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根据税收优惠条件按计税基数和法定税率及进行税务核算、税务审批及备案(如减免税申请)等
2应纳税额的计算与申报税费记录的准确性各纳税主体税务会计根据当月财务账面记录信息计算出来的纳税金额上报主管审核后统一汇总并上报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进行审批。最终由各纳税主体税务会计完成网上申报表或柜面申报表
3税收的相关记录税费记录的及时性各纳税主体税务会计根据已填报的纳税数额,在税费所属期间记录相关凭证。各公司出纳根据资金安排情况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并取得相关单据交由会计进行凭证处理。公司所有的凭证需经过主管会计审核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公司软件产品销售额的核算方式准确,分配方法合理,各期享受即征即退软件销售产品退税申请金额准确,公司税收相关的内部控制措施健全有效。

4、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六、税项”中补充披露。

(二十)反馈意见第20条

报告期内自动化设备(线)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70%以上(其余为治具及零部件收入)。自动化设备(线)报告期内平均单价分别为27.95万元、24.34万元、22.94万元,毛利率分别为45.60%、46.54%、40.39%。主营业务成本(含治具及零部件)分别为85,205.11万元、104,946.4万元、146,380.28万元。

请发行人:(1)披露主要产品平均单价逐年下降的原因;(2)结合主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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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技术迭代情况及价格变动情况,披露主要产品是否具有技术迭代风险。如是,请在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部分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请发行人:(1)结合下游消费电子及汽车行业发展情况及自动化设备行业供求情况,说明主要产品价格下降是否符合行业趋势;(2)结合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逐年上升的情况,说明在自动化设备(线)平均单价下降的情况下,2016年——2017年毛利率水平小幅上升的原因。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及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分计提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1)主要产品平均单价逐年下降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自动化设备(线)的平均单价分别为27.95万元/台、24.34万元/台、22.94万元/台和23.01万元/台,产品平均单价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有:

①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非标自动化设备(线),是根据客户的需求个性化定制的。不同客户,对于生产线的规模、功能、精度、柔性、是否指定进口原器件(价格差异)等需求不同,自动化装备和应用系统的定制化差异很大,与一般标准品统一定价有明显区别,由于每条自动化设备所承载的装配、检测作业功能不尽相同,因此会经常出现一台一价的情况。

②除产品的非标性质外,公司各年度所销售的自动化设备类型变化也会导致产品整体均价的变化。2016年至2019年1-6月,气密性检测类自动化设备的销售金额分别为46,199.20万元、35,215.24万元、14,632.67万元和4,971.33万元,因客户需求变化而销售规模有所下降,该类设备主要用于手机防水性能检测,每台设备的销售单价从40万元至80万元左右,单价整体要明显高于其他装配、检测自动化设备,因此,气密性检测类自动化设备的销售占比变化,在一定程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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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了公司自动化设备(线)的平均售价。如剔除气密性检测类自动化设备,公司自动化设备(线)的平均单价分别为21.62万元/台、20.33万元/台、21.68万元/台和21.99万元/台,产品均价基本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年度项目自动化设备气密性检测设备扣除气密性检测设备后
2016年度金额(万元)113,681.6146,199.2067,482.41
数量(台)4,067.00946.003,121.00
单价(万元/台)27.9548.8421.62
2017年度金额(万元)149,674.6235,215.44114,459.18
数量(台)6,150.00521.005,629.00
单价(万元/台)24.3467.5920.33
2018年度金额(万元)185,426.9914,632.67170,794.32
数量(台)8,082.002037,879.00
单价(万元/台)22.9472.0821.68
2019年1-6月金额(万元)67,429.294,971.3362,457.96
数量(台)2,933.00932,840.00
单价(万元/台)23.0153.4621.99

(2)结合主要产品技术迭代情况及价格变动情况,主要产品是否具有技术迭代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定制非标自动化设备,主要用于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家电等行业的装配、检测、移动等生产环节,即系根据客户的产品生产需求及每条生产线的具体情况,运用各类底层自动化技术完成系统集成,用于下游客户的产品生产。

公司的产品并非机床加工中心等标准化的工业设备产品,或者各类电子产品,出于产品性能提升、市场营销推广等因素考虑,每隔一段时期发布新品、进行升级换代,即产品有非常清晰的代次概念。公司的产品生产行为是具有明显的“CtoB”的特点,客户需求直接引导公司产品生产行为,每一台设备、产线的功能性都具有其独特性。

在系统集成方面,公司的技术迭代主要有两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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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精密机械设计、精密运动控制、机器视觉、核心算法等底层技术的不断开发与升级,核心表现在于自动化设备在原有功能基础上精密度、速度、稳定性的提升。以手机终端组装线为例,作为公司开发时间最长的产品类型,经过长期技术积累,不断对其进行全方位的升级,比如:

1)初始设备的停机维护率较高,高峰值会达到1.5小时/天;经过几年的经验积累,并克服多个技术难点后,目前,公司该类非标自动化设备的停机维护率基本稳定在0.5小时/天;

2)随着该类非标自动化设备技术不断升级,稳定性大幅提高,大大减轻了售后人员的工作量,该类设备开发成功伊始,每条生产线需要留有10到15个技术售后人员,而目前每条线只要需要2到3个人即可;

3)经过这么多年的摸索,设备良率也得到大幅提升,前期设备刚投入运行的一段时间内,设备良率大概能为95%,通过经过不断的技术改进,目前设备生产的良率能稳定达到了99%左右。

二是新功能开发、新技术应用。例如公司成功开发了“手机摄像头支架模组自动贴装线”,技术方面实现多项突破:

1)采用先进的直线电机模组配合自动流水线进行全自动贴合,在此过程通过相关软件计算成功的将直线电机和流水线速度匹配,达到高速度、高精度贴装的要求。其产品贴合精度达到±0.02mm,最快速度达到2秒/颗产品,良率达到

99.5%以上;

2)通过软件和相机程序的换算,成功应用相机的扫拍功能(相机不停机拍照),目前根据设计设备测算,相机扫拍一次产品大概时间仅为0.5秒;

3)通过公司自主研发的远心镜头、相机光源、UV固化光源等产品成功应用到该流水线设备上。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紧跟国内外行业前沿,始终把研发技术工作作为公司生存和持续发展的驱动力。而且作为技术服务型企业,公司的研发方向高度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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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客户需求和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确保公司产品能够更好地满足各类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公司主要产品没有技术迭代风险。

(3)结合下游消费电子及汽车行业发展情况及自动化设备行业供求情况,说明主要产品价格下降是否符合行业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单价波动,主要系产品的非标特性以及产品类型结构变化所致,并非受下游消费电子及汽车行业或自动化设备行业的行业整体发展趋势波动或行业景气度下滑等因素影响。

(4)结合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逐年上升的情况,说明在自动化设备(线)平均单价下降的情况下,2016年——2017年毛利率水平小幅上升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自动化设备(线)的平均单价下降,同时,平均成本也同步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平均成本分别为15.21万元/台、13.01万元/台、13.68万元/台和12.86万元/台。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均价的下降,并非相同产品因技术迭代或低价倾销策略而导致均价下降。2016年度和2017年度,自动化设备(线)毛利率分别为45.60%和46.54%,毛利率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自动化设备(线)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均逐年上升,但产品均价有所下降,主要系非标特性以及气密性检测类设备等产品类型结构变化等所致。报告期内,公司自动化设备(线)的平均单价和平均成本的具体情况如下:

自动化设备(线)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67,429.29185,426.99149,674.62113,681.61
营业成本(万元)37,712.28110,537.3080,016.5061,844.41
数量(台)2,933.008,082.006,150.004,067.00
平均单价(万元/台)23.0122.9424.3427.95
平均成本(万元/台)12.8613.6813.0115.21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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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取发行人不同产品的价格和成本变动分析,询问管理层了解产品定价策略,结合销售和采购情况分析变动趋势的合理性;

2)抽查主要客户,获取并查阅发行人与其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查看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约定、收入确认时点、计价方式、结算周期等条款;

3)获取公司销售统计表,复核报告期内公司毛利变动情况;

4)对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和经营状况、与发行人的关系以及合作模式、价格机制、货物控制权转移时点条款、退货条款等信息;

5)报告期内对主要客户的销售交易金额、各报告期末应收款项余额实施函证程序;

6)对公司存货实施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状况等;对已发货未验收的发出商品实施盘点程序和函证程序、检查期后验收和回款情况;

7)复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关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情况和核查结论

1)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已分析并补充披露主要产品平均单价逐年下降的原因;已结合主要产品技术迭代情况及价格变动情况,说明公司产品不存在技术迭代风险;已说明产品均价下降与行业趋势无直接关系;已对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逐年上升、自动化设备(线)平均单价下降的情况下,2016年至2017年毛利率水平小幅上升的原因进行了说明。

2)对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分计提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对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请参见本回复第30题“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之“(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之“2)核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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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变动符合业务情况;公司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形可以真实反映公司存货的变现能力,存货减值准备金额计提充分。

3、补充披露情况

主要产品平均单价逐年下降的原因,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六、税项”中补充披露。

(二十一)反馈意见第21条

发行人自动化设备(线)收入占比70%以上。自动化设备于产品交付客户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完成验收时,确认收入。

请发行人:(1)披露产品从生产完成到收入确认所需流程;(2)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与自动化设备(线)订单及销售情况的匹配情况;(3)披露确认产品完成验收的证据,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从发出到确认收入的时间间隔;

(4)披露对已交付客户指定地点,但尚未完成验收的发出商品的盘点方式及盘点情况。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1)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2)说明对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的盘点情况,是否实施了有效程序并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3)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将未进行终验收的产品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并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回复:

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1)产品从生产完成到收入确认所需流程

公司的设备类产品生产完成后,需要运送到客户或其指定的工厂,并在现场完成后续的安装和调试,并经客户验收后方可确认收入。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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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还要匹配客户的整体生产线的建设进度。公司以获取客户终验验收单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

(2)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与自动化设备(线)订单及销售情况的匹配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与自动化设备(线)订单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点发出商品余额有订单金额订单覆盖率
2019年6月30日40,983.0740,983.07100.00%
2018年12月31日46,965.5346,965.53100.00%
2017年12月31日44,212.1244,212.12100.00%
2016年12月31日20,279.2520,279.25100.00%

公司以订单式生产方式为主,以销定产模式下公司发出商品均有明确订单支持,订单覆盖比例达到100%。

截止本回复日期,报告期内发行人发出商品期后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点发出商品余额期后结转金额结转比例
2019年6月30日40,983.0712,880.4231.43%
2018年12月31日46,965.5343,618.0592.87%
2017年12月31日44,212.1243,435.2898.24%
2016年12月31日20,279.2520,279.25100.00%

截至2019年8月末,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已实现销售并确认收入比例分别为100.00%、98.24%、92.87%和31.43%,除2019年6月30日发出商品因距本回复日期时间较短导致期后结转比例较小外,不存在大额发出商品长期未实现销售的情况。

(3)确认产品完成验收的证据,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从发出到确认收入的时间间隔

报告期内,公司发出商品验收周期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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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周期(天)2019年1-6月比例2018年度比例2017年度比例2016年度比例
3个月以内2,651.326.47%325.410.67%352.330.80%290.731.43%
3个月至6个月14,896.6836.35%21,995.6645.40%27,510.4562.22%4,249.6520.96%
6个月至9个月6,295.1815.36%7,992.4316.50%5,327.1912.05%5,048.7924.90%
9个月至1年6,823.4116.65%6,451.4113.32%3,187.257.21%1,629.038.03%
一年以上10,316.4725.17%11,681.3924.11%7,834.9117.71%9,061.0544.68%
合计40,983.07100.00%48,446.30100.00%44,212.12100.00%20,279.25100.00%

消费电子领域客户的验收时间通常集中在1年以内,其他应用领域的验收时间通常集中在一年以上。而一年以内又主要集中在3-6个月的区间,以苹果公司为代表的的消费电子类客户的验收比较及时。2016年期末,发出商品中验收周期超过1年的金额为9,061.05万元,占该期末发出商品的比例较高,为44.68%,主要为部分家电行业的自动化生产设备的客户验收周期较长所致。

(4)对已交付客户指定地点,但尚未完成验收的发出商品的盘点方式及盘点情况

针对发出商品,公司分别于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10月、2018年末以及2019年6月末在代工厂实地盘点设备,盘点区域情况如下:

盘点时间区域盘点方式执行盘点的部门
2016年12月郑州富士康厂区依据设备序列号财务部、售后
观澜富士康厂区依据设备序列号财务部、售后
昌硕厂区依据设备序列号财务部、售后
世硕厂区依据设备序列号财务部、售后
2017年12月郑州富士康厂区依据设备序列号财务部、售后
观澜富士康厂区依据设备序列号财务部、售后
昌硕厂区依据设备序列号财务部、售后
世硕厂区依据设备序列号财务部、售后
2018年10月昆山世硕依据设备序列号财务部、售后
昆山联滔依据设备序列号财务部、售后
深圳观澜依据设备序列号财务部、售后
上海昌硕依据设备序列号财务部、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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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富士康依据设备序列号财务部、售后
2018年12月深圳观澜依据设备序列号财务部、售后
郑州富士康依据设备序列号财务部、售后
2019年6月郑州富士康依据设备序列号财务部、售后
深圳观澜依据设备序列号财务部、售后
上海昌硕依据设备序列号财务部、售后
昆山世硕依据设备序列号财务部、售后

报告期末盘点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账面金额盘点金额比例
2016年20,279.2517,458.4186.09%
2017年44,212.1236,085.9381.62%
2018年46,965.5337,530.1679.91%
2019年1-6月40,983.0733,632.8482.07%

根据苹果公司生产计划,盘点期间富士康、昌硕、世硕等地部分车间处于架线、试运行等阶段,该区域内的发出商品因施工或保密原因无法进入盘点,因此盘点比例存在一定程度波动。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过程

1)获取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明细,复核发出商品对应的订单情形,并查验期后已通过验收的设备的验收单;

2)复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确认的依据,包括不限于发货单、签收单、验收单等;

3)获取公司存货盘点制度,了解公司盘底制度执行情况;

4)针对各期末的发出商品实施监盘程序,复核盘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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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执行销售收入截止性测试,复核收入是否确认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1)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发出商品均有订单依据,与公司以销定产的业务模式相符,查验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的期后销售及回款情况,核查其截至2019年8月31日确认收入及回款情况;经核查,其收款情况与合同执行一致;2016、2017、2018年末的发出商品基本已验收确认收入。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主要为发出商品,产品发货至验收周期较长系发出商品金额较大的主要原因。公司的设备类产品发货后还需要组装和调试,并经客户验收后方可确认收入,而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还要匹配客户的生产线建设进度。2)说明对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的盘点情况,是否实施了有效程序并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出商品主要存放在客户工厂内,申报会计师对报告期内已发出商品实施监盘程序,包括报告期内发出商品已验收和未验收的设备,盘点比例在70%以上。

3)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将未进行终验收的产品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并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选取样本检查相关支持性凭证,确认收入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因公司行业的特殊性,采用逆查法,以账簿记载的收入为起点,从资产负债表日后追查验收单,确认验收日期与日期是否一致。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将未进行终验收的产品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综上,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公司收入确认流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的余额与公司的产销模式相符且与期后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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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情况匹配并对发出商品实施盘点程序;根据获取的验收证据,公司主要客户主要产品的验收周期合理,未发现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3、补充披露情况

主要产品平均单价逐年下降的原因,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资产质量分析”之“(一)资产构成分析”中补充披露。

(二十二)反馈意见第22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6,134.52万元、92,445.85万元、和86,815.68万元。其中,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6,111.72万元、91,767.59万元和86,471.0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9.52%、40.14%和30.34%。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2017年、2018年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074.69万元、-15,682.56万元、79,406.99万元。

请发行人:(1)结合客户种类、销售模式以及预收、应收往来情况,披露报告期内信用政策、结算方式和结算周期。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增加销售收入的情形;(2)披露主要客户应收账款的金额、对应的营业收入金额、经济业务的性质和内容、账龄、可回收性,以及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3)在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基础上披露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1)核查各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背书及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种类、金额;(2)说明应收票据、背书及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的应收票据的具体情况,包括票据种类、出票人、出票日、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是否存在使用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进行融资情形;(3)核查是否存在应收项目之间(如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互相转换的情形,如存在账龄是否连续计算。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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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1)结合客户种类、销售模式以及预收、应收往来情况,披露报告期内信用政策、结算方式和结算周期,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增加销售收入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信用政策、结算方式和结算周期如下:

客户信用政策、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
苹果公司1、销售产品通过苹果公司验收后2周内公司向其提交形式发票(按苹果公司系统规定的付款申请单); 2、苹果公司通过审核后45天内向公司付款; 3、对特殊机型或额度较大订单,苹果公司预付一定比例款项,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而定; 4、全部货款以电汇方式结算;
富士康集团1、销售产品通过富士康验收后,在富士康与苹果公司结账后,富士康再与公司对账并通知开票,开票后90天内付款; 2、全部货款以电汇式结算;
广达集团1、销售产品通过验收后,与公司对账并通知开票,开票后60天付款,付款日一般在20号左右; 2、全部货款以电汇式结算;
英华达集团销售产品通过验收后,与公司对账并通知开票,开票后90天或120天内付款;
和硕联合1、销售产品通过验收后,与公司对账并通知开票,开票后120天付款; 2、全部货款以电汇式结算;
格力集团1、按合同约定的进度付款:签订合同后预付30%,收到设备后支付30%,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30%,剩余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上述时点达成后,格力集团通知开票,开票后6个月内付款; 2、部分货款以电汇方式结算、部分货款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本公司持有票据到期承兑;
蔚来汽车1、按主要合同约定的进度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20%,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70%,剩余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上述时点达成后,蔚来汽车通知开票,开票后6个月内付款; 2、全部货款以电汇式结算;
立讯精密1、销售产品通过验收后,与公司对账并通知开票,开票后90天付款 2、全部货款以电汇式结算;
美的集团1、按主要合同约定的进度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20%-30%,初验合格后支付20%-30%,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30%-40%,剩余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 2、部分货款以电汇方式结算、部分货款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本公司持有票据到期承兑;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结算方式和结算周期无变化,期末应收账款的波动主

8-1-1-279

要系由设备验收时点、合同金额和合同约定条款等因素所决定的,报告期内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增加销售收入的情形。

(2)披露主要客户应收账款的金额、对应的营业收入金额、经济业务的性质和内容、账龄、可回收性,以及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及对应的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时点公司名称经济业务性质和内容账龄账面余额应收账款占比截至2019年8月末期后回款截至2019年8月末期后回款比例
2019.6.30富士康产品销售:治具及配件1年以内15,118.3522.06%2,011.6013.31%
香港博众产品销售:自动化装配及检测设备4-5年和5年以上13,352.9419.48%--
立讯精密产品销售:自动化装配设备1年以内6,075.538.87%1,568.1525.81%
蔚来汽车产品销售:自动化换电站设备1年以内5,914.218.63%1,177.9619.92%
和硕联合产品销售:治具及配件1年以内4,149.606.06%635.2615.31%
合计44,610.6465.10%5,392.9812.09%
2018.12.31富士康集团产品销售:治具及配件1年以内17,374.6016.64%9,698.9256%
香港博众产品销售:自动化装配及检测设备3-4年、4-5年和5年以上13,352.9412.79%--
蔚来汽车产品销售:自动化换电站设备1年以内12,762.3812.22%8,901.4270%
苹果公司产品销售:自动化装配及检测设备1年以内11,531.4611.04%11,531.46100%
立讯精密产品销售:自动化装配设备1年以内8,349.318.00%8,349.31100%

8-1-1-280

时点公司名称经济业务性质和内容账龄账面余额应收账款占比截至2019年8月末期后回款截至2019年8月末期后回款比例
合计63,370.6960.69%38,481.1160.72%
2017.12.31苹果公司产品销售:自动化装配及检测设备1年以内66,068.5859.98%66,068.58100.00%
香港博众产品销售:自动化装配及检测设备2-3年、3-4年和4-5年13,352.9412.12%--
富士康产品销售:治具及配件1年以内13,151.4911.94%13,151.49100.00%
和硕联合产品销售:治具及配件1年以内4,730.154.29%4,730.15100.00%
广达集团产品销售:自动化装配设备、治具及配件1年以内1,798.281.63%1,798.28100.00%
合计99,101.4489.97%85,748.5086.53%
2016.12.31香港博众产品销售:自动化装配及检测设备1-2年、2-3年和3-4年18,033.4329.11%4,680.4925.95%
富士康集团产品销售:治具及配件1年以内11,577.0318.69%11,577.03100.00%
苹果公司产品销售:自动化装配及检测设备1年以内10,261.6216.57%10,261.62100.00%
广达集团产品销售:自动化装配及检测设备1年以内6,415.8610.36%6,415.86100.00%
英华达集团产品销售:治具及配件1年以内2,837.554.58%2,837.55100.00%
合计49,125.4979.30%35,772.5572.82%

注:1、同一控制下公司合并计算。

2、上表中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应收账款余额,未扣除坏账准备。

3、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香港博众金额为13,352.94万元的应收款系调整前期会计差错,因2012年至2014年期间交易补计确认收入所致。该款项已于2019年9月收回。

8-1-1-281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应收账款的客户包括富士康集团、蔚来汽车、苹果公司、和硕联合、广达集团等行业内的知名大型企业,信用情况良好。

公司与上述客户间均为一般产品销售,产品类型均为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各类自动化装配、检测设备,治具及配件等。

剔除香港博众因补计收入事项确认的13,352.94万元应收款项影响外,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上述客户的应收账款账龄均在一年以内。截止2019年8月末,上述客户2016年末、2017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均已收回,2018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已回收44,097.82万元,回收比例为76.96%,2019年6月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已回收5,392.98万元,回款比例为12.09%,回款情况良好。

综上,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客户质地优良,应收账款账龄较短,且报告期内回款情况良好,不存在大额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3)在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基础上披露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主要政策的对比情况如下: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公司名称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博众精工金额超过500万元(不含50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
赛腾股份单项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先导智能应收款项前五大的应收账款
赢合科技对单个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达到应收账款余额总金额的20%且金额已超过3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
机器人500万元以上应收账款
江苏北人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或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
瀚川智能期末余额达到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
利元亨单个法人主体、自然人欠款余额超过100万元
天准科技1,0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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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账龄分析法)

1年以内 (含一年)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赛腾股份5%10%20%50%80%100%
先导智能5%20%50%100%100%100%
赢合科技5%10%30%100%100%100%
机器人5%10%30%50%70%100%
江苏北人5%10%30%50%80%100%
瀚川智能5%10%30%50%70%100%
利元亨5%20%50%100%100%100%
天准科技3%10%20%30%60%100%
博众精工5%10%30%50%70%100%

注:机器人2019年1-6月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变更为:1年以内(含1年)3%,1-2年15%,2-3年30%,3-4年45%,4-5年60%,5年以上100%。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公司名称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博众精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赛腾股份根据该款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先导智能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赢合科技本集团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机器人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江苏北人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瀚川智能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利元亨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天准科技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对于

8-1-1-283

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公司基本一致。综上所述,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选取的可比公司相比无重大差异,较为严谨。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公司与同行业公司计提政策一致,按照未来现金流量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过程

1)取得报告期内的应收票据登记簿,对各期期末的应收票据实施盘点程序,对各期末大额应收票据进行函证,检查应收票据的背书和贴现情况;2)结合报告期各期的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分析应收票据交易的真实性。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1)核查各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背书及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种类、金额

①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情况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

在已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情形。报告期各期末,已背书的票据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银行承兑汇票1,629.681,000.921,147.19517.35
合计1,629.681,000.921,147.19517.35

8-1-1-284

2)说明应收票据、背书及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的具体情况,包括票据种类、出票人、出票日、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是否存在使用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进行融资情形

8-1-1-285

①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明细

2019年6月30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规定,将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又以出售为目的银行承兑汇票重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列报,重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的应收票据明细如下:

票据种类出票人出票日期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
银行承兑汇票佛山市顺德区美恒舜电器销售有限公司2019-1-14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博众精工400.002019-7-14
银行承兑汇票江苏中天华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19-3-19苏州博众机器人有限公司博众精工20.002019-9-19
银行承兑汇票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2019-5-21上海沪工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博众精工100.002019-11-21
银行承兑汇票东莞市瑞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19-5-31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博众精工2.812019-11-30
银行承兑汇票福建盛美卓越电器销售有限公司2019-1-22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博众精工5.002019-7-22
银行承兑汇票仟金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9-1-17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博众精工165.282019-7-17
银行承兑汇票福建盛美卓越电器销售有限公司2019-1-22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博众精工5.002019-7-22

8-1-1-286

票据种类出票人出票日期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
银行承兑汇票福建盛美卓越电器销售有限公司2019-1-22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博众精工50.002019-7-22
银行承兑汇票安徽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18-7-26苏州凌云视界智能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博众精工10.002019-7-25
银行承兑汇票浙江美芝压缩机有限公司2019-4-25广东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博众精工50.002019-10-25
银行承兑汇票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2019-4-18广东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博众精工121.082019-10-15
银行承兑汇票安徽美奇电器有限公司2019-4-23广东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博众精工102.772019-10-23
银行承兑汇票浙江美芝压缩机有限公司2019-5-10广东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博众精工29.702019-11-10
银行承兑汇票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1-30深圳市格林晟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灵猴121.882019-7-30
银行承兑汇票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19-3-12深圳市瑞达兴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灵猴31.622019-9-12
银行承兑汇票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21深圳市瑞达兴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灵猴10.002019-10-17
银行承兑汇票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21深圳市瑞达兴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灵猴3.002019-10-17
银行承兑汇票福建培新机械制造实业有限公司2019-3-15东莞市东历机电有限公司苏州灵猴20.002019-9-15
银行承兑汇票浙江美芝压缩机有限公司2019-3-25东莞市东历机电有限公司苏州灵猴5.612019-9-25
银行承兑汇票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21深圳市瑞达兴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灵猴15.002019-10-17
银行承兑汇票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21深圳市瑞达兴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灵猴3.002019-10-17
银行承兑汇票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21深圳市瑞达兴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灵猴10.002019-10-17
银行承兑汇票浙江斯凯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2019-3-6深圳市瑞达兴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灵猴10.002019-9-6

8-1-1-287

票据种类出票人出票日期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
银行承兑汇票汕头市华润达塑胶实业有限公司2019-1-22深圳市瑞达兴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灵猴1.002020-1-22
银行承兑汇票杭州杭科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8-28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灵猴3.482019-8-28
银行承兑汇票温州莱万特贸易有限公司2019-3-13苏州泰科贝尔直驱电机有限公司苏州灵猴10.002019-9-13
小计1,306.23

2018年12月31日

票据种类出票人出票日期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
银行承兑汇票陕西五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18-10-30柳州卓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博众精工100.002019-04-30
银行承兑汇票遵化市恒威矿业有限公司2018-11-22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众精工110.002019-05-22
银行承兑汇票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2018-12-11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博众精工106.502019-09-11
银行承兑汇票湖南航天天麓新材料检测有限责任公司2018-12-25凌云光技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博众精工28.152019-06-25
银行承兑汇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7-30珠海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博众精工39.732019-1-30
银行承兑汇票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9-11广东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博众精工75.002019-3-11
银行承兑汇票佛山市美的开利制冷设备有限公2018-9-20广东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博众精工2.002019-3-20

8-1-1-288

票据种类出票人出票日期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
银行承兑汇票上海嘉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018-10-11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众精工20.002019-4-11
银行承兑汇票上海嘉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018-10-11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众精工20.002019-4-11
银行承兑汇票无锡悟联科技有限公司2018-10-10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众精工10.002019-4-10
银行承兑汇票上海萱代贸易有限公司2018-9-25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众精工20.002019-3-25
银行承兑汇票温州云程贸易有限公司2018-9-18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众精工50.002019-3-18
银行承兑汇票上海青赫实业有限公司2018-10-25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众精工50.002019-4-25
银行承兑汇票吉林省荣发服装服饰有限公司2018-11-1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众精工10.002019-5-1
银行承兑汇票江西凯马百路佳客车有限公司2018-11-22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众精工55.002019-5-22
银行承兑汇票潍坊普云惠医药有限公司2018-10-19约克(无锡)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博众精工5.002019-4-19
银行承兑汇票山东龙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7-19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博众精工20.002019-1-19
银行承兑汇票慈溪市福瑞德贸易有限公司2018-7-3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博众精工10.002019-1-3
小计731.38

8-1-1-289

2017年12月31日

票据种类出票人出票日期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
银行承兑汇票浙江美芝压缩机有限公司2017-08-25广东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博众精工27.202018-02-25
银行承兑汇票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2017-09-30蒂森克虏伯普利斯坦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博众精工18.002018-03-30
银行承兑汇票浙江派尼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11-15浙江派尼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众精工20.002018-05-15
银行承兑汇票浙江派尼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11-15浙江派尼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众精工29.002018-05-15
银行承兑汇票广西晟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2017-12-13郑州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博众精工368.702018-06-13
银行承兑汇票长沙市捷西实业有限公司2017-04-14江苏中天华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博众机器人20.002018-04-14
银行承兑汇票贵州千汇新贸易有限公司2017-08-09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博众机器人20.002018-02-09
银行承兑汇票河南至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7-09-14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博众机器人20.002018-03-14
银行承兑汇票广州天力叉车装配维修有限公司2017-07-11北京弘益鼎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苏州五角10.002018-01-11
银行承兑汇票深圳市鑫尔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2017-10-13深圳市鑫尔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苏州灵猴105.702018-04-13
银行承兑汇票上海帆声图像科技有限公司2017-12-25上海帆声图像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灵猴19.652018-03-25
银行承兑汇票深圳市瑞达兴科技有限公司2017-12-20深圳市瑞达兴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灵猴20.002018-06-20
银行承兑汇票深圳市雅仕达印务有限公司2017-9-25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博众精工10.002018-3-20
银行承兑汇票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17-11-15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博众精工20.002018-5-15

8-1-1-290

票据种类出票人出票日期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
银行承兑汇票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17-11-15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博众精工20.002018-5-15
银行承兑汇票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17-11-15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博众精工20.002018-5-15
银行承兑汇票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17-11-15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博众精工20.002018-5-15
银行承兑汇票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17-11-15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博众精工20.002018-5-15
银行承兑汇票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17-11-15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博众精工20.002018-5-15
银行承兑汇票江阴市广业纺织有限公司2017-8-11苏州博众机器人有限公司博众精工5.002018-2-11
小计813.25

2016年12月31日

票据种类出票人出票日期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
银行承兑汇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11-10珠海凯邦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博众精工22.802017-05-10
银行承兑汇票东莞美的制冷设备销售有限公司2016-8-11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博众精工20.002017-2-11
银行承兑汇票东莞美的制冷设备销售有限公司2016-8-11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博众精工20.002017-2-11
银行承兑汇票东莞美的制冷设备销售有限公司2016-8-11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博众精工20.002017-2-11
银行承兑汇票东莞美的制冷设备销售有限公司2016-8-11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博众精工20.002017-2-11
银行承兑汇票东莞美的制冷设备销售有限公司2016-8-11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博众精工20.002017-2-11
银行承兑汇票东莞美的制冷设备销售有限公司2016-8-11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博众精工20.002017-2-11
银行承兑汇票东莞美的制冷设备销售有限公司2016-8-11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博众精工20.002017-2-11
银行承兑汇票东莞美的制冷设备销售有限公司2016-8-11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博众精工20.002017-2-11
银行承兑汇票东莞美的制冷设备销售有限公司2016-8-11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博众精工20.002017-2-11

8-1-1-291

票据种类出票人出票日期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
银行承兑汇票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16-8-30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博众精工300.002017-2-28
银行承兑汇票浙江美芝压缩机有限公司2016-9-20安徽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博众精工1.302017-3-20
银行承兑汇票慈溪市跃隆五金塑料有限公司2016-8-30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众精工10.002017-2-28
银行承兑汇票广西粤美制冷产品销售有限公司2016-7-28北京博众乔岳科技有限公司博众精工5.002017-1-28
银行承兑汇票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10-25苏州同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博众精工154.002017-4-25
银行承兑汇票浙江美芝压缩机有限公司2016-11-7广东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博众精工20.402017-5-7
银行承兑汇票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江苏有限公司2016-9-26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众精工23.002017-3-23
银行承兑汇票东莞美的制冷设备销售有限公司2016-8-11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博众精工20.002017-2-11
小计736.50

② 背书及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2019年6月30日

票据种类前手出票日期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
银行承兑汇票珠海格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2019/3/1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华安普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1.402019/9/1
银行承兑汇票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2018/12/11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龙腾模具钢材有限公司106.502019/9/11
银行承兑汇票苏州凌云视界智能设备有限责任公司2019/2/1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市俊野精密电子有限公司10.002019/8/1
银行承兑汇票苏州博众机器人有限公司2019/3/19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沁蓝环保有限公司14.802019/9/19

8-1-1-292

票据种类前手出票日期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
银行承兑汇票珠海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2019/4/29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华安普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112019/10/29
银行承兑汇票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2019/4/10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伟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02019/10/10
银行承兑汇票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2019/5/29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华安普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2019/11/29
银行承兑汇票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2019/5/29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东邦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5.052019/11/29
银行承兑汇票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2019/5/29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华安普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2019/11/29
银行承兑汇票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2019/5/29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华安普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2019/11/29
银行承兑汇票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2019/5/29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华安普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2019/11/29
银行承兑汇票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2019/5/29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华安普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4.402019/11/29
银行承兑汇票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2019/5/29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华安普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2019/11/29
银行承兑汇票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2019/5/29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华安普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2019/11/29
银行承兑汇票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2019/5/29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华安普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2019/11/29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林垛精密设备有限公司12.56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富耀净化科技有限公司1.21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同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2.02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林垛精密设备有限公司5.28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速亚电子有限公司7.21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深圳市卓信创驰技术有限公司16.00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杭州闽达电子有限公司7.57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上海台银机电科技有限公司6.402019/7/10

8-1-1-293

票据种类前手出票日期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恒泰电子有限公司1.84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恒泰电子有限公司1.10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上海台银机电科技有限公司7.12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梯爱取开精密机械有限公司1.51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丰格瑞贸易有限公司3.07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上海光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9.15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丰格瑞贸易有限公司15.22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上海良焱光电有限公司11.15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鑫恒拓精密自动化有限公司9.56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特锐铭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2.93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江苏驰骋精密部件有限公司11.61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上海弥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7.34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23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上海光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28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昆山市玉山镇利比欧自动化设备厂5.57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煜锦泰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2.69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上海光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6.37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刃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29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骏骐达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2.812019/7/10

8-1-1-294

票据种类前手出票日期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永诚模具厂7.23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东茂工业设备有限公司10.76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无锡钢正精密吸铸有限公司18.45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天士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1.72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亿萨佧机电科技(苏州)有限公司11.10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深圳市卓信创驰技术有限公司17.95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市特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37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康富精密机械有限公司12.00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康富精密机械有限公司12.79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镒升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5.46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镒升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22.14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镒升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29.89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镒升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17.26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镒升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20.00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镒升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20.00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镒升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20.00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镒升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20.00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镒升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20.00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东茂工业设备有限公司10.002019/7/10

8-1-1-295

票据种类前手出票日期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东茂工业设备有限公司10.00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东茂工业设备有限公司10.00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东茂工业设备有限公司10.00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东茂工业设备有限公司10.00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东茂工业设备有限公司10.00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东茂工业设备有限公司10.00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东茂工业设备有限公司10.00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镒升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5.00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镒升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5.00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5.00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佳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5.00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佳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5.002019/7/10
银行承兑汇票丰菱科技无锡有限公司2018/12/28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市特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002019/12/26
银行承兑汇票深圳市迈隆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19/1/16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市凌臣采集计算机有限公司49.132019/7/17
银行承兑汇票深圳市瑞达兴科技有限公司2019/1/24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丰格瑞贸易有限公司30.002019/7/24
银行承兑汇票深圳市瑞达兴科技有限公司2019/1/24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10.002019/7/24
银行承兑汇票深圳市瑞达兴科技有限公司2019/1/24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上海光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30.002019/7/24
银行承兑汇票深圳市瑞达兴科技有限公司2019/1/24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市桃花源机械有限公司13.942019/7/24
银行承兑汇票东莞市东历机电有限公司2019/1/25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深圳市卓信创驰技术有限公司9.962019/7/24

8-1-1-296

票据种类前手出票日期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
银行承兑汇票武汉志德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9/1/22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深圳市卓信创驰技术有限公司2.892019/7/22
银行承兑汇票深圳市迈隆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19/2/28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鑫恒拓精密自动化有限公司11.052019/8/28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杭州米格电机有限公司2.64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上海光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83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杭州米格电机有限公司11.51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丰格瑞贸易有限公司19.90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骏骐达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1.22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甪直致恒精密模具厂20.47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上海良焱光电有限公司3.07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市特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88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图像视觉技术分公司1.74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上海瑞承动力机械有限公司21.00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睿信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48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昆山市玉山镇利比欧自动化设备厂3.22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梯爱取开精密机械有限公司2.35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洞廷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06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永诚模具厂2.18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甪直致恒精密模具厂5.952019/9/27

8-1-1-297

票据种类前手出票日期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昆山市玉山镇利比欧自动化设备厂4.16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洞廷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71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亿萨佧机电科技(苏州)有限公司4.48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天士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4.08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上海准晟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6.93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骏骐达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6.39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市桃花源机械有限公司8.24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欧菱机电贸易有限公司7.95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上海准晟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2.58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骏骐达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14.85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市特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24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深圳市卓信创驰技术有限公司3.84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海悦威精密塑胶有限公司2.63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江苏驰骋精密部件有限公司2.55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林垛精密设备有限公司16.26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市桃花源机械有限公司4.16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高唐县瑞景精密机械有限公司7.60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海悦威精密塑胶有限公司9.25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上海台银机电科技有限公司14.602019/9/27

8-1-1-298

票据种类前手出票日期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上海台银机电科技有限公司8.74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市凌臣采集计算机有限公司7.94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市特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41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丰格瑞贸易有限公司7.56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江苏驰骋精密部件有限公司5.09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鑫恒拓精密自动化有限公司21.01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镒升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20.00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骏骐达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6.79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0.00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镒升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20.00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0.00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0.00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亿萨佧机电科技(苏州)有限公司10.00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湖南鼎族装饰设计有限公司5.00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强森(苏州)机电设备有限公司5.00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轩朗机械科技有限公司5.00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深圳市嘉润精密科技有限公司5.002019/9/27
银行承兑汇票东莞市东历机电有限公司2019/3/20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湖南鼎族装饰设计有限公司8.512019/9/20
银行承兑汇票深圳市瑞达兴科技有限公司2019/3/20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湖南鼎族装饰设计有限公司33.542019/8/2

8-1-1-299

票据种类前手出票日期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
银行承兑汇票深圳市瑞达兴科技有限公司2019/3/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丰格瑞贸易有限公司10.002019/9/12
银行承兑汇票深圳市远思自动化技术设备有限公司2019/4/3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镒升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57.642019/10/3
银行承兑汇票深圳市迈隆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19/3/26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702019/9/26
银行承兑汇票深圳市瑞达兴科技有限公司2019/4/25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682019/10/25
银行承兑汇票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8/13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智测精密测量仪器有限公司3.002019/8/13
银行承兑汇票苏州富鑫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9/5/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梯爱取开精密机械有限公司23.962019/10/31
银行承兑汇票深圳市远思自动化技术设备有限公司2019/6/12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上海台银机电科技有限公司23.672019/12/12
小计1,629.68

2018年12月31日

票据种类前手出票日期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
银行承兑汇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07-12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保匠工程服务有限公司13.862019-01-12
银行承兑汇票格力电器(武汉)有限公司2018-07-13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阿黛凯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123.512019-01-13
银行承兑汇票厦门星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8-07-24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69.002019-01-24
银行承兑汇票厦门星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8-07-24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恩士(中国)有限公司60.002019-01-24
银行承兑汇票厦门星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8-07-24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荣玖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60.002019-01-24
银行承兑汇票珠海格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2018-09-19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49.002019-03-19

8-1-1-300

票据种类前手出票日期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
银行承兑汇票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09-14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保匠工程服务有限公司39.712019-01-25
银行承兑汇票河南万向系统制动器有限公司2018-08-28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伟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3.902019-02-28
银行承兑汇票重庆东风小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18-10-25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千维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802019-04-25
银行承兑汇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10-19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华振机械电器有限公司39.002019-04-19
银行承兑汇票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2018-09-25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群融视乐图像技术有限公司42.892019-03-28
银行承兑汇票安徽广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2018-07-26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艾鸿精密机械有限公司9.002019-01-26
银行承兑汇票柳州广菱汽车技术有限公司2018-08-29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群融视乐图像技术有限公司39.662019-02-28
银行承兑汇票宜昌市大中工贸有限公司2018-09-20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群融视乐图像技术有限公司35.002019-03-20
银行承兑汇票日照钢铁有限公司2018-11-15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市玉山镇佳尔特精密模具厂14.002019-05-14
银行承兑汇票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11-15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艾鸿精密机械有限公司10.002019-05-16
银行承兑汇票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11-27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道品牌创意集团有限公司19.852019-09-30
银行承兑汇票山西尚宽电气集团有限公司2018-06-07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伟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002019-06-06
银行承兑汇票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11-28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美工场家具有限公司20.002019-08-28
银行承兑汇票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11-28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互联智造智能工业有限公司33.682019-08-28
银行承兑汇票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11-28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华振机械电器有限公司20.002019-08-28
银行承兑汇票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11-28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华振机械电器有限公司20.002019-08-28

8-1-1-301

票据种类前手出票日期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
银行承兑汇票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11-28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华振机械电器有限公司20.002019-08-28
银行承兑汇票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11-28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华振机械电器有限公司20.002019-08-28
银行承兑汇票广西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2018-09-13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昌皇铝业有限公司5.002019-03-13
银行承兑汇票深圳市宏成空调有限公司2018-11-28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美工场家具有限公司9.842019-05-28
银行承兑汇票格力电器(武汉)有限公司2018-12-11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美工场家具有限公司13.312019-06-15
银行承兑汇票哈药集团中药二厂2018-12-07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伟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902019-06-07
小计1,000.92

2017年12月31日

票据种类出票人出票日期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
银行承兑汇票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17-07-04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创传动科技开发(深圳)有限公司164.682018-01-04
银行承兑汇票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2017-07-17苏州凡特斯测控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光子云光电有限公司25.572018-01-17
银行承兑汇票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2017-07-19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美德乐工业组装技术有限公司8.372018-01-19
银行承兑汇票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2017-07-21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美德乐工业组装技术有限公司5.002018-01-21
银行承兑汇票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2017-07-14苏州凡特斯测控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东杰精密模具有限公司10.242018-01-13
银行承兑汇票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2017-07-25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深圳市视清科技有限公司98.402018-01-25

8-1-1-302

票据种类出票人出票日期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
银行承兑汇票江苏大全长江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07-25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镒升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50.002018-01-25
银行承兑汇票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2017-07-27苏州凡特斯测控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光子云光电有限公司21.312018-01-27
银行承兑汇票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2017-07-05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仁德花岗石精密机械有限公司5.002018-01-05
银行承兑汇票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2017-03-22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佳顺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37.502018-03-21
银行承兑汇票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2017-10-10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固高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0.002018-04-10
银行承兑汇票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2017-09-21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源根环保材料有限公司13.232018-03-21
银行承兑汇票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2017-10-12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宇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6.602018-04-12
银行承兑汇票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2017-09-08上海莘翔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科恩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5.002018-03-08
银行承兑汇票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17-11-15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迪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14.812018-05-15
银行承兑汇票浙江派尼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11-15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宇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002018-05-15
银行承兑汇票浙江派尼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11-15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祥宏传动科技有限公司20.002018-05-15
银行承兑汇票浙江派尼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11-15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凌臣采集计算机有限公司20.002018-05-15
银行承兑汇票浙江派尼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11-15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凌臣采集计算机有限公司20.002018-05-15
银行承兑汇票浙江派尼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11-15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梯爱取开精密机械有限公司20.002018-05-15
银行承兑汇票浙江派尼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11-15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源根环保材料有限公司20.002018-05-15
银行承兑汇票浙江派尼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11-15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安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002018-05-15
银行承兑汇票苏州博众机器人有限公司2017-11-23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台展智能装备有限公司10.002018-05-23

8-1-1-303

票据种类出票人出票日期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07-05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恒泰电子有限公司66.552018-01-05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07-05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聚皇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3.372018-01-05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09-14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深圳市灿锐科技有限公司13.002018-03-14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09-14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上海光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002018-03-14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09-14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上海光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002018-03-14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09-14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东茂工业设备有限公司5.002018-03-14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09-14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东茂工业设备有限公司5.002018-03-14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09-14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深圳市欣音达科技有限公司5.002018-03-14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09-14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深圳市欣音达科技有限公司5.002018-03-14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09-14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深圳市欣音达科技有限公司5.002018-03-14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09-14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深圳市欣音达科技有限公司5.002018-03-14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09-14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深圳市欣音达科技有限公司5.002018-03-14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09-14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深圳市欣音达科技有限公司5.002018-03-14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10-25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柏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30.002018-04-25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11-14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上海良焱光电有限公司32.652018-05-14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11-14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恒精密模具厂33.252018-05-14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11-14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上海良焱光电有限公司50.002018-05-14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11-14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成都航天恒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36.812018-05-14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11-14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成都航天恒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32.002018-05-14

8-1-1-304

票据种类出票人出票日期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11-14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宁波韵升高科磁业有限公司30.072018-05-14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11-14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深圳市视清科技有限公司30.002018-05-14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11-14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恒泰电子有限公司11.592018-05-14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11-14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恒泰电子有限公司10.232018-05-14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11-14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恒精密模具厂10.002018-05-14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11-14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恒精密模具厂5.002018-05-14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11-14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百思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002018-05-14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11-14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亚德客(江苏)自动化有限公司4.002018-05-14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11-14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亚德客(江苏)自动化有限公司3.002018-05-14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12-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百思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002018-06-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12-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百思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002018-06-27
银行承兑汇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12-27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百思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002018-06-27
小计1,147.19

2016年12月31日

票据种类前手出票日期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
银行承兑汇票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16-07-27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阿黛凯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15.002017-01-27
银行承兑汇票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16-07-27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MC(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5.002017-01-27

8-1-1-305

票据种类前手出票日期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
银行承兑汇票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16-07-27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MC(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5.002017-01-27
银行承兑汇票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16-07-27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MC(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5.002017-01-27
银行承兑汇票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16-07-29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MC(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0.002017-01-29
银行承兑汇票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16-07-27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MC(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5.002017-01-27
银行承兑汇票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16-07-27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MC(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5.002017-01-27
银行承兑汇票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16-07-27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MC(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5.002017-01-27
银行承兑汇票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16-07-29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MC(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0.002017-01-29
银行承兑汇票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16-07-27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阿黛凯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15.002017-01-27
银行承兑汇票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16-07-29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市松陵镇新达不锈钢加工店10.002017-01-29
银行承兑汇票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16-07-27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MC(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5.002017-01-27
银行承兑汇票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16-07-27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MC(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5.002017-01-27
银行承兑汇票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16-07-29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凌臣采集计算机有限公司10.002017-01-29
银行承兑汇票广东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16-08-25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亚德客(江苏)自动化有限公司20.402017-02-25
银行承兑汇票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16-09-05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亚德客(江苏)自动化有限公司40.002017-03-05
银行承兑汇票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16-09-05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鑫蒂测量技术(上海)有限公司5.002017-03-05
银行承兑汇票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2016-07-26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钮司曼电子有限公司8.752017-01-26
银行承兑汇票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2016-07-08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鑫精诚科技有限公司10.002017-01-08
银行承兑汇票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2016-07-25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阿黛凯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20.002017-01-25
银行承兑汇票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2016-07-25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灿锐科技有限公司20.002017-01-25

8-1-1-306

票据种类前手出票日期背书人被背书人金额到期日
银行承兑汇票珠海凯邦电机制造有限公司2016-11-10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达电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48.002017-05-10
银行承兑汇票珠海凯邦电机制造有限公司2016-11-10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达电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54.002017-05-10
银行承兑汇票珠海凯邦电机制造有限公司2016-11-10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达电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41.802017-05-10
银行承兑汇票珠海凯邦电机制造有限公司2016-11-10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达电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25.202017-05-10
银行承兑汇票珠海凯邦电机制造有限公司2016-11-10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达电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22.802017-05-10
银行承兑汇票珠海凯邦电机制造有限公司2016-11-10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佳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11.402017-05-10
小计517.35

8-1-1-30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已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公司在日常票据业务核算时,报告期内收到票据全部来自于公司的客户。公司在获得票据后或者等票据到期兑付或者背书给供应商,公司不存在将票据贴现进行融资的情况。公司客户全部以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货款结算,无商业承兑汇票,公司票据交易遵守《票据法》及人民银行票据结算相关管理规定,票据结算均是基于真实的商品购销业务,期末票据是真实、可靠的。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公司应收票据交易真实,不存在通过应收票据进行融资的情况。3)核查是否存在应收项目之间(如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互相转换的情形,如存在账龄是否连续计算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未发生应收项目之间互相转换的情形。

3、补充披露情况

主要产品平均单价逐年下降的原因,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资产质量分析”之“(一)资产构成分析”中补充披露。

(二十三)反馈意见第23条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外销收入分别为121,101.77万元、160,382.55万元和148,849.38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8.19%、80.60%和59.20%。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失分别为-3,646.75万元、4,017.91万元和-576.87万元。

请发行人:(1)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内境外销售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地区、产品种类、销售量、销售单价、销售金额及占比,境外销售模式及流程、主要客户,境外经营是否符合当地规定以及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竞争格局,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劣势等内容;(2)披露境外销售前五大客户、境外客户的开

8-1-1-308

发历吏、交易背景,大额合同订单的签订依据、执行过程;(3)定量分析并补充披露相关国家贸易政策变动、贸易摩擦对公司产品境外销售的影响。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说明对海外销售的核查方法及内容。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1)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进出口活动是否符合海关、税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2)核查发行人是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规模与收入规模是否匹配,除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外,是否从事相关投资、投机活动,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回复:

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1)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内境外销售具体情况、境外销售模式及流程、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按照国家或地区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外销收入比例金额占外销收入比例金额占外销收入比例金额占外销收入比例
中国大陆保税区53,104.0993.44%146,634.3898.51%160,267.4399.93%120,217.0899.27%
其他国家3,729.326.56%2,215.001.49%115.120.07%884.690.73%
合计56,833.40100%148,849.38100.00%160,382.55100.00%121,101.77100.00%

由上表可知,公司外销产品主要运往中国大陆保税区,客户主要为苹果公司以及富士康、广达、纬创、和硕等代工厂商位于保税区内的下属公司。报告期内,公司销往中国保税区的产品收入分别为120,217.08万元、160,267.43万元、146,634.38万元和53,104.09万元,占外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27%、99.93%、

98.51%和93.44%。

公司的出口业务的流程具体如下(以最具代表性的苹果公司交易为例):境外客户(苹果公司)下订单给博众精工,博众精工按订单要求生产自动化设备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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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到境外客户指定收货方,一般为富士康等代工厂在中国大陆保税区内的工厂,博众精工按有关出口要求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相关设备运送至保税区内的工厂。具体实物流与商务流情况可参见下图:

(2)境外经营是否符合当地规定以及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竞争格局,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劣势等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产品为工业自动化生产设备,主要出口至中国大陆保税区,用于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的装配、检测。现阶段,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为国内同类型的为消费电子生产商与品牌商提供自动化生产设备的智能装备制造企业,与海外客户所在国的设备供应商无明显竞争关系。

公司与主要竞争对手的比较情况可参见本回复第27题的有关回复;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可参见本回复第4题之“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之“(3)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九条的相关说明”。

(3)境外销售前五大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前五大客户及其销售的产品种类、销售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序号客户销售内容销售金额比例
2019年1苹果公司自动化装配设备、自动化检测45,048.01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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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月设备
2富士康集团自动化设备、治具及配件4,121.414.86%
3和硕联合治具及配件2,159.222.54%
4广达集团自动化装配设备、治具及配件1,180.931.39%
5英华达集团治具及配件1,171.901.38%
合计53,681.4663.25%
2018年度1苹果公司自动化装配设备、自动化检测设备118,712.7044.28%
2富士康集团治具及配件9,990.543.97%
3和硕联合治具及配件8,369.853.32%
4广达集团自动化装配设备、治具及配件8,345.383.31%
5吉宝治具及配件2,488.040.99%
合计147,906.5255.88%
2017年度1苹果集团自动化装配设备、自动化检测设备128,243.5262.70%
2富士康集团治具及配件8,727.404.38%
3纬新资通自动化装配设备、自动化检测设备、治具及配件7,304.773.67%
4和硕联合治具及配件6,595.533.31%
5广达集团自动化装配设备、治具及配件6,071.433.05%
合计156,942.6677.11%
2016年度1苹果集团自动化装配设备、自动化检测设备91,525.6661.05%
2富士康集团治具及配件9,200.165.93%
3广达集团自动化装配设备、治具及配件9,072.585.85%
4纬新资通自动化装配设备、自动化检测设备、治具及配件6,796.564.38%
5和硕联合治具及配件3,171.482.05%
合计119,766.4479.26%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前五大客户的出口地均为境内保税区,上述外销收入主要为苹果公司及其指定代工厂的收入。上述公司具体情况可参见本回复第7题之“(1)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前五名客户的基本情况、报告期内主要交易产品、数量、金额、占比情况,并分析主要客户变动情况及其原因”。

(4)相关国家贸易政策变动、贸易摩擦对公司产品境外销售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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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主要出口地为境内保税区,相关进出口政策、贸易政策具体如下:

主要产品出口地主要贸易方式主要进出口政策/贸易政策
境内保税区一般贸易方式根据《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的退税、免税;根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汇发[2013]15号),区内与境内外之间货物贸易项下的交易,可以人民币或外币计价结算;海关根据《关于公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管理事宜》等对保税区进行管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关根据《保税区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2005年第71号)对进出保税区的货物实施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发行人的产品主要出口至中国大陆保税区,主要出口地的贸易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针对发行人所处行业的重大贸易摩擦。未来主要出口地的贸易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性较小,不会对发行人未来产品的出口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针对发行人的境外销售业务,保荐机构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主要境外客户名单,公开查询客户基本信息及股权结构,并对主要客户进行走访,确认报告期交易的真实性及无关联关系存在;

(2)将境外销售明细与出口报关单、发货单、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客户验收单等单据进行核对,以确认销售收入真实性和完整性;核查银行进账单等单据,核实付款单位与订单客户一致;查看公司电子口岸报关系统,验证报告期内公司出口报关金额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

(3)对主要境外客户各年销售收入及应收账款余额等信息进行函证并结合公司期后收款情况,进行期后收款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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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各年末前后30天内的发货记录进行检查,核查发货单、报关单、验收单等原始单据的日期,核实收入的截止情况,关注是否存在跨期事项;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出口销售业务真实,销售回款与订单客户一致,相关会计核算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3、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的核查过程

1)对海关主管部门进行走访,了解公司日常进出口活动是否符合海关方面法律法规,关注在2016年至2019年1-6月期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及受处罚的情况;对税务主管部门进行走访,了解公司税收缴纳情况,关注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及受处罚的情况;

2)取得公司及涉及进出口业务的控股子公司海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法合规证明;取得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法合规证明;

3)取得2016年至2019年1-6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的海关、税务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证明资料,并就蓉关综辑违字[2018]0001号行政处罚,走访了海关部门,了解对该处罚的性质认定。

(2)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的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1)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进出口活动是否符合海关、税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海关方面收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序号处罚对象处罚单位处罚 时间处罚 事由处罚文件处罚结果是否已缴纳罚款
1博众精工成都综合保税区海关2018年1月16日商品价格错误申报蓉关综辑违字[2018]0001号罚款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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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上述违法事实情况以及有关法规、法规规定,上述行政处罚金额较小,发行人已及时缴纳相应罚款,该等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除上述处罚外,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海关、税务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公司进出口活动符合海关、税务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受到其他重大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2)核查发行人是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规模与收入规模是否匹配,除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外,是否从事相关投资、投机活动,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未从事有关投资、投机活动。

4、补充披露情况

主要产品平均单价逐年下降的原因,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情况”之“(四)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中补充披露。

(二十四)反馈意见第24条

公司建立了各事业中心下属工程部和研发中心相结合的研发体制,其中,各事业部下属工程部主要针对于已有应用的技术改进及研发,系应用端的研发;而研发中心则侧重于更为基础和长期的技术的探索和研发,系行业基础技术的研发。由于下游客户对自动化设备的需求具有多样化、个性化、非标准化特点,公司的产品需根据客户的技术需求进行定制,通过自主研发、设计、制造组装和调试,在不断修正的过程中使公司技术性能满足客户要求。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正处于研究开发阶段的主要项目中包含牙刷自动植毛技术的研发及电子烟检测及测试技术的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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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发行人:(1)披露工程部和研发中心的职能划分标准,各自发生的支出如何计入研发费用或生产成本;(2)披露对于“由于下游客户对自动化设备的需求具有多样化、个性化、非标准化特点,公司的产品需根据客户的技术需求进行定制,通过自主研发、设计、制造组装和调试”的开支如何核算,计入研发支出或生产成本;(3)供职于工程部和研发中心的人员的相应人工支出如何核算;(4)披露牙刷自动植毛技术的研发及电子烟检测及测试技术的具体应用产品,研发项目与发行人主要业务领域的关联性;(5)结合电子烟被多个国家和地区纳入管控范围的情况及我国的相关措施,披露电子烟检测及测试技术及具体应用产品相关资产、收入的情况,相关资产的减值风险,政策变动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奖的影响。

请发行人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采用上述会计核算方式的原因,以及是否与行业一致。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1)工程部和研发中心的职能划分标准,各自发生的支出如何计入研发费用或生产成本

发行人建立了各事业部下属工程部和研发中心相结合的研发体制,具体技术研发组织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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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发中心承载的研发职能目前,公司除主要销售的自动化设备(线)外,已开始逐渐拓展直线电机、电光源、工业镜头等核心部件产品,同时也利用自有核心技术和核心零部件研发出了高速、高精、高可靠性的专机产品。由于核心零部件产品处于公司目前主要经营的自动化设备(线)的产业链上游,产品特性与目前产品存在较大差异;其次,专机、标机产品作为较为标准化的产品,产品特性亦与公司目前主要经营的自动化设备(线)亦存在一定差异。在此基础上,相关产品的研发所需用到的知识技能、专业储备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因此,发行人在研发体系中设立了研发中心,负责核心部件产品、专机标机以及通用的基础技术的研发。

2)工程部承载的研发职能自动化设备(线)产品是公司较为成熟的产品,但是作为综合性较强的产品,自动化设备(线)亦需要多种技术的综合运用。同时,由于公司销售的自动化设备(线)具有较强的定制特性,产品技术需随着下游客户需求的快速变化而快速迭代。因此,公司自动化设备(线)产品亦需要持续的研发投入,对相关产品可能涉及到的技术,结合行业趋势、分析进行有针对性的预研。因此,发行人在各事业部下设了工程部,主要负责已有应用的技术改进及研发。

综上所述,由于组织架构特点,公司研发中心和工程部均会从事研发工作,其发生的支出均通过研发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如本回复第十五题中所述,公司财务部门设置了明确的研发费用归集范围,公司按照部门、岗位职责进行归集,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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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相关部门、岗位的支出可以明确、清晰的归集记入研发费用科目。

(2)对于“由于下游客户对自动化设备的需求具有多样化、个性化、非标准化特点,公司的产品需根据客户的技术需求进行定制,通过自主研发、设计、制造组装和调试"的开支如何核算,计入研发支出或生产成本

公司在服务客户的过程中,在获取客户的产品需求后,公司生产部门开始进行产品的开发、生产。其中,在产品的开发生产过程中,生产部门结合公司自身已有技术设计产品,并进行产品的组装和调试工作。自动化设备样机完成后,由客户对样机进行验证,整个过程中保持与客户的沟通与协作,确保产品符合客户需求。最后,在样机验证通过后形成正式的生产方案并安排产品批量生产。

据此,公司的产品需根据客户的技术需求进行定制,生产部门在设计、组装和调试环节中的相关支出记入相关产品的生产成本之中,此后随着产品的最终销售结转记入营业成本之中。

其次,对于公司的研发部门而言,为提高生产部门的生产效率,公司研发部门结合市场需求、方向进行提前的技术储备,建立研发设计样本库,形成包括设备示意图、各部分结构介绍、动作说明、设备技术参数等部分的整体设计方案样本,有效提高了生产部门对客户需求的响应速度。如前所述,公司研发部门的相关支出需通过研发费用科目进行核算。

(3)供职于工程部和研发中心的人员的相应人工支出如何核算

详见本题“(1)工程部和研发中心的职能划分标准,各自发生的支出如何计入研发费用或生产成本”之答复内容,发行人供职于工程部和研发中心的研发人员的相应人工支出均通过研发费用科目进行核算。

(4)牙刷自动植毛技术的研发及电子烟检测及测试技术的具体应用产品,研发项目与发行人主要业务领域的关联性

发行人在研项目中包括有牙刷自动植毛技术的研发项目和电子烟检测及测试技术的研发项目。牙刷自动植毛技术将应用于植毛机设备之中,电子烟检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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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技术将应用于电子烟检测相关设备之中。

公司目前已成为了一家专注于智能制造装备研发、设计、生产,提供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服务的技术创新型企业,为实现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报告期内,公司在产业链条的横向和纵向进行开拓、完善产品并积累技术,除继续巩固公司在自动化设备领域的技术壁垒外,公司还加强了自动化柔性生产线、智能工厂、核心零部件技术等重点技术领域的研究力度,并积极拓展了已有技术的外延适应性,以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为基础,向新能源、汽车、家电、日化等行业的自动化设备应用领域实现了进一步拓展,目标能为各行业领域的客户提供智能制造的整体解决方案。

在公司战略的指导下,公司技术研究团队了解到市场上日化行业企业对于更友好、更自动化的牙刷植毛设备存在一定需求,因此在考虑市场现有设备的不足的基础上,公司技术研发团队结合自身已有的技术积累,充分评估研发项目可行性,展开了对牙刷自动植毛技术的研究,相关技术研究成功后,可实现植毛机设备的自主生产,优化对接方式使其更能适应自动化上下料的要求,形成国内领先的牙刷自动植毛技术。

与此类似,电子烟检测及测试技术的研发项目亦是在公司技术研发团队在了解到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展开的研发项目。

整体而言,两项研发项目都符合公司目前阶段的发展战略,有助于拓展公司已有技术的外延适应性。同时,两项研发项目所形成的技术最终将应用于相关自动化设备之中,是公司所专业从事的自动化设备领域,是目前公司业务领域的自然外延拓展,相关技术存在一定的共用性,与公司主要业务领域存在较高的关联性。

(5)结合电子烟被多个国家和地区纳入管控范围的情况及我国的相关措施,披露电子烟检测及测试技术及具体应用产品相关资产、收入的情况,相关资产的减值风险,政策变动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电子烟设备产品主要供美国JUUL公司使用,无在境内进行销售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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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因此,公司电子烟设备产品主要受美国相关政策影响。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颁布的《烟草制品的管控法案》于2016年8月8日生效,此法案将包括所有电子雾化产品的所有烟草制品均纳入监管范围。

纳入监管范围并非禁止电子烟产品的销售,且合理监管有利于电子烟产品的规范、合法运营,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在已成为消费趋势的情况下,电子烟产品领域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需求和机遇。据欧睿国际估计,2018年新型烟草制品的消费者超过4,000万人,至2022年有望增长到6,400万人;2018年新型烟草制品销售额247亿美元,同比增长45.80%,规模相当于排名第9位的卷烟市场,接近烟丝、雪茄的年销售额;预计至2020年,新型烟草制品会成为销售额仅次于卷烟的品类。

另一方面,公司2018年度向美国JUUL公司销售292.69万美元,截至2018年底对其应收账款余额为12.19万美元。截至本回复签署之日,公司与美国JUUL公司之间的合作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已回收相关货款。考虑到公司客户未发生重大不利事件影响其正常经营,双方合作情况良好,因此公司相关应收账款未发生减值。同时,鉴于相关销售金额较小,对公司的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公司电子烟检测及测试技术除用于电子烟检测外,调整后还可以用于其他流量监测领域,因此,即便在电子烟市场遭受到重大限制的情况下,公司该项技术仍存在一定的实际运用价值。

(6)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采用上述会计核算方式的原因,以及是否与行业一致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其中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准则中还明确了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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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等。

由于公司各事业中心下属工程部和研发中心的日常工作为系基于公司技术研发团队对市场需求的预判所作出的提前的预研和技术储备,是公司为掌握新的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的有计划的研究。因此,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公司通过研发费用核算各事业中心下属工程部和研发中心的相关人员支出。

此外,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的归集情况如下:

项目研发费用内容
赛腾股份(603283.SH)赛腾电子研发费用包括:①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酬等直接人工;②投入研发过程的直接材料;③用于研发活动的资产折旧等费用;④与研究开发活动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
先导智能(300450.SZ)-
赢合科技(300457.SZ)研发费用指公司对产品、技术、材料、工艺等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公司对于研发费用的界定范围如下: ①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②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③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④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⑤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⑥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⑦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⑧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专家咨询费等。
机器人(300024.SZ)-
江苏北人江苏北人研发费用包括:①职工薪酬;②材料费;③折旧费;④差旅费等。
瀚川智能瀚川智能研发费用主要由①材料费和②人工费构成。
利元亨利元亨研发费用主要包括①职工薪酬;②物料消耗;③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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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研发费用内容
旅费等。
天准科技报告期各期,天准科技研发费用主要由研发相关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等构成。
长园集团(珠海运泰利)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人员工资、研发项目对应的材料费、水电费等。
胜利精密(富强科技)-
京山轻机(三协精密)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直接投入、办公费、差旅费等。直接投入与研发项目有关,预计占每年研发项目50%-60%。
锦富技术(迈致科技)-

注:1、研发费用内容选取自相关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或收购报告书。

2、京山轻机(000821)于2015年完成对惠州三协的收购,长园集团(600525)于2015年完成对运泰利的收购,锦富技术(300128)于2014年12月完成对昆山迈致的收购,胜利精密(002426)2015年完成对富强科技的收购,相关研发费用内容为收购报告书中惠州三协、运泰利、昆山迈致、富强科技的内容。

通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可见,将研发人员支出计入研发费用为行业常见做法。公司各事业中心下属工程部和研发中心的人员作为公司研发人员将其相关人员支出计入研发费用与行业一致。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过程

1)访谈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和研发总监及相关研发项目的研发人员;2)查阅研发管理的各项制度,获取研发项目情况表,了解报告期内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和研发成果;3)查阅电子烟相关的政策情况,结合市场调研机构数据分析产品市场需求情况;4)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对研发支出的规定分析发行人研发费用,了解研发费用主要项目,包括人员工资、折旧摊销费、直接投入等费用的归集方法,抽取样本核查合同、发票、银行流水等原始凭证,了解公司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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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过公开渠道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对研发费用的核算方式。6)获取公司人员清单,并将研发人员清单与计入研发费用核算的人员进行核对;7)将公司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与向税务机关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进行核对,并获取第三方出具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报告。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情况及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已补充披露工程部和研发中心的职能划分标准,各自发生的支出如何计入研发费用或生产成本,由于研发中心和各事业部下设工程部均从事公司的研发工作,在不同的组织条线下开展研发工作主要系其研发的方向、特点存在差异所致,因此其发生的支出需通过研发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发行人已补充披露产品需根据客户的技术需求进行定制,通过自主研发、设计、制造组装和调试的开支核算方式,发行人有明确可对应客户需求的研发、设计、制造组装和调试工作,发行人已按项目计入了成本之中;发行人供职于工程部和研发中心的人员的相应人工支出通过入研发费用进行核算;发行人牙刷自动植毛技术的研发项目和电子烟检测及测试技术均属于自动化设备领域相关技术,符合发行人目前阶段的发展战略,有助于拓展公司已有技术的外延适应性;发行人电子烟检测及测试技术系发行人在分析市场需求的基础上为拓展公司已有技术的外延适应性所作出的技术探索和尝试,相关市场政策不会对发行人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通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发行人的会计核算方法与行业一致。

3、补充披露情况

(1)披露工程部和研发中心的职能划分标准,各自发生的支出如何计入研发费用或生产成本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技术水平情况”之“(七)公司研发人员、研发体系、技术研发创新机制”中补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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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披露对于“由于下游客户对自动化设备的需求具有多样化、个性化、非标准化特点,公司的产品需根据客户的技术需求进行定制,通过自主研发、设计、制造组装和调试的开支如何核算,计入研发支出或生产成本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情况”之“(三)主要经营模式、关键影响因素及未来变化趋势”中补充披露。

(3)结合电子烟被多个国家和地区纳入管控范围的情况及我国的相关措施,披露电子烟检测及测试技术及具体应用产品相 关资产、收入的情况,相关资产的喊值风险,政策变动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奖的影响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技术水平情况”之“(六)研究与开发情况”中补充披露。

(二十五)反馈意见第25条

发行人生产环节主要包括设计环节、精密零件机加工、核心部件制造等生产加工环节和组装调试环节,其中设计、组装调试是制约公司产能快速扩张的关键。

请发行人:(1)披露设计调试人员占比,及其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披露调试人员数量及薪酬在报告期内变动情况;(2)披露主要设计调试人员的相关背景,发行人的安装、调试经验在行业内的领先性。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1)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2)核查调试人员数量及薪酬在报告期内变动情况与收入增长规模是否匹配;(3)核查发行人的安装、调试经验是否在行业内具有领先性,并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回复:

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1)设计、调试人员占比,其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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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生产过程中,设计、组装和调试作为生产的主要环节,相关人员在各环节之间交叉工作系生产过程中的常见现象,公司不会对相关人员具体从事环节进行严格划分,而是根据生产过程中的压力环节情况,由生产管理部门对人员安排进行适时调配。因此,单独区分无法真实反映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有生产人员996人,其中设计、组装和调试人员数量769人,占公司生产人员的77.21%,占公司总人数的22.30%。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有生产人员799人,其中设计、组装和调试人员数量560人,占公司生产人员的70.09%,占公司总人数的17.90%。

由于通过公开渠道无法获取同行业公司设计、组装调试人员情况,考虑到设计、组装调试是业内公司的主要生产环节,相关环节人员是生产人员的主要构成部分。因此,选取各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生产人员占比情况对比如下:

项目生产人员数量(人)生产人员占比
赛腾股份(603283.SH)43320.34%
先导智能(300450.SZ)2,87957.65%
赢合科技(300457.SZ)1,62064.88%
机器人(300024.SZ)78017.28%
江苏北人6513.98%
瀚川智能21330.21%
利元亨56738.18%
天准科技16621.04%
博众精工99628.89%

注:1、赛腾股份(603283.SH)、先导智能(300450.SZ)、赢合科技(300457.SZ)、机器人(300024.SZ)数据取自其2018年度报告,江苏北人、瀚川智能、利元亨、天准科技数据取自其预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2、因同行业可比公司半年报研发人员、专利数量等信息披露不全,为更恰当地体现比较关系,因此本表未做更新。

通过上表可见,由于各同行业可比公司具体服务的客户不同,所提供的具体设备产品存在不同,因此,各公司间生产环节人员的用量比例存在一定差异。赛腾股份系苹果产业链的自动化组装、检测设备提供商,与公司业务类型最为接近,二者的生产人员占比一致性较高,说明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生产人员占比不存在显著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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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试人员数量及薪酬在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如前所述,单独区分调试人员不能真实反映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公司设计、组装和调试人员数量、薪酬在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万元/半年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2017年2016年
人员数量560769665638
人员总薪酬2,638.006,913.425,890.514,958.57
人员平均薪酬4.718.998.867.77

在公司秉持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和福利政策指导下,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以及经营效益的提升,员工工资水平也在稳步提升,发行人的平均工资整体呈上升趋势,有助于为公司留住更多的优秀人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主要设计调试人员的相关背景,发行人的安装、调试经验在行业内的领先性

公司主要设计、组装和调试人员的背景情况如下:

姓名背景情况
张**毕业于西安工程大学,本科学历,2012年加入公司,负责自动化装配的生产技术改善、现场规划、专案提升和技能培训工作,在职期间组建了生产部门的内训师团队,推动生产现场的5S管理,精益生产专案,2015年获评企业内训师。
代**毕业于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大专学历,2011年加入公司,负责治具产品的加工和组装工作,并管理治具组装团队。精通加工和组装的工艺,管理的团队涌现出技能大师1人,技术能手3人,2017年获评企业内训师。
张**毕业于河南机电高专,大专学历,2011年加入公司,负责单机设备的机构组装和团队管理,精通3C行业的设备装配,能够制定现场管理规范,并在生产工作中督导现场,对人员进行技能培训,2016年获评企业内训师。
王*毕业于徐州工程学院,本科学历,2017年加入公司,负责生产现场的治工具设计,提高设备装配过程中的效率,并能够运用治工具对型材进行二次加工,对前期设计进行修正,指导现场装配作业,形成操作规范和说明文档。
吴**毕业于青岛理工大学,本科学历,2014年加入公司,负责生产现场的设备装配规范制定,根据装配的机构和电控要求,分解步骤,注明动作要领和工具使用规范,形成完整的培训体系。
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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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中攻克了多个电控组装难题,推动规范化操作与系统化流程建设,与售后积极对接,并培训售后技工掌握设备维修要领。
蔡**毕业于南昌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加入公司,负责单机设备组装过程中的电控组装,并进行团队管理。在公司技能大赛中担任评委,在工作中负责样机的电控布局规划和装配,制定电控装配操作规范,指导团队按照要求进行电控装配,提高设备良率,保证大批量设备及时出货。
纪**毕业于盐城工学院,本科学历,2015年加入公司,负责设备装配过程中的机构组装指导,将设计图纸转化为装配图纸,在样机组装过程中形成装配操作书,并对组装团队进行现场培训和指导,获得2016年度优秀员工,2018年度优秀团队。
王*毕业于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大专学历,2012年加入公司,负责设备装配过程中的机构装配指导和培训,将装配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汇总并培训,指导装配过程,修正作业指导说明书,获评2017年度优秀员工。
左**毕业于西南科技大学,大专学历,2014年加入公司,负责流水线设备的组装团队管理。曾在卓越自动化担任组装经理,在汽车零部件和汽车电子行业有多年的自动化设备装配经验,带领团队为多家500强汽车零部件公司实施自动化流水线项目。
朱**毕业于黄冈市水利电力学院,中专学历,2010年加入公司,负责自动化设备的组装团队管理,精通3C行业的设备装配,在生产现场推行了电线装配的标准化工段作业,提升了电控组装效率,2017年获评企业内训师。
张*毕业于贵阳市新光厂技校,2007年加入公司,负责自动化设备的组装团队培训和技术指导,精通3C、新能源行业的设备装配,能够根据技术难点进行装配培训指导,并且推动内部生产技能提升,2017年获评企业内训师。
齐**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8年加入公司,负责生产现场的技术改进和生产节拍规划,在多个生产项目上提出技术改进专案,提升了现场工作效率,为企业节约了成本,获评2018年度优秀员工。

公司的主要设计、组装和调试人员均来自于自动化设备的一线生产过程之中,在公司的业务开展过程中均起到过较为重要的贡献。自动化设备作为应用型科学,相关人员不仅要求具备相应的技术背景,而且需要长时间的实践积累,丰富的一线经验是自动化设备生产人员最重要的竞争优势。公司的主要设计、组装和调试人员除了自身业务素质合格外,还能够将自己多年的行业积累进行转化,制定现场管理规范、优化作业流程、提出技术改进方案,从而提升公司的生产工作效率。整体而言,公司的设计、组装和调试经验在业内具备一定的领先性。此外,设计、组装调试是制约公司产能扩张的关键,亦是影响公司产品交付的关键。公司的主要客户苹果公司作为国际顶级的消费电子品牌商,以其严格、高效的供应链管理体系著称,同时其产品销量巨大,在新产品发售之前对设备厂商的交期要求极高,向上游自动化设备供应商的生产能力提出了巨大的考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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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与苹果公司合作至今,持续成功完成了客户交予的任务,获得了客户的认可,销售规模不断上升,亦充分说明了公司设计、组装和调试能力的领先性。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过程

1)访谈发行人生产管理负责人员;2)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生产人员情况,与公司情况进行对比;3)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年度人员薪酬明细表;4)获取发行人主要设计、组装和调试人员的简历;5)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花名册,分析人员变动情况。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情况及结论

1)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已补充披露了计调试人员占比,其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通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生产人员对比,由于各同行业可比公司具体服务的客户不同,所提供的具体设备产品存在不同,因此,各公司间生产环节人员的用量比例存在一定差异。赛腾股份系苹果产业链的自动化组装、检测设备提供商,与公司业务类型最为接近,二者的生产人员占比一致性较高,说明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生产人员占比不存在显著差异;发行人已补充披露了调试人员数量及薪酬在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发行人已补充披露了主要设计调试人员的相关背景,发行人的安装、调试经验在行业内具备一定领先性。2)调试人员数量及薪酬在报告期内变动情况与收入增长规模是否匹配2016年至2018年,公司设计、组装和调试人员的人数与公司营业收入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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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亿元

项目2018年2017年2016年匹配性状态图
人员数量769665638
营业收入25.1819.9115.50

注:为合理体现人员数量与营业收入的匹配关系,在该对比关系图表中未更新2019年上半年有关信息。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随着收入的增长,公司的设计、组装和调试人员亦根据公司需求进行了适当增补,公司设计、组装和调试人员数量与公司营业收入具有匹配性。2016年至2018年,公司设计、组装和调试人员的薪酬与公司营业收入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2018年2017年2016年匹配性状态图
人员总薪酬0.690.590.50
营业收入25.1819.9115.50

注:为合理体现人员薪酬与营业收入的匹配关系,在该对比关系图表中未更新2019年上半年有关信息。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随着收入的增长,公司设计、组装和调试人员的薪酬亦保持了增长趋势,公司设计、组装和调试人员薪酬与公司营业收入具有匹配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调试人员数量及薪酬在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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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变动情况与收入增长规模相匹配。3)发行人的安装、调试经验是否在行业内具有领先性,并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自动化设备作为应用型科学,相关人员不仅要求具备相应的技术背景,而且需要长时间的实践积累,丰富的一线经验是自动化设备生产人员最重要的竞争优势。公司的主要设计、组装和调试人员除了自身业务素质合格外,还能够将自己多年的行业积累进行转化,制定现场管理规范、优化作业流程、提出技术改进方案,从而提升公司的生产工作效率。整体而言,公司的设计、组装和调试经验在业内具备一定的领先性。

此外,设计、组装调试是制约公司产能扩张的关键,亦是影响公司产品交付的关键。公司的主要客户苹果公司作为国际顶级的消费电子品牌商,以其严格、高效的供应链管理体系著称,同时其产品销量巨大,在新产品发售之前对设备厂商的交期要求极高,向上游自动化设备供应商的生产能力提出了巨大的考验。公司与苹果公司合作至今,持续成功完成了客户交予的任务,获得了客户的认可,销售规模不断上升,亦充分说明了公司设计、组装和调试能力的领先性。综上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的设计、组装和调试能力在行业内具有领先性。

3、补充披露情况

(1)披露设计调试人员占比,其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披露调试人员数量及薪酬在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情况”之“(四)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中补充披露。

(2)披露主要设计调试人员的相关背景,发行人的安装、调试经验在行业内的领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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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情况”之“(三)主要经营模式、关键影响因素及未来变化趋势”中补充披露。

(二十六)反馈意见第26条

发行人环保投入和相关费用支出主要为废弃物处理、清洁绿化费、环境监测评估等费用,发行人报告期内环保投入和相关费用支出金额分别为17.19万元、92.51万元和58.47万元。

请发行人结合报告期内收入变动趋势及产销情况,披露环保投入波动的原因,披露环保投入变动趋势是否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的匹配情况。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1)环保投入波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投入的费用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环保投入的费用支出27.2658.4792.5117.19

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投入的费用支出金额较小,2017年环保投入的波动主要系公司当年厂区搬迁一次性环保投入。剔除厂区搬迁等因素影响,发行人环保投入的费用支出呈现增长趋势,与发行人的收入及产销情况的变动趋势一致。

(2)环保投入变动趋势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的匹配情况

公司属于自动化设备制造行业,主要从事自动化设备、自动化柔性生产线、自动化关键零部件以及工装夹(治)具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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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序为装配、检测及调试,相关环节不存在重污染的情形。

公司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1)机加工环节产生的金属边角料等一般固废、废乳化液和废油等危险废物;(2)机加工环节各类机床设备运行时的机械噪声;(3)机加工工序乳化液、润滑油等挥发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和油雾;

(4)以及各类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很少,故环保投入较低。剔除厂区搬迁等因素影响,每年投入的环保费用支出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

2、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的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环保投入相关的合同、入账凭证、银行回单等资料,结合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现状进行了匹配分析。

(2)保荐机构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属于重污染企业,环保投入规模相对较小,波动具有合理性。剔除厂区搬迁等因素影响,发行人环保投入的费用支出呈现增长趋势,与发行人的收入及产销情况的变动趋势一致,每年投入的环保费用支出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

3、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情况”之“(六)环境保护情况”中补充披露。

(二十七)反馈意见第27条

发行人在业务与技术部分列了8家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企业对比情况。但仅与赛腾股份、先导智能、赢合科技三家进行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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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发行人:(1)从资产规模、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业务模式、收入情况、利润情况、毛利率情况、现金流情况、主要客户等方面与包括上述8家公司在内的从事相似业务的已上市和未上市公司进行对比,说明选取该3家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依据、过程、考虑因素,以及可比公司的选择是否恰当;(2)进一步扩大可比公司选取范围,选取从事相似业务或生产相似产品的已上市和未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样本,并补充披露发行人各项指标的同行业可比情况。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发行人选择上述3家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恰当,上述公司与发行人在主营业务、经营模式方面是否相似,并发表意见。回复:

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1)与从事相似业务的公司对比情况

发行人与从事相似业务的已上市和未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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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与发行人从事相似业务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包括赛腾股份、先导智能、赢合科技、机器人四家。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博众精工赛腾股份先导智能赢合科技机器人
主营业务自动化设备、自动化柔性生产线、自动化关键零部件以及工装夹(治)具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自动化生产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自动化成套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锂离子电池自动化生产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与服务机器人及数字化解决方案
主要产品自动化设备(线)、治具类产品和核心零部件产品自动化组装设备、自动化检测设备及治具类产品薄膜电容器设备、锂电池设备、光伏自动化生产配套设备等锂离子电池生产线上主要设备,包含涂布机、分条机、制片机、卷绕机、模切机、叠片机六大类设备及相应配套的辅助设备工业机器人、移动机器人、洁净机器人、特种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数字化工厂
业务模式定制化生产模式定制化生产模式定制化生产模式定制化生产模式定制化生产模式
主要客户苹果公司、蔚来汽车、富士康、和硕联合、立讯精密等苹果公司、JOT公司、广达电脑、三星公司、英华达等TDK集团、尚德太阳能、阿特斯、三星视界、格力新元等威能环保电源、沃特玛电池、福斯特新能源、卓能新能源、凤凰新能源等通用汽车、沈阳地铁、本特勒汽车系统、国安电器、华菱汽车等
产品主要应用行业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家电、日化等消费电子锂电池、光伏、3C、智能仓储物流、汽车等锂电池智能工厂、智能装备、智能物流、半导体装备、智能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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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博众精工赛腾股份先导智能赢合科技机器人
销量 (2018年度)自动化设备(线)8,008台未披露设备3,597台锂电池专用生产设备1,106台未披露
总资产(万元) (2018/12/31)298,178.15137,370.61842,561.20514,249.64951,683.53
营业收入(万元) (2018年度)251,751.2990,438.64389,003.50208,728.51309,472.69
归母净利润(万元) (2018年度)32,300.6312,103.8174,244.1332,451.5944,935.09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2018年度)41.78%48.40%39.06%34.25%31.39%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2018年度)79,406.99-6,962.24-4,797.007,837.705,462.74
研发费用(万元) (2018年度)28,779.3510,290.5928,366.4812,516.7414,595.01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2018年度)11.43%11.38%7.29%6.00%4.72%
研发人员数量(人) (2018/12/31)1,0284331,1934692,908
研发人员占比 (2018/12/31)29.81%20.34%23.89%18.78%64.44%
专利数量(项) (2018/12/31)1,13137844942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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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可比公司主要客户情况根据各公司招股说明书整理,非2018年度最新数据。2、因同行业可比公司半年报研发人员、专利数量等信息披露不全,为更恰当地体现比较关系,因此本表未做更新。

2)与同行业非上市公司对比情况与发行人从事相似业务的非上市公司包括江苏北人、瀚川智能、利元亨、天准科技等,正在申报科创板上市。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非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博众精工江苏北人瀚川智能利元亨天准科技
主营业务自动化设备、自动化柔性生产线、自动化关键零部件以及工装夹(治)具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提供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智能化的系统集成整体解决方案,主要涉及柔性自动化、智能化的工作站和生产线的研发、设计、生产、装配及销售汽车电子、医疗健康、新能源电池等行业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工业视觉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主要产品自动化设备(线)、治具类产品和核心零部件产品柔性自动化焊接生产线、智能化焊接装备及生产线、激光加工系统、焊接数字化车间、柔性自动化装配生产线、冲压自动化生产线以及生产管理信息化系统涵盖装配、检测、校准、包装等单项或者一体化的柔性化、个性化的智能生产线锂电池制造设备、汽车零部件制造设备和其他行业制造设备精密测量仪器、智能检测装备、智能制造系统、无人物流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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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博众精工江苏北人瀚川智能利元亨天准科技
业务模式定制化生产模式定制化生产模式定制化生产模式定制化生产模式标准化生产模式+定制化生产模式
主要客户苹果公司、蔚来汽车、富士康、和硕联合、立讯精密等上汽集团、联明股份、上海航发、上海通程、无锡振华等泰科电子、大陆集团、亿纬锂能、力特集团、莫仕集团等新能源科技、力神、宁德时代、中航锂电、爱信精机等苹果公司、绿点科技、德赛电池、欣旺达电子等
产品主要应用行业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家电、日化等汽车、航空航天、军工、船舶、重工等汽车电子、医疗健康、新能源电池等锂电池、汽车零部件、精密电子、安防等消费电子、汽车制造、光伏半导体、仓储物流等
销量 (2018年度)自动化设备(线)8,008台焊接用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生产线39个 焊接用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工作站55个 非焊接用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生产线3个 非焊接用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工作站1个智能制造整机装备268套定制化设备298台智能测量仪器1,055台 智能检测装备281台 智能制造系统7套 无人物流车12台
总资产(万元) (2018/12/31)298,178.1580,704.4648,729.13135,196.4863,509.94
营业收入(万元) (2018年度)251,751.2941,262.4543,601.7668,137.3350,828.00
归母净利润(万元) (2018年度)32,300.634,841.497,025.6612,900.769,447.33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2018年度)41.78%24.90%35.62%41.71%49.25%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79,406.99-1,778.806,017.246,429.049,8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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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博众精工江苏北人瀚川智能利元亨天准科技
额(万元) (2018年度)
研发费用(万元) (2018年度)28,779.351,266.821,959.967,838.727,959.78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2018年度)11.43%3.07%4.50%11.50%15.66%
研发人员数量(人) (2018/12/31)1,02852163512286
研发人员占比 (2018/12/31)29.81%11.18%23.12%34.48%36.25%
专利数量(项) (2018/12/31)1,131304412863

注:1、截至本回复签署日,瀚川智能与天准科技已在科创板上市。2、因同行业可比公司半年报研发人员、专利数量等信息披露不全,为更恰当地体现比较关系、各项数据时点口径保持一致,暂未更新本表。

3)与其他间接上市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其他与发行人从事相似业务的间接上市同行业可比公司包括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苏州富强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三协精密有限公司、昆山迈致治具科技有限公司等。发行人与其他间接上市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博众精工珠海运泰利富强科技三协精密迈致科技
主营业务自动化设备、自动化柔性生产线、自动化关键精密测试设备和工业自动化装备的研发、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自动化生产线系统集工业自动化设备、精密组件、精密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智能消费电子、电器生产线上测试治具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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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博众精工珠海运泰利富强科技三协精密迈致科技
零部件以及工装夹(治)具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产和销售成方案,以及生产制造其中的部分组装与检测设备和销售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主要产品自动化设备(线)、治具类产品和核心零部件产品
自动化设备和智能制造管理系统工业自动化设备、精密组件、精密部件FCT功能治具、MDA压床治具、ICT真空治具、自动化测试系统
业务模式定制化生产模式定制化生产模式定制化生产模式定制化生产模式定制化生产模式
主要客户苹果公司、蔚来汽车、富士康、和硕联合、立讯精密等环维电子、鸿富锦精密、富泰华工业等达富电脑、某全球知名消费电子企业A、RS国际集团等德赛电池、台达电子、索尼精密、大东骏通、山阳精密等先进半导体、A客户、富泰华工业、鸿富锦精密、达丰电脑等
产品主要应用行业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家电、日化等消费电子、汽车、半导体、新能源、照明、等消费电子、汽车、医疗等3C电子、家电、建材家居等消费电子、电器
资本市场运作情况申报科创板上市2015年被长园集团(600525)并购2015年被胜利精密(002426)并购2015年被京山轻机(000821)并购2014年被锦富技术(300128)并购
总资产(万元)298,178.15 (2018/12/31)165,886.40 (2017/12/31)22,629.20 (2014/12/31)41,038.03 (2018/12/31)34,408.84 (2018/12/31)
营业收入(万元)251,751.29 (2018年度)138,093.07 (2017年度)18,049.25 (2014年度)26,477.66 (2018年度)25,048.79 (2018年度)
净利润(万元)31,975.9323,346.584,747.182,573.942,69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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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博众精工珠海运泰利富强科技三协精密迈致科技
(2018年度)(2017年度)(2014年度)(2018年度)(2018年度)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41.78% (2018年度)未披露61.08% (2014年度)未披露未披露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万元)79,406.99 (2018年度)未披露-4,979.41 (2014年度)未披露未披露

注:根据非直接上市同行业可比公司官网与资本市场公开资料整理,非最新同期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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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取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依据、过程、考虑因素,可比公司选择是否恰当发行人主营业务为自动化设备、自动化柔性生产线、自动化关键零部件以及工装夹(治)具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发行人亦可为客户提供智能工厂的整体解决方案,业务涵盖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家电、日化等行业领域。依据这一业务特点,发行人选择从事工业自动化设备、工业机器人及其周边产品生产的公司作为可比公司。

考虑整体可比性因素,剔除其中产品或业务结构复杂,与发行人业务结构或下游应用领域差异较大的公司。考虑非上市公司未公告详细的财务及业务数据,剔除非上市可比公司。最终选取了赛腾股份、先导智能、赢合科技、机器人作为发行人的可比上市公司。发行人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与公司整体具有较强的可比性,选择较为恰当。

(3)进一步扩大可比公司范围及同行业可比情况

发行人根据主营业务情况进一步扩大了同行业可比公司样本的选取范围。申报上市的企业中,江苏北人、瀚川智能、利元亨、天准科技与发行人整体上存在一定的可比性。

发行人选取赛腾股份、先导智能、赢合科技、机器人、江苏北人、瀚川智能、利元亨、天准科技作为可比公司样本(可比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参见本题回复之第一问),对发行人各项指标的同行业可比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1)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较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公司名称股票代码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赛腾股份603283.SH48.94%48.40%49.17%49.92%
先导智能300450.SZ43.10%39.06%41.13%42.55%
赢合科技300457.SZ40.59%34.25%36.22%39.24%
机器人300024.SZ27.68%31.39%32.94%31.67%
江苏北人-25.20%24.90%25.73%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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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股票代码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瀚川智能688022.SH33.51%35.62%37.22%38.32%
利元亨--41.71%41.79%30.69%
天准科技688003.SH49.33%49.25%47.94%58.04%
可比公司均值38.31%38.07%39.02%39.57%
本公司43.99%41.78%47.26%44.99%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年公司毛利率水平略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①下游应用领域的利润水平是影响自动化设备厂商毛利率水平的重要因素,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该领域内客户在生产工艺、产品精密度等方面要求较高,因而对自动化设备产品的技术要求也相对较高,高技术附加值的特点使公司产品的毛利率也相对偏高,可比公司中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包含消费电子行业的赛腾电子、瀚川智能、天准科技同样呈现出较高的毛利率水平;②公司的主要客户为苹果公司,苹果公司是消费电子领域的绝对龙头企业,其盈利水平较高,有助于支撑其进行持续的自动化生产设备投入,同时,苹果公司对设备供应商的生产工艺、产品精密度等要求位居行业前列,能提供较为优厚的价格条件;③公司凭借着一流的技术水平、快速的响应能力和过硬的产品质量赢得众多客户的青睐,在提高客户产品生产效率和品质、保障客户产品出货交期、为客户持续创造价值的同时保持了自身较高的盈利能力。

2)销售费用率较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公司名称股票代码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赛腾股份603283.SH11.04%14.19%12.71%11.27%
先导智能300450.SZ3.16%3.17%3.86%2.84%
赢合科技300457.SZ3.85%3.04%3.59%5.33%
机器人300024.SZ3.87%2.60%2.49%2.27%
江苏北人-1.27%1.48%2.16%2.40%
瀚川智能688022.SH7.13%4.40%4.15%4.22%
利元亨--4.77%4.46%3.71%
天准科技688003.SH19.28%12.11%10.85%13.18%
可比公司均值7.09%5.72%5.53%5.65%

8-1-1-341

公司名称股票代码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本公司9.07%8.72%7.81%6.46%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由于两方面的原因:1)公司注重市场开拓,在消费电子领域做深、做强的基础上,不断开拓新的下游应用领域,相关的销售费用有所增加。2)公司的自动化设备主要用于消费电子行业,这个行业的特点终端客户购买的自动化设备通常放置于其再国内的代工厂,设备的日常售后维护服务由设备供应商提供,因此销售费用支出较大,这个从以消费电子领域设备为主的赛腾股份及天准科技的销售费用率能得到印证。3)管理费用率较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公司名称股票代码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赛腾股份603283.SH11.31%8.65%7.40%13.75%
先导智能300450.SZ6.85%5.95%5.88%8.32%
赢合科技300457.SZ4.63%4.17%4.69%5.25%
机器人300024.SZ10.66%8.97%10.22%10.27%
江苏北人-4.65%3.63%5.37%5.40%
瀚川智能688022.SH12.26%7.50%10.01%18.26%
利元亨--8.49%16.24%9.73%
天准科技688003.SH5.14%3.63%4.50%7.77%
可比公司均值7.93%6.37%8.04%9.85%
本公司8.56%7.32%18.99%7.46%
本公司(扣除股权激励成本后)8.56%7.32%7.80%7.46%

注:2016、2017年度管理费用率计算已剔除研发费用

报告内,扣除股权激励成本后,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相近。

4)研发费用率较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8-1-1-342

公司名称股票代码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赛腾股份603283.SH10.14%11.38%10.51%12.26%
先导智能300450.SZ11.37%7.29%5.65%4.86%
赢合科技300457.SZ5.67%6.00%6.49%5.85%
机器人300024.SZ3.37%4.72%4.57%3.47%
江苏北人-4.06%3.07%4.32%4.78%
瀚川智能688022.SH7.67%4.50%5.19%7.61%
利元亨--11.50%13.15%9.89%
天准科技688003.SH21.17%15.66%18.66%26.22%
可比公司均值9.06%8.01%8.57%9.37%
本公司16.40%11.43%12.72%12.72%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较同行业可比公司高,主要系公司对研发的重视程度较高,报告期内投入较多资源用于新技术,如核心零部件、专机、标机的研发,充分体现了公司技术驱动型企业的属性。5)应收款项周转率较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公司名称股票代码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赛腾股份603283.SH1.563.835.965.34
先导智能300450.SZ0.732.002.272.50
赢合科技300457.SZ0.741.471.852.31
机器人300024.SZ1.022.132.012.14
江苏北人-1.713.383.723.82
瀚川智能688022.SH1.645.386.427.10
利元亨--2.331.981.69
天准科技688003.SH3.667.475.273.59
可比公司均值1.583.503.683.56
本公司1.222.672.734.12

应收款项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款项(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平均余额,江苏北人、瀚川智能、利元亨、天准科技无2015年末数据,以2016年末数据替代2016年度应收款项平均余额;2019年1-6月数据未年化。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周转率略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因为:①

8-1-1-343

2017年末,公司对主要客户苹果公司的应收账款同比大幅增加,因2017年开始苹果公司调整了对设备接收和支付货款的流程,导致收款周期略有增长。2018年1月,对苹果公司的上述应收账款的回款比例为88.13%。若将苹果公司2018年1月回款模拟扣除公司2017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公司报告期内的应收款项周转率分别为4.12、4.53和3.85,略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和行业变化情况也保持一致;②2018年,公司在消费电子领域做深、做强的基础上,开拓了蔚来汽车等新能源应用领域的客户,公司对其货款实行分段收取的做法。因设备验收集中在第四季度,加上信用期影响,造成年末约50%的货款尚在付款信用期内,导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客户资金实力雄厚、商业信誉良好,且应收账款账龄基本在1年以内,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6)存货周转率较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公司名称股票代码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赛腾股份603283.SH1.112.202.803.70
先导智能300450.SZ0.420.950.710.74
赢合科技300457.SZ1.042.602.221.79
机器人300024.SZ0.300.840.840.95
江苏北人-0.430.890.770.80
瀚川智能688022.SH0.602.151.881.66
利元亨--0.960.991.41
天准科技688003.SH0.391.491.771.34
可比公司均值0.611.511.501.55
本公司0.632.082.242.85

注:2019年1-6月数据未年化。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经营模式,在取得销售订单后,根据订单及时安排生产采购计划,不存在存货长期挤压和滞销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表明公司产品销售状况良好,存货管理能力较强,资产运营效率处于较高水平。

8-1-1-344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过程

1)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资本市场的公开资料、网络资料;2)分析同行业可比公司样本与发行人在主营业务、经营模等方面的可比性。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选择恰当,可比公司与发行人在主营业务、经营模式等方面具有相似性。具体的比较情况参见本题回复之“(1)与从事相似业务的公司对比情况”。

3、补充披露情况

主要产品平均单价逐年下降的原因,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资产质量分析”之“(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中补充披露。

(二十八)反馈意见第28条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009.67万元、2,112.43万元、1,966.97万元。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726.16万元、1,227.55万元和955.73万元。

请发行人:(1)披露报告期内收到的主要政府补助的具体内容、条件及法律依据;(2)披露如何区分与收益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逐项披露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认定与收益或与资产相关的依据、确认的时点及其依据;(3)披露面向3C产品装配的柔性自动化成套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基于机器人智能对位系统的笔记本微型部件组装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两项政府补助的内容、条件,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依据;(4)披露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原值、摊销方法、期限及其确定依据、摊销开始时点及其摊销的具体情况;(5)披露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或递延收益的划分标准、依据和金额。

8-1-1-345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是否存在应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补助的情形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1)报告期内收到的主要政府补助的具体内容、条件及法律依据;如何区分与收益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逐项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认定与收益或与资产相关的依据、确认的时点及其依据

8-1-1-346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主要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补助项目文件号文件名称到账时间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收益分类确认依据补助是否已收到
2019年1-6月开发区科技创新奖励经费吴开科(2019)5号关于下达2018年度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奖励经费的通知2019/4/1134.00与收益相关补偿企业当期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吴财企字(2019)5号区财政局 区经信委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二批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2019/2/27215.00与收益相关补偿企业当期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吴科(2017)121号转发省财政厅、科技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通知2017/12/14400.00与收益相关补偿企业当期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吴财企字(2019)18号关于下达2019年度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的通知2019/5/28270.00与收益相关补偿企业当期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吴财企字(2019)17号区财政局 区工信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吴江区工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的通知2019/6/3551.41与收益相关补偿企业当期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高质量发展经济工作先进奖励吴开经发(2019)6号关于奖励2018年度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高质量发展等经济工作先进的通知2019/6/20218.35与收益相关补偿企业当期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企业资本运吴开经发关于对2018年度吴江经济技术2019/3/27150.00与收益相关补偿企业当期发生

8-1-1-347

时间补助项目文件号文件名称到账时间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收益分类确认依据补助是否已收到
作奖励(2019)2号开发区企业资本运作项目进行奖励的通知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2018年度个税手续费返还财行(2005)36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2018/1/26: 3.07 2018/1/31 0.88 2018/3/27: 10.97 2018/5/21: 0.67 2018/7/27: 109.3124.89与收益相关补偿企业当期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吴科(2017)121号转发省财政厅、科技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通知2017/12/14200.00与收益相关补偿企业当期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科技创新奖励经费吴开科(2018)3号关于下达2017年度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奖励经费的通知2018/4/28132.30与收益相关补偿企业当期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区工业转型升级扶持资金吴财企字(2018)11号关于下达2017年度吴江区工业转型升级扶持资金的通知2018/5/2106.14与收益相关补偿企业当期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吴财企字(2018)42号关于下达2018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项目)的通知2018/10/19196.32与收益相关补偿企业当期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8-1-1-348

时间补助项目文件号文件名称到账时间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收益分类确认依据补助是否已收到
增值税即征即退财税(2011)10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2018/1/26: 95.15 2018/12/4: 75.21102.67与收益相关补偿企业当期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重大科技项目奖励经费吴科(2018)22号关于下达2017年度吴江区重大科技项目奖励经费的通知2018/4/28100.00与收益相关补偿企业当期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专利专项资助经费吴科(2017)137号关于下达2017年度吴江区第二批专利专项资助经费的通知2018/3/15135.69与收益相关补偿企业当期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2017年度“机器换人”政策补助吴财企字(2017)36号关于下达2016年度吴江区工业专项升级产业基金扶持中“机器换人”项目(第二批)专项资金的通知2017/9/26165.19与收益相关补偿企业当期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吴开经发(2017)15号关于对2016年度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器换人”项目进行奖励的通知2017/12/20102.79与收益相关补偿企业当期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转向引导资金吴财企字(2017)55号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二批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转向引导资金的通知2017/11/14200.00与收益相关补偿企业当期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工业经济升级专项资金苏财企字(2016)75号关于下达2016年度苏州市市级工业经济升级版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关于下达2016年度吴江区工业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的通知2017/2/20350.00与收益相关补偿企业当期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8-1-1-349

时间补助项目文件号文件名称到账时间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收益分类确认依据补助是否已收到
吴财企字(2017)61号关于下达2017年度苏州市市级工业经济升级版专项资金指标(第一批)的通知2017/12/18120.00与收益相关补偿企业当期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吴科(2017)121号转发省财政厅、科技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通知2017/12/14150.00与收益相关补偿企业当期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科技创新奖励经费吴开科(2017)7号关于下达2016年度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奖励经费的通知2017/3/29: 2.30 2017/3/31: 126.00128.30与收益相关补偿企业当期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科技领军人才合作项目苏园工(2015)28号园区工委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推进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工程的实施意见2016/9/28: 11.16 2017/6/16: 3.70 2017/11/10: 20.00 2017/11/20: 5.55 2017/12/22: 43.88 2017/12/25: 61.52 2017/12/25: 100.00245.81与收益相关补偿企业当期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8-1-1-350

时间补助项目文件号文件名称到账时间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收益分类确认依据补助是否已收到
2016年度工业经济升级版专项资金吴财企字(2016)73号关于下达2016年度苏州市市级工业经济升级版专项资金扶持类项目资金扶持计划的通知2016/11/28150.00与收益相关补偿企业当期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科技创新奖励吴开科(2016)7号关于下达2015年度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奖励经费的通知2016/4/6: 141.54 2016/4/7: 1.00142.54与收益相关补偿企业当期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示范培育企业苏经信运行(2016)305号关于公布首批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示范培育企业名单的通知2016/8/11144.00与收益相关补偿企业当期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专利专项资助吴科(2016)85号关于下达2016年度吴江区第一批专利专项资助经费的通知2016/12/23: 1.39 2016/12/27: 179.53180.92与收益相关补偿企业当期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注:公司主要政府补助为公司报告期各期记入当期损益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政府补助。

公司根据申请政府补助的申请文件及政府批文的内容,对于取得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公司实际收到政府补助款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按照政府补助申请文件中购买资产折旧年限分期计入当期损益;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时,如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

8-1-1-351

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8-1-1-352

(2)面向3C产品装配的柔性自动化成套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基于机器人智能对位系统的笔记本微型部件组装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两项政府补助的内容、条件,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依据“面向3C产品装配的柔性自动化成套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主要内容:

面向3C产品装配的柔性自动化成套设备主要由物料自动配送单元、机器人柔性抓取单元、声学网纱/按键/摄像头/电池等部件的全自动装配工作站、装配质量在线检测与评价单元、系统生产管理与控制软硬件单元等组成。主要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等3C产品高精密、高效率的全流程柔性自动化装配。其中面向手机应用的成套设备已批量生产,面向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大尺寸以及智能手表等小尺寸的3C产品装配的柔性自动化成套设备处于小批量生产阶段。下一步通过项目实施实现项目产品的规模化生产。项目期间为2017年4月至2020年3月,该项目总投入6,500.00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将通过研发费用进行费用化处理,不形成资产,因此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基于机器人智能对位系统的笔记本微型部件组装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主要内容:1、实现物料原始位置的自动校正及抓取重复精度的在线实时补偿;2、解决传统异形件及复杂件安装位置无法直接拍照定位的难题;3、提高定位效率同时实现了高精度定位找正提高产品良率。项目期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该项目总投入2,672.00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将通过研发费用进行费用化处理,不形成资产,因此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原值、摊销方法、期限及其确定依据、摊销开始时点及其摊销的具体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的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主要为根据“关于下达2015年度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收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700万元及根据“2016年苏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收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25.44万元,相关摊销具体情况如下:

8-1-1-353

补助项目到账 时间补助原值摊销方法摊销开始时点摊销期间2017年度摊销金额2018年度摊销金额2019年1-6月摊销金额合计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5年12月700.00购买资产折旧年限研发楼等入账日2017.12-2037.111.0835.0017.5653.64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2017年1月25.44购买资产折旧年限购置纯电动车入账日2017.1-2019.128.488.484.2421.20
小计725.449.5643.4821.8074.84

(4)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或递延收益的划分标准、依据和金额公司根据申请政府补助的申请文件及政府批文的内容,对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时,如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与收益相关的递延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到账 时间补助原值摊销 依据摊销 期间2016年度摊销金额2017年度摊销金额2018年度摊销金额2019年1-6月摊销金额期末余额
基于机器人智能对位系统的笔记本微型部件组装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2016年12月20.00根据项目实施期间2016.7-2018.65.0010.005.00--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领军人才合作项目2016年9月33.47根据项目实施期间2016.9-2017.822.3111.16--
面向3C产品装配的柔性自动化成套设备研发及2017年12月600.00根据项目实施期间2017.4-2020.3150.00200.00100.00150.00

8-1-1-354

补助项目到账 时间补助原值摊销 依据摊销 期间2016年度摊销金额2017年度摊销金额2018年度摊销金额2019年1-6月摊销金额期末余额
产业化
面向3C产品装配的柔性自动化成套设备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2017年12月40.00根据项目实施期间2017.12-2019.113.3313.336.6716.67
色散共焦技术2017年6月30.00根据项目实施期间2017.1-2019.1210.0010.005.005.00
小计723.4727.31184.49228.33111.67171.67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过程

1)获取报告期内政府补助相关文件,核查计入各期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的内容、性质,核实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2)核查政府补助的银行回单;

3)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在报告期内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及公司会计政策中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当期收入的依据为相应的政府补助文件内容。具体处理方式如下:公司根据申请政府补助的申请文件及政府批文的内容,对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时,如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8-1-1-355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应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补助而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补助的情形。

3、补充披露情况

(1)披露报告期内收到的主要政府补助的具体内容、条件及法律依据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八、经营成果分析”之“(五)其他收益及营业外收支分析”中补充披露。

(2)披露如何区分与收益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逐项披露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认定与收益或与资产相关的依据、确认的时点及其依据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八、经营成果分析”之“(五)其他收益及营业外收支分析”中补充披露。

(3)披露面向3C产品装配的柔性自动化成套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基于机器人智能对位系统的笔记本微型部件组装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两项政府补助的内容、条件,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依据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之“(一)负债构成及其变化分析”中补充披露。

(4)披露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原值、摊销方法、期限及其确定依据、摊销开始时点及其摊销的具体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八、经营成果分析”之“(五)其他收益及营业外收支分析”中补充披露。

(5)披露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或递延收益的划分标准、依据和金额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八、经营成果分析”之“(五)其他收益及营业外收支分析”中补充披露。

8-1-1-356

(二十九)反馈意见第29条

报告期内,其他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2,103.10万元、5,126.62万元和10,226.82万元,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等。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形成的原因、交易背景、权利受限期限。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1)报告期内受到限制的其他货币资金明细形成原因、交易背景、权利受限期限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受到限制的其他货币资金明细形成原因、交易背景、权利受限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6年末的受到限制的其他货币资金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形成原因交易背景受限到期日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873.96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采购材料2017/6/28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1,507.40开立预付保函采购材料2017/5/15
履约保证金1,789.75进口代付保证金采购材料2017/11/16
合计6,171.11---

截至2017年末的受到限制的其他货币资金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形成原因交易背景受限到期日

8-1-1-357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4,301.04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采购材料2018/6/28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825.58开立预付保函采购材料2018/11/29
合计5,126.62---

截至2018年末的受到限制的其他货币资金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形成原因交易背景受限到期日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8,427.53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采购材料2019/6/28
合计8,427.53---

截至2019年6月末的受到限制的其他货币资金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形成原因交易背景受限到期日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3,225.97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采购材料2019/12/11
合计3,225.97---

报告期内,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主要为公司向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时,作为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按照自己在开户行(承兑行)信用等级的不同所需缴纳的保证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付的资金。报告期内,公司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主要为在大额采购交易中,公司作为买方在预付之前的若干日内通过银行以定期存单为质押,开出预付款保函。报告期内,公司履约保证金主要为根据客户招标的要求,向银行申请开立银行保函用于投标的保函保证金。2)报告期内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形成的原因、交易背景、权利受限期限报告期内公司无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8-1-1-358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过程

1)对发行人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进行访谈,了解报告期内其他货币资金构成情况;

2)核查发行人其他货币资金明细账,了解科目构成;

3)获取企业信用报告,并对货币资金实施函证程序。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公司受限的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押的定期存单,因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和质押的定期存单的使用均受到一定限制,属于受限货币资金,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将上述货币资金作为受限的其他货币资金核算。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公司将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和质押的定期存单作为其他货币资金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3、补充披露情况

主要产品平均单价逐年下降的原因,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资产质量分析”之“(一)资产构成分析”中补充披露。

(三十)反馈意见第30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9,760.18万元、60,907.66万元和75,672.70万元,公司原材料余额分别为6,435.08万元、6,386.43万元和11,824.23万元,占对应期末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20.97%、10.13%和15.17%。根据公司以产定购的生产经营模式,原材料主要为在产项目的备料。公司生产的自动化设备基本为定制产品,但若在生产交付过程中客户需求发生变化或技术指标

8-1-1-359

不能满足客户要求,就存在客户退货或者设计变更而导致产品成本大幅增加的情形。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项目的数量、金额、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开工时间、项目持续时间、年度完成进度、完工时间等,详细分析存货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2)结合销售模式,披露在以销定产模式下,报告期内存货中原材料大幅增长的原因,原材料比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及差异原因;(3)结合公司存货内容、销售模式及收入确认模式,披露客户验收确认收入流程,披露是否存在因验收不合格及行业技术迭代等因素导致存货跌价的风险。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核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1)报告期各期项目的数量、金额、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开工时间、项目持续时间、年度完成进度、完工时间等,详细分析存货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结构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12,917.4417.23%11,801.8415.60%6,350.1910.43%6,278.4821.10%
周转材料393.810.53%331.260.44%302.060.50%249.760.84%
委托加工物资57.390.08%24.320.03%44.770.07%29.750.10%
在产品12,518.4816.70%7,592.8610.03%6,836.9611.23%2,806.469.43%
库存商品8,175.7310.91%9,201.7212.16%4,100.886.73%626.562.11%
发出商品40,908.1454.47%46,720.7061.74%43,272.7971.05%19,769.1866.43%
合计74,971.00100.00%75,672.70100.00%60,907.66100.00%29,760.18100.00%

8-1-1-360

1)原材料变动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余额分别为6,278.48万元、6,350.19万元和11,801.84和12,917.44万元,占对应期末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20.97%、

10.13%、15.17%和17.23%。

根据公司非标定制业务“以产定购”的生产经营模式,原材料主要为在产项目的备料。2018年末,公司原材料余额同比大幅增加,主要是因为:从2018年度开始,公司核心零部件业务规模大幅提升;公司为应对2019年市场核对零部件的需求,及时跟进市场的变化情况,在2018年底采购了原材料,形成了存货,合计金额4,146.11万元。扣除上述影响后,报告期内呢原材料的金额分别为及6,278.48万元、6,350.19万元及7,655.73万元,呈现合理的增长态势。2019年6月末,公司原材料余额为12,917.44万元,与2018年末基本保持一致。

2)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合计金额分别为23,978.87万元、56,307.58万元、65,784.80万元及61,602.35万元,占对应期末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78.12%、89.32%、84.38%和82.17%。因公司产品的生产周期较长,各期末在产项目的规模、数量以及进度等因素均将影响在产品、发出商品、库存商品的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对应的订单金额1,00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情况如下:

8-1-1-361

2019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开工时间验收时间/预计验收时间项目持续 时间(天)年度完成 进度期末存货 余额
苹果公司3,382.08自动化设备2019/3/202019/4/102019/9/30173调试1,777.75
信维通信(江苏)有限公司2,717.78自动化装备2019/3/162019/6/62019/7/226验收2,651.38
苹果公司2,482.72自动化设备2019/4/122019/4/252019/10/31189调试1,261.07
苹果公司2,317.93自动化设备2019/3/182019/4/12019/8/31152调试1,203.79
昌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38.37自动化装备2018/12/112019/4/252019/12/10229调试1,316.99
苹果公司1,895.57自动化装备2018/12/162019/1/222019/11/15297库存942.45
浙江权威胶粘制品有限公司1,868.75智能工厂2017/12/262017/12/312019/12/31730调试1,637.85
苹果公司1,850.15自动化设备2019/4/152019/4/262019/10/31188调试1,050.80
苹果公司1,719.97自动化设备2019/3/252019/4/82019/9/30175调试889.38
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1,633.00自动化生产线2018/5/152018/10/262019/12/31431调试1,416.00
华为机器有限公司1,626.50自动化设备2019/3/132019/3/162019/11/30259调试1,266.76
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1,580.00自动化生产线2018/6/132018/12/252019/10/31310调试1,003.00
上海科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475.71智能工厂2018/12/192019/1/312019/10/15257生产129.51
蒂森克虏伯转向系统(常州)有限公司1,468.35自动化生产线2018/6/272018/7/22019/12/31547调试778.57
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1,399.00电动客车驱动器2017/12/112017/12/312019/12/31730调试1,150.00

8-1-1-362

客户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开工时间验收时间/预计验收时间项目持续 时间(天)年度完成 进度期末存货 余额
组装测试线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1,371.79自动化生产线2017/12/312018/1/52019/12/31725调试925.11
东莞新能德科技有限公司1,314.20自动化设备2019/4/42019/4/252019/11/30219生产1,206.21
浙江绿明能源有限公司1,285.00自动化生产线2018/3/152018/11/92019/10/31356调试524.00
华为机器有限公司1,121.80自动化设备2019/1/162019/3/152019/10/25224生产417.99
无锡电装汽车部件有限公司1,100.00自动化设备2019/1/22019/3/132019/10/31232生产542.91
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1,026.94自动化装备2019/3/82019/4/192019/9/30164调试610.80
合计36,675.6121,552.32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开工时间验收时间/预计验收时间项目持续 时间(天)年度完成 进度期末存货 余额
苹果公司7,392.59自动化生产设备2018/8/1--2018/8/312018/8/92019/1/25169调试3,951.86
昌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4,625.99自动化生产设备2018/6/1--2018/6/302018/7/22019/3/1242调试2,465.91
苹果公司2,574.88自动化生产设备2018/8/1--2018/8/312018/8/212019/1/25157调试1,440.54
华为机器有限公司2,219.54自动化生产设备2018/10/8--2018/10/312018/11/12019/4/25175调试1,458.98
苹果公司2,137.93自动化生产设备2018/3/1--2018/3/312018/7/292019/1/7162调试1,128.63

8-1-1-363

客户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开工时间验收时间/预计验收时间项目持续 时间(天)年度完成 进度期末存货 余额
吉安市立讯射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55.43治具2018/10/252018/11/32019/3/25142调试973.47
苹果公司1,887.57自动化生产设备2018/5/4--2018/5/312018/8/242019/2/20180调试1,033.23
苹果公司1,887.38自动化生产设备2018/7/1--2018/7/312018/8/182019/1/24159调试990.57
浙江权威胶粘制品有限公司1,868.75智能工厂2017/12/262017/12/312019/5/30515调试1,360.05
苹果公司1,862.46自动化生产设备2018/9/1--2018/9/302018/10/52019/2/20138调试985.19
苹果公司1,560.49自动化生产设备2018/4/1--2018/4/302018/8/182019/1/24159调试917.81
蒂森克虏伯转向系统(常州)有限公司1,468.35自动化生产线2018/6/272018/7/22019/4/30302调试778.57
苹果公司1,399.28自动化生产设备2018/4/1--2018/4/302018/7/122019/1/7179调试763.27
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1,399.00自动化生产线2017/12/62017/12/112019/6/30566调试1,150.01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1,371.79自动化生产线2017/12/312018/1/52019/6/1512调试925.11
浙江绿明能源有限公司1,274.02自动化生产线2018/8/152018/8/202019/5/30283调试524.27
苹果公司1,122.97自动化生产设备2018/6/1--2018/6/302018/8/62019/1/29176调试633.49
合计38,008.4221,480.96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开工时间验收时间项目持续年度完成2017.12.31

8-1-1-364

时间(天)进度存货余额
苹果公司20,123.84自动化生产设备2017/10/1--2017/10/312017/10/52018/4/26203调试9,582.74
苹果公司14,363.58自动化生产设备2017/10/1--2017/10/312017/10/62018/4/21197调试7,484.61
苹果公司9,628.94自动化生产设备2017/10/1--2017/10/312017/10/262018/7/13260调试4,837.86
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3,120.33自动化生产设备2017/7/52017/7/152018/3/1229调试2,429.83
HALLYS Corporation1,769.91自动化生产线2017/6/272017/7/12018/5/14317调试1,160.01
宁波劳仕塑业科技有限公司1,726.12智能工厂2017/4/122017/4/252018/12/20604调试1,071.56
宏泰机电科技(漳州)有限公司1,297.33自动化生产线2017/7/82017/7/182018/5/15301调试603.76
合计52,030.0527,170.37

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开工时间验收时间项目持续 时间(天)年度完成 进度2016.12.31存货余额
纬新资通(昆山)有限公司5,767.16自动化生产设备2016/10/8--2016/10/312016/10/302017/6/30243调试3,367.52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1,783.34智能工厂2015/7/222016/1/22017/8/5581调试1,709.62
上海沪工汽车电器有限公司1,208.92自动化生产线2013/6/162013/12/12017/12/261486调试901.54
合计8,759.415,978.68

8-1-1-365

8-1-1-366

由上表可知,公司产销模式为标准的以销定产、定制化生产模式。订单式生产模式下,公司的生产、销售、验收节奏根据客户设备采购需求而确定,客户设备采购订单则根据其自身生产安排确定。因此,在各个时点客户设备订单并不均匀,在不同时期存在一定差异,由此导致公司生产、交付、验收节奏出现变化,并反映为存货在各期末的波动。1)公司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订单匹配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类别发出商品余额有订单金额订单覆盖率
2019年6月30日在产品12,772.4312,772.43100.00%
库存商品9,073.868,355.4192.08%
发出商品40,983.0740,983.07100.00%
2018年12月31日在产品7,846.817,846.81100.00%
库存商品10,972.479,130.2183.21%
发出商品46,965.5346,965.53100.00%
2017年12月31日在产品6,836.966,836.96100.00%
库存商品4,100.883,630.3483.21%
发出商品43,272.7943,272.7988.53%
2016年12月31日在产品2,806.462,806.46100.00%
库存商品626.56626.56100.00%
发出商品19,769.1819,769.18100.00%

根据上述报告期末公司存货水平、各期末存货与在手订单匹配情况,公司存货余额总体与业务规模增长趋势一致。同时,在以验收为收入确认原则的情况下,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余额受年末在执行订单所要求的组装时间、交付时间、验收周期等影响较大,与实际业务情况相符。公司存货规模较高的情况与实际产销模式、在手订单情况相符合,具备合理性。

2)公司发出商品期后的验收情况

单位:万

年度发出商品余额期后结转金额结转比例
2019年6月30日40,983.0712,880.4231.43%

8-1-1-367

2018年12月31日46,965.5343,618.0592.87%
2017年12月31日44,212.1243,435.2898.24%
2016年12月31日20,279.2520,279.25100.00%

截止2019年8月末,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已实现销售并确认收入比例分别为100.00%、98.24%、92.87%和31.43%,不存在大额发出商品长期未实现销售的情况。

(2)以销定产模式下,报告期内存货中原材料大幅增长的原因,原材料比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及差异原因

公司自动化装备的生产和销售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生产经营模式,产品原材料主要为在产项目的备料;2018年开始,公司核心零部件的业务规模大幅提升,核心零部件系标准产品,与自动化装备产品“定制化”的业务模式不同,为及时跟进市场及客户的需求,公司对其原材料会进行一定的备货。扣除为生产核心零部件而备货的原材料,公司2018年末原材料金额为7,655.73万元,不存在大幅增长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原材料占存货比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赛腾股份17.31%14.11%10.94%46.93%
先导智能4.69%5.13%2.53%1.91%
赢合科技23.54%20.94%13.86%8.98%
机器人5.91%6.39%6.12%6.09%
江苏北人-0.54%0.11%0.01%
瀚川智能-14.26%10.13%10.47%
利元亨-3.98%7.19%24.33%
天准科技-32.01%28.07%33.89%
平均值12.86%12.17%9.87%16.58%
博众精工17.23%15.60%10.43%21.10%

注:江苏北人、瀚川智能、利元亨、天准科技2019年1-6月的有关数据未公开披露。

从上表可以看出,发行人原材料比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明显差

8-1-1-368

异。

(3)客户验收确认收入流程,是否存在因验收不合格及行业技术迭代等因素导致存货跌价的风险公司在将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后,由客户进行验收,若客户发现有不符合双方约定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的,公司将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反复修改和调试,并再次提交客户验收。通过客户验收后,公司确认对相应客户的销售收入。

公司生产的自动化设备基本为定制产品,若在生产交付过程中技术指标不能满足客户要求,就存在设计变更或者客户不予接收而导致产品成本大幅增加的情形,从而出现跌价的情况。报告期各年,因设备的相关指标未达到合同或协议的要求,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分别为86.15万元、1,320.28万元、172.57万元和205.65万元。上述金额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较低,对财务公司风险影响较小。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过程

1)查阅了公司相关采购制度,并访谈公司采购负责人,核查公司的采购模式、备货政策及库存商品变动原因;

2)获取公司报告期内的存货明细表,分析其存货水平、存货结构及存货周转率。访谈公司销售部负责人,了解不同客户的销售周期等,分析公司存货结构和余额的影响;

3)对公司存货实施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状况等;

4)对已发货未验收的发出商品实施盘点程序和函证程序、检查期后验收和回款情况并对主要客户进行了实地走访;

5)选择主要供应商对其采购额实施函证程序以及实地走访供应商,以确定采购的真实性;

8-1-1-369

6)获取同行业存货余额情况并进行对比分析。7)了解并评价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8)根据期后在产品结转成本后计算的毛利率,判断期末在产品是否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根据市场销售价格扣除至完工时估计要发生的成本判断原材料是否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监盘时观察发行人的存货,未见生产中已不需要或者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1)对上述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产销模式为标准的以销定产、定制化生产模式。订单式生产模式下,公司的生产、销售、验收节奏根据客户设备采购需求而确定,客户设备采购订单则根据其自身生产安排确定。因此,在各个时点客户设备订单并不均匀,在不同时期存在一定差异,由此导致公司生产、交付、验收节奏出现变化,并反映为存货在各期末的波动。

根据上述报告期末公司存货水平、各期末存货与在手订单匹配情况,公司存货余额总体与业务规模增长趋势一致。同时,在以验收为收入确认原则的情况下,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余额受年末在执行订单所要求的组装时间、交付时间、验收周期等影响较大,与实际业务情况相符。公司存货规模较高的情况与实际产销模式、在手订单情况相符合,具备合理性。公司生产的自动化设备基本为定制产品,若在生产交付过程中技术指标不能满足客户要求,就存在设计变更或者客户不予接收而导致产品成本大幅增加的情形,从而出现跌价的情况。报告期各年,因设备的相关指标未达到合同或协议的要求,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分别为86.15万元、1,320.28万元、172.57万元和205.65万元。上述金额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较低,对财务公司风险影响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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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2)对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分计提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报告期末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考虑以下事项:

①公司自动化设备为非标设备,业务模式为“以销定产”,分析在执行合同的毛利情况,如毛利正常,则该订单不存在重大减值迹象。如毛利异常,将根据订单金额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计算存货的跌价准备金额,同时,复核与该订单合同有关的材料是否存在跌价情况;

②如报告期内发生客户已明确不再验收的情形,则认为该设备交付变现的可能性为零,因为非标设备在无法达到客户需求的情况下,无法转卖给其他交易对手,公司内部操作流程为退库进入拆解工单,设备拆解后可使用料件金额较小或无法使用于其他设备,在该种情况下针对存货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③分析公司库存中的料件,公司业务模式为“以销定产”,将重要料件与订单匹配,判断是否因交易订单而发生的采购行为,并结合存货库龄和重要性水平判断存货是否存在跌价情形。

对于存货可变现净值高于存货成本的,不计提跌价准备;对于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根据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金额计提跌价准备,计提后可变现净值上升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已售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应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冲减当期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实际的存货跌价损失较小,分别为86.15万元、1,320.28万元、172.57万元和205.65万元。主要为库存商品或发出商品未达到客户要求,收回的可能性较小,从而计提的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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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期末存货实施减值测试,并按规定充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计提充分。

3、补充披露情况

主要产品平均单价逐年下降的原因,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资产质量分析”之“(一)资产构成分析”中补充披露。

(三十一)反馈意见第31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金额分别为187.04万元、111.45万元和180.73万元,全部为售后维护费。

请发行人:(1)披露售后维护费的计提政策及制定依据;(2)披露报告期内售后维护费计提情况与实际发生额的差异及原因。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1)核查售后维护费与发行人销售情况是否匹配;(2)核查售后服务费计提政策制定的依据,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与其他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或有负债是否充分计提。

回复:

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1)售后维护费的计提政策及制定依据

①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A、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B、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C、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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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③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具体方法如下:

公司为其产品提供一定期限的免费维修服务。公司主要根据历史维修费发生额与历史产品销售情况的数据关系,确定维修费的计提标准,在确定维修费计提标准时同时考虑了包括产品成熟度的周期性、公司产品的档次逐年变化情况、未来可能的偶发情况等因素。各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管理层根据产品质保期内实际发生的售后服务费用,参考影响售后费用估计因素的变化趋势,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2)报告期内售后维护费计提情况与实际发生额的差异及原因

报告期内售后维护费计提情况与实际发生额的差异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期间本年计提金额本年使用金额差异
2016年度256.55155.30101.25
2017年度221.36296.95-75.59
2018年度306.29237.0169.28
2019年1-6月191.16133.1558.01

报告期内公司售后维护费的计提金额和和实际发生金额波动的原因主要是公司一般按照近三年实际发生售后维护费金额与对应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来确定当年的售后维护费的计提比例。每年实际售后服务费因设备交货期、数量、机型的不同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因此,与每年的计提金额存在一定的差异。售后维护费的计提金额比较小,对当期的利润影响非常小。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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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了解公司的会计政策;2)查阅公司提供的报告期内与客户的销售合同,部分客户公司已在销售合同中与客户对其产品制定了相关的质量保证政策;

3)查看公司预计负债的具体会计处理过程,复核公司提供的报告期各期末预计负债余额的计算过程。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1)核查售后维护费与发行人销售情况是否匹配

通过查看预计负债的相关账务记录,公司基于与客户签订的质量保证政策的主要条款,结合公司历年售后服务费的实际发生情况,最终确定按照近三年实际发生售后服务费金额与对应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来确定售后服务费的计提比例,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公司计提标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计提比例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具有谨慎性和合理性。

2)核查售后服务费计提政策制定的依据,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与其他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或有负债是否充分计提

①公司售后服务费计提政策

公司为其产品提供一定期限的免费售后维护服务。公司主要根据历史售后维护发生额与历史产品销售情况的数据关系确定售后维护的计提标准。公司按照近三年实际发生售后维护费金额与对应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来确定售后维护费的计提比例,于各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管理层根据产品质保期内实际发生的售后服务费用,参考影响售后费用估计因素的变化趋势,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预计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

8-1-1-374

额能够可靠计量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综上所述,公司制定的售后服务费计提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公司实际执行情况相符。

②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瀚川智能关于售后服务费计提政策为:“本公司预计负债系计提的售后维修费用,根据质保期内很可能发生的售后维修费用确认预计负债,在售后维修费用实际发生时,冲减预计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发行人的售后服务费计提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虽然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并未计提预计负债,但是,公司处于谨慎考虑,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计提预计负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售后服务费计提政策与公司业务实际情况相符,或有负债计提充分。

3、补充披露情况

主要产品平均单价逐年下降的原因,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负债结构及其变化分析”中补充披露。

(三十二)反馈意见第32条

发行人于2017年将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智立方科技公司的55%股权转让。

请发行人:(1)披露此次转让价格、定价依据、智立方科技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客户及被转让前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包括收入、成本、利润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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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2)披露智立方科技公司的收购方是否与发行人存在亲属或投资等可能导致利益输送的关系;(3)披露发行人转让智立方科技公司的原因、商业逻辑、定价依据。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1)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2)按照关联方的所有要求说明和核查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是否与智立方科技公司的收购方存在关联关系;(3)核查智立方科技公司转让价格是否公允,并说明核查程序、核查证据。

回复:

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1)此次转让价格、定价依据、智立方科技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客户及被转让前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1)此次转让价格、定价依据、智立方科技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客户

根据2017年10月15日博众精工与Eric Kaiming Wang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博众精工将其所持有的智立方82.5万股普通股以1美元的价格转让给EricKaiming Wang。本次转让前,智立方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且净资产为负,交易双方根据智立方的财务状况,友好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智立方主要从事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智立方被转让前一年的主要客户包括苹果公司、Harbor Electronics Inc.等。

2)智立方被转让前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智立方被转让前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
总资产2,405.60
总负债4,80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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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183.37
所有者权益-2,399.01
营业收入2,667.73
营业成本2,007.93
利润总额-1,404.27
净利润-1,405.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37.92

(2)智立方科技公司的收购方是否与发行人存在亲属或投资等可能导致利益输送的关系

智立方的收购方Eric Kaiming Wang与发行人不存在亲属或投资等可能导致利益输送的关系。

(3)发行人转让智立方科技公司的原因、商业逻辑、定价依据

于发行人而言,智立方转让前经营状况较差,净利润与净资产均为负,基于业务战略调整的原因,发行人有意转让智立方股权。于受让方Eric Kaiming Wang而言,其主要从事IT相关行业,看好工业智能行业的发展前景,希望收购相关行业的公司,同时看中智立方的客户资源及供应商资质。本次股权转让的商业逻辑具有合理性。双方根据智立方的财务状况,友好协商确定转让价格,考虑到本次股权转让为承债式转让,1美元的转让价格较为合理。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过程

1)查阅发行人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美国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发行人董监高调查表、智立方2016年度财务报表等文件;

2)对受让方Eric Kaiming Wang进行访谈确认;

3)查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的工商信息,对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将相关信息与受让方进行比对,同时通过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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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的方式对相关问题予以确认;

4)查阅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取得智立方2016年-2017年1-10月的财务报表。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1)针对上述问题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已补充披露此次转让价格、定价依据、智立方科技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客户及被转让前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智立方的收购方Eric Kaiming Wang与发行人不存在亲属或投资等可能导致利益输送的关系;发行人转让智立方科技公司的原因、商业逻辑、定价依据较为合理。

2)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是否与智立方科技公司的收购方存在关联关系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查阅了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的工商信息,对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进行了实地走访,将相关信息与受让方进行比对。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与智立方科技公司的收购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智立方科技公司转让价格公允性的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查阅了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取得了智立方2016年至2017年1-10月的财务报表,结合与受让方的访谈情况核查转让价格的公允性。智立方转让前经营状况较差,净利润与净资产均为负,交易双方基于智立方的财务状况,友好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考虑到本次股权转让为承债式转让,1美元的转让价格较为合理。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智立方转让价格具有公允性。

3、补充披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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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之“(二)报告期内注销或转让控股子公司情况”中补充披露。

(三十三)反馈意见第33条

2018年,自动化设备收入占总收入的73.74%。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14,742.30万元。预计实现新增年均销售收入176,000.00万元。发行人2018年末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账面价值为5,211.67万元。发行人2018年收入为251,751.29万元。

请发行人:(1)披露募投项目中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的计划产能;(2)结合产品价格情况,披露预计实现收入的测算依据、测算过程。

请发行人:(1)结合发行人产品竞争力、下游客户市场占有率、潜在客户发展情况,说明扩建的产能与未来需求的匹配情况;(2)结合同行业可比企业情况及发行人现有固定资产产能情况,说明募投项目的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与预计产能的匹配情况;(3)说明在募投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超过发行人现有机器设备账面价值的情况下,预计实现新增年均收入低于发行人2018年收入的原因,募投项目是否有利于提升发行人的竞争力。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1)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的计划产能

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8,000台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的生产能力。

(2)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预计实现收入的测算依据、测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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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预计实现收入的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如下:

1)测算依据

假设产品销售价格在未来时期内保持不变,随着生产线逐步接近产能限制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产销量进入平稳期。

2)测算过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及其变动见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台、套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平均单价增幅平均单价增幅平均单价增幅
自动化设备(线)22.94-5.73%24.34-12.93%27.95-
合计22.94-5.73%24.34-12.93%27.95-

基于公司历史数据及未来趋势预判,假设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的单价为22万元。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将新增8,000台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的生产能力,预计新增营业收入22×8,000=176,000万元。

(3)扩建的产能与未来需求的匹配情况

1)公司产品竞争力

公司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①行业领先的满足客户需求的定制化产品

行业领先的产品研发设计和定制化生产能力是博众精工核心竞争力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技术及研发设计团队则是保证研发设计能力持续提升的关键。经过多年努力,博众精工己经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建立了全面的人才引进制度和研发激励机制,为扩大研发人员规模、维护核心技术团队稳定提供了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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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己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硬件、软件和机械工程研发团队,技术及研发人员总数达991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31.68%,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保持稳定。

发行人强大的研发团队,理解下游产品的品质要求、设备的生产效率要求和设备的工作环境;并可通过对下游产品的生产工艺的迅速了解,拟定产品的设计方案,对客户的需求作出迅速的响应,在交期内根据客户的需求制定设计方案,做出包括设备示意图、各部分结构简介、动作说明、设备技术参数等部分的整体设计方案。同时,在方案设计过程中还对客户提出的反馈进行及时改进。

依靠公司在行业领先的产品研发设计和定制化生产、响应能力,公司可为客户提供满足其需求的定制化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③ 产品技术优势较强

博众精工是一家高度重视技术储备及研发投入的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1.97亿元、2.53亿元、2.88亿元和1.18亿元。在持续性研发资金投入的基础上,通过公司研发人员的不懈努力,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取得1,303项专利,其中包含795项发明专利。凭借较为雄厚的技术储备,博众精工逐步建立了产品的技术优势,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口碑。

③产品服务与质量优势

博众精工主要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自动化设备。与标准化产品相比,定制化产品要求供应商更加深入理解客户的设备需求,更加贴近客户的业务流程,对企业的服务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博众精工建立了专业素质高、技术能力强的专业客户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高效、迅速的优质服务,能够对客户的产品需求和设备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响应,可以提供7 x 24小时售后支持,以及基于客户具体需求而定制的服务,有助于提升客户满意度,提高客户黏性,为实现再次销售创造了有利条件。

博众精工的下游客户对自动化设备的安全、稳定、精确运行提出了严格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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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为保证设备的质量,公司严格按照IS09001-2015标准制定了一系列质量控制文件,并建立了以品控部为质量控制执行部门,各部门协助配合,全面覆盖原材料采购过程和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保证了产品质量,赢得了客户的认可和信赖。2)下游客户市场占有率由于公司的产品质量稳定,性能优异,综合服务具有较强的竞争力,逐步得到越来越多客户的认可和信任,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报告期内,公司自动化设备销量持续增长,由2016年的4,046台增长到2018年的8,008台。公司与国内外知名企业苹果、华为、格力、蔚来汽车、富士康、和硕联合、广达、纬创等建立了良好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从而保证了公司的业务量稳定快速发展,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潜在客户发展情况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与客户关系的建立与经营,优待重点客户,兼顾普通客户并积极拓展新客户。公司产品销往海内外,由于与客户关系的建立需要经历较长的认证过程,因此,一旦公司通过客户的认证体系,客户将会与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通过及时地与客户进行沟通反馈,不断调整设计方案,从而满足下游客户的各种生产需求,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一站式的生产线制造与系统集成服务。

4)扩建的产能与未来需求的匹配情况综合上述分析,公司产品具有较高的市场竞争力,获得了越来越多下游客户的认可和信任,潜在客户开拓情况良好,扩建的产能与未来需求相匹配。

(4)募投项目的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与预计产能的匹配情况

1)公司现有固定资产产能情况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为自动化设备,具有较高的定制性,属于非标自动化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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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公司自动化设备具有定制化和订单式生产的特点,产品完全按照客户需求进行设计和生产。因此,公司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产能”概念,以固定资产的原值和账面价值或产线数量匹配公司的产能情况无法真实反映公司的生产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自动化设备的产量及相关固定资产的原值及账面价值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2017年2016年
产量(台)3,1828,2466,1414,034
增长率-34.28%52.23%-
项目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机器设备-原值(万元)7,854.367,864.776,842.776,319.55
电子设备-原值(万元)4,227.324,166.962,223.021,270.37
通用设备-原值(万元)282.08286.31209.95123.48
合计(万元)12,363.7612,318.049,275.747,713.40
增长率0.37%32.80%20.25%-
机器设备-账面价值(万元)4,894.945,211.674,816.954,948.28
电子设备-账面价值(万元)2,140.342,557.921,318.82693.52
通用设备-账面价值(万元)178.94194.20161.1569.25
合计(万元)7214.227,963.796,296.925,711.05
增长率-9.41%26.47%10.26%-

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重资产行业,尽管机器、设备的购置为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必要条件,但机器、设备的原值及账面价值增长与公司的实际产量增长不存在直接、线性的关系。

2)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①同行业可比公司赛腾股份最近三年主要产品的产量及相关固定资产的原值及账面价值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18年2017年2016年
检测设备产量(台)未披露664972
组装设备产量(台)未披露3,9351,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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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台)-4,5992,354
增长率-95.37%-
项目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机器设备-原值(万元)6,415.532,959.402,877.65
增长率116.78%2.84%-
机器设备-账面价值(万元)4,234.162,188.092,378.58
增长率93.51%-8.01%-

注:本题回复中“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中,可比公司产品产量等部分信息在可比公司半年报等公开资料中无法获取,因此为保持比较的可读性和一致性,未更新2019年上半年有关数据。

②同行业可比公司先导智能最近三年主要产品的产量及相关固定资产的原值及账面价值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18年2017年2016年
设备产品产量(台)3,9532,0121,408
增长率96.47%42.90%-
项目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机器设备-原值(万元)5,496.114,782.832,531.14
电子设备-原值(万元)4,807.892,294.941,442.07
合计(万元)10,304.007,077.773,973.21
增长率45.58%78.14%-
机器设备-账面价值(万元)3,628.613,229.921,347.66
电子设备-账面价值(万元)3,551.021,581.161,065.13
合计(万元)7,179.634,811.082,412.79
增长率49.23%99.40%-

注:本题回复中“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中,可比公司产品产量等部分信息在可比公司半年报等公开资料中无法获取,因此为保持比较的可读性和一致性,未更新2019年上半年有关数据。

③同行业可比公司江苏北人最近三年主要产品的产量及相关固定资产的原值及账面价值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18年2017年2016年
焊接用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生产线(个)39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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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用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工作站(个)555881
非焊接用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生产线(个)353
非焊接用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工作站(个)145
合计产量(个)98101107
增长率-2.97%-5.61%-
项目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机器设备-原值(万元)538.43386.24145.00
电子及其他设备-原值(万元)625.01512.01343.03
合计(万元)1,163.44898.25488.03
增长率29.52%84.06%-
机器设备-账面价值(万元)387.15270.7548.16
电子及其它设备-账面价值(万元)268.07275.88207.03
合计(万元)655.22546.63255.19
增长率19.87%114.21%-

注:本题回复中“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中,可比公司产品产量等部分信息在可比公司半年报等公开资料中无法获取,因此为保持比较的可读性和一致性,未更新2019年上半年有关数据。

④同行业可比公司瀚川智能最近三年主要产品的产量及相关固定资产的原值及账面价值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18年2017年2016年
产量(套)268154122
增长率74.03%26.23%-
项目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机器设备-原值(万元)2,974.751,077.26404.66
电子设备-原值(万元)1,197.47839.41655.34
模具设备-原值(万元)39.8220.0233.10
合计4,212.041,936.691,093.10
增长率117.49%77.17%-
机器设备-账面价值(万元)2,638.03951.52360.59
电子设备-账面价值(万元)579.39409.17335.42
模具设备-账面价值(万元)27.0018.7317.75
合计3,244.421,379.427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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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18年2017年2016年
增长率135.20%93.26%-

注:本题回复中“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中,可比公司产品产量等部分信息在可比公司半年报等公开资料中无法获取,因此为保持比较的可读性和一致性,未更新2019年上半年有关数据。

⑤同行业可比公司利元亨最近三年主要产品的产量及相关固定资产的原值及账面价值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18年2017年2016年
产量(台)254428185
增长率-40.65%131.35%-
项目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机器设备-账面价值(万元)1,490.86713.21580.09
专用工具-账面价值(万元)444.9289.0483.31
电子及办公设备-账面价值(万元)1,612.91824.27448.54
合计3,548.691,626.521,111.94
增长率118.18%46.28%-

注:本题回复中“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中,可比公司产品产量等部分信息在可比公司半年报等公开资料中无法获取,因此为保持比较的可读性和一致性,未更新2019年上半年有关数据。

⑥同行业可比公司天准科技最近三年主要产品的产量及相关固定资产的原值及账面价值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18年2017年2016年
精密测量仪器产量(台/套)1,073963735
智能检测装备产量(台/套)37123387
智能制造系统产量(台/套)2124110
无人物流车产量(台/套)12--
合计产量(台/套)1,4771,220932
增长率21.07%30.90%-
项目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机器设备-原值(万元)1,106.15743.80828.45
其它设备-原值(万元)1,262.62915.14780.19

8-1-1-386

项目2018年2017年2016年
合计(万元)2,368.771,658.941,608.64
增长率42.79%3.13%-
机器设备-账面价值(万元)686.09379.46497.24
其它设备-账面价值(万元)692.04508.03522.00
合计(万元)1,378.13887.491,019.24
增长率55.28%-12.93%-

注:本题回复中“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中,可比公司产品产量等部分信息在可比公司半年报等公开资料中无法获取,因此为保持比较的可读性和一致性,未更新2019年上半年有关数据。

从同行业可比公司财务数据来看,同行业公司机器、设备的原值及账面价值增长与公司的实际产量增长同样不存在直接、线性的关系,发行人这一财务特征具有合理性。

3)募投项目的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与预计产能的匹配情况

由于发行人高度定制化生产的经营模式,机器、设备的原值及账面价值增长与公司的实际产量增长不存在直接、线性的关系,公司的实际产能并不完全依赖于设备购置及安装。

公司2018年自动化设备(线)的产量为8,246台(套),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机器设备、电子设备、通用设备的原值合计为12,318.04万元。募投项目之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为14,742.30万元,预计将新增8,000台自动化设备产能。相关的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匹配预计产能。

(5)募投项目预计实现新增年均收入低于发行人2018年收入的原因,募投项目是否有利于提高发行人的竞争力

1)募投项目预计实现新增年均收入低于发行人2018年收入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超过发行人现有机器设备账面价值的情况下,预计实现新增年均收入低于发行人2018年收入主要有如下两个原因:

8-1-1-387

一方面,如前文所述,发行人的新增实际产能并不完全依赖于设备的购置与安装,发行人基于如下原则制定了详细的设备选型方案:①符合设计产能需求——能够满足新增8,000台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的生产能力;②技术先进性——设备技术指标、工艺参数在行业内居于领先地位,运行稳定可靠,能耗指标低于同类产品,工艺流程的组织更趋合理;③经济性原则——紧密结合公司的实际生产需要,考察不同生产厂家产品的质量、信誉、使用效果、售后服务等因素,从保障生产的角度,按照不同组合,设计设备配置方案,提出设备清单。发行人的设备选型方案具有较强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发行人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251,447.42万元,其中自动化设备(线)收入为185,426.99万元,与预计实现新增年均销售收入176,000.00万元差异较小。发行人基于历史数据及未来预期合理估计募投项目投产后的预计收入情况,具有合理性。

2)募投项目是否有利于提高发行人的竞争力

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8,000台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的生产能力。通过建设新的生产基地,添置先进生产设备,将大幅提高公司消费电子行业相关的自动化检测、装配设备和生产线的生产规模和产品质量,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更能保证质量的稳定性、保证产品的持续竞争力。

据测算,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实现新增年均销售收入176,000.00万元,达产后年均净利润为24,377.46万元;项目税前投资内部收益率为23.93%,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20.09%;税前投资回收期6.12年(含建设期),税后投资回收期

6.87年(含建设期)。项目本身的各项财务评价指标较好,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因此,该募投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发行人的竞争力。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过程

8-1-1-388

1)获取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与发展战略,对公司产品竞争力、下游客户占有率、潜在客户发展情况进行了分析;

3)复核募投项目预计经济回报的测算过程。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新增的产能可与未来需求相匹配。由于发行人高度定制化生产的经营模式,机器、设备的原值及账面价值增长与公司的实际产量增长不存在直接、线性的关系,公司的实际产能并不完全依赖于设备购置及安装。相关的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匹配预计产能。该募投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发行人的竞争力。

3、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披露。

六、关于风险揭示

(三十四)反馈意见第34条

请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准则》)的要求尽量对风险因素作定量分析,对导致风险的变动性因素作敏感性分析;确实无法进行定量分析的,应有针对性地作出定性描述。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8-1-1-389

回复:

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中,按照《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准则》的要求对风险因素作了定量分析或者有针对性的定性描述,其中能够做到合理定量分析的,均已对导致风险的变动因素做出敏感性分析。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结合《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准则》的具体要求,仔细核查了“风险因素”一节的具体内容、结构。

(2)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中,按照《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准则》的要求对各风险因素的描述尽量做到了明确、具体。

七、关于其他事项

(三十五)反馈意见第35条

请发行人根据《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准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补充披露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等承诺事项,并将承诺事项集中披露在“投资者保护"一节中,如发行人认为必要,请在“重大事项提示"中以索引方式提示投资者阅读“投资者保护"一节的相关内容。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就前述承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8-1-1-390

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发行人已更新出具《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及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本公司对相关文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违反前述承诺,且本公司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法在一定期间内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2、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并作出处罚决定后30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则本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

(1)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自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8-1-1-391

(2)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自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10个交易内,公司董事会应制定并公告回购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公司将按回购计划启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以本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并作出要求回购的处罚决定之日前3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4、本公司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更新出具《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及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如下: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本企业/本人对相关文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违反前述承诺,且发行人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在一定期间内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2、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在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并作出处罚决定后30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8-1-1-392

大遗漏,且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则本企业/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购回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4、本企业/本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同时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2、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的核查过程、方式

查阅了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更新出具的《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及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

(2)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承诺中已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事项进行了明确承诺,符合《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准则》相关规定。

(三十六)反馈意见第36条

发行人与第三方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设备买卖合同纠纷诉诸法院。

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该等诉讼的进展,分析相关诉讼事项及诉讼结果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并在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充分披露相关风险;(2)补充披露争议事项所涉及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控措施,公司同类或相关业务是否存在类似法律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是否存在不利影响。

8-1-1-393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回复:

1、发行人补充披露及回复

(1)补充披露该等诉讼的进展,分析相关诉讼事项及诉讼结果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并在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1)博众精工与平谦国际(苏州)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①诉讼事由及诉讼请求

2018年9月17日,博众精工(原告)就其与平谦国际(苏州)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告)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事宜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原、被告签署的《厂房物业租赁合同》签署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租金70.76万元及保证金60.66万元,被告亦将租赁物业交付于原告,但因原告生产安排等原因,一直未对租赁物业进行使用,因此原告请求判令原、被告之间的《厂房物业租赁合同》于2018年3月13日解除,被告返还原告租金及物业管理费10.52万元,被告返还原告保证金60.66万元,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2018年10月30日,平谦国际(苏州)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反诉人)就本案提起反诉,因合同签订后,反诉人已按照约定向被反诉人交付租赁物业及钥匙等物品,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且被反诉人未在约定的时间支付下期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经反诉人多次催促,被反诉人以“情势变更”为由至今仍未支付租金,因此反诉人请求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厂房物业租赁合同》及《物业管理协议》,博众精工(被反诉人)承担延期支付首期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的滞纳金6.02万元,被反诉人支付其拖欠租金、物业费及滞纳金合计238.13万元,被反诉人支付违约金70.06万元,被反诉人承担给反诉人造成的损失合计44.18万元,被反诉人承担租赁物业闲置损失121.31万元,被反诉人返还租赁物业附属物品、钥匙,被反诉人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②诉讼进展

8-1-1-394

2019年6月14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判决,判决驳回博众精工全部诉讼请求;确认博众精工与平谦国际签订的《厂房物业租赁合同》、《物业管理协议》解除;博众精工应向平谦国际支付延迟缴纳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的滞纳金(以70.77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95倍计算17天);博众精工应向平谦国际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141.53万元以及滞纳金(以70.77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95倍计算273天);博众精工应向平谦国际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40.44万元;驳回平谦国际其他诉讼请求。本诉案件受理费1.32万元由博众精工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4.52万元、保全费0.5万元,由平谦国际负担2.36万元,博众精工负担2.66万元。2019年7月1日,平谦国际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博众精工承担延期支付首期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的滞纳金6.02万元;改判博众精工承担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的滞纳金96.60万元;改判博众精工承担违约金滞纳金9.40万元;改判博众精工承担给平谦国际造成的损失合计44.18万元;改判博众精工承担租赁物业闲置损失121.31万元;判令一、二审费用由博众精工承担。2019年8月27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05民终8155号《民事调解书》,经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发行人与平谦国际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博众精工一次性支付平谦国际租金、占有使用费、物业费及滞纳金共计1,868,064.9元;平谦国际已收取的保证金606,569.76元作为违约金不再退还,博众精工另行支付违约金700,000元;平谦国际收到上述违约金后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博众精工的查封;双方履行完上述义务后就本案纠纷再无纠葛;同时双方对案件受理费负担进行约定。

③诉讼影响

上述诉讼已调解结案,根据调解结果发行人应承担的费用占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净利润比例较小,上述诉讼结果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苏州灵猴与深圳市汇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佟保华之买卖合同纠纷事

8-1-1-395

①诉讼事由及诉讼请求

2018年11月22日,灵猴机器人(原告)就其与深圳市汇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被告)、佟保华(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事宜向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原告与被告签订《产品销售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深圳市汇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出售贰台库卡机械手臂,原告向被告发货后,被告无故至今不予支付,因此原告请求判令深圳市汇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7.20万元及其贷款利息,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佟保华承担支付货款的连带责任。

②诉讼进展

2019年8月8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深圳市汇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灵猴机器人货款47.20万元;被告佟保华对被告深圳市汇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未按照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被告深圳市汇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佟保华负担。

2019年8月23日,深圳市汇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佟保华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变更本案一审判决第一项为“被上诉人支付货款43.20万元”。

截至本回复签署之日,上述处于二审审理阶段。

③诉讼影响

上述诉讼的争议金额约为47.2余万元,占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净利润比例较小,且诉讼系发行人为保护自身利益作为原告方所提起的诉讼,因此,上述诉讼事项及诉讼结果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深圳市德宇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博众精工之买卖合同纠纷

①诉讼事由及诉讼请求

2018年5月22日,深圳市德宇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原告)就其与博众精工

8-1-1-396

(被告)的买卖合同纠纷事宜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原被告双方签署《采购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锂电池制片卷绕一体机一台,价款169万元,合同设备运至被告方后,一直未能验收合格,因此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设备款50.7万元,被告支付原告延期支付期间的利息1.521万元(暂计),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2018年6月20日,博众精工(反诉原告)就本案提起反诉,因被告逾期交货达30天、设备中使用的主要元器件与约定品牌不符且设备实际性能远达不到技术协议要求,因此博众精工请求判令确认博众精工与深圳市德宇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反诉被告)签订的《采购合同》于2018年5月31日解除,深圳市德宇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退还货款118.3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向博众精工支付违约金33.8万元,本案的诉讼费由深圳市德宇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承担。

②诉讼进展

2018年11月21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苏0509民初76407号民事判决,判决确认反诉原告博众精工与反诉被告深圳市德宇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3日签署的《采购合同》于2018年5月31日解除,反诉被告返还反诉原告合同款118.3万元合同款并支付相应违约金,反诉被告自行将圆柱锂电池制片卷绕一体机取回,驳回深圳市德宇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驳回博众精工的其他诉讼请求,本诉案件受理费由本诉原告承担,反诉案件受理费由反诉被告承担。

2018年12月5日,深圳市德宇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判令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设备尾款50.7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驳回被上诉人的反诉请求,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相关诉讼费用。

2019年6月24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③诉讼影响

上述诉讼已结案并执行完毕,判决支持发行人的诉讼请求,上述诉讼结果

8-1-1-397

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4)行政诉讼第三人事宜

①诉讼事由及诉讼请求

平谦国际(苏州)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告,以下简称“平谦国际”)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原告向苏州市吴江区国土资源局(被告,以下简称“吴江国土局”)申请参加宗地号为WJ-G-2017-066的地块拍卖,但被告未认可原告参与拍卖的资格,后博众精工通过拍卖竞价取得WJ-G-2017-066地块土地使用权。苏州市吴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吴江区商务局与香港迈高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吴江平谦国际现代产业园合作开发协议》及补充协议,将上述地块预留给原告用于建设吴江平谦国际现代产业园。因此原告请求法院撤销被告将WJ-G-2017-066地块出让给博众精工的具体行政行为。

吴江国土局辩称,吴江国土局出让的涉案宗地号为WJ-G-2017-066地块的土地为国有建设用地,权属不存在争议;吴江国土局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涉案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吴江国土局在挂牌出让涉案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过程中,对竞买人的产业准入条件进行限定,适用法律依据正确;吴江国土局依法对拟出让的涉案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网上挂牌出让公告,按照《吴江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补充公告》的要求对竞买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博众精工取得宗地号为WJ-G-2017-066的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没有异议;原告提交的竞买申请材料不齐备,经吴江区国土局书面告知补交后其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提供,因此原告未能通过竞买资格审核;根据《吴江平谦国际现代产业园合作开发协议》及补充协议,原告需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取得涉案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原告基于上述协议不能取得任何土地权利。

根据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27日向发行人出具《参加诉讼通知书》([2019]苏0509行初13号),由于发行人与本案的处理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通知发行人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发行人有权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②诉讼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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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9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驳回原告平谦国际要求撤销被告吴江国土局与第三人博众精工于2018年3月6日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平谦国际承担。2019年8月15日,平谦国际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一、二审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本案处于二审阶段,尚未处理完结。

③诉讼影响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现有诉讼材料并结合《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江苏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江苏省工业用地最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分析,苏州市吴江区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WJ-G-2017-66地块给博众精工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内容、程序均合法,且不存在明显不合理,其法律效力应当予以维持;进一步地,上述诉讼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发行人已补充披露诉讼的进展情况,发行人尚未完结的诉讼事项及诉讼结果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补充披露争议事项所涉及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控措施,公司同类或相关业务是否存在类似法律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是否存在不利影响

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事项涉及的内控制度,发行人已建立《房屋租赁管理制度》,通过租赁房屋的选取、租赁合同的签订、租赁备案、押金与租金支付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对发行人房屋租赁事宜进行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

就采购合同纠纷事项涉及的内控制度,发行人已建立《采购控制程序》,通过采购类型、供应商调查与选定、价格管理、采购合约之编订及管制、交期管理、品质管理、结算管理、供应商考核等方面的规定对发行人的采购环节进行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

就销售合同纠纷事项涉及的内控制度,发行人已建立《销售管理办法》,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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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销售计划管理、客户管理、定价管理、合同管理、订单管理、产品交付管理、货款回收、客诉处理、销售人员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规定对发行人的销售环节进行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同时,针对诉讼纠纷事项,发行人已建立《案件管理规范》,通过部门职责、诉讼案件管理、非诉讼案件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对发行人涉及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进行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根据发行人确认,上述纠纷事项涉及的发行人同类或相关业务不存在类似法律风险,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综上所述,发行人已补充披露争议事项所涉及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控措施;发行人同类或相关业务不存在类似法律风险,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

2、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情况

(1)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的核查过程

1)核查发行人相关诉讼资料;2)核查发行人争议事项所涉及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控措施。

(2)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已补充披露诉讼的进展情况,发行人尚未完结的诉讼事项及诉讼结果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发行人已补充披露争议事项所涉及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控措施,公司同类或相关业务不存在类似法律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

3、补充披露情况

(1)补充披露该等诉讼的进展,分析相关诉讼事项及诉讼结果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并在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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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诉讼或仲裁事项”之“(一)发行人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中补充披露。

(2)补充披露争议事项所涉及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控措施,公司同类或相关业务是否存在类似法律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是否存在不利影响

发行人已在招股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诉讼或仲裁事项”之“(一)发行人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中补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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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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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_

陈劭悦 张 东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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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本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回复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签名)_______________马 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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