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至今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各类政府补助资金共计6,100,000.00元(未经审计),已累计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获得补助主体 | 提供补助主体 | 补助原因或项目 | 收款日期 | 补助形式 | 补助金额(元) | 补助依据 | 是否已实际收到相关款项或资产 | 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1 | 公司 | 武汉市金融工作局 | 上市奖励 | 2019年4月23日 | 现金 | 3,000,000 | 武政规[2018]32号 | 是 | 否 | 否 |
2 | 公司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上市奖励 | 2019年6月14日 | 现金 | 2,000,000 | 鄂政发[2018]17号 | 是 | 否 | 否 |
3 | 公司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2019年生物产业发展资金 | 2019年6月27日 | 现金 | 1,000,000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下达2019年生物产业发展 | 是 | 是 | 否 |
资金的通知 | ||||||||||
4 | 公司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第二批省隐形冠军科技小巨人企业 | 2019年9月27日 | 现金 | 100,000 | 东湖高新区关于办理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及省隐形冠军企业奖励资金拨款手续的通知 | 是 | 是 | 否 |
注:《东湖高新区关于办理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及省隐形冠军企业奖励资金拨款手续的通知》详见网站http://www.wehdz.gov.cn/doc/2019/08/28/34339.shtml公示。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均与收益相关,其中5,000,000.00元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记入当期“营业外收入”;1,100,000.00元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记入当期“其他收益”科目。
2、上述政府补助合计6,100,000.00元,列入公司利润表相关项目。
3、上述政府补助最终对公司2019年全年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上述政府补助资金的相关依据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0月11日